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大师兄
无论过了多少年,我总是无法忘记爷爷把《窃魂卷轴》交给我的那个夜晚。那时正值月半,我一个人在阁楼上看书。天上挂着一轮明月,白色的月光下透着隐隐的杀机。
“天星,明天就是你十岁的生日了,这本书交给你,你好好保管。”
爷爷像个鬼魅般悄无声息地出现在我身后,把一本黑色封面的古书,郑重地交给我。
“记住,千万不能打开这本书,也不能把这本书给别人,就算是你姐姐也不行。”爷爷神情肃穆地叮嘱我说。
我接过书,只见封面上写着四个烫金大字——窃魂卷轴。封面上的图案是一张白色的蜘蛛网,蜘蛛网上挂着密密麻麻的眼珠子。正中央是一团血红色的肉球,全是褶皱和沟壑,像是一团没有颅骨的血淋淋大脑。
我倒吸了一口冷气,封面那些密密麻麻的眼珠子让我头皮发麻,感觉就像被地狱深处无数恶鬼盯住一般。
出自于好奇的本性,我忍不住就要把这本书打开。
爷爷一把按住书封,神色严厉地提醒我说:“天星,你忘了爷爷刚才给你说的话了吗?你不能打开这本书。”
“可是为什么呢爷爷?”我问。
“你不用管这么多,你记住爷爷的话就行了,”爷爷把手从书上移开,“以后你要好好守护它,就像你守护你的姐姐一样。”
爷爷说完,传来一阵猛烈的咳嗽。
为了让爷爷安心,我做出了承诺:“我一定会守护好它,也不打开它。”
“好孩子。”
我小心翼翼地把书收好,放在我阁楼的抽屉里面,和我的日记本锁在了一起。
把爷爷扶回房间睡下后,我回到阁楼上。从阁楼的窗户看去,整个世界沉浸在银色的月光下。
一种不祥的预感和强烈的好奇同时充斥满我的内心。那些曾经让我痴迷的故事书再也看不下去,心思全部飞到那本《窃魂卷轴》里面。
《窃魂卷轴》这本书并不厚,准确地说,是薄薄的一本。
十岁的我所有的好奇心全部都被这本书吸走。以致于在读其他的书的时候,都有种食之无味的感觉。我时常在遐想:《窃魂卷轴》里面究竟是什么内容呢?是一本短篇吗?还是一本全是图案的绘本?难道是一本魔法书?不会是召唤恶魔的**吧?!
开春后,爷爷的身体好了很多。
他又开始忙碌起来,经常会见一些形形色色的怪人。村里有人说爷爷是考古学家,有人说爷爷是盗墓贼,也有人说爷爷是巫术大师。总之,爷爷极其神秘。村头爷爷的发小龙叔说,爷爷从奶奶死后就性情大变,一个独自研究着什么。
“天星,你不好好写作业,发什么呆呀?”姐姐用书敲打我的脑袋,教训我说。
我叫林天星。我那个蛮横的姐姐叫林伊。我们是双胞胎。据爷爷说,我们是在一片原始森林里面被他捡到的。他发现我和姐姐的时候,我们才两岁而已。当时,像两只野兽般在原始深林里面过着茹毛饮血的生活,只会叽里咕噜讲几句他听不懂的少数名族的土语。
大多数时候,我很不喜欢我姐。她总是仗着比我大,老欺负我。爷爷没在家的时候,她就像妈妈一样管教我,拖地、做饭、洗碗、洗衣服都成了我的工作,她只是负责发号施令就好了。如果她真是我的双胞胎姐姐,就比我先出生几分钟而已,凭什么就要凌驾在我之上?不公平,真的一点都不公平。
更不公平的是,我们虽然拥有同样的基因,她却比我要聪明十倍。她十岁就已经跳级念了初二,还年年拿全级第一名。而我,十岁才上小学四年级。我语文还过得去,不过数学就不行了,两位数的除法就要了我的小命。好不容易及格都是靠同桌王二傻的帮忙。渐渐的,王二傻是我最好的朋友。而姐姐最好的朋友,都是每年上台领奖状的书呆子。
“我真怀疑,我们在原始深林走丢的时候,你的脑袋是不是被石头给磕傻了!”姐姐不耐烦地数落我说,“这次单元测试怎么又没及格?”
“不及格又怎么样?”我装作很凶恶的样子,其实我心里很是怕她。
这次不及格的根本原因是王二傻那个混蛋拉稀了,没有参加单元测验。二傻不在,没人帮我传信,我自然就悲催了。我一个人孤零零地坐在最后一排,仰仗的只有前排的刘小美了。而小美被我用蟑螂捉弄过,于是她伙同她的同桌孤立我。被孤立的我想要及格,嘿,那简直是天方夜谭。
“天星,你倒是长点心吧!”姐姐又开始了她的紧箍咒,“爷爷身体不好,我们都要懂事一点嘛,&¥#@……”
我启动屏蔽模式,听着听着,就出了神。神游中,我看见了刘小美和副班长杨树林在小河边玩耍,心里恨得直咬牙。
“还有,你不要对人家小美痴心妄想了,你成绩这么差,怎么配得上人家?”姐姐说,“听说,她已经跟你们的副班长在一起了。”
“副班长?”我一下子惊醒,“你说杨树林?”
“怎么,你不知道?”
我“嗖”地从椅子上站起,像只发疯的公牛般地冲了出去。
“天星,你干啥去?”姐姐冲着我的背影大喊。
“我去找王二傻。”我头也不回地答道。
我心里一阵忿恨——杨树林这个混蛋,居然敢抢我林天星的女人!!!
一进王二傻家的大门,我就忍不住委屈地大喊:
“二傻喂,哥失恋了……”
王二傻的痢疾还没有好,躺在病床上,虚弱得连双筷子都拿不起。他听了我的倾诉后,平静地看着我,像是阵前的军师般沉着而冷静,用温和又略带调侃的语气对我说:
“与其在这里像个婆娘般哭哭啼啼,还不如努力去俘获小美的芳心。”
一句话点醒梦中人。
“行啊,二傻,”我摸了摸二傻圆鼓鼓的肚子,“拉肚子能治脑袋?”
“去你大爷的,”二傻大骂,“哥虽然傻,但并不蠢,明白不?”
从二傻家回来的路上,我已经有了一个周密的计划。
自那天起,我每天给小美写一封情书,摆出一副为了爱情,要浪子回头的架势。小美的值日几乎全部被我包干。她家的牛羊已经被我大捆大捆的青草俘获,成了我的好朋友,一百米开外见到我,就“咩咩”“哞哞”地直叫唤。更别提他家的看门狗黑子了,这蠢货在我鸡爪、骨头的强烈轰炸下,已然成了我的奴才。
两个月后的一天,我像是一只跟屁虫一般跟在小美的身后,滔滔不绝地跟他讲我苦心收集来的段子。
在松树林的石板路上,她突然停了下来,坐在石阶上,满脸心事地眺望着山的那边。
“天星,你说只有小时候才这么痛苦吗?还是长大后也一样?”小美满脸忧郁地说。
我内心一沉,不动声色地坐在她旁边,隐隐瞥见她的脖子上又多了一块淤青。不消说,一定又是她那位酗酒成性的父亲干的。
过了许久,小美从书包里掏出一块巧克力递给我。我心怀忐忑地收下,书上说巧克力是那些个洋人表达爱情的方式,这是小美给我释放的信号吗?或许一个十岁的小毛头谈爱情这件事为时尚早,但我真的很想跟小美在一起。
“天星,我们的事,上初中后再说,好吗?”小美红着脸,躲开我的眼神,吞吞吐吐地说。
什么?她是接受我了吗?小美是接受了我的爱意吗?天呐……
我的心像是被什么东西撞了一下,像个傻子般愣在原地。小美从石梯子上羞涩地站起来,在我手背上轻轻捏了一下,飞快地跑回家了。
被幸福的闪电击中,我一时不知所措,像个低能儿般咧着嘴不停地傻笑,连口水流出来都不知道。
“喂,林天星,”松树林中突然跳出来几个五六年级的大个子,“你小子很有手段啊!竟然敢打我小美的主意……”
定睛一看,原来是杨树林带着几个高年级的同学过来。
我被几个大个子围住,杨树林怒声问道:“说,你们发展到什么阶段了?亲过嘴儿没?”
亲嘴儿?亲你大爷啊亲!除了刚才她在我手背上捏的那下,老子连她的手都没有碰过。靠,恋爱又不是耍流氓。
“亲了!”我镇定地回答。
“这王八蛋居然亲了,”杨树林暴怒,气得像个猴子般在原地转了个圈,“他居然真的亲了。兄弟们,揍他。”
乱拳乱脚从四面八方飞来。我被打翻在地。
没想到这群孙子下手真狠,我的脑袋不知道被谁的大头皮鞋踢了一脚,开始嗡嗡直响。我这才意识到这不是普通的打架报复。
我努力反抗,却又被踢翻在地。
正值我绝望之时,一位黑壮的汉子咆哮而来。他抄着一根木棍把围攻我的高年级同学打散,然后气喘吁吁地用木棍指着杨树林:
“杨树林,你个小杂毛居然敢欺负我兄弟,你不要命了么?”
“二傻……”我像是见到救星一般抱住他的小腿。
二傻像头暴怒的狮子般扫视着众人,几个高年级的同学纷纷避开他的眼神,不自觉地都后退了一步。
几位打手被二傻的气势所摄,二傻这才转过身,蹲下来询问我伤势怎么样。
我伤得不轻,一时间站立不起来,二傻扔下木棍,挽着我的胳膊,准备把我扶起。
谁知,一个黑影举着一块盆大的石头,悄无声息地出现在二傻身后。
“二傻!!!”我失声大喊。
坚硬的石头像颗飞星般砸落下来。
咚……
二傻倒在我的怀中,温热的血液像是泉水一般从他的后脑勺汩汩地流出,顺着他的脖子成股流下。眨眼的工夫,他整个人像是被血雨浇过一般。
我的泪水滚落了下来。
“不会有事的,二傻,你不会有事的……”
我用双手紧紧地捂住二傻的伤口,但血液仍然不停地从我指缝中流出。
杨树林知道自己闯了大祸,拔腿就跑。
我把二傻抱起,咆哮着,像个疯子般往乡村医院狂奔。他的身体越来越重,越来越重,仿佛有一双大手正拼命地把他往地下拽。
后面的事情我记不太清了,朦胧中,我只记得我赶到乡村医院,几个大叔帮我把二傻抬了进去。
三天后,我才从医院苏醒过来。
“二傻去世了。”
我睁开第一眼,姐姐直截了当地告诉我这个残忍的消息。
我的鼻子猛然发酸,内心升起一股强烈的悲痛,我忍住眼泪,问:“杨树林被处理没?”
姐姐平淡地回答:“没有!学校要处理的,是你!”
我无奈地一笑:“不错,是我引发了这场争斗,应该被处理。但杨树林杀了二傻,他才是罪魁祸首。”
“二傻是摔死的,警方已经结案了。”姐姐把一碗粥递给我,“二傻昨天就已经被催逼下葬了。”
我内心一震,胸口像是被狠狠地抡了一大锤,问:“二傻的父母不追究吗?”
“他们倒是闹了一翻。不过,也只是为了多得些好处而已。”
……
在医院休整了一周后,我重新回到了学校。
我被强迫当着全校师生的面,在国旗下做了检讨,还同假惺惺杨树林握手言和。
二傻死后,我的世界再没了色彩,甚至连黑白色都没有了,只剩下阴沉沉的灰色。由于流言蜚语四起,小美承受巨大的压力,也不再理我。杨树林还是那么趾高气扬,深受老师喜爱。
我突然间醒了。这个世界原来是如此的荒凉。我好像被遗弃在宇宙的荒漠之中。
我把自己困在小木屋的阁楼上,不吃不喝,成天对着满阁楼的书籍发呆。
“天星,记住,你千万不能打开这本书。也不能把这本书给别人,就算是你姐姐也不行。”
看到我抽屉里面的《窃魂卷轴》,我想起爷爷对我说的这句话。我带着强烈的报复心理,破坏了我对爷爷的承诺。
我打开了窃魂卷轴。
出乎我意料的是,《窃魂卷轴》里面只是薄薄的一页,一张泛黄的卷轴被嵌入书中,卷轴上渐渐映出一则简单的提示信息:
“献出你最宝贵的东西,我将满足你所有的愿望。”
我毫不犹豫地用指印签订契约。
“说出你的愿望。”卷轴内印出几个血红的大字。
“帮我杀死杨树林!”
我刚说完愿望,窃魂卷轴突然自动关闭,封面上那些密密麻麻的眼珠子不停地闪烁着,发出妖冶的红光,宛如无数条蛇吐出的信子。
我聚精会神地看着,被这神秘的古书深深地吸引。
“天星,你怎么……”不知道什么时候,爷爷突然出现在我身后,“你怎么能破坏我们的诺言?”
我回头一看,只见爷爷立在我的身后。他双眼烧得通红,像是在血里面蘸过的一样。一道血泪从他沧桑的脸颊滑落。血迹从他脸上蜿蜒爬过,如同一条细细的红蛇。
“天星,”爷爷紧紧攥着我,最后一次慈爱地叮嘱我说,“记住,以后无论发生了什么,都要好好活下去。天星,答应我好吗?好好活下去,不要再食言了!”
“嗯!”我吓得直点头。
风从阁楼上的窗户蛮横地闯了进来。爷爷像是一棵枯树,在风中缓缓倒了下去。他温热的身体在寒风中急速变冷。
霎时间,楼阁变成了一个幽深的墓穴。似乎所有的东西被这墓穴吞噬了进去,只剩一具老人的尸体,一本邪恶的古书,以及风的呜咽和我撕心裂肺的哭声。
<b> 说:</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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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树林疯了。
据说是中了邪,被他心爱的手机折磨得半死。有人说二傻的鬼魂附在了他的手机里面,要索他的命来了。
我见到杨树林的时候,是在我发出诅咒后的五个小时。
杨树林的父亲为了驱邪,第一个就想到了我爷爷,深夜背着他的爱子来到了我家门口。
他的拳头像是炮弹一样锤击着房门。我下楼,给他们开了门。只见他背着杨树林,大汗淋漓地立在我家门前。
“天星,请问,林老爷子在吗?”
他很客气地问我,眼神中满是焦急。
我忿忿地把他们请进门,一言不发地把他们领到阁楼上。
楼梯上发出沉重不安的脚步声。我回头看了一眼杨树林,只见他像一个泄了气的皮球般瘫软在他父亲背上。他浑身颤栗着,双眼无神,像是受了严重的惊吓,似乎稍微重一点的呼吸声都会吓坏这个虚弱的人儿。
当杨树林的父亲看到阁楼上爷爷的尸体时,不由一惊,对我说一声“节哀”后,匆匆忙忙地背着杨树林走了。
我的心里乱极了,杨树林得到了应有的下场,我却并没有因此而感觉到半分的畅快,没有父母的我,反而在他父亲身上感受到了一种我从未体验过的父爱。一旦杨树林的父亲那双焦急无助的眼神在我的脑海闪过,我的妒意就像蚂蚁般不停地撕咬着我的神经。
……
爷爷的葬礼很简单,墓穴就在二傻的旁边。我哭成了泪人,姐姐在身边安慰我说:
“天星,死亡其实不过就是在地上挖个坑,**化为尘土,回归大地罢了。它是一件自然而然的事情。你又何必如此伤心?”
她平静地看着爷爷的墓穴,就像在村头观看一轮落日的西沉,平静得有些残忍。
爷爷死后,我寝食难安,陷入深深的自责,整晚整晚地坐在半山小屋旁边的大槐树下,远远地看着山的那边。
那晚,姐姐突然找到我,递给我一张银行卡后,在月光下离开了。
她走得毅然决然。长长的石板路上,她甚至都没有回头看我一眼。
“天星,你不用想我。姐姐一向对你不好,你千万不要想我,更不要找我。人的感情是一件很麻烦的事情。我们两个都是这个时代冰冷的产物,是没有灵魂的实验品,我们不该有感情。再见了,弟弟……”
我的耳边回响着姐姐临走时狠心的怪论。
我愣半晌,悲伤的情绪才突然爆发出来。
“滚蛋,”我冲着姐姐的背影哭喊,“你也不过是一个十岁的小丫头而已。干嘛要说出这种狠心的话?干嘛要如此绝情?我不会想你,也不会找你,永远都不会……”
声音在山谷里不停地回荡,越传越远,越传越远。
但我心底的声音不是这样。我好希望好希望,姐姐,你能回来。
那一刻,我明白了:《窃魂卷轴》就像潘多拉的魔盒,在我打开它的瞬间,灾难就已经飞向了我身边。
姐姐离开后,我开始了一个人的孤独生活。
老师不动声色地撤下了二傻和杨树林的课桌。我有了新的同桌,但我再没有了像二傻一样的朋友,也没有了亲人,除了小美会时不时偷偷看我一眼之外,其他人都视我为不详之人。
我把内心封闭起来,从此惜字如金,极少开口说话,把心思全部放在了学习上。
这时我才突然发现,曾经我憎恶的数学才是世界上最简练美丽的语言。它没有情感,一切都有规律可循,没有那么多的不确定性。
我的学习突飞猛进,不到两个月的时间,就获得了全校第一。
全级第一的成绩我一直保持到了初三。曾经的顽童变成了学霸。我也从一个十岁的小男孩艰难地长到了十六岁。
我自始至终都是一个人。
我读了很多很多的书,大多是关于恶魔和诅咒的,但《窃魂卷轴》一直被我压在了箱底。
我努力想要遗忘它,但我越是想要遗忘,它在我脑海中就越像夜空中的月亮一般明晰。
……
“你听说了吗?刘小美她老爸死了。”
“什么?死啦?什么时候的事情?”
“就在昨天晚上。据说欠了高利贷的钱不还,被乱刀砍死。脑袋还被割下来挂在房梁上呢!!!”
刘老三被杀的消息传遍了整个镇子,微信上到处都转发着一个脑袋被挂在屋子中央的图片。整个镇子弥漫着一股恐怖的气息。
“这个刘老三是个酒鬼不说,还嗜赌成性,谁会那么傻,借钱给他呢?”
“你别忘了,他还有个貌美如花女儿。那女娃跟她老妈一样,越长越惹眼,那身段出落得……没得说……那玩意你没见过,可是越来越挺,越来越圆了……”
“她老妈是不是那位远近闻名,村里一半干部都很她有一腿,最后傍上老板,跑掉的那位?”
