九五年二月三日,日本自卫队在当地警察的配合下,突袭位于富士山脚下的奥姆真理教总部。此役,日本自卫队战果颇丰,奥姆真理教的高层覆没了一半,就连教主麻原彰晃也死在自卫队员的枪下。
麻原彰晃死了,对于残存的奥姆真理教成员来说无异于天塌一般。对于麻原彰晃留下的教主位置,众位高层虎视眈眈,谁都想坐上去。在众多的争夺者中,三名高层脱颖而出,不出意外,奥姆真理教的新任教主就将从三人之中产生,这里统称高层A、高层B、高层c。
三人商定,谁能为麻原彰晃报仇,就由谁就任教主位置。
杀死麻原彰晃的是日本自卫队,难道去找日本自卫队报仇。
奥姆真理教成员虽然疯狂,但是他们并不傻,拿鸡蛋碰石头的事情他们可不会做。
柿子要捡软的捏,三人商议之后,十分卑劣地将报仇目标放在龙政身上。
对着手下的众多邪教成员,三人编造了一套十分严谨的说辞。
如果不是龙政暗中调查奥姆真理教并将奥姆真理教违法犯罪的证据交给日本政府,奥姆真理教就不会直接暴露在日本政府的视线之中,教主麻原彰晃也不会死在自卫队员的枪下。
对于龙政,奥姆真理教与其不共戴天。谁能杀死,就由谁就任教主之位。
八仙过海、各显神通,为了杀死龙政,高层A、高层B、高层c三人使出浑身解数,动用了所有资源。
三人之中,高层c最为冲动,他也是第一个覆没的。
纠集手下的精锐力量,高层c化整为零,带领手下分批进入中国。殊不知,他的行踪早已被竞争对手泄露出去,完全掌握在中日两国的武装力量手中。
在高层c与手下相继闯过中国海关,在约定的地点汇合之后,突如其来的中国武警部队将其团团围住,以绝对性的实力将其彻底覆灭。
得知高层c的覆没之后,高层A和高层B只是淡然一笑,紧罗密布地实行自己的计划——
因为龙政现在身处云南,而云南和缅甸直接接壤,所以高层B直接找到缅甸毒枭坤沙,欲要借助坤沙通往中国的贩毒路线,将手下和武器偷渡到云南,对龙政实行斩首战术。
在东南亚地区,毒枭坤沙实力强大,只要他愿意,将高层B的手下和武器偷渡到云南只是举手之劳。
一九**年,金三角毒品贸易达到最高峰时,坤沙控制了整个金三角地区毒品贸易的百分之八十。一九八五年三月,坤沙与掸邦一支由莫亨率领的**武装―――“禅族革命委员会革命军”联合,
正式成立了“掸邦军”并在掸邦东枝附近的贺蒙寨成立了“掸邦革命政府”,推举莫亨为主席,坤沙则自任“禅邦军总司令”,牢牢控制军队,而掸邦军下设六个师。
一九九三年十二月,坤沙公开宣布成立掸邦共和国,自任总统,并在泰国清莱府距美斯乐约三十里的满星叠设立大本营。
面对实力强大的毒枭坤沙,高层B自认为准备了让其无法拒绝的条件―――奥姆真理教积累的三分之一财富以及日本这个毒品倾销市场。
不提将日本变成毒枭坤沙新的毒品倾销市场,单单奥姆真理教积累的三分之一财富这一个条件,高层B就有十足的信心。因为对于现在内忧外患的毒枭坤沙来说,奥姆真理教积累的三分之一财富无疑便是一场及时雨。
在毒枭坤沙宣布“独立”并自任“总统”后,缅甸政府加紧了对坤沙的围剿。一九九四年五月上旬,缅甸政府军七千余人,在猛烈的炮火掩护下,直捣坤沙的老窝。
政府军采取铁壁合围、各个击破的战术,逐步掌握了战场上的主动权,一扫历次围剿行动中的颓势,先后攻占了泰缅边境坤沙集团的各个战略要地。坤沙集团元气大伤,被迫且战且退。
由于坤沙集团内部华人占据高位,坤沙本人也被掸邦人认为严重“汉化”。在总部贺蒙,随处可见汉文化的影响,只要有掸文与英文必有中文,从小学到中学,首先是学汉语,其次是掸文和英文,部队的口令是中文,战斗动员是中文,致使诸多掸人已能熟练地使用中文。坤沙室里的摆设完全是中式陈列,墙上的条幅字画,以前的对联古玩,无不透着民族气息,他们的饮食更完全是道地的云南菜,掸族的佳肴只是招待客人而已,坤沙与张苏泉的左右及重要职位均是具有华人血统的人控制。
一个胜利的团队拥有凝聚力,一个处于困境的团队却是不免四分五裂。
军事上的失败,让坤沙的权威受到极大削弱。坤沙麾下的掸族长老趁势发动“纯洁掸邦运动”,鼓动掸邦军士兵脱离坤沙集团。
毫不夸张地说,此时的坤沙集团已经处于危如累卵的境地,随时都有可能四分五裂。到时,就算坤沙不想得罪日本政府、中国政府甚至美国政府拒绝帮助高层B,坤沙的手下也不可能拒绝这笔送到嘴边的巨额财富。
果不其然,当坤沙与张苏泉果断拒绝高层B的交易请求之后,早已与坤沙离心离德的掸族势力很快便与高层B搭上了线。
在掸族势力的帮助下,高层B带着手下精锐以及武器偷渡到了云南境内。
同一时间,高层A借助缅甸另一伙贩毒武装的帮助,同样带着手下精锐以及武器沿着来到了中缅边境。
在中缅边境,接到中央命令负责保护龙政的广州军区特种部队―――华南之剑获知高层A的行踪后,集中所有力量在中缅边境布下天罗地网。
率队偷渡云南的高层A,一头扎进华南之剑的包围圈中。
面对华南之剑的十面埋伏,高层A连同其手下精锐全部都被原地歼灭。毕竟是没有接受过专业军事训练的邪教成员,一旦暴露,便就没有任何威胁。(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