……
我满脑子都想着小美。
我不敢想象她面对自己亲生父亲的这颗血淋淋的脑袋时,是一种什么样的感受。
周末放假回家的时候,我特意绕道去了趟小美的家。她家的土胚房已经破烂得不行,一只老母鸡“咯咯”地叫着,在门前若无其事地啄食。由于刚死过人,屋子透着一股诡异的气息,所有吊着圆形物件都不自觉地会错看成刘老三那颗已经半秃的脑袋。
此时正值黄昏,大门半开着,阳光射进屋内,活像一根根金色的手指,刺破阴暗,指向屋内,仿佛在告诉我,小美就在屋子里面,你亲爱的小美就在屋子里面。
我缓缓走进屋子,突然屋子里面掠过一个鬼影。我吓了一跳,本能地后退了几步,只听那个鬼影发出嘶哑而低沉的警告:“滚开。”
“小美,你在吗?”我谨慎地问了一声。
“滚~”屋内传来一声咆哮。
我吓得半死。慌忙拔腿就跑,夺门而出,一口气跑到了一里开外。
“那间凶宅闹鬼,”一位正好路过的乡民向我解释说,“一定是刘老三怨气太重,化成了冤魂。星娃子,你不要再去了,被鬼缠身可没用什么好下场啊。”
我只好怏怏回到家中。
到家门口,正准备打开小木屋的大门时,耳边传来一个熟悉的声音;
“天星,生日快乐。”
小美提着一个蛋糕,亭亭玉立地出现在我的家门口。
“小美?你……你怎么来了?”
我的心砰砰直跳,又惊又喜,舌头不停地打结。自从二傻死后,这还是我们第一次对话。
“给你庆生来了,”小美红着脸说,“你马上就要毕业了,要是再不来,恐怕,恐怕就再没有机会了。”
“噢……”
我接过小美手上的蛋糕,随意应承了一声,装作一副云淡风轻的模样。她一脸喜色,难道还不知道她父亲的事情?
我的心几乎快要跳出来,曾经的情愫像是炸弹般在我的胸腔内爆裂开来,侵入我的每一寸肌肤。我的鼻子一阵发酸,一股莫名的液体直往我的眼睛上涌。
“我来给你过一个生日吧,这些年你一个人,过得很辛苦吧?”
我没有回答,打开木门,感觉半山上这栋已经冷清了很久的小木屋再一次有了温度。我在想,这究竟是不是幻觉?
小美开始利落地准备饭菜。
她挽着衣袖,露出洁白的手臂,撅着身子上洗菜。尻子把校服裤子撑得鼓鼓的,优美的曲线从大腿一直勾勒到了腰际。衣领之间,那对洁白丰润的北半球若隐若现。一股奇怪的感觉从我心底窜了上来。我不自觉地想到五年前,松树林的石梯子上,她的玉手在我手背上那轻轻的一捏。
手背上,小美那温柔一捏的感觉立马复苏了,痒梭梭的,有一种紧缩的感觉,如同有一只小嘴在吸着那个部位。霎时间的工夫,这种痒梭梭的感觉像是蚂蚁一样爬满全身,把人搞得火烧火燎的。
“你怎么啦?天星,感冒了么?脸色怪怪的。”小美问道。
“这天气太热了,我出去透透气,顺便捡点柴火回来。”
逃出门的时候,我才松了口气,那个部位已经潮乎乎的一片。
我快步走向小溪边,找了个隐蔽的芦苇丛,把自己浸入冰凉的溪水之中。但刺骨的溪水并没有浇灭我那原始诉求,反而我滚烫的身体如同一只猛兽,有一种要把溪水烧干的气势。
我的身体住进去了一只妖怪,我屈服了,放弃了抵抗,任那只妖怪把我变成了恶魔。
我无师自通,学会如何释放了那股力量。我闭上眼睛,幻想着小美没有穿衣服的样子,幻想着我的指尖划过她的锁骨,幻想着我们合二为一,进入她腹部下面的那团神秘幽影。碰撞,就像是风吹麦浪一般,一波又一波。
幻想中美妙的世界随着一波洪流崩出而崩塌。
黑夜的溪水开始变得冰凉,成片的芦苇在月光下投射出一片片的鬼影子,在风中摇曳着,它们交头接耳,对我指指点点。
我从水中起来,穿好衣服,只见一团团白色的液体漂浮在水面,顺着溪流奔腾而下。
终于,在我十六岁的这天,彻底明白,男人是个什么样的东西。
回家的时候,天上正挂着一弯新月,像是一只眼睛悬在天上,正恶狠狠地瞪着人间。
我胡乱在路上捡了一捆竹筒,扛着往回走。
到家的时候,小美已经把饭菜做好,正托着下巴看着门外,痴痴地等着我回来。
席间,小美滔滔不绝地回忆起我们小时候的事,我心不在焉地应承着,盘算着要不要告诉她父亲被害的事情。
“你知道吗天星,曾经你像个跟屁虫,跟在我身后讲笑话给我听,那是我这辈子最开心的日子。”小美忘我地诉说着,“那时我爸爸天天酗酒,他每次喝醉了就会想起抛弃我们的妈妈。他把恨意都转移到了我身上。你知道吗,他每次喝醉了都会逼我把衣服裤子全部脱光,站在镜子前,逼我说我是个贱人……如果我不说,他就会用皮带抽我,直到我屈服为止。”
听到这里,我的胸口像是被什么东西堵住一般。这时候我才突然明白了她身上淤青的来历。难怪上学的时候,她总是把衣服紧紧地裹住自己的身体,无论春夏秋冬。
“你知道吗?天星,那时候我恨不得一死了之。后来你出现了。老实说,刚开始的时候我很讨厌你。你每天无忧无虑,纯真得让人厌恶。还时不时地弄一些幼稚的恶作剧。后来,你开始对我好,哄我开心,在意我心情,渐渐的,我动心了,因为从来没有人对我好过。你知道吗,天星,我爱上了你,是你把我从那无边无际的地狱中解救了出来。我开始反抗我的爸爸,除非暴力,绝不让他羞辱,就算把舌头咬断我也不会说一句我是贱人。是你让我坚定,天星。我想,只要我们长大了,有能力走出这里,就不会那么痛苦了。所以,我愿意为了你,忍受这一切的苦难。我愿意等你,就算是武装到牙齿,我也要活下去。”
“但我没想到害了你,还害了二傻。我不敢再面对你,只好偷偷的关注你。五年来,我始终没有勇气站在你面前,跟你说上一句话。今天,我终于鼓足勇气来了。我不知道那个遥远的梦想还能不能实现,我不知道你还喜不喜欢我……”
“天星,”小美突然激动地拉着我,“你带我走吧。这辈子就算是做牛做马,就算是当你的影子,我都愿意跟着你。”
小美滚滚的爱意呼啸而来,我惊慌失措,吞吞吐吐道:
“可是,你的爸爸。”
“他不会阻拦我们的,他已经死了,得到应有的报应了。正好我也解脱了。”
我内心一震,原来她已经知道自己父亲被害的事情。
“你跟着我,会很辛苦的。”
这个时候,我反而谨慎起来。五年艰难的生活让我对生活有了更深的理解。姐姐留下的存款前四年就已用完,后面一年期间,我不得不冒充成年人,利用假期的时间去外地的工地揽工。好在初中后我开始长个儿,身体也结实,加之我沉默寡言的个性,没有被怀疑是未成年。
“小美,你人长得漂亮,又聪明伶俐,有着大好的前程,实在是没有必要跟着我受苦。中考结束之后,我就要跟着民工队去修铁路了。你知道,我要赚高中的生活费。”
说这段话的时候,我心如刀绞,明明辛福就摆在面前,我却没有勇气给她一个温暖的怀抱。那一瞬间,我坚持去相信:我以前是这样生活的,我以后还是,我看不到任何希望,如果生命中突然多了一个人,感觉就像一阵恶劣的风,会把我的贫穷、苦难一片片地吹到她的生命中去。
“我不怕辛苦,天星,只要跟你在一起,我什么都不怕。我毕业后就去打工,赚钱给你上学,你可以上高中,读大学,或许你还能读到美国去。你成绩那么好,一定没有问题的。”
沉默,一段长时间的沉默。整个世界安静了下来,似乎整个宇宙都在等待着我的答复。我忐忑不安,不知道如何是好。随着时间的流逝,我看到小美期待的眼神一点点地变暗,最后如同死灰般地绝望。
她笑了笑,似乎用尽了全身的力量才挤出这抹让人心酸的笑容:“吃饭吧,菜都凉了。”
三天后,中考。小美没有参加。有谣言说,她要嫁人了。
中考一结束,我就坐上了北上的火车,去深山里面同一群粗俗的汉子修铁路了。
民工队中清一色的汉子,偶尔有几个相貌惊奇的大婶点缀其中。工友们聊得最多的是女人,人体器官和他们的臭汗混杂在空气之中乱飞,如同牛棚里的苍蝇。
我时常会梦到小美,梦见我参加了她的婚礼,而入洞房的却是我。为了逃出梦靥,我更加卖命的干活。工友们都说我疯了。
两个星期后,我接到一个电话,说省城的一家私立学校给我发了录取通知书,条件很优越,免费入学,食宿全免,还提供给我五万元的奖学金。
我立马接受了这所学校邀请,匆匆赶回村里,准备第一时间把这个好消息分享给小美。
“或许未来并没有那么糟糕,”我拿着录取通知书和奖学金,走在村里的石板路上,愉快地规划着,“如果把这笔钱给小美,让她在城里租个房子,立足下去,如果她愿意等,等我毕业,或许,我能给她幸福,不,她一定会幸福。”
我打了一整天的电话给她,她都没有接,我发誓,一定有八百个,直到她的手机没有电自动关机为止。
她一定是忘带手机了。
我一路打听,一直到晚上,才听说她去了我们曾经读书的小学。
我匆忙赶回村里的小学。天黑黢黢的,像凝固的浓墨一般,紧紧糊在空气上。
天气怪怪的,世界像是被怪物含在嘴里一般,一股浓烈的湿气弥漫在空气之中,黏糊糊的。一种不详的预感从我心头蔓延开来。
来到小学,只见铁门禁闭,由于放暑假,小学里面空无一人。平素喧闹的小学此刻却如同墓地般冷清。
隐隐的,我听见四年级的教室传来桌椅碰撞的声音。
难道是小美?
我翻过围墙,向四年级教室走去。
“老师,求求你,不要在这里。”
教室里传来小美的声音。
“你心里还有那个小杂种,是不是?我偏偏要在这里干你,把你这个贱人的什么狗屁爱情梦想通通干碎。”
说完,传来一整野蛮的撞击。
每一个字,像是山顶滚落的巨石般,重重砸在我的心上。我踢开门,一拳砸开教室的电灯,两具刺眼的身体躺在课桌上,霍然出现在我眼前。
小美一头乱发,双腿八字开着,一对肉球还在微微抖动着,她那只曾经在我手背上温柔捏过的玉手,此刻正掐着张老师那大汗淋漓的大毛腿。他们两个人的身体紧紧连在一起。张老师那肥大的身体,就像是只丑陋的蛤蟆,压在小美那百合花般的身体上。
张老师先是一愣,接下来双眼发出熊熊的怒火:
“原来是你这个小杂种,立马把灯给我关上,然后给我滚。”
我冷冷地瞪着着他,顺手拿起一把椅子,单手举过头顶,所有的愤怒都聚集在我的右手之上。
我要杀了这个畜牲,就算赔上自己的这一条命也在所不惜。
陡然间,我想到杨树林,当初他也是这样,举着一块石头,砸死了二傻。
二傻,我杀了他就来见你。
张老师虚了,从小美身上抽出身体,一个踉跄奔向窗边。他爬上窗台,一个健步跳到了对面的土坡之上。
我准备追击,却被小美紧紧抓住。
“林天星,”张老师在土坡那边大喊,“刘小美已经是我的人了,你就不要再痴心妄想了。你不要以为你成绩好,谁都得宠着你。老子就看不惯你一副臭屁哄哄的样子,你以为你真是天之骄子?告诉你吧,你姐姐林伊,也是在这个教室,被我干过,哈,她可比刘小美**多了。”
“畜牲。”
我把椅子狠狠扔了出去,咣当一声,砸到了这货的腿上。他耷拉着腿,立马跑了。
“天星,对不起。”
小美蜷缩在椅子上,衣服像一片树叶般,根本盖不住她丰润的身体。
“对不起。”
她低着头,痴痴地盯着地上那空洞洞的水泥地。教室经久失修,布满了大大小小的坑,一只大虫子迷了路,艰难地从一个坑内爬起,又掉入另一个坑。
因为绝望,她甚至连眼泪都掉不下来了。
“你还记得吗?就是这张桌子,你曾经把蟑螂放在上面吓我。那时,我讨厌你极了,我假装吓得半死,好让老师惩罚你。”小美叹了一口气说,“天星,你说好不好笑?我家的蟑螂加起来,恐怕比整个村子的人都要多,你说我会怕?”
她无奈笑了笑,拿起袖子的一角,轻轻擦去课桌上的那一抹殷红的血迹。
“小美,我们回去吧。”
她没有理我,继续说道:“你还记得吗,天星。曾经二傻肠胃不好,老是放臭屁,这附近总是臭烘烘的。有一次,我没忍住,放个了毒气。我尴尬得不得了。你还记得吗?是你帮我解围,嫁祸给了二傻。”
“我当然记得。”
明明是个笑话,我的眼泪为什么会掉了下来?
“小美,不早了,回去吧!”
小美仍然没有理我,继续道:“天星,我就要结婚了。婚礼在明天,新郎就是张老师。我爸爸生前收了他的彩礼。”
“可是,他就是个混蛋!”
“不错,他就是个混蛋。但这就是我的命。我认了,天星。有大好前程的是你,可惜我不能陪着你了。对不起!”
“小美,跟我走,离开这里。我拿到了奖学金,有五万块,我们节约点,够用好长一段时间的。我相信我们可以过得好的……”
“太晚了,一切都太晚了。我已经不再是曾经的小美了。”
小美穿好衣服,像个游魂般出了教室,走向校门。
校门“吱呀”一声打开,继而传来一阵摩托车发动的声音。
车灯吐出耀眼的灯光,把小美的和张老师的影子拉得很长。两个影子,紧紧地重叠在一起,如同乱坟岗上那对分不开的蔓藤。不多时,他们爬上摩托车,摩托车在蛇形的山路上呼啸而去。
一粒滚烫的液体从我左眼划过。
“天星,你不能打开这本书,也不能把它交给别人,就算你姐姐也不行。”
“献出你最宝贵的东西,我将满足你所有的愿望。”
《窃魂卷轴》再一次从我的脑海闪过。
我奔回家中,从紧锁的箱底掏出《窃魂卷轴》,迫不及待地把它打开,满脑子都是那个畜牲在课桌上压着小美的画面。
“杀了他。”
我再一次向恶魔之书许愿。
他一定会死,我很确定,就像杨树林那样。
但这似乎并不能让我满足,我要亲眼看着他被折磨而死的惨状,我要亲眼看着他一点一点地毁灭。
我把《窃魂卷轴》塞入书包,背着书包摸黑赶到小美的未婚夫——张贵家。
“他一死,小美就能回心转意了。”
我心里这样想着,爬上他卧室旁边的一棵大榕树。
这混蛋果然在家,此刻正一动不动地盯着手机。
我像一只蜘蛛般,蛰伏在黑暗中。整整一个小时,这家伙仍然一动不动,像是中了邪般,木然地盯着手机。突然,他惨叫一声:“不敢了,我再也不敢了。”
手机“啪”地一声被他扔出窗外。
屋内,他像着了魔般砸掉电脑,在屋子内乱挥乱舞,似乎有无数人围着他一般。他冲出屋外,一个趔趄摔倒在地,从楼梯上滚了下去。
我悄悄从树上潜下地来,蹲在地上看了看他的手机,只见手机屏幕上显示着一双红色的大眼睛,眼球呈漩涡状,不停地旋转着,我看了一眼,似乎就把我的魂魄吸了进去一般。
我慌忙收敛心神。心想:难道这《窃魂卷轴》的诅咒,跟手机有关?记得当初杨树林也是,被他的手机吓得半死。
我继续爬上大榕树,只见张贵一家乱成了一团,他母亲训斥道:“发什么神经?你明天就要结婚了,你会说你神叨叨的发什么神经?”
张贵充耳不闻,继续在院子里面乱挥乱舞,似乎有无数人在拉扯他一般。
“娟,快让你哥停下来,”张贵的母亲不耐烦使唤她女儿,“这样下去,明天婚礼,我们老张家的脸不被丢尽才怪。”
“哥!你这是怎么了?”
张贵的妹妹拉着他,却被一把推在地上。
他继续乱挥乱舞,口中恐惧地喃喃自语,“走开,走开。不敢了,我不敢了。”
“妈,哥有点不对劲。”
张母这才重视起来:“一定是中了邪。快打电话叫仙姑过来。我就说那刘老三家那狐狸精娶不得,娶不得,你们就是不听。现在中邪了吧?”
张娟掏出电话,却被张贵猛地夺去,摔在地上,猛地扔进井里:“有鬼,手机里面有鬼。林天星在手机里面,林天星在手机里面,他是鬼,是鬼,救命啊!!!”
我内心一震:我是鬼?看样子这货是真的疯了。
折腾了将近一个小时,张家无法,只好把他给绑了。
“哥哥的婚礼怎么办?”张娟问母亲道。
“照常举行。老娘花了这么多钱,难道还取消不成?你跑一趟,仙姑请来就没事了。”
张母狠狠地说。这位头已花白的妇人据说年轻时是位美人,他丈夫用张贵对待小美的手段得到了她。她历经风霜的洗礼之后,练就出一身常人不具备的残忍和决绝。
仙姑来的时候,张贵已经断了气。张母这才愣了一下。不过这一愣也只是短短的一秒。
“没用的东西,”她骂了一声,继而果决地命令道,“冥婚。我老张家的钱不能白花。仙姑,冥婚的事就麻烦你了。”
我吓得心惊胆战,慌忙逃离。
张贵死后,我一颗悬着的心并没有如期掉了下来,反而有一种更深的不安。他趴在小美身上的那幅画面,仍然像炭火般灼烧着我的内心。
我慌忙去找小美。
赶到小美家的时候正值午夜。这栋凶宅在午夜看上去更加诡异。屋内的灯亮着,从窗户里斜射出来,照在窗外的菜叶子上,如同蒙在死人面部的白纱。乱石里的蟋蟀和水田的青蛙兴奋地叫着,林间的猫头鹰时不时地给它们一个和声,像是恶魔的仪仗队。
我慢慢走近小屋,只见大门口贴着一个大红囍字。泪眼模糊之间,囍字就像在流动,宛如在墙上流过的血。
我敲了敲们,喊了两声,屋内没有人答应。我推门进去。
屋内,两支大红蜡烛“吱吱”地燃烧着。刘老三的遗像挂在房屋的正中央,他那一双阴沉的眼神俯视着周遭的一切。整栋屋子被细心的整理过,处处都贴着诡异的红色。
我内心一酸,难道小美真的铁了心要嫁给那个混蛋么?
突然,卧室里面传来一丝细微的笑声,继而是断断续续从鼻腔内哼出的歌声:
“在一个黄昏的早晨,有一个年轻的老人;拿着一把长长的短刀,杀死了他心爱的仇人。”
我开始警觉起来,半夜三更的,这屋子里面怎么会有男人的声音?
我轻轻走向卧室门口,从门缝中偷偷看了进去,只见小美穿着一身红色的嫁衣,正躺在床上睡觉。我侧耳倾听,发现歌声是从床底下传过来的。
我向床下一看,床下黑黢黢的,什么也没有。突然,一只手从床底伸了出来。
我吓得半死。恐惧地盯着这只手。这只手瘦得出奇,仿佛只有一层薄薄的皮裹在骨头上一般。
不多时,这只手越伸越长,先是一条胳膊,然后是肩膀,接下来是整个躯干,像是毛毛虫,一点一点地从床底爬了出来。
“你是谁?”我猛地推开门,装作很凶恶的样子,怒问他。
对方也被我吓了一跳,“嗖”的一声,像条蛇般飞速游回了床底。
难道是贼?
“小美,有贼!!!快醒醒!!!”我喊道。
小美躺在床上,没有任何反应,我心里越发着急,冲进门去,跑向床边,摇了摇小美。
“不许动她。”床底怪人怒吼道。
话音刚落,他那一双鬼手,死死地抓住我的我的脚踝,往床底猛地一拉。
我本能地蹲下降低重心,谁知还是太慢,一屁股摔在地上。
床底怪人不依不饶,继续发力,死命把我往床底拖。
我像陷入沼泽一般,一点点地被这个深不见底的床底吞噬。我双手掌地,开始同这个怪人进行力量的角逐。
渐渐地,我感觉那怪人体力不支,我一鼓作气,反而将那怪人拖出半截身体来。
这时我才看清楚他的真容。
他瘦得出奇,如同一具干尸。一头稀稀拉拉的乱发。右眼高高隆起,是一个血色的肉瘤,却没有眼球,只有一片空洞洞的眼白。他脸部皮肤像是树皮一般全是褶皱,紧紧地贴在颊骨上。我吓得一哆嗦。这究竟是什么怪物?
“你是谁?为什么在这里?”我心惊胆战地问道。
“林天星,你这个小杂毛不认得我了么?”
“你是?”
我端详了半天,开始在脑海里搜索,突然想到了一个人。
“你是……杨树林?”
我心凉了半截,他不是在五年前死了么?
“你以为我死了么?告诉你,林天星,你想害我,没门!”杨树林从床底幽幽地爬了出来,盘着腿坐在地上,气喘吁吁地对我说,“林天星,你不要以为你不是这个世界的人,我就怕了你。”
我不是这个世界的人?
“你究竟用了什么妖法,居然能操纵手机?好在我命大,手机正好没电,我才捡回了一条小命。”杨树林用那双高高隆起的怪眼死死地瞪着我,瞪得我心里一阵恶寒,“我不知道你用了什么邪术,让我看到的所有的事物都在旋转。一张椅子,一面墙,一本书,甚至是一双拖鞋上都会突然长出一只眼睛,死死地瞪着我。我一狠心,抠掉一只眼睛,剧烈的疼痛中我恢复了正常。我写了封遗书给我爸爸,让他当我死了。从此隐藏在黑暗之中,像蟑螂一样过活。”
“你是个恶魔,林天星,我成为今天这样,都是你害的。”杨树林扑向我,骑在我的身上,用那双骨瘦如柴的双手掐着我的脖子。
我脖子一紧,同时一股恶臭扑面而来,像是死老鼠的味道一般,几乎让我吐了出来。
我顺势一翻,把杨树林压在身下。他轻得像一件衣服一样,全然不是我的对手。
“林天星,五年前你没有杀掉我,现在杀吧!”杨树林突然大笑一声,“话说回来,我反倒要感谢你。这几年我几乎天天陪着小美。你知道我藏在什么地方吗?就在这个床底。在这里,我每天都能感受到小美的呼吸,她的痛苦,她的孤独,她的哀乐,还有她的温度。我很满足,很满足了。”
“杀了我吧,为了你的好兄弟二傻报仇。哈哈,我死后就可以跟小美永远在一起了。”
杨树林闭上眼睛,一副欣然求死的神态。
“你说什么?”一股不详的预感扑面而来。
“小美在收到你的短信后,就绝望地喝农药自尽了。你刺激她去死,她那么爱你,就照做了。林天星,你这个魔鬼。”
什么,我的短信?我从来没有发过啊!!!
我慌忙起身,扑向床边,才发现小美已然成了一具死尸。她眉头紧紧皱着,想来死得很辛苦。我紧紧握着她的手,就像是握住冰块一般。
“献出你最宝贵的东西,我将满足你所有的愿望。”
我早该想到,我早该想到。《窃魂卷轴》偷掉的,不只是我最宝贵的东西,还有我的灵魂。
这一刻,我死了。感觉自己正在坠落,从一个无比高的大厦上坠落,正在不停地加速,加速!!!绝望,已经让我对死亡没有了恐惧,只是期待着那“砰”的一声,彻底地解脱掉。
“咳……”
突然,杨树林传来一阵猛烈的咳嗽,一口血从他的嘴里咳了出来,吐在了他脏兮兮的衣服上。
“林天星,我杀了二傻,我知道你恨我入骨,”杨树林站来了,虚弱地对我说,“但我还是希望你帮我一件事。”
“没门!”我断然拒绝。
“你会答应我的,咳咳……”杨树林笑了笑,用袖口擦掉嘴角的血迹,“我把小美给你写的信藏起来了。那里面有小美临终前最后对你说的话,如果你错过的话,你将会后悔一辈子。”
“你把信藏哪里啦?”
“别着急,我先说我的条件。我死后,把我和小美葬在一起。我已经喝了大半瓶的农药,活不久了。我希望你清楚的是,这个世界上最爱小美的,不是你,而是我,是我杨树林,我可以为她死,你能吗?”
“好,我答应你。现在你可以告诉我信藏哪里了吧?”
杨树林阴险地笑了笑,指了指地板:“信,就在这屋子下面。有种,就下去找吧!”
杨树林说完,诡异地看了我一眼:“不过,我要提醒你的是:小美的妈妈,变成了鬼,在地下。”
十年前,小美的母亲李小娥突然失踪。
村子里有人说,她深夜上了一个深圳老板的轿车,抛夫弃子,跑了。
这件事在村子里传得沸沸扬扬,女人们都带着蔑视又不无嫉妒的语气说:“这骚婆娘去大城市祸害人去了,真他妈的不要脸。”
李小娥走后,刘老三像是变了一个人,放着自己祖传的木匠手艺不做,天天酗酒。他把所有的恨都转移到了小美身上。
关于小美的母亲李小娥,我所知道的,就是这些。
但这些并不是我所关心的,我只想知道,小美在人世间弥留的最后这一段时间,究竟经历了什么。她为什么会答应嫁给张贵,愿意任他摆布,在教室里面做那种肮脏的事情?我明明没有发过短信给她,为什么杨树林说她在收到我短信后选择自杀?为什么?这一切究竟是为什么?
我陷入挣扎,杨树林却像是解脱般,歪歪倒倒地走向床边,扑在小美身上,喃喃道:“小美,我来陪你了。”
伴随着一阵剧烈的抽搐,杨树林死了。深色的血液喷在了红色的被子上面,像是开了一朵朵妖冶的花。
我把杨树林从小美身上推开,久久凝视着我最心爱的人儿。
她像个白雪公主般躺在床上,肤如凝脂,长长的睫毛微微向上扬着。她皱着眉,是巫婆的“毒苹果”要了她的命。我附身向她献上一吻,多希望她能够像童话般醒来。
“小美,你还记得你家的大狼狗黑子吗?为了讨好你,我在它身上费了不少鸡爪子呢。”我絮絮叨叨,不知不觉眼泪流了下来。“它在冬至的时候被人捉走了,我们翻了两个山头才打听到它的下落,赶去的时候它就只剩了一堆骨头。你记得吗?当时我们两个都哭了。”
“当时你说,命运都是不由人的,最残忍的莫过于人。以前我不太理解,现在我懂了。小美,你究竟是看到了什么,才走到了这一步啊?”
杨树林说是我刺激她,她才寻死的,还说小美收到我的短信后就绝望地喝农药自尽了。
那么手机,手机里面一定有小美自尽的原因。
我掏出手机,拨打了过去。
可是小美的手机不在服务区内。
不在服务区内?
“信,就在这屋子下面。有种,就下去找吧。”
杨树林那诡谲的笑容再次浮现在我脑海。
地下!所有的秘密都在地下。
我找遍了整个屋子,都没有发现通往地窖之类的通道。镇定下来后,我突然想到了床底。
我打开手机电筒,钻进小美的床底。
一想到这几年来,杨树林就蛰伏在小美的床底,我的心里就一阵恶寒。
床底乱糟糟的,一股酸腐的气息扑面而来,差点让我吐了出来。地板上刻满了小美的名字,密密麻麻的,像是无数条蜈蚣在地上乱爬。在靠着墙角处,地下裂开了一个缝隙。
透过缝隙向下看去,下面黑黢黢的一片,如同一座地下墓穴。一股凉风不停地往上冒,让我不禁打了个激灵。
我努力透过缝隙,试图把地板撬开,但无济于事。很快,我发现通道应该在隔壁屋。
隔壁屋是小美的父亲刘老三的房间,屋内空荡荡的,透着一股阴森森的气息。(遗物估计都被小美给烧了。)
屋内唯一剩下的东西是一座灵台,灵台正对着房门,上面供奉有刘家祖先的牌位,这些牌位都分不同层次,摆放在一张长桌上,桌子上面铺着一张白布,正好盖住了这张长桌。
我仔细观察这座灵台,发现它正好对着小美的卧室。
我小心翼翼地靠近灵台,蹲下身子,掀开白布,心里砰砰直跳,害怕什么东西从桌子底下突然间跳出来。
桌子下面空空如也。
我长舒一口气,钻进桌底,才发现一根黑色的电线从桌底的东北角很隐蔽地通到地下。
我突然想到刘老三生前是一名小有名气的木匠,这里应该会有暗门。
(秘密一定在桌子下面。)
费了好大劲,我才找到暗门。打开暗门一看,一条黑色的地道跃然出现在我眼前。
地道里面黑乎乎的一片,呼呼地冒着冷风。用脚轻轻试探,地道边上有一架木梯。
我深吸一口气,仗着手机电筒,顺着梯子缓缓向下。我每下一步,就感觉离地狱更近一步。
地道入口下周,下面却很空旷,这个地窖的结构就像一个玻璃瓶子一般。
这时我才意识到,这个地窖应该是挖空后的小煤窑,为了掩人耳目,把房子修在了上面。
借助手机电筒微弱的光,到了地窖底部。
脚踩到了地面,人才突然了有了安全感,我长舒一口气,突然想到衣柜上的那根黑色电线。如果有电线,这下面一定安装有电灯。
“一定是杨树林发现了这个密道,才把小美的遗物偷偷放在了下面。”
我边想边找到了开关。
我“塔塔”一声拉开开关,昏黄的电灯开始不停地闪烁,电线的接头处冒出火花,发出“呲呲”的声音。
应该是接触不良。
我正准备去修理的时候,突然发现墙壁上高高地挂着一个人。
电灯还在不停地闪烁着,那人像是蜘蛛一样,一动不动地挂在上面。
灯光闪烁之间,只见墙壁上,一个女人四肢从关节处被截断,呈大字形状被钉在墙面上。被截断的四肢处,露出白森森的骨头。四肢的骨头上穿过一个铜环。铜环被钉子钉死,牢牢地被钉在墙上。
被截断四肢的成年人,像个七八岁的小孩子般大小。
墙上,她定定地看着我,就像是被墓穴里面那些惊悚的石像阴测测地盯住一般。
我吓得瘫软在地,情不自禁地竭嘶底里地大喊。我本能地想逃跑,爬上楼梯,却因为太过害怕而手忙脚乱,又从楼梯上滑了下来。
更要命的是,慌乱之间,我不小心踢到了电线。电灯灭了,连“呲呲”的电流声也停了下来。
地窖里面安静了下来。
整个世界只剩下我震耳欲聋的心跳声。
黑暗之间,她那双幽绿的眼睛轻轻眨了一下,用更持久更有力量地眼神盯着我,让我感觉有两束阴冷的光,正狠狠地抽打在我身上。
她是活的!!!
“救命啊!”我内心大喊。
我完全被恐怖的浪潮覆盖。十来分钟的样子,我才从恐惧中慢慢缓了过来。这时,我才突然想到杨树林死前对我说的话:
“小美的妈妈,变成了鬼,在地下。”
我壮起胆子,哆哆嗦嗦地问道:“请问,您是小美的妈妈吗?”
她没有回答,只是眼神突然黯淡了下来。
我屏住呼吸,抹黑捡回我掉落在地的手机,打开手机电筒,在灯光抚慰之下,我才稍稍觉得有些安心。
这时我才注意到地窖内的陈设。地窖中间有一张八仙桌,上面摆有烛台,烛台旁边有一盒火柴。
我哆哆嗦嗦地划燃火柴,直到第三次才成功点亮了蜡烛。
烛光下,我壮起胆子,再次看了一眼她的眼睛。
此时她的双眼已经失去了先前恫吓我的力量,眼睛里面透着绝望,她一动不动地看着我,像是在向我哀求什么。
“你是小美的妈妈吗?”我又问了一遍。
我尽量把语速放慢,继续说:“我是小美的朋友,我没有恶意。”
她迅速地眨了眨眼睛。
“你怎么这个样子呢?是谁害你成这样的呢?”我激动地说。
她皱了皱,一脸迷惑地看着我。我这才明白她根本听不见我说了些什么。先前应该是通过唇语才判断我说话的内容。
“我放你下来吧。”
我把桌子搬到她的下面,再垫了一张椅子,准备把她从墙上释放出来。
她泪水突然滚滚而下,全身像是发动机一样开始猛烈地战栗。
她激动地想说什么,但发不出任何声音,我把耳朵凑向她嘴边,才听见她用极其微弱又沙哑的声音对我说:“死……”
我内心一震:“死?”
“让我死!”
让她死?
这时我才陡然明白刘老三的狠毒用心——他要让她求生不得,求死不能。
他截断了她的四肢,在关节的骨头处挂上铜环,让他可以随心所以地把她挂在任何地方。后来我在地窖找到一个听筒,只要二十四小时在她耳边放高分贝的声音,几天内她耳膜受损,就会失去听觉。她的牙齿被扒光,也失去了咬舌自尽的可能。关于嗓子,她应该是被迫服食了什么药物,以致于失声。关于食物,刘老三模仿植物人的鼻饲法,用一根导管从她的鼻腔插入,直通胃部,定期投放流食。
一动也不能动,就像挂在墙上的一张皮囊,求死不能。
多年以后,我才知道,小美的母亲是刘老三几乎花了所有的家当才从人贩子里手里买过来的。结婚后,由于她的美色太过惹眼,被村里的领导垂涎。领导们三天两头去刘老三家里找茬,刘老三好吃好喝地招待着,却不知道自己哪里得罪了领导们。终于,在一次酒足饭饱之后,支书带头强要了李小娥,小罗喽们随后跟上。刘老三却是敢怒不敢言。他本以为领导们一次就罢,不想他们明着不来,暗地里三天两头在与李小娥偷欢。他终于忍不住,放火烧了支书一家。局外人都以为是失火,支书一家惨死。局内人知晓内情,再不敢得罪刘老三。刘老三一家自此才相安无事。
李小娥生下小美后不久,上了一个自称是深圳老板的车,跑了。刘老三得知消息,深夜骑上摩托车去追。最后在一百公里外的麻风岭追上。
刘老三追到奸夫,才突然发现接走李小娥的人竟是曾经把李小娥卖给他的人贩子。这时他才明白自己上了当,李小娥是骗婚来了,并且小美也不是他的种。他一怒之下杀了人贩子,然后伪装成车祸的样子,连人带车摔入深涧之中。
刘老三把李小娥拖回家,藏入小煤窑洞之中,锯掉四肢,把她变成了那幅人不像人鬼不像鬼的模样。
……
地窖内,她定定地看着我,满眼的哀求,我想躲开她的眼神,她却用更有力的眼神把我勾住,让我不能移开她的视线。
“让我死,让我死!”我似乎听见她在不停地说。
如果一个人深陷痛苦的泥沼,丝毫没有任何未来可言,死亡对而言是最好的结局,该不该成全她?
我没有剥夺一个人生命的权利。没有任何一人有剥脱他人生命的权利。
我这样想着,狠下心来,粗鲁地移开她的视线。开始寻找小美留给我的遗物。
终于,我在地上找到一个塑料盒子,打开一看,里面装有一部小美的手机和一封小美的信。
我拿着小美的遗物,慌忙攀上梯子,准备逃离。
离开时,我最后看了她一眼。
她闭着眼睛,大张着嘴,久久地哀嚎,却发不出任何声音,就像是一只濒临绝境的野兽。
我被震动了。心脏像是被一只大手紧紧攥住,难受得要命。既然我给了她希望,又怎么能亲手毁掉它呢?
我一步步走下梯子,感觉自己正一点点地变成刽子手。
我再一次站在椅子上,用阴冷的眼神看着她。那一瞬间,她眼里闪过一丝恐怖。
期待已久的死亡马上就要降临了。她为什么还会害怕?后来我才明白,那一瞬间,让她恐惧的并不是死亡,而是我那冷峻的眼神。
突然,她深吸了一口气,一脸释然地把眼睛闭上,脸上浮现出一抹幸福的笑容。
她解脱了。
我捂住她的口鼻,杀死了她,就像捏死一只苍蝇那么容易。
她解脱了,而我却堕入了魔障。
我从地窖爬出来的时候,恍如隔世。久久地坐在小美的尸体旁边,呆呆地看着她。
张贵的接亲队伍来了,看到两具尸体和痴痴傻傻的我,都吓了一大跳。不多时,镇上派出所的警察呼啸而至。
我陷入了司法程序,被盘问了整整三天。无论他们问我什么,我都呆呆地说不知道,只说:我只是想看看出嫁前的初恋情人。
他们并没有查出什么,甚至连那个地窖也没有发现就结案了。他们也没有搜我身,小美的手机和信仍装在我的裤子口袋里面。
张贵病发身亡,小美和杨树林不能在一起而双双殉情。这是村里面广泛流传的版本。但村民都不相信这个结局,他们相信一定是有冤鬼作祟。
但他们不知道的是,他们口中的那个鬼,是我!
我领了小美的骨灰,把她撒到的河里。希望河水能够带着她,离开这个让她伤心痛苦了一生的地方。我并没有遵守杨树林死前想和小美葬在一起的诺言,任由他的家人把他葬在一片杨柳林里。
三天后,我回到曾经和爷爷居住的半山小屋,给小美的手机充上电。小美手机上电源的图标一格一格地往上升,杨树林那句谴责的话犹在耳边游荡:
“小美在收到你的短信后就绝望地喝农药自尽了。你刺激她去死,她那么爱你,就照做了。林天星,你这个魔鬼。”
开机后,我迫不及待地打开小美的短信,只见上面果然有一条我发的信息,信息里面什么文字都没有,只有一张小美和张贵在教室里面交媾的图片。
图片上,张贵左手扶着他那直挺挺的臭家伙,对准小美那道神秘的沟壑,张贵那丑陋的家伙像个煮熟的大虾般,红得发亮。而小美的玉手掐着他的黑黝黝的大腿,就像是一只肚子硕大的黑臭蛤蟆正拿着他的丑家伙对准一朵百合花的花蕊一般。
我脑海里轰隆一声:发件人怎么可能是我?我怎么会有这样的图片?
看到这张图片,难怪小美会选择去死。这无异于把她的伤口活生生地再度撕开。难怪杨树林会骂我是魔鬼。
我确认了一百遍,发件人确实是我,千真万确。为什么?为什么?究竟是谁在陷害我?
怀着沉重的心情,我撕开小美最后写给我的信。
小美娟秀的字体跃然出现在我眼前。没错,这是她的亲笔书信。只见信上写着:
“亲爱的天星:
你好吗?
对不起,我一直没有对你说实话。准确地说,我隐瞒了很多很多的事情。我马上就要死了,终于有了勇气对你道出实情。
童年的时候,我爸爸总是虐待我,因为你,我有了反抗他的力量。这些我先前都给你说过。现在我要告诉你的是最近一年发生的事情。
天星,你还记得吗,曾经我问过你:只有小时候才这么痛苦吗,还是长大后也一样?现在,我终于得出了答案,长大后会更加痛苦。身体成熟后的女人远远比一个小女孩还要危险得多。我身体开始渐渐发育的时候,我爸爸看我的眼神也开始慢慢变了。好几次我洗澡的时候,他破门而入,用一双野兽般的眼睛看着我。
他好几次把我按在墙上,在我身上又摸又舔。不过,他并没有毁掉我的身子。后来我才知道,他留着我的身体,有更邪恶的目的。
半年前,他突然让我辍学,说读书还不如嫁人!
我当时就开始思忖着逃跑,如果你愿意带我走,我就跟你一辈子。其实我成绩并不赖,我也可以自学考大学,只要能逃出这个鬼地方。
后来我才知道,他在赌馆中公开竞价,谁出钱多,他就把我嫁给谁。张贵出了三十多万,竞拍到了我。但张贵的条件是,我一定要是个处。
那时我爸爸不光是酗酒,还迷上了赌博,三十多万的彩礼一夜就输得精光,还欠了十来万高利贷。
放贷的人每隔一段时间就回来要债,他被逼得发疯了,就把我带到张家,要求张家再支付十万的彩礼。
张家照付了,条件是先“行礼”,后结婚。他答应了。
拿到钱的那晚,他把我关在张家,同张贵一间屋子。张贵要求做那种事。我拒绝了,他就强来。我极力反抗,想一死了之,从三楼上跳了下去,不想下面是水田,救了我一命。我连夜逃回了家,动了杀掉我爸爸的念头。
回到家的时候,他又喝醉了,像只死猪一样睡在床上,旁边堆着一摞摞的百元大钞。
我提着重重的砍柴刀,在他面前伫立了好久。但因为害怕,下不了手。
这时,一个怪人突然出现在我身后,夺过我的刀,问:你是不是不敢下手,小美?堕入地狱的事情让我来。
他眼睛都没有眨一下,就削掉了我爸爸的脑袋。
后来我才知道,他是杨树林,在我的床底住了好久。虽然我好害怕,但是那一刻,我好感动。我和他都是一样,被命运作弄的人。
杨树林把我爸爸的头颅挂在房梁上,伪装成高利贷报复的现场。正好当天高利贷的人来过家里一趟,正好嫁祸给他们。我们也没有被怀疑。
我以为我爸爸死后,就能风平浪静了。所以我壮起胆子给你表白,希望你能接受我,带我走。
可是,你犹豫了。
我知道你过得很辛苦,不敢答应我,所以我愿意等你回心转意。我拿定主意,等一拿到毕业证后,我就逃出去。你去哪儿,我就去哪儿。如果你不接受我,我就悄悄地跟着你。只要我能够在你身边,能够远远地看你一眼,就算当你影子也在所不惜。
可是,一切的幻想都在我领毕业证的那天破灭了。
发毕业证的,是张贵。他提醒我不要忘了婚约,还威胁我说,无论我逃到哪里,他都有办法能够抓我回来。可我不怕,没有谁能够阻挡得了我。到时候我改名换姓,他一定找不到我。
后来,他拿出你的录取通知书,说你被一个来当地支教的企业家看中,推荐你去一家私立学校读书。你住宿学费全免,还有高额的奖学金。如果你去那所学校就读,一定会有大好的前程。
张贵这个畜生威胁我说,如果我不答应嫁给他,他就从中作梗,诬陷说因为你,导致二傻惨死,让你念不成那所高中。二傻的案件你也清楚,当时警方结案也不明不白。
天星,你知道吗?看到张贵那一副阴险的嘴脸之后,那一瞬间,我知道我这辈子完了。
我同意了张贵的条件。谁知他变本加厉,骑着摩托车带我去我们曾经的小学,要求在课桌上做那种事情。
我同意了。
我最宝贵的东西丢在那里了,天星。
那间教室,是我留在脑海中最后的记忆,可是,这份纯洁的记忆也被玷污了。
但我还是充满了幻想,希望你能够不计较这一切,把我从地狱里面拯救出来。我时时刻刻都在祈祷,祈祷你能够像一个真真正正的男子汉一样,不计较曾经发生过的一切,拉着我的手,走出这里。
但是,我却等来了你那张刺眼的图片。
那一刻,我的心死了。
我终于明白了,天星,从头到尾,你从未真正地爱过我。
你从未真正地爱过我!!!
虽然这样,我还是希望你能记得我,永永远远地记得我,记得有一个叫小美的女孩,真真切切地爱过你。
最后,我把我爸爸从张家拿到的那十万元彩礼藏在了你家里。就在你楼阁上,书架中波德莱尔《恶之花》的后面。这笔钱应该够你用好长一段时间了。
天星,我走了,我马上就要真正地获得幸福了。希望你能勇敢,好好地活下去,带着我的那一份,好好地活下去。
——爱你的小美绝笔”
读完信,我从书架后面找到小美那十万元的彩礼,我捧着这沉甸甸的情意,瘫坐在椅子上。窗外,夏日的阳光愤怒地炙烤着大地,万物都在燃烧着,而我的内心却刮起一股阴冷的黑风。我对着烈日发誓,我一定要查出伪装我发图片给小美的幕后黑手,发誓一定查出《窃魂卷轴》背后隐藏的秘密。
隐藏在黑暗之中的一切的一切,都要暴露在白昼之下,交给太阳审判。
十年后,我二十五岁,在林城大学念研究生三年级。
《窃魂卷轴》就像梦靥一样,伴随着我这灰色的十年。
为了查出发给小美那条诡异短信的罪魁祸首,我选择了计算机专业。十年来,我一直在调查那则短信的来源。最后,终于查出那条短信来自——暗网,互联网那个深不见底的神秘深渊。
随着知识的积累越来越多,我很清楚地意识到,要抓住那个幕后黑手几乎是不可能的事情。
难度有两个:一是暗网设计者为用户提供的保护机制,二是十年前的信息早随着时间的流逝而湮灭与互联网中。
短信的源头没有调查到,《窃魂卷轴》的传说倒是收集到不少。
相传,《窃魂卷轴》是一本古书,已经流传了好几个世纪,但谁也没有见过它真容。据说这张卷轴隐藏了一股神秘的力量,只要得到它,破解其中的秘密,就能满足所有的**。暗网内甚至有人高价收购《窃魂卷轴》的信息,其中有效信息竞价到百万人民币以上。
如今,钱对于我而言,并不是什么太大的问题。大学二年级的时候,我和几个同学开始创业,成立了一家网络安全公司,名叫蜘蛛网络,我是t(首席技术官)。
虽然我们美其名曰网络安全公司,实际上我们专门做一些侵犯别人**的勾当。比如开发软件帮那些控制狂掌控自己老婆(老公)的行踪,获取他们的聊天记录,通话记录以及隐藏在黑暗中不为人知的秘密。
公司赚了不少钱,一年至少有两千万入账。刚开始看到这个是数字我们还吓了一跳。但不久后就习惯了。
正如《消失的爱人》文中所说——“当心,有人说爱你,其实是想控制你。”
这天,我正在电脑上通过数据分析挖掘潜在客户时,突然听到从卫生间传来一声大叫:
“妈呀,又死了一个。”
话音刚落,只见一个粗壮的汉子提着裤子从厕所里面冲了出来。他一手拿着手机,一手提着裤子,满脸惊恐地对我说:
“这次一定是诅咒,一定是……”
这家伙名叫大全。他个子不高,却是一个粗犷的汉子。他虎背熊腰,有着一副拳击手般的身体,身上的每一处都像是麻绳用力搓成的肌肉绳结。他毛发异常的旺盛,一副没有进化完整的猩猩模样。
我白了他一眼:“你不能穿好裤子再说?毛都露出来了……”
大全这家伙诡异一笑,一扭身系上皮带:
“真的,又死了一个,还是我们学校的校花。你不想看看?”
“拜托,请你把拉链拉好……”
他“哗”地一声拉上。这家伙没有穿小裤裤的习惯,拉链夹在毛上,痛得这家伙“哇哇”直叫唤。
我这才接过他的手机,一看,果然,我们学校的校花被人杀害沉尸湖底,尸体泡水肿胀后浮了上来。图片上,校花像一个烂掉的冬瓜一样,一丝不挂地躺在臭水沟旁。
“这就叫红颜薄命!”大全看了看手里的一撮毛,噗地一声吹落在地上,“找媳妇可不敢找这一种。”
大全说完,继续研制他的投石机了。
大全看上去其貌不扬,实际上是个科学狂人,总是发明一些稀奇古怪的玩意儿出来。最近他迷上了投石机,在男生寝室的天台上,能够准确地把揉成团的情书发射到对面任何一间女生寝室的窗户上。
学生会的小领导们知道这件事后,出面制止大全,说投石机太危险,勒令他停止发射。大全对于学生会领导们的命令置若罔闻,晚上趁大家沉入梦乡之际,用投石机把自己成千上万的子孙装在一个塑料套子里,发射到了学生会主席的窗户上。
学生会主席大怒,找人跟大全打了一架,大全像是乔峰在少林寺大战一样以一敌三,学生会主席完败,第二天窗户上还多了一泡新鲜出炉的黄灿灿的屎和一张纸条,纸条上面写着:
“小同志,要学会尊重师兄。”
大全这个人嚣张极了,我爱他爱得要死。
不过,大全眼神深处,透着一种让人难以琢磨的东西。他沉迷于机械时,总是一言不发,像是一具幽灵捣鼓着那些个齿轮蜗杆。这种感觉我也有过,就如同我沉浸在网络世界,满世界地搜寻《窃魂卷轴》一样。
三天后,计算机系的小师弟突然找到我,刚一见面就问:
“师兄,听说你是黑客?”
这小朋友也是真没常识,身为黑客,最重要的就是要隐藏自己的身份,哪有黑客会承认自己是黑客的?
“我是黑客?你搞笑吧?”我夸张地骗他说,“语言都挂科的人也能叫黑客?我只是托关系考上了本校的研究生,跟导师学了点皮毛而已。”
小师弟将信将疑:“师兄,你过谦了。我们校园网最近爆发了一种病毒,网络几乎瘫痪。网络中心的主任愿意出五万块寻求解决方案。师兄,你愿意出马不?我们一起,赏金一人一半。”
原来这小子是个财迷,冲着赏金来了。我原本想要拒绝,但突然想到最近网络中心新进了一台巨型机(巨形计算机)做科研,据说这款巨型机,市场估价.2个亿。如果我有计划接近它,并且神不知鬼不觉地安装一个后面程序的话,以后破解密码,就不用花很长的时间了。
本来我也提议过购买巨型机,上亿的买不起,拿出一年的利润,建立一个服务器集群,以后破解密码也方便快速很多。但我的想法遭到其他合伙人的反对。那些目光短浅的家伙眼里只有钱。奶奶的!!!
我同意了小师弟的提议。
原来,让校园网瘫痪的,是arp病毒。一个星期的时间,apr病毒如同暴风雨般席卷了整个校园网,学校内百分之七十的电脑感染了病毒。
我花了半天的时间,编写了一个监控软件,帮助网络中心自动监控arp病毒,找出病毒源。剩下的就交给我那个小师弟,让他挨家挨户地杀毒,前后花了一个月的时间,圆满解决。
(本来我还有更加快速有效的解决方案,但不把事情弄复杂,反而得不到领导们的肯定。)
我眼馋的是那台巨型机,于是向网络中心的主任提出想参观一下那个庞然大物的愿望,没想到网络中心的主任爽快地答应了,说:
“你随便,反正也没有人用。”
什么?上亿的东西就这样当摆设?我差点骂了出来。
看着这个黑色的铁家伙,内心突然升腾起一股莫名的敬畏。打开显示终端,顿悟网络中心那些家伙为什么对它束手无策了。里面全是命令行。一个个黑色的窗口和蚂蚁般的代码对于外行人和学艺不精的人而言,跟外星语没有什么区别。
查看任务管理模块,一个程序正占用百分之九十的pu,飞速地运行着。还剩百分之十可以用,足够了。我快速编写了一个后门程序,前后不到3秒的时间,哈哈,这台上亿的服务器就归我了。
干完坏事,我激动得恨不得狂叫,发现手心后背全是汗。
网络中心的主任幸灾乐祸地笑了笑:“对于你这样的专家也搞不定它,对吧?也不知道这玩意儿有什么用,怪占地方的。每秒上亿的处理能力我们也用不着嘛!”
“就是,”我顺水推舟,“不过,没有这些大家伙,科研经费从哪里来?”
主任意味深长地对我笑了笑,凑到我耳边,说那个谁谁谁私吞了几千万。最后,这老家伙勾着我的肩膀说:
“你小子很机灵嘛。一会劳务费我账面上写二十万,再返你五万。你签个字可否?”
这老狐狸,什么都不做进账十万。
不过我还是同意了!毕竟最赚的人,是我。
达成交易之后,小师弟突然闯了进来,满头大汗地说:
“师兄,遭了,网络又瘫痪了。”
我第一反应是不可能。静下来一调查,才发现三期公寓42室发出大量的数据包。
我指着电脑屏幕上这个网络节点问:“这栋公寓没有去过?毒怎么没有杀干净?”
“白天去过了,那栋公寓根本没人住。”小师弟哆哆嗦嗦地回答。
“那你得再跑一趟了。”
“师兄,饶了我吧!”小师弟一脸惨白,“那栋公寓晚上我可不敢去。”
这时主任插话了:“今天之内必须解决。明早就要跟全校汇报了。你要知道,我顶着巨大的压力。已经有很多位教授联名投诉我了,说我们网络中心每年花这么多钱却不做事。”
小师弟蔫儿了,死活也不敢去那个地方。留下一句话,一溜烟跑了。
“师兄,今天我妈妈生日,我就先走了。剩下的就拜托你了。”
主任怒斥一声:“真没礼貌!现在的学生啊,真是一届不如一届,一点责任心都没有。天星啊,这件事就……”
“没问题,”我应承道,“不过,我好奇的是,他为什么不敢去那栋公寓。”
主任顿了顿,咽了一口口水,才慢吞吞地说:
“听说,那栋公寓闹鬼。十来年了,没有人敢进去。”
校园永远是恐怖与谣言的温床,尤其是对于我们这所百年学府而言,每一个人迹罕至的角落几乎都流传着一个恐怖传说。
在我百般逼问下,小师弟才从电话那头坦白,说两天前他到过三期a栋公寓,42室根本就空无一人。他走进那间寝室后,手机信号便开始发生紊乱,时强时弱。刚开始他还不以为意,后来手机开始发出“嗤嗤”声音,屏幕上突然闪现出一具棺材,一个女人从棺材里面爬了出来,用极其惨烈的声音喊:
“救我……”
一定是鬼,小师弟提醒我说,师兄你要小心啊。
被这家伙一说,我的心里也虚虚的。为了壮胆,我叫上了大全。
“什么事啊,混蛋。”大全穿着他的大裤衩就来了,“你小子大半夜来这碧水湖边,不会是要跟哥表白吧?”
“少扯犊子了,有正事。”我向大全严肃道:“最近我帮网络中心杀毒,在三期a栋时,发现莫名其妙的数据包,导致区域网络瘫痪,我解析了数据包,你看,信息全是:help。”
“确定不是恶作剧?”
“小师弟曾经去看过,里面根本就没有人。还出现了灵异现象。”
“灵异现象?”
我把小师弟的遭遇跟大全说了一遍,大全也是吓得脸色惨白。不过这厮好奇心极强,属于好奇到大便是什么味道也要亲口尝一口的人。
我成功激发起了大全的好奇心,还没等我发号施令,他就催促道:
“还愣着干啥?闯闯那栋鬼楼去啊。”
三期a栋坐落在碧水湖边,据说清朝一位文人因眷恋碧水湖的风光,在湖边修建了一座庭院,取名琴园。鬼楼就矗立在琴园内。现如今脏水污水通过一根巨大的管道,全部排到碧水湖里。曾经清新的琴园如今是蛆虫的天堂。
“你看,”大全指了指下水管道,“前不久校花的尸体就是在这管道口发现的。”
大全不提还好,提罢后,我的脑海中全是一具死尸漂浮在湖面的景象。
我慌忙转移话题,问:“大全,你听过三期a栋的传说没?”
“三期a栋?你说那栋红色的公寓?”大全打了个冷战,“你说我们去的是那里?”
“是啊,怎么啦?”
大全停下脚步,责怪道:“你怎么不早说?那栋楼去不得!”
“怎么去不得?”
“你没听过那栋楼的传说?”
……
十年前,林城大学碧水湖边的一栋研究生宿舍内,一位女生发现了男友的尸体,她既没有报案,也没有告诉学校,而是把尸体拖到自己的床上,用自己的小熊被子盖上,像保护孩子一样保护着尸体。她每天和男友的尸体生活在一起,依旧平静地、按部就班地过着自己的生活。她和尸体一起睡觉,每天喋喋不休地吐露自己的心事,俨然他活着一样。每天早上起床,她会跟最亲爱的他道早安,临睡前还有一个拥吻。看着一天天日益肿胀的尸体,她不但没有害怕,反而一脸慈爱地抚摸着尸体说:
你一向太瘦、太辛苦,现在终于能够胖些了。
据说是清洁阿姨在打扫楼道的卫生时,无意中从门缝看见惊奇的一幕——她正拉着一只腐烂得发绿的手亲吻。
听完大全的讲述,我全身的汗毛都倒竖了起来。
我反过来责骂道:“你怎么不早说?”
“你也没有问啊!”
大全叹了口气:“其实死个人没有什么大不了的。最诡异的是,一年来,凡是进过那栋鬼屋的42室的人,出来后,疯的疯,死的死。从去年到现在,已经有三起了。学校明令禁止学生进入这栋鬼楼。对外宣称这栋公寓因老化随时有倒塌的危险,列为了危楼。”
“那么小师弟……”
“他估计有危险,你打个电话问问。”
打电话过去后,是小师弟的室友接到,说小师弟生病发高烧,在校医院,正胡言乱语,不停地重复说:“饶了我吧,饶了我吧”,像是撞鬼了一般。
我和大全慌忙赶到校医院。只见小师弟跟曾经的张贵一样,像是被什么看不见的东西缠住,不停地抓着自己的身体,身上全是触目惊心的抓痕。医生给他打了一针镇定剂后,才缓和了不少,渐渐睡了过去。
医生说他的脑电波反应异常的激烈,估计是收到了什么刺激,明天要送到心理咨询中心治疗。
心理咨询中心只是医生委婉的说法,直接地说,就是疯人院。
从医院出来的时候,已经深夜十一点。
“怎么样,要不要去看看?”
我试探性地问大全。此时他一脸认真,微微皱着他的粗眉毛,小眼睛里面发出深邃的微光。大全的这种平时表情很难见到,只有在他全神贯注摆弄机械时才会出现。
“你呢?”大全反问我。
“这件事情因我而起,我一定要查个明白。大全,这件事有古怪,如果你觉得危险,那就……”
“我当然要去,”还没等我说完,大全就打断我说,“我有预感,这将是震惊世界的新发现。你等我回寝室一趟。把蜻蜓一号带过来。”
“蜻蜓一号?你拿它干嘛?”
“到时候我们可以把录像拍下来啊。如果我们也被诅咒,死在了那里,也好给后人留个讯息啊。”
蜻蜓一号是我和大全合作开发的一架小型的航拍器,有十六个微型的摄像头搭载在一个迷你飞行器上,摄像头就像是蜻蜓的复眼,所以取名蜻蜓一号。
我用程序开发了一个智能控制系统,蜻蜓一号可以轻易地避开障碍物,实现全方位的航空拍摄。蜻蜓一号上面安装了网络模块,只要有移动信号的地方,就可以用手机远程操控。如今这项技术已经成熟,就算在地球的另一端也可以毫无障碍地控制蜻蜓一号。
再次来到鬼楼的时候,已经是午夜。湖边不知道什么时候起了雾,小水道的污水纵情地流着,臭味裹在雾里,被昏黄的路灯染成土色。
我和大全并排站在楼前,身后是蜻蜓一号。公寓的墙上写了一个大大的红字——危,“危”字用一个大大的圆形圈上,像是刻在公寓身上惊悚的纹身。我和大全对视一眼,心惊胆战地迈进这栋被诅咒的学生公寓。
公寓里面,幽长的楼道散发一股发霉的味道。墙面上,爱情与诅咒成了涂鸦最重要的主题。地面上烟头和装满白色胶体的塑料套子随处可见。这里,简直是恶魔的乐园。
四楼的42房间大门虚掩着。我们推门进去,一股穿堂风扑面而来,阴测测地让我不自觉地打了个哆嗦。
屋内一片狼藉。几张塑料凳子凌乱地撒落在屋子四周。纸屑遍地都是。一个白色的药瓶倒在桌上,几粒药丸撒落在桌上,均已发霉。床上只剩下一对枕头和垫的褥子,已经霉迹斑斑,上面布满了老鼠屎,看来已经变成了老鼠的窝。
“这就是十年前,那位女同学亲吻那具腐尸的寝室。”大全有意无意地提醒我说。
我把随身携带的笔记本电脑放在一张塑料凳子上,打开电脑一看,果然,这间寝室的网络端口正发送大量的数据包,导致区域网络瘫痪。
突然,我和大全的手机同时响了起来。不是设置的手机铃声,而是手机故障发出的“嗤嗤”的电流声。我掏出手机一看,一座棺材突然出现在手机屏幕上,棺材里面发出“咚……咚……”的敲击声。
我吓得心惊胆战,瞥了一眼大全。大全这小子全神贯注地盯着手机,像是着了魔一样。
我把注意力回到手机上。
突然,棺材被推开,里面突然爬出一个人,一直往手机屏幕上爬。她蓬头垢面,眼神凄惨而凌厉,一股强烈的怨念扑面而来。
“救我,救我……”
她的手指几乎破开手机屏幕,从里面伸了出来,像要抓住我的手腕一般。
我吓得把手机摔落在地。
而大全,怔怔地盯着手机。双眼火红,像是战场上的战士杀红了眼一般。他紧紧拽着手机,全身僵硬,像是一架正准备发射的大炮,随时要爆发出来。
“大全,你怎么啦?”
我喊了一声他,他没有理我。反而伸出手,抚摸着屏幕,像是想要抓住屏幕里的那双鬼手。
我惊呆了,不知如何是好。大全这小子是着了魔了么?
我正准备一拳把他打醒,谁知他突然一屁股摔在地上,不省人事了。
慌乱之间,我胡乱扇了他几耳光,又掐了掐他的人中,还对着这货做了人工呼吸。但是还是没有用。
我突然想到尿能够辟邪,慌忙解开皮带。
酝酿了半响,奶奶的,太紧张了,就是尿不出来。
我站在大全的头上,心里大喊:
“大全,你丫的醒醒,不然老子尿你嘴里了。”
尿不出来!尿不出来!!!
不都说吓尿么?为什么现在紧张得反而尿不出来?
这时我突然想到曾经学过的一篇文章,叫《宋定伯捉鬼》,上面说唾液能够驱鬼,于是对着大全的脸“呸呸呸”了几口。
妙了!大全悠悠转醒。
大全醒后,舔了舔嘴,满眼的柔情:
“天星,我找到她了。”
“她?”
你小子疯了吧?怎么可能是她?!这后半句我没说出口。
大全有个初恋情人,据说得病死了,但这小子痴痴狂狂,连中午打个瞌睡都能梦到她。所以他一直相信她还活着。
“天星,是她!”大全突然拉住我,“我敢肯定,一定是她。一定是,百分之百……”
这会儿我无论如何也不敢相信大全的鬼话。指不定这厮阴气过重,被鬼上身了也未可知。
我没有理他。当务之急是要找到病毒的来源。
我在寝室里面转了一圈,在窗边的电脑桌上,看见一个满是尘垢的白色路由器。
路由器正卖命地工作,疯狂地闪着蓝光。
罪魁祸首原来是你!我拔掉路由器的进线口,果然,校园网立马通畅。
一分钟不到的时间,网络中心的主任就打来电话,说校园网已经通畅,我和小师弟功不可没,一定会好好犒赏我们等云云。
我没耐心听这老家伙啰嗦,找个借口匆匆挂断了电话。
“奇怪!”我自言自语道。
“你奇怪什么?”大全问我。
“路由器只转发信号,怎么会无缘无故地发送数据包呢?这屋子里面也没有电脑或者手机之类的信号源啊。”
“是不是不在这栋屋子呢?”
大全话音刚落,我的手机又响了起来。
是小师弟打来的,难道他康复了?
我接通电话,那头传来的不是小师弟的声音,而是他的同寝:
“师兄,顺子……顺子他快不行了。”
“顺子?”
“就是跟你在网络中心一起的工作的张顺,”电话那头的同学解释说,“他让我告诉你,那个地方,去不得!”
我心里突然一阵愧疚,事到如今,我居然连小师弟叫什么都不知道。
“他还说什么没有?”
“他说如果他还能拿到劳务费的话,请你转交给他妈妈。”
“好!没有问题,他现在在哪里?我去看看他!”
赶到医院的时候,已经凌晨四点。小师弟的室友个个眼睛都是红红的。白色的床单盖在他的脸上。
“师兄,顺子他已经走了。”一位小师弟的室友哽咽地对我说。
“什么时候?”
“就在十分钟前,”小师弟的时候回答我说,“顺子生前很敬佩你,说你才是我们学校隐藏得最深的技术大牛。他说他很想跟你多学一点技术,可惜……”
“他一直都在拼命地兼职挣钱,”小师弟的另一位室友道,“他父亲去世得早,是由妈妈一手把他拉扯长大的。他说他妈妈快过生日了,想送她一份礼物。所以才厚着脸皮跟师兄你合作。”
我一句话也没有说,静静地伫立在他的病床前。病房里站满了人,却安静极了。空气中透着一股不沉稳的气息,似乎有什么东西在颤抖。我努力想要回想小师弟的长相,却怎么也想不起来。这一刻,我虽然沉重,但并不悲痛。我突然明白,对于紧紧封闭内心的我而言,小师弟不过是生命中偶然相遇的一个过客,或许只要一个月,或者是一个星期,甚至是一天,他就像尘埃一样,从我记忆中骤然远去,消逝得无影无踪了。通过小师弟,我看到了自己,我们都是一样,终究都会化为虚无,毫无意义地死去。
离开医院的时候,天色已经微微发白。路上已经渐渐有了行人,早起晨读的学生和网吧通宵的夜猫子擦肩而过。梧桐树的枯叶在他们的脚下发出“嚓嚓”的碎裂声。
我突然想到大全,这家伙现在还在那栋鬼楼。自从他看到了手机里面的那个女鬼,就像着了魔般要救出他梦中的倩女幽魂。
我掏出手机,告知了大全小师弟去世的噩耗。
大全在电话那头沉默了半响,才回道:
“糟了,天星,我们都要完蛋。”
“完蛋?”
“小师弟出事了,证明了什么?”
很明显,小师弟的死,证明了传说的真实性。小师弟在收到求救信号的同时,也同时被诅咒,但他没有付诸行动,结果难逃一死。
“不错,我们也一定是被诅咒了,”大全镇定地分析说:“天星,你快过来,我这里有新发现。”
我快速赶到碧水湖边,大全坐在湖边的亭子里,远远地看着湖的对面。
“大全,你怎么在这里?”
“我用蜻蜓一号检查信号来源,结果发现,信号来源于那里。”
大全指了指湖中心。
“湖心岛?”我大惊。
大全点了点头。
湖心岛是十多年前填湖计划的烂尾工程,有个地产开发商突发奇想,要在碧水湖中心修建一个娱乐计划,修建跨湖大桥连接这栋大厦。但随着碧水湖污染越来越严重,开发商终止了这个工程。
曾经环境学院的同学划船到过湖心岛,岸边全是腐烂的死鱼发出恶臭,没有一个敢登岛。
“那么远的距离,怎么可能?”
“有可能,”大全回道,“我在那间寝室发现了这个。”
大全把手机递给我,手机图片上面显示出一个信号放大器。我们学校的物电学院的男生几乎都会做。制作信号放大器是物电学院每年一届的传统比赛,据说有了十多年的历史。
“看样子我们得弄艘船。”
“用什么船?”大全把一个塑料口袋递给我,“袋子是从鬼屋里面拿出来的。把你的手机装进去,我们游过去。”
“游……过去?这水这么脏,跟跳进粪坑有什么区别?”
没等我说完,大全一纵身跳了下去,然后扑腾几下,像只鸭子一般向湖心岛游去。
我骑虎难下,一咬牙,也跳了下去。
登上湖心岛,我哇地一口吐了出来。
“真没出息!”大全鄙夷道。
“丫的,老子能跟你一个月才洗一次澡的人比?”
我大骂,顺手把糊在身上的垃圾拿开。
这时,太阳已经从东边升了起来,昨晚的浓雾开始渐渐的疏散。朦胧的阳光中,大全黑黝黝的后背粘着一张白色的月经纸,仔细一看,纸的中央有丝丝的血迹。我本来准备顺手帮他拿掉的,但这家伙刚才臭屁哄哄地嘲笑我,现在我决定不告诉他。
湖心岛并不大,也就两个篮球场大小。与其说这里是一座岛,还不如说是这是一栋废弃的水上建筑。岛屿全部由钢筋水泥建成。我掏出手机,这里果然能够搜到来自那栋鬼楼42室的ifi信号。看来十之**信号是从这里发送出去的。
我和大全分头在湖心岛转了一圈,发现这个岛屿居然从中镂空,下面有三层。据说这里曾经预想是设立赌场,建立一个地下乐园。岛屿的中央是一座喷泉,喷泉已经停止了运作,仅剩下一湾脏兮兮的黑水。喷泉的中心矗立着一座巨形的雕像,雕像是一个女人,低垂着眼睛,阴沉而忧郁地看着这个地下世界。
大全看了一眼雕像,脸色惨白。
“大全,你怕了么?”我问。
“怕?老子怕过什么?”
我感觉怪怪的,自从大全看到那座雕像后,就有点心神不宁。他就像一个羞涩的好年,见到了一位衣着暴露的女郎,内心里面翻江倒海,却只敢偷偷地瞥上一眼。
“天星,你有没有感觉,这座雕像,有点像,棺材里面爬出来的那个女人。”大全问我。
经大全这么一提醒,我恍然大悟:“何止像?这分明是一个人。”
我起了一身的鸡皮疙瘩,我们似乎被什么东西引入了魔域。我越看那座雕像,越感觉它浑身上下散发出一股不详的气息。
顺着螺旋楼梯向下,我和大全来到一个环形的走廊。
此时阳光斜射下来,把这个地下世界切割成阴阳两界。我和大全不自觉地走向光明的一边。但这个时候连阳光也是凉的。我有一种回不去的感觉。
“看来,我们得一间屋子一间屋子地找。”
大全说完,拉开身后的铁门,成千上万的苍蝇就像是暴风雪般,猝不及防砸了过来,发出“嗡嗡”的声音,蛮横地从我的鼻子嘴巴里面冲了进去。
我和大全同时蹲下,在地下吐了出来。
吐完,屋内的景象差点把我吓晕过去。
屋子里面,尸体像是烂香蕉般横七竖八地躺在地上,绝大部分都已经被肢解。尸体已经腐烂,上面爬满了苍蝇,就是是长了一层厚厚的青苔。整个屋子几乎被苍蝇占领,偶尔有几只老鼠穿梭而过,有一只老鼠肥得比幼猫还大。
“人类屠宰场!!!”大全喃喃道。
我内心一惊,再次把视线投向屋内。一排排的尸体被挂在架子上,像是一具具待屠宰的猪肉。挂着的尸体也被苍蝇占领,只有几具干尸安然无恙。一只黑色的老鼠吊在干尸的腿上,在腿骨上磨着牙,发出“咯吱咯吱”的声音。
我和大全都不再说话,恐惧开始支配了我们。
难道这里就是,代表人间地狱的罗生门?
“救我……救我……”
我和大全的手机再次响了起来。
那个阴魂不散的女人睁着血红的眼,定定地在手机那面看着我。
“我这就来救你,宝宝这就来救你。”
大全突然哭了出来,眼泪滚滚而下。
(宝宝?这家伙又着魔了么?)
他又开始癫狂了起来。他冲进屋内,检查每一具尸体,把苍蝇搅得满天乱飞,就像是掀起了黑色的沙尘。
“不在这里,不在这里……”
大全检查完一间屋子,又打开另一间,跳进苍蝇堆里。
“不是这间,不是……”
我连拉都拉不住。这生猛的汉子,胳膊轻轻一甩,就把我打倒在地。
“大全,你疯了么?”我大骂。
但他充耳不闻,直到自己一个人把三楼所有的房间检查完毕。
猝不及防地,大全顺着螺旋楼梯,冲向了二楼。
我紧随其后。二楼又是另外一翻景象,是婴幼儿尸体的展览室,从刚出生的婴儿,到十岁的孩童,都被浸泡在透明的玻璃缸里,尸体身上插满了大大小小的管子。
我第一反应是有人在这里做人体试验。谁会这么残忍,做这样的事情呢?
我看得触目惊心,稍不留神,就跟丢了大全。
找遍了二楼,都没有看到大全的身影。我慌忙下到一楼。
一楼的气温明显比地面低了许多,透着一股阴冷的气息。屋子里面堆满了密密麻麻的棺材,凑近棺材一看,里面的尸体已经腐烂,尸体表面长满了一指长的白毛,就像是一块块长满真菌的臭豆腐。
看了一眼后,我再不敢看上第二眼。
我想,找到大全后立马离开这个鬼地方。管他娘的什么诅咒。
终于,在一楼的最深处,我找到了大全。
这家伙此刻半跪在一个棺材面前,一脸深情地凝视着棺材里面的尸体,他伸出右手,温柔地抚摸着棺材里面尸体的脸庞。
“大全,你在干嘛?”
大全没有理我,仍旧痴痴地盯着棺材。
我走向前去,见棺材里面竟躺着一个活人,吓了一大跳。
她身体瘦得如同一具干尸。她双手双脚被反铐在棺材里面,棺材四周全是老鼠的毛和数不清的老鼠尾巴。
一只老鼠惊慌失措地从她脑袋边上跑过,她本能地、敏捷地一口把它咬住。
老鼠痛苦地“吱吱”直叫唤,霎时间的工夫,血就顺着它的身体流了下来,流到了她的嘴里。
“绫儿……”
大全痛哭了出来。
“全儿,是……你……么?”棺材里的女人喃喃地说。
她轻轻松开牙齿,老鼠从她的下巴滚到了胸口,挣扎几下后,死了。
“我来救你了,绫儿!对不起,我来晚了……”
大全取出消防栓里面的斧头,斩断了禁锢女人手脚的链子,然后把她从棺材里面抱了出来。
难道,她就是发出诅咒,害死小师弟的恶鬼?
我来不及细想。大全抱着她,飞速地出了门。阳光从头顶上斜射下来,正好照在他们的身上。那一瞬间,我有一种错觉,大全像是新郎般,正抱着他心爱的新娘。
大全几乎已经忘了我的存在,抱着这个女人,径直离开了这个地下世界,登上了岸边。
等我到岸边的时候,大全已经扛来了一个玻璃棺材。她把女人放在玻璃棺材里面,然后把棺材推进了水里,紧接着一个纵身跳进了脏兮兮的湖水之中。
“喂,大全,究竟是怎么回事?”我怒问。
“天星,”大全在水中回答我说,“我走了,谢谢你这么长时间的照顾。你永远都是我的好兄弟,永远。”
“你他妈的在说什么呀?”我要发狂了,“告诉我,究竟是怎么回事?”
“有一天你会知道的!”大全笑了笑,“有一天我会让你知道的。”
大全说完,推着棺材里面的女人,游走了。他背上的那张月经纸仍旧稳稳当当地贴在他黑坳坳的后背。
我一个人傻乎乎地愣在原地,蜻蜓一号在我身后无声地飞着。我心里空空的,感觉自己即将失去什么。
回寝室洗漱完毕后,我第一时间报了警。我把蜻蜓一号拍摄的内容给警方看过之后,警方立马出动了大半个区的警力,封锁了湖心岛。
一时间,媒体蜂拥而至,脏兮兮的碧水湖上人声鼎沸,漂浮着各式各样的小船。
半个月后,湖心岛藏尸案才平息了下来。不过这时警察突然找到我,说一有大全的信息立马通知他们。
“怎么啦?大全他犯事啦?”我问警察叔叔。
“他杀了人!”
警察拿出通缉令,说他三天前杀了一个商学院的本科生。
“大全?他怎么可能……”
“全宗性情古怪,没有什么不可能,”警察打断我说,“你知道那个本科生是怎么死的吗?是他用自制的弩,射了他一百零八箭。这人极其残忍,箭箭都没有射到要害,直至那本科生血液流尽而亡。”
我怎么也不敢相信大全做这样的事。但用自制的弩杀人,确实像是大全的风格。大全也曾经提过,对付非常之人,就要用非常的手段。
警察走后,我怎么也坐不住,一切事情都太过古怪。先是十年前鬼屋的传说,然后小师弟的死,继而是湖心岛的女尸,最后是大全的杀人事件。
或许从死去的那个本科生能够查到什么。
我利用我的专长,在互联网上轻易获取到了死者的信息。
被大全杀害的人叫吴志明,不管从相貌和经历来说,都极为普通,根本就想不到大全跟他有什么过节。
经过一整夜的调查后,我发现这个叫吴志明的家伙,性情孤僻,和同寝的人都合不来,一向独来独往。但他半年前突然发了一笔横财,变得非常的嚣张。他谁都看不起,就像当初谁都看不起他那样。
他几乎每周都会换一个女朋友,从酒店订房的记录来看,几乎每周的带去的女孩都不相同。
他最后接触的女孩是我们学校的校花。
我偷窃到他们的聊天记录,内容如下:
吴志明:嘿,娜娜,听说你在网上贷了款,用身体当借条,就是为了一部最新款的iphne?
娜娜:是啊,怎么啦?
吴志明:到时候还不起,你不怕照片被公开?
娜娜:怕什么?自然有男人替我还。
吴志明:如果我能帮你还,你愿意做我女人不?
娜娜:只要你出得起钱,没有什么不可以。
就这样,两人建立了恋爱的关系。甜蜜了一个周之后,两人就分手了。
一个月后,娜娜再次陷入财务危机,又想到了吴志明。
娜娜:我又欠了一万块,吴哥,你能帮帮我吗?
吴志明:凭什么?
娜娜:你想怎么样都可以。
吴志明:可是,我对你没有了兴趣。
娜娜:上次你提的要求我都可以满足你,用嘴,走后门都可以。
吴志明:成交。
又一个月后。
娜娜:吴哥,我怀孕了。
吴志明:别开玩笑。
娜娜:真的,是你的。
吴志明:你确定?
娜娜:确定。
吴志明:你当我是傻子?!
娜娜:翻脸不认人了,是吧?
吴志明:是!!!
娜娜:别忘了,我手上有你的秘密。
吴志明:秘密?什么秘密?
娜娜:《窃魂卷轴》,别告诉我你没有听过。
吴志明:你怎么知道?
娜娜:给钱就告诉你。
吴志明:好,碧水湖边见,我去取钱。
就在第二天,校花娜娜的尸体被发现在碧水湖边。
看到聊天记录中《窃魂卷轴》四个字后,我像是被雷电击中一般。原来,除了我手上的《窃魂卷轴》,其他人手里也有。
难道,大全杀害吴志明,也跟《窃魂卷轴》有关。
尘封的记忆猛然从我脑海中浮现出来。爷爷、二傻、小美、杨树林的面容一幕幕从我脑海中划过。
大全杀了吴志明,难道也是为了《窃魂卷轴》?
一定要找到大全,问他个究竟。
只有有摄像头的地方,就有我的眼睛。
我把所有的摄像头拍摄下来的录像,用曾经攻陷的肉鸡以及几台巨型机,追踪大全的下落。终于,在一位路人朋友圈的短视频中,发现了大全的身影。
这小子居然在麻风岭,离我老家林家村只有一百多公里。
(他去那里干嘛?)
我立马赶了回去。
现在的家乡已经和过去大不相同,虽然房屋漂亮了许多,道路宽敞了不少,但村落已经失去原有的生机。
现有的乡村,就像是用一根针管,把新鲜的血液都抽了去,只留下还未长大的孩子和行动迟缓的老人。
“嘿,天星?是你?”
一个夯实的汉子突然搂住我,激动地大喊。
“你是?”我问
“我是你的同学郑明啊,不记得啦?”
“啊!是你啊,狗蛋儿!!!”
听到狗蛋儿这个称呼后,他把我搂得更紧,说好久没有听到别人喊这么亲切的外号了。
这个叫郑明的汉子,曾经跟我一样,是个混世魔王。小学二年级的时候,他突然对女孩子为什么要蹲着上厕所产生了好奇,经过一番努力思考和调查后,他得出结论,说女孩子之所以要蹲着尿尿,是因为没有长小棍棍。我不信,他非要证明给我看,于是就趴了他的同桌花花的裤子。小时候,我对他爱琢磨事情,爱证明的科学精神打动,对他产生了由衷的敬佩。
不过,长大后,曾经被他趴了裤子的花花,如今成了他的老婆。
郑明在追求花花的时候,用了一首诗,是这样写的:
“二年级的时候
我好奇趴了你的裤子
如今长大了
我想天天趴”
花花骂了一声“混球”后,就答应了。
“你十年没有回来了吧,天星?”郑明问我。
我点了点头。
“现在我跑车,我送你一程吧。你要去哪里?”
“我去趟麻风岭!”
“麻风岭?”郑明脸色刷地变白,“你去那里干嘛?”
“找个朋友。”
“天星,你知不知道,麻风岭还有另外一个名字,叫死亡岭?”
“死亡岭?”
我大惊。从我有记忆以来,那道岭的恐怖传说就没有断过。据说在这道岭上修盘山公路的时候,就死了上百人。我小时候听人说夏天在这里可以看到鬼火。我和二傻好奇,还特意溜出来看过,果然看到一团团蓝色的火焰像是幽灵一样,在山岭中飘忽不定。二傻被吓得不轻,说他看到了成千上万的尸体,密密麻麻地堆在山岭的一个洞穴中,他还说我们学校曾经失踪的孩子也在那堆尸体里面。
二傻就是那个时候变傻的,变得神神叨叨的。
“你多年没回老家了,或许你还不知道。自从高速公路修通后,那道岭就很少有人走了。”郑明继续劝阻我说,“天星啊,你不回村里看看,干嘛非得去那儿鬼地儿啊?”
“我去找一个人。”我拿出大全的相片,“这个人你见过没有?”
郑明看过大全的相片后,眼神中流露出一股不自然的神色,他回答我说:“没有!”
“你看,这天也快黑了,干脆去我家吃顿饭,怎么样?花花的手艺可是好得很,”郑明拉着我的胳膊说,“如果你要去麻风岭,明天我送你过去,如何?”
我接受了郑明的邀请。郑明驱车,带我来到他的家。
说来也奇怪,这小子的家正好在麻风岭的入口处。顺着盘山公路下去,就是那道他口中所说的死亡岭。虽然这里阴测测的,不过这里风景不错,视野极广,站在山岭高处,有种一览众山小的感觉。他家是一幢新修的小别墅,门口挖了一大个池塘。
“你小子,过得简直是富人的生活嘛!”我调侃道。
“欠了一屁股债,”郑明不无得意地笑道,“都是为了让花花开心嘛。”
进屋,房子里面装修简直可以说得上是富丽堂皇。花花坐在沙发上玩手机,像是一只慵懒的猫。旁边一个老婆婆正给她小水果。
x,连佣人都有!
不自然,极度的不自然。郑明他一个跑车的,怎么可能挣这么多?!
“天星啊,哎哟喂,”花花站起来,亲热地拉着我,“我的老同学哟,咱们是好久不见了?”
“十来年了吧!”我回答。
她身上一股浓烈的香水味,熏得我脑仁直发疼。
我在沙发上坐下,内心忐忑不安,这女人,真的是曾经那个连鼻涕都擦不干净的花花吗?
晚饭喝了几杯酒,话题都在回忆小时候的事情,我们大家都努力避开那些不开心的话题。二傻,小美和杨树林,没有被提起过一次。
我不胜酒力,有些晕晕乎乎的。正好郑明接到一个电话,说有事要出去一趟。
我在客房中睡下,迷迷糊糊地梦见了小美。或许是酒精撩拨起了什么,我梦见小美正用她那双玉手在我身上摩挲着。渐渐地,她的玉手游到了我的肚子下面,紧紧地捏着我那家伙。
我立马惊醒,一个女人敏捷地翻身骑在我身上。
“花花?你这是干嘛?”我惊问。
“你说我这是干嘛?”花花娇媚道,“天星,花花今天要让你快活快活。”
说完,只听见一阵窸窸窣窣衣服掉在地上的声音。
她要俯下身来吻我,我一把把她推开。
“你这样做对不起郑明。”
“有什么对不起?”花花冷哼一声,轻蔑地说,“你以为他现在出去是有事?你不知道,他是见他的相好去了。哎,天星,自从嫁给他,我没有过过一天好日子,你说我可不可怜?我现在好寂寞,每天都独守空房,好想你来安慰安慰我。”
我没有回答,在想这个女人是怎么回事?
“天星,你那么帅,在学校的时候就是我们的大众情人,”花花继续娇媚地说,“可是,你心中只有那个小美。小美她有什么好?最后居然跟张老师那样……”
我暴怒,伸出虎爪掐着她的脖子:“谁让你乱说的?”
黑暗中,她的眼泪簌簌地掉了下来,滴在我的手背上。
“杀了我吧,天星,”花花绝望地说,“这种无边无际的黑暗生活,我再也坚持不下去了。杀我吧,就像你曾经杀了小美她妈妈一样。”
“你……你胡说什么?”
我松开手,浑身都在颤抖。这个女人怎么知道这么隐秘的事情?
“《窃魂卷轴》上都记载着呢!”花花俯下身来,抚摸着我的脸庞,“天星,我不会告密的,相信我。今夜我是属于你的,你想怎么样都可以。我是你的人了之后,怎么都不会背叛你。放心,郑明那个死鬼不到明天中午是不会回来的。”
老实说,对于这样的考验,我几乎沦陷。我不是什么柳下惠,也不是那个唐三藏,我是一个有血有肉,有欲有心计的男人。
我暗自思忖:先从了她,然后套出《窃魂卷轴》的秘密,一箭双雕。
(关于《窃魂卷轴》,她似乎知道的比我多。)
我托住她那对圆球,准备反击。
黑夜中,我隐隐瞥见一抹诡异的笑,从她的嘴角舒展开来。我感觉自己掉入了一个圈套,从郑明带我来到这里开始。
此时,我隐隐约约听到我脑海中发出一个声音:天星,不可以。
这声音是个女人发出的,不是花花的,也不是我日思夜念的小美的,而是我姐姐林伊的。
“姐姐?”
“对,叫我姐姐,”花花喘着粗气,“叫我姐姐我更有感觉。”
我推开花花,夺门而出。
“林天星,你干嘛去……”
走出郑明那栋别墅,只见花园处有一个男人来回踱着步,定睛一看,原来是郑明。这家伙分明就没有离开。
他究竟在搞什么?
“明哥,计划失败了,”花花衣衫不整,就追了出来,“快抓住他!”
计划?
霎时间,郑明带着杀气,像是火箭般冲了过来。我开始逃命。
“林天星,你这个畜生,我好吃好喝待你,你居然恩将仇报,侮辱了花花,我要跟你拼命。”郑明大喊,“兄弟们,给我抓住他。”
五六个汉子同时从黑暗中跳了出来。我翻过花园的围墙,从后山逃了出去。
我慌不择路,死命往丛林深处逃。一个小时候后,才终于甩掉了他们。
逃出危险后,我发现全身都已经汗湿。密林里面的荆棘把我划得全身是伤,汗水流过伤口,痛得要命。
此时一轮明月高高地挂在天上,一阵阴风刮过,瞬间带走了我全身的热量,汗水像是冰水般伏在我的全身。
该死!这样下去身体一定扛不住。
我找了一堆枯叶坐下,不知道坐到了什么,软软的。我跳起来,起身一看,吓得我一身冷汗,一条巨蟒正盘在大树下面。
我疯了似的跑开。镇定下来后,又重新陷入了焦虑:这密林里面毒蛇猛兽极多,一不小心就会丢了小命,并且我又没有荒野求生的准备,身边连一把短刀都没有,若是迷了路,恐怕小命就要丢在这里了。
本以为找到老同学,找大全会事半功倍,没想到让自己陷入窘境。
我越想越不对,似乎郑明一家人早有谋划,让我入套,难道他是想利用花花敲我竹杠?如果真是这样,他利用自己的老婆做这样的事,也是够恶心的。
但花花又是怎么知道《窃魂卷轴》的事呢?想来事情一定没有敲竹杠那么简单。
我铤而走险,偷偷潜了回去。
我趴在墙根。那群人在喝着大酒,一个个都是扯着嗓门在讲话。
“这次让他跑了,教主会不会怪罪我们?”
这人估计是个杀猪的,声音洪亮而有力,他的声音像是拳击手的拳,一拳一拳地打在耳膜上。
“是啊!如果这次计划成功,花花就能当圣母了,我们就发达了,可惜。”郑明叹息道。
主?圣母?这群人是邪教的?
我继续偷听。
“前不久就让一男一女逃进了麻风岭。我们这次又失败,会不会小命不保?你们要知道,主只需要动一个意念,我们都得死。”
房间内突然静了下来。
这时候花花突然插嘴道:“你们一群大男人真没用,怎么连一个小娃娃也抓不住?”
花花的话惹怒了众人,郑明骂道:“小娃娃?你看他跑得比猴都快,还是小娃娃?你用尽了浑身解数,不也没有迷惑那小子么?先前是怎么说的?只要你抛一个媚眼,保准那小子拜倒在你石榴裙下,现在结果怎么样?”
“叫你下药你不下,现在还怪起我了?”花花反击。
“你们都别吵,”一个稳重的声音压制住了众人,“花花,主杀了你老公,把你从恶魔那里救了出来,让你免遭暴力囚禁之苦,你当善待我们的同伴。其他人也是,你们深处社会底层,受尽屈辱,是主提拔你们,让你们有机会过人上人的生活,这都是主的恩赐。”
“是的!阿门。”众人齐声道,“赞美你,我的主。”
我透过窗户的缝隙,偷偷看了屋内一眼,只见一位老者坐在上方,训诫道:
“我们要精诚团结,为主效力。我们尽力行事就好。明天一早,我们再跑一趟,要是那小子闯入圣地就遭了。”
突然,一只看门狗发现了我,远远地对着我,汪汪直叫唤。
屋内的众人察觉,立马赶出门外。
正值我手忙脚乱,准备逃离之际,大全的声音从门外传了过来:
“哎呀呀,绫儿,没想到这么小心,还是被发现了。”
大全从花园中跳了出来,一副臭屁哄哄的样子扫视着众人。他还是老样子,虎背熊腰,看上去超有安全感。此时他敞着衣襟,密密麻麻的胸毛像是杂草般爬满了他的前胸,狂野极了,就像是一只立着身子的熊。
在他的身后,立着一位身材高挑的妙龄女郎。众人把视线越过大全,眼光纷纷聚集到那位女郎的身上。
“圣母?她不是死了吗?”众人议论纷纷。
“不,她不是圣母,”那沉稳的老者站出来说,“她是叛徒,背弃了主,你们杀了她。”
这位众人口中的圣母肌肤胜雪,身材匀称,带着一副金丝眼镜。她和大全这一对组合,真的就是美女与野兽。
眉宇之间,我依稀认得,这就是大全从湖心岛救出的女人绫儿。当时她几乎快丧命,就像是女鬼一般干瘦。才半个月的时间,怎么可能恢复得这么快?真是不可思议。
“你们还等什么,杀了她。”老者发号施令。
众人正要动手,女人杏眼一瞪,双眼发出妖冶的红光。转瞬之间,这群打手纷纷倒下,七窍流血而亡。只留下势单力薄的云叔一人。
“云叔,我留你一条性命,是想让你传个信,”女人轻启红唇,面无表情地对老者说,“我一定会毁灭你们。主的计划一定不会实现。我们让你们永远死在那个深渊里面,永远……”
云叔一看就是见过大场面的人,他面不改色,厉声问道:“你就不怕被主惩罚么?”
“怕?或许曾经会,但现在不会了。我一无所有,自然无所畏惧,”女人冷冷道,“趁我没反悔之前,你赶紧滚。”
云叔踉踉跄跄地离开。
整个世界安静了下来,月光照在女人白皙的脸上,如同一具美丽的僵尸。她冷冷地看着山的那边,眼神中充满了绝望。那是万念俱灰的人才有的眼神。
有些东西骤然失去了,便了无生趣,活着如同一具行尸。
“喂,小子,你还不出来?”大全对着我躲藏的角落喊道,“我就知道,你比那些个警察有能耐得多,这么快就找到我了。”
我这才现身。
此时大全容光焕发,与先前那个成天耗在机械中的,阴郁的小子截然不同,这个叫绫儿的女人突然出现,像是让他那即将枯萎的生命,重新绽放出了生命之花。
“你就是林天星?”女人定定地看着我,看得我心慌慌的。
“是的,他就是我给你提起的林天星,”大全介绍说,“多亏了他,我们才发现你被囚禁的地方。这就是天意,真的就是天意。”
女人阴郁地看着我,并没有感激我的意思。此时我顾不上这么多,千里迢迢赶过来,就是想问问大全,他是不是杀人凶手。
“大全,听说杀了吴志明,还用连弩射了他一百零八箭,这是不是真的?”我伤心地问他。
“当然是真的,他就应当死,”大全兴奋道,“天星,你不知道,他有多么恶毒。他发现了绫儿,居然不救她,还利用了她。你说,他该不该死?”
原来,吴志明失恋了,要自尽,选择了跳湖。他在校园网上看到娜娜的相片后,无法自拔,于是,他花了一个月的生活费,买了份礼物,向娜娜表白。娜娜断然拒绝,说就算天底下的男人都死光了,她也不会接受他这个又丑又矮又衰的穷鬼。谁知娜娜拒绝也罢,还发了条微博,说有个癞蛤蟆想吃她这个天鹅肉,弄得全校皆知。吴志明自尊心极强,接受不了这样的羞辱,于是想一死了之,选择了跳学校后山那个脏兮兮的碧水湖。
不过,他没有死成,飘到了湖心岛。
他偶然发现了湖心岛的秘密,以为自己到了地狱,壮着胆子把三层楼都参观了一遍。最后,他在棺材中偶然发现了绫儿。
他本想把绫儿救出来,但又害怕她是恶鬼,加之他对女人没有什么好印象,断定绫儿一定不是什么好人。他想,或许跟那个校花娜娜一样,是个狗眼看人低的贱货。
于是,他准备见死不救。
但绫儿给他提出了条件,说只要愿意救她,就能满足他一个愿望。
吴志明不信。
绫儿就说自己是巫女,被镇压在这里。只要放他出去,金钱,权利,地位,女人,他想要什么就能拥有什么。
吴志明将信将疑,问一百万可以吗?绫儿嗤之以鼻,说一千万都没有问题。吴志明这小子异常的谨慎,说自己没有收到钱就不会相信。
绫儿迫不得已,就告诉吴志明说,在三期42室的书架上,有一本书叫《窃魂卷轴》,如果打开这本《窃魂卷轴》,就可以满足他所有的愿望。
吴志明承诺,如果真如绫儿所说,一定回去救她。
但吴志明得到《窃魂卷轴》之后,就变卦了。他怎么也不敢相信有如此诡异的事情。他在42室找到了大量《窃魂卷轴》的资料,得知了一个神秘组织——天网,并且获悉绫儿是这个组织的叛徒。权衡利弊之后,他决定背叛绫儿,转投“天网”这个组织,得到了主的庇护。
此后,主立马下达了追杀令,让吴志明立即杀了绫儿以绝后患。但吴志明这家伙得到巨款,变得人模狗样之后,再不愿意踏足脏兮兮的碧水湖。他谎称已经杀了绫儿,并得到了主的嘉奖。自此,开始了他纸醉金迷的挥霍生活。
“但是,你手脚都被固定,怎么发送信息到校园网呢?还让我们的网络瘫痪掉。还有,我们手上的恐怖录像,你是怎么办到的?”我好奇地问。
“你听过意念成像吗?”绫儿淡淡地问。
“意念成像?”我惊问,“这不是特意功能吗?”
“这没有什么稀奇的,”绫儿回答说,“我只是把脑海中的意念转化成数据包,发送出去而已。”
“天呐,你是怎么办到的?”我问。
“生下来就会了。”绫儿不耐烦地说。
原来,吴志明在三期42寝室寻找《窃魂卷轴》的时候,就开通了电源,并且还在这间鬼屋里面用过电脑,连接上了服务器。更巧的是,窗外还有一个曾经这里居住的男主人制作的信号放大器,让绫儿有机会发送数据包求救。
“那么……小师弟,是你用特异功能杀的么?”
“不错,是我杀的。”绫儿冷冷地说。
“为什么?他是无辜的啊!!!”我忿忿地问。
“如果他不死,我就很难被救出来。就是那么简单!我笃定有人会因为好奇,再次闯入那栋鬼楼。如果他不死,这种好奇恐怕就不会被激发出来。”
“恶魔!!”
“恶魔?”绫儿冷笑,“天星,每个人都是恶魔,你也不例外。你要知道,这一切的一切,都是你那位爷爷弄出来的。如果不是他,我们也不会那么痛苦。所以,要怪就怪你爷爷。”
“我爷爷?”
“不错,就是你爷爷林振华。你以后都会知道的。”
绫儿说完,就离开了。大全跟在她后面,就像是她忠贞不二的家臣。
“大全,你就这样走啦?”我大喊。
大全回身,笑了笑,在黑夜中露出他洁白的牙齿:“天星,你先回,我跟绫儿事情办完后就去找你。”
“警察在到处在抓你!!你……”我担心道。
“没事,他们抓不住我的。”
说完,大全的粗壮的身影消逝在黑暗之中。
我一个人留了下来,面对着一地的尸体,我报了警。足足等了两个小时后,才等来了一个五十多岁的大叔。他骑着摩托车,慢腾腾地像个乌龟般爬了过来。看到眼前这一幕,他并不惊讶,只是摇了摇头,喃喃地说了声“作孽”之后,便开始工作了。
“大叔,你看这是怎么回事?”我凑上去问他。
警察大叔叹了口气:“说不清楚,说不清楚,这样的事情在这一带,已经好几十起了。好端端的人,莫名其妙就死了。验尸后说脑袋里长了个瘤子,那瘤子像个炸弹般,砰!!!炸了。然后人就这样,脑袋里面一片稀烂,最后七窍流血,死求了。”
“那有没有查出什么呢?上头没有派专案组过来?”
“来了好几波了,都束手无策。你看,听你报警,说是这样的情况,人都不来了。就派我一个糟老头子过来取证。小伙子,这事情玄得很,你还少管为妙。对了,你大半夜的来这里干嘛?”
我回答说是郑明的老同学,来这里住一晚,没想到发生了这样的事情。
“这郑大彪子是这一带的霸王,坏事没少做,”警察大叔嫌恶地看了郑明的尸体一眼,“如今也算是报应。”
警察大叔取证完,布置完隔离线后,坐在别墅铁门口的石阶上,吧啦吧啦地抽着旱烟。
几只猫咪不知道从什么地方窜出来,在尸体面前嗅了嗅,喵喵地叫着,像是在唱着送魂曲。
我坐在警察大叔的边上,跟他有一句无一句地聊着。他为人不错,我们很快就熟络起来。他是这一带土生土长的人,知晓不少事情。关于麻风岭,他给我讲述了一个极其残忍恐怖的传说。
二十多年前,麻风岭不像现在般荒无人烟,当时还有一座不大的寨子,住着二十多户人家。寨子内的居民们虽然过得清苦,倒也安宁。
有一天,寨子里面的一位疯女人不知道从什么地方,抱回来一个女婴。
寨子里翻了天,说疯女人未婚生育,会带来灾难,要求巫师把这疯女人和这来历不明的女娃烧死,以免触犯神明。疯女人咬伤了几个人,挣扎着跑了,抱着女娃逃到了后山,在悬崖上的一个洞穴中住下。就这样一住,就住了七年。她们平时靠偷寨子里面的食物和衣服过活。村民们对这对母女恨之入骨。
终于,有人想到了一条毒计:用食物引诱疯女人出洞,然后擒住她,就地正法。果然,女人中计,死于三个男人的猎叉之下。
女娃在洞穴之中,久久不见疯女人回来,于是下山寻找妈妈。她偷偷潜入寨子,在屋顶上看到疯女人的尸体被挑在猎叉上,尸体高高地立在寨子中央,一群人围着尸体,像是除掉了一个大魔王般,欢快地指指点点。
女娃伤心欲绝,哭喊着冲入人群。不知为何,那一天,围在尸体周围的村民集体死亡,原因不明。
……
“后来那女娃呢?”我问。
“至今下落不明,”警察大叔回答说,“只有几个没有参与残杀计划的村民逃过了一劫。当时他们从门缝里看到了这一幕,几十号人同时哀嚎着倒下,七窍流血身亡。尸体乱七八糟地躺在地上,就像是末日审判一样。”
警察大叔叹了口气,不自觉地说了声“作孽喔”。他把烟锅里面的烟灰敲了出来,卷起烟卷儿,重新装在烟枪上,点燃后继续说道:
“后来啊,那小女孩拖着疯女人,从悬崖上跳了下去。警察在悬崖底下找到了疯女人,但唯独不见小女孩的尸体。”
警察大叔说完后,三辆警车呼啸而至。几个五大三粗的警察把尸体像是死猪肉一样地扔进车里。警察大叔和他们交谈几句后,他们就开着车离开了。
这也太马虎了吧!我心想。我还以为自己会被当成嫌疑人,审讯上个十来天呢!
这时,没有尸体的别墅花园,显得空荡荡的。山野的黑夜像浓墨般粘稠,给人一种深切的孤独感。在都市生活久了,这种黑让人极不适应,感觉好像有什么东西藏着黑夜之中。我暗叹:这前不着村,后不着店的,我该怎么办哟?
“小伙子,去我们警所住一晚吧。我也难得遇见个谈得来的人。”警察大叔邀请说。
我大喜:“那我就恭敬不如从命了。”
警察大叔用摩托车载着我,到了乡村里的一个派出所。与其说这里是个派出所,还不如说是个警亭。屋子小得可怜,只能装下一张床和一个办公桌。周围只有五六户人家和一个村卫生所。
警察大叔把床让给了我,说他要写报告,今晚估计没时间睡觉了。第二天起来的时候,他还在办公桌上读着什么书。
“大叔,真不好意思,”我致歉道,“你把床让给我,让你一夜没睡。”
“小伙子,我年纪大了,根本就没什么瞌睡。”大叔回道,“自从我儿子去世后,根本就睡不着喽。”
我内心一震:儿子去世?
这时我才真正地注意到这位警察大叔。他皮肤黝黑,身材硬朗,是典型的山里汉子。皱纹一道一道地刻在他的脸上,书写着时间的流逝和岁月的沧桑。他一副硬汉形象,正派,刚毅,稳重,又不失温柔。我感觉他在独自背负着什么,在孤独地前行。
“对不起!”我笨拙地道歉,慌忙转移话题,问,“大叔,你看什么书呢?”
警察大叔拿着书,冲我扬了扬:“一部悬疑——《窃魂》。”
听到窃魂两个字,我内心一惊,我心颤颤地问:“写的什么嘛?”
“写的是特意功能,”警察大叔解释说,“书里面的主角可以通过意念来操纵手机和网络,很精彩!”
“听起来很有趣嘛!哪里可以买到呢?我也买一本读读。”
“市场上是买不到的,”警察大叔说,“这是**,我也是偶然中得到的。我老了,什么手机、互联网这些东西不太懂,但里面的故事情节非常不错。你感兴趣的话,我可以借你看看。”
大叔把书递给我,然后做早餐去了。
我接过书,快速地读了起来。中途警察大叔把面条煮好给我,我边吃边看,不到一个小时,就把这本二十多万字的读完了。
“怎么样?很精彩吧?”警察大叔吃着面条问我。
“恩,很精彩!”
我陷入深深的沉思,书里面描述的事件,跟我经历的很像。里面的主角可以通过一一本古书许愿杀人,古书后面有一个庞大的组织,主角与之斡旋交锋。但写到冲突最为激烈的时候,就没有了。
(x,居然太监了……)
“可惜没有写完,书就被禁了。”警察大叔叹道,“也不知道林伊这个作者,什么时候能再次更新。”
“什么?林伊?”我惊得差点把面碗打翻。
“是啊,林伊,就是这本书的作者,”警察大叔一脸奇怪地看着我,“作者还是个女娃子呢!”
“姐姐?”我不可思议地把书翻转过来,果然,书脊上写着三个大字——林伊著。
“林伊是你姐姐?”警察大叔半信半疑地看着我,“看来你还是大作家的弟弟啊!”
“或许是同名同姓也未可知。”为了掩饰尴尬,我傻呼呼地笑着说。
“她是林家村林振华的孙女,”警察大叔开始跟我介绍,“我还见过她本人,很乖巧的一个妹娃子。”
“你在哪里见过她呢?”我激动地拉着警察大叔,问,“大叔,你知道她现在在哪里吗?”
“我也不太清楚。听说因为搞封建迷信,被抓走了。怎么?她真是你姐姐?”
我点了点头。尘封的记忆像暴风雨般袭来。
“那么说,你是林振华,林老爷子的孙子林天星?”警察大叔惊奇地看着我。
“是啊!大叔你认识我爷爷?”
“岂止认识,我还当过他几天学生,”警察大叔回忆道,“当时正闹大革命,他和你奶奶被下放到农村。我的名字就是两位老人家教会我写的。”
“那真是缘分啊,大叔!!”提到爷爷,一股亲切感扑面而来。
“天星啊,这么说都是自家人了,之前招呼不周,你不要见怪才是。”
“哪里,是我麻烦大叔了。”
“叫我秦叔就可以了,我儿子秦朗大不了你几岁。看到你,我就想到了我的朗儿,我真是开心啊!!!”秦叔眼睛红红的,动情地拉着我说。
难道,这就叫父爱?我从未体会过的父爱?
“天星啊,你爷爷去世的时候,我还在部队服役,当时忙,没来得及赶回来,”秦叔开始给我拉上了家常,“我给你们学校的老师张贵写过一封信,让他好好照顾你们,还打了一笔钱让他每个月发给你们。不知道他有没有特意关照你们姐弟俩。”
(还有这样的事?靠,张贵这畜生,居然私吞了秦叔的钱,还用我威胁小美,真是死有余辜!)
“有的有的!”为了让秦叔安心,我撒谎说。
“看你长那么大,又一表人才的,我也就安心了。希望林老爷子在天有灵,让你姐弟俩都过得幸福!”
这铁骨铮铮的硬汉温柔起来,别有一种安心感。
“咚咚咚!!”
一阵急促的敲门声打断了我们。秦叔起身,迎了出去。门外,一列身作迷彩服的军人,齐齐整整地立在门外。秦叔和为首的军官交谈了几句后,就争吵了起来。
“不行,没得商量!!”秦叔坚决地说,“那地方你们不能去。”
“老连长,你也知道,我们是军人,要服从命令。”为首的军官虽然语气软塌塌的,但同时也透着一股军人所独有的坚决,“麻风岭死了那么多人,现在那里几乎是个灰色地带。不少犯罪分子活跃在那里。难不成,你要眼睁睁地看着那个地方成为无人管制的金山角?”
“老徐,我理解你,”秦的语气缓和了下来,“但这不是普通的战争,我们在部队里面学的那一套在这里根本就不管用。我写的报告,你看了没有?”
“看了,老连长。我们党的军队不信那一套牛鬼蛇神。”徐军官有些轻蔑地说,“实不相瞒,老连长,你的报告都传到司令部了。都拿来当笑话看呢!”
秦叔暴怒:“你们啊你们!早晚要吃亏的。我儿子就死在这里,难不成我会拿我儿子的死来开玩笑?我就两个字——不行。”
“那就对不起了老连长。现在指挥官是我!我也得服从命令。放心,这些都是从部队挑出来的精英,这次出动,一定一举拿下。”徐长官自信道。
“就因为你们是精英,我才更要保住你们的命。”秦叔激动地说,“哎,罢了罢了,你们实在要去,就穿上这个……”
秦叔从仓库里面搬出来十多件铁皮衣:“你们要去,就穿上这个!”
“什么?穿这个?”徐军官的眼睛几乎都快掉了下来,“老连长,你不会要我们穿这太空服上战场吧?”
一个个容光焕发的兵哥哥穿上秦叔的铁皮衣后,变得跟粽子一样,胖乎乎的,可爱极了。他们一个个极不自在,脸上阴云密闭,感觉自己被戏耍了般,却又碍于他们的长官,不好发作。
“等等,还有铁皮靴和头盔!”秦叔忙不迭地继续从仓库里面搬出一堆铁玩意儿。
一位兵哥哥终于忍不住,大喊了一声“报告!”
“出列!”徐军官大喊。
“作为应招而来的特种兵,我觉得这幅装备有失军队的威严。”兵哥哥大喊,声音穿透力极强,我在屋内也听得清清楚楚。想是他故意让搬那些个铁家伙的秦叔听个清楚。
“不服从命令,才真正的有失军队的威严,”徐军官怒斥,“入列!”
“孩子们,相信我,”秦叔大汗淋漓,语重心长地说,“我不会眼睁睁地看着你们送死的。”
很快,这支奇异的队伍出发了。引来了不少村民的驻足。我也忍不住好奇,走出门外观看。谁知刚走不到五十步,第二排的一位兵哥哥就摔了个狗吃屎,把队首的一个打翻在地。
“你们是来耍宝的吧?”一个村民大笑。引来一阵此起彼伏的笑声。
老实说,我也想笑,但看着秦叔一脸忧心忡忡的样子,我没敢笑出声来。
“但愿这群孩子没事,”秦叔祈祷说,“朗儿,你在天之灵,保佑他们平安归来啊。”
我一头雾水,问:“秦叔,你为什么要他们穿这套衣服呢?”
“我也不太清楚。”秦叔回答说。
“什么?你不太清楚还让他们穿?”
你脑袋秀逗了吧!!这句粗话我差点顺口说出。
“是从我儿子笔记上看到的。”秦叔回答。
“你的儿子秦朗?”
“他为什么……”
“此事说来话长,回屋我们慢慢说吧!”
回屋后,秦叔帮我泡了杯热茶,他缓缓讲出了他儿子秦朗的经历。
说来也巧,秦朗跟我一样,毕业于林城大学。他小时候就是个天才,门门功课优异,八岁的时候把家里的电器全都拆了个遍,挨几次打后,他很不服气,说只要再给他一段时间,他就能全部恢复。果不其然,他在图书馆借了几本物理方面的书后,很快就修好了。十岁的时候,他做了一个简单的蒸汽机发电机,烧一张纸就能发电,让一个小电灯泡亮秒钟,获得全国青少年发明奖特等奖。学业上,他一路顺风顺水,十五岁就学完了高中所有的课程,被破格录取进入林城大学物理系。
大学毕业后,这位天才突然销声匿迹,同一群诡异的科学家,偷偷地研究着什么。
“他每次回家,都给人一种非常疲惫的感觉,”秦叔痛心的回忆说,“他总是对着一杯水发呆。那时候,我和他妈妈都感觉很不对头。跟他沟通过几次,均以失败告终。我是军人,性子急,恨不得给他两耳光,踢他几脚,让他正正经经地做人,做学问,不要想那些歪门邪道的事情。可是,他就是不听,一言不合就几个月不见人影。后来,我们几乎到了水火不容的地步,一见面就要争吵。之后,无论他什么事情,只跟他妈妈谈。”
秦叔长长叹了口气,看了一眼桌子上的全家福,眼里满满都是对儿子的歉疚。照片里,他们一家三人站在林城大学的校门前。秦朗身作学士服,一脸阳光,年轻的生命充满了力量。他长得很像秦叔,棱角分明,眼神中透着执着和坚毅。他挽着他妈妈,却跟秦叔保持了一定的距离,这是我们中国常有的亲子关系,给人一种特别温馨的感觉。
“有一次,我在客厅看报纸,隐隐又听到他在跟他妈妈鼓吹歪门邪道的事情,”秦叔继续回忆说,“他说:妈妈,你知道吗?做饭好吃与否,跟意念有很大的关系。他妈妈笑问为什么。他回答说意念可以影响物质的变化,如果你祝福一杯水,这杯水就可以获得被祝福的力量,零度以下,它的结晶也是非常美的;如果你诅咒一杯水,这杯水就获得了诅咒的力量,零度以下,它的结晶就给人一种诡异的感觉。他妈妈是个小学老师,读了不少书,笑着说这是伪科学,让他不要再说了,免得惹我生气。。没想到他却反驳说这不是伪科学,是真理,还反问:农村里面不是也有不少孩子中邪,喝了道士的水就好了的么?听到这里,我再也坐不住,居然连迷信都搬出来了,我把他揪到客厅,举手差点给他一巴掌,还骂他说早知道上大学会把他的脑子念糊涂,还不如让他在村子里面当个农夫。”
这时,秦叔捏着拳头,全身开始颤抖起来,他咬着牙继续说:
“那一天,朗儿却出乎意料的冷静。他说他的研究马上就要成功了,还说要不了多久就会证明给我看。说完后,他就走了。哎,没想到那一次,竟是我们的永别。”
秦叔抡起袖子,擦了一把泪:“我们痛失独子,陷入沉重的哀痛。他妈妈忧伤成疾,半年不到的时间就走了。我一个人就像行尸般活了下来。朗儿死后,我才想到他临死前说的那些诡异的事,于是开始研究他留在书房里面的东西。”
“你发现了什么吗?”我好奇地问。
“他留了一封遗书,我找给你看看。”
秦叔从抽屉里,找出一封皱巴巴的信,我打开一看,只见上面写道:
“父亲母亲大人在上:
朗儿不孝,先磕头谢罪。
你们看到这封信的时候,证明我已经死了。
从儿时起,学业对于我而言,几乎没有什么难度。得父母养育和恩师教诲,我立志献身科学。但越是深入,越了解人类的无能。我渴望科学的真谛,努力学完了大学所有的课程,但感觉太少太少;后来又读遍了大学图书馆的书,但还是太少;熟练掌握英语和日语后,又读遍了国内外文献,但还是少。
更多,我极度渴望了解更多。直到后来,我接触到了那个组织——天网。
天网里面有很多顶级的科学家,他们让我大开眼界。我决定追随他们,信了他们的主。
或许,这很可笑,作为一个献身科学的人,追随了主这件事情,我知道,这本身就很可笑。但是,我亲眼看到,他们意念可以杀人,也可以医治人,这些都是事情。我相信背后一定有什么,于是一直暗中调查。
我查出,麻风岭是他们的圣地。这次我离开,就是要去那里。
如果我没有回来,请爸爸一定不要追查下去。很危险,我希望你陪着妈妈好好活下去。如果有来生,我一定不会再做科学家。就像爸爸说的,当个农夫,永永远远地陪着你们。
不孝儿秦朗。”
……
读完信,我心脏几乎都要跳了出来。又是天网这个组织!!!
“那些铁皮衣是怎么回事呢?”冷静下来后,我问秦叔。
秦叔从柜子里拿出一个本子,递给我。只见本子上画着一幅图。图上是一件衣服,衣服有三层,第一层是金属,第二层是陶瓷,第三层是塑料。图上有几个关键词:穿透、反射和吸收。
“你就是用这张图,造的那十几件铁皮衣?”我惊愕地问。
“是的,经费有限……只能造成那样了!”
这时候,我心里不知道为何,有一种强烈的不安,感觉某种东西正在一步一步地逼近,而我却浑然不知究竟发生了什么。
“可怜我的儿哟!”秦叔叹道,“如果他现在还活着,恐怕我都能抱孙子了。”
“是啊,”为了缓解悲伤的气氛,我转移话题道,“秦朗他有谈女朋友吗?”
“谈过好几个,但没有一个受得了他的臭脾气,”秦叔悲哀的神色慢慢缓解了下来,“你想,他要不成天泡在书堆里,就是躲进实验室,那个女孩子受得了?不过,最后他倒是谈了一个,谈了挺久的,人特别漂亮,又爱读书,跟我家朗儿配得很。这不,我这里还有她的相片。”
秦叔找出相片,递给我,有点炫耀的意思。
我接过相片一看,吓得差点跳了起来。
怎么会是她?
“天星,你怎么啦?你脸色有点不对!”秦叔担心地问。
“没……没什么!”
“你是不是有什么事情瞒着我?”秦叔定定地看着我,双眼发出两道凌厉的光,那是军人所独有的眼神。
“真没什么!秦叔,你不要多想了!”
“天星,我不把你当外人看,才给你讲了这么多,”秦叔握住我的手,温情地说,“我都这把年纪了,没有什么其他的愿望,只盼望能够查出我儿的死因,那样,我也就死而无憾了。”
话说到这个份上,我再不能骗他了,我回答他说:
“这个女孩我见过。她应该是我的学姐。在十年前,我们学校的研究生公寓里面,有人发现了她一只守护着秦朗的尸体。她一直不愿意相信秦朗的死,把尸体当做孩子一般看管着。最后清洁阿姨无意中发现尸体,才……”
说到这里的时候,秦叔已经泣不成声。我再不敢说下去,不敢说那栋研究生公寓现在已经成了鬼楼;也不敢说秦朗的女朋友在湖心岛被囚了整整十年,靠吃老鼠和蟑螂过活;也不敢说她曾经是天网组织的圣母,能够用意念,轻而易举地杀人。最后,我说出的是:
“他们很相爱!秦叔,你的儿子很棒!!”
说完,我的眼泪也流了下来。
“杀啊……”
外面突然传来一阵孩子的打打杀杀的声音。
我和秦叔赶出门外,只见一群孩子身作滑稽的铁皮衣,一手拿着头盔当盾牌,一手拿着木根当刀剑,模仿古代的战士打战。
“杀啊……”
一个虎头虎脑的孩子大喊着,猛地一棍向敌人敲过去。接招的孩子反应稍慢,没有及时用头盔挡住,被一棍打在额头上。
“呜呜呜!!!妈妈……”被打的孩子额头上顶着个大包,大哭了起来。
“羞不羞?我们是勇敢的战士,勇敢的战士是不哭鼻子的……”几位小战士围了过来,你一我一句地谴责说。
“那……那再来……”那孩子止住哭声。他猛吸一口气,嘴唇上方的两条鼻涕,就像是两条小小的青蛇,游进了鼻腔之中。
“杀啊……”孩子们继续欢乐地追逐着,厮杀着。
秦叔见状,先是一脸的惊愕,随后大怒,他冲上前去,抓住那位挨打的鼻涕虫,像拧个保龄球般把他提了起来,怒问道:
“小王八羔子们,你们哪里来的这身铁皮衣?”
秦叔身作警服,又一脸凶神恶煞,这群调皮鬼立马被震慑住了。他们立马安静了下来,老实交待说,这身铁皮衣是在村头的竹林中捡到的。
“我们不是小偷,”鼻涕虫一脸委屈,几乎要哭了出来,“警察叔叔,不要抓我,我不想进监狱。”
“我们也不想!”其他调皮鬼也立马认错。
孩子们把我和秦叔领到了一片竹林,为首的一个孩子指着几副亮闪闪的铁皮衣:
“警察叔叔,剩下的几副都在那里。”
他们又欢快起来,仿佛帮助警察完成了一件了不起的任务。
秦叔一脸愕然:“怎么会……哎,这个老徐,当面一套背后一套!那群兵蛋子早晚会被他害死!”
说完,他提起一件铁皮衣就走。
“秦叔,你上哪里去?”我拉住他,问道。
“我去拦住他们,”秦叔回头,一脸焦急地说,“天星,你先回所里,我很快就回来。”
“我跟你一起去!”
我也顺手提起一套装备,跟在秦叔后面。
“天星,那里危险,你不能去,我还不知道这身铁皮衣有没有用。你是林老爷子家的独苗,要是有什么三长两短,我怎么给他老人家交代!”秦叔阻止我说。
“如果危险,那我就更要去了,”我坚定地对他说,“秦叔,你待我这么好,如同亲生父亲一样,我也不能让你涉险啊。秦叔,你也知道,我生下来就没有爸爸……”
秦叔眼眶微微发红:“好孩子。那……那一会进了麻风岭,把铁皮衣裹严实了,还头靴子和头盔,不要忘记穿戴了。”
……
我们心无旁骛地赶路,一路无话。很快,我们就到了麻风岭的范围。
这里山路崎岖,人迹罕至,成了动物的乐园。一只野猪大摇大摆地躺在马路中央晒太阳,见到我们后。立马起身,鬃毛倒竖,“哼哼”地发出警告声。
“这是它的领地,我们绕道走。”秦叔当机立决。
我们一路绕道避开那些凶猛的动物,费了好大的劲才到了岭中腹地。
“秦叔,你说这岭这么大,我们上哪儿去找他们呢?”
这些年熬夜多了,身体大不如前,加之这套铁皮衣少说也有三十多斤,我累得大汗淋漓,几乎快虚脱了。
“快了,前面那座移动铁塔就是。”秦叔回答。
“你怎么知道他们去那里了呢?”我好奇地问道。
“怪事都是从那座铁塔传出来的,”秦叔解释说,“随着手机的普及,移动的信号塔也修到了大山。修那座铁塔的时候,挖出了不少骷髅骨。后来有乡野传说,说那里是龙穴,指不定有王公贵族的陵墓。好些个财迷心窍的盗墓贼进岭淘宝,可一到这附近就死于非命。”
这么诡异?我心里暗暗发怵。
“后来,再没有人敢靠近这一带,谣传这里有凶灵守护宝藏。不过奇怪的是,这铁塔自修建初期到现在,一直没有出过问题。你看,这信号也是杠杠的。”
秦叔掏出手机,果然,信号满格。
大山里面赶路极其辛苦,我们坐在一条溪流边,小憩了十来分钟。溪水把石头冲刷得如玉石般光滑,一只红螃蟹从一个泥洞里爬出来,雄赳赳地举着它的大钳子,爬到了石头下面。一只蜻蜓从溪水上飞过,不小心把翅膀粘在了蜘蛛网上,拼命地挣扎着。
我正看得入神,突然,寂静的大山中传来一声枪响。我和秦叔都吓了一跳。
“他们在那边!”秦叔大喜,“看来他们还没出事。”
我们快速靠近枪响的位置。终于听到了人声:
“他妈的,这一带的野猪真他娘的多。浪费了我好几颗子弹。”
秦叔终于放下心来,他正想大喊他们,不想被其中一人的话语给噎住。只听那人不屑道:
“你说,秦建国那老小子好端端的军部领导不做,跑来这穷乡僻壤干嘛?”
“你不知道?据说他儿子被怨灵害死了,在这里抓鬼来了嘛。”
“抓鬼?我看他脑袋真是糊涂了,还让我们穿那套煞笔玩意儿。本以为能他口中打探出宝藏的秘密呢!靠,没想到,球都没有套出来。”
秦叔愣住了,一脸的不可思议,脸拧得跟麻花一样。我这才知道,这群兵哥哥是冒充的,他们觊觎的是那墓穴中的宝贝。
我们站在山坳上,远远地看着这两个家伙。他们一高一矮,背靠在一颗大树上,看样子是把风的。他们你一句我一句的聊着。大树旁边,一只野猪躺在草地上,血把幽绿的颜色染成了黑色。
矮个子道:“哎,你说我们哥几个也是命运不济,干起了盗墓这操蛋的事!”
“还不是因为没钱?这退伍后连个像样的工作都找不到。听说你要结婚了?哎,现在的房价,那点退伍金连个厕所都买不到。”高个子忿忿地说。
“所以啊,这次一定要捞上一笔。有个两室的房子,老子也就心满意足了。”
“是喔,现在的妹儿,没有房子谁会跟我们?”
矮个子叹了口气:“是啊,我女朋友小雅,这不……又催我结婚!!!”
“催你,那你就结啊!”
“我倒是想。但一说去领证儿,她就不乐意了,说没房就不结婚。女人啊,我现在是越来越搞不懂了。你说,提结婚的是她,不愿意结的还是她……究竟要搞么事飞机嘛?”
“这还不简单?她是变相着要跟你闹分手。”大个子笑道。
“我也知道,这不,铤而走险来了……男人啊,真是难……”矮个子递给大个子一支烟,问,“你呢?为什么来盗墓?这可是拿命来搏的事情。指不定一个粽子,就把你……咔嚓,咬成了两大截儿……”
“我啊……不提也罢!”大个子摆了摆手。
“说说呗,都是自己人,难不成也是为了娘们?”小个子调侃说。
“那倒不是,”大个子挠了挠后脑勺,“我好赌,欠了不少高利贷,要是再没钱还,这条小命同样拜拜。反正横竖都是死,我准备再赌一把。这不,老徐一鼓动,就来了。”
……
秦叔的脸气得铁青,他捏着拳头,恨不得毙了这两个小王八蛋。
“老徐啊老徐,你居然连老子都敢骗,我看你小子是活得不耐烦了,”秦叔从牙缝里把话挤了出来,“要是在部队,老子要让你吃枪子儿。”
“别气了,秦叔,其实,他们也是生活所迫!”我安慰说。
“生活所迫就能骗人啦?生活所迫就能干违法犯纪的事啦?”秦叔大怒,“我们钢七连出来的兵,哪个人不是满腔热血地要报效祖国。怎么……怎么一进社会就成这个熊样了呢?”
秦叔大半辈子都在部队,很难理解社会上的事情。我也感觉词穷,没有办法再安慰他,只有等他慢慢气消。
不多时,那一高一矮的两人像是接受到什么信号,离开大树,向那座移动信号塔爬去。
我们紧随其后。慢慢走近铁塔,才陡然发现这座铁塔大得吓人,像是一座钢铁架成的巨人。空气中,我感觉什么东西正在涌动,把我的胸口死死堵住,压得我几乎喘不过气来。
我看了一眼秦叔,只见他皱着眉头,也是一脸的紧张,估计和我有着同样的心情。
“天星,衣服千万要穿好。”秦叔提醒我说。
我点了点头,下意识地裹紧了铁皮衣。
突然,那一高一矮的两人消失在信号塔下。我们快步走向前去,只见一个深不见底的盗洞豁然出现在我们眼前。
“挖通了,挖通了……哇撒,果然有宝贝!!!”洞底传来一阵兴奋的大笑。
难道这里真有宝贝?
“啊……老徐,你干什么?”洞底突然传来一声惨叫,“不是说好平分的吗?”
“徐大三炮,你他妈的想独吞?”洞底传来乱斗的声音。
“徐义刚,你不是人!我诅咒你断子绝孙。”
“断子绝孙?”徐义刚冷笑道,“我唯一的儿子早就死了。他就是被你们这样的小杂毛带坏的。”
“砰~”
一声枪响让洞底安静了下来。
静了几秒,有人哭喊着救命往洞外爬:“老徐,你疯了!”
最先爬出来的是那一高一矮的两人,那高的才露出一个头,就看到一只血手,拿着一把匕首,利落地在他的脖子上一抹。血像泉水一样喷了出来,很快,他就血流鼓鼓地就死去了。
那矮个子看到我们,就像看到救星一样,躲在秦叔身后。他半跪在地上,拉着秦叔的裤腿:
“救我,老连长,喔不!老首长,救我……”
话音刚落,这小矮子双腿一蹬,像是一只中毒的羚羊,七巧流血,残忍地死去。
徐义刚浑身是血,像是从血池里面爬上来一般。他定定地看着秦叔,秦叔毫不畏惧,也定定地用眼神回击。许久,徐军官才狠狠地说了句:
“秦建国,谋划了这么久,你终于肯上钩了!”
起风了!大山像是被一个巨人拦腰抱住,不停地晃动着。成片成片的竹林集体俯身,像是在膜拜着神明。
“老徐,你也加入了天网这个组织?”秦叔问。
他看着徐义刚,眼神里面充满了期望,他期望得到一个否定的答复。那样,或许他们还是好战友,好兄弟,还能像以前一样聊天打屁,还能像以前一样能为对方拼命。
然而,徐义刚却回答:“是的,很早就加入了!”
“为什么?”秦叔痛心疾首地问。
“你问我为什么?”徐义刚冷笑一声,“秦建国,这都是拜你所赐。”
“拜我所赐?”秦叔皱了皱眉,像是在思索自己究竟做错了什么。他眼神突然一亮,问:“难道你还在记恨我抓捕你儿子的事情?”
“是的,我求你饶他一命,你却……”徐义刚全身都在颤抖。
“老徐,一个好好端端的姑娘被他给那样糟蹋了。如果他知错能改,好好悔过,以后还能做个好人。可是,他被揭发后,为了报复,还……”
“不错,他害死了人家,确实应该偿命,”徐义刚冷冷道,“不过,如果你当时放了他,让他逃去国外,或许还有一线生机。”
“老徐,你这是纵子行凶!!!”秦叔怒道,“如果有机会再来一次,我也同样会毫不留情地抓他。”
“不错,你有权利抓他,不过我也有权利恨你。我相信你能理解我的心情。我们都响应国家的号召,只生一个孩子,我把所有的希望都寄托在他身上。你也痛失爱子,应该能够感受吧?”
“我知道你护犊子,老徐,就因为这样,所以你害我?”
“建国,你太小看我了。虽然我怪你,怨你,但并没有起害你之心。从某个角度来看,你是对的。你有着我所不具备的坚定。如果什么都没有发生,你永远都将会是一盏明灯照耀着我。”老徐忧伤地说。
“你没有想过害我!那……你为什么还……”
“不是我要害你,是主的旨意,我不能违背。”
“你什么时候也信起了主。”秦叔不解地问。
“你也不开始古古怪怪,弄那一身能够保命的铁皮衣么?”
此时,风更加狂妄起来,像是野兽般,在咆哮着。天上阴云密布,像是滚滚的黑烟,不停地变幻着。突然,一道闪电猛地劈下来,像是老天爷按下了照相机的快门。不多时,雷声“咔嚓”一声,像是折断了谁的腰骨,让人不寒而栗。
麻风岭内险象环生。
两个男人对峙着,过去的恩恩怨怨,似乎比这场即将到来的暴风雨更加猛烈。
“老徐,就算是你要我的性命,也没有必要赔上这么多无辜的人啊!”秦叔厉声道。
“没有他们做饵,你会上钩?你是军人出身,有反侦查的意识,要杀你并不容易。不过,当了你那么多年政委,我知道,你最心疼的,就是这些兵蛋子。所以,我欺骗了他们,策划了这场戏。不过,他们并不无辜。他们从部队转业后,没有一个学好的。他们要么赌,要么偷,要么抢,没有一个安于现状,努力奋斗打拼的。他们绝大多数出身卑微,又心怀强烈的幻想,部队的精神在他们**面前,根本不堪一击。你看,我怂恿他们,说盗墓能发大财,他们不管三七二十一,就来了。建国,他们是你最厌恶的那类人,死了,你应该痛快才是。”
徐义刚像连珠炮一般,一口气说完。轻蔑地看了一眼地上兵哥哥的尸体。然后又抽回眼神,定定看着秦叔。
“但他们罪不至死啊!”秦叔叹息道,“据我调查,你们的主可以通过手机杀人,为什么不直接了当地杀了我呢?”
“这要感谢你的儿子秦朗,”徐义刚回答,“他真的很聪明,给了你护身符。看来,他已经猜到自己会被主处理,也猜到你会调查他的死,所以提前做了准备。建国,你生了个好儿子。”
“护身符?”
“不错,主也很疑惑,”徐义刚继续说,“他的确是个人才。如果秦朗继续虔诚为主办事,一定会大有作为的。可惜,他跟你一样,非要认死理……”
秦叔眼睛红红的,秦朗是他唯一的软肋,他再难控制自己的情绪:
“是你们杀了他?”
“是的!是主的命令。”徐义刚断然地回答。
“为什么?为什么你们非要用杀人来解决事情?”
“建国,你问得好!为什么非要用杀人来解决?”徐义刚陷入忧伤,“如果不杀人,我的儿子也不会死。建国,我们年轻的时候幻想过大同,幻想过**,幻想过一个和平的,没有争端的社会。然而,最后又怎么样呢?我们都尽了自己的努力,这个社会也并没有好到哪里去。我们最后连自己的亲生儿子都保不住。建国,你不觉得很悲哀吗?”
秦叔立在风中,哑口无言。
“不过,建国,一切都会好起来,”徐义刚突然兴奋道,“主降临的那一天,一切都会好起来。黑暗就要过去,再不久,黎明就会现在眼前。到时候,你的秦朗,我的孩儿,都会幸福平安地活在这个世上。我们大同的理想,和平的理想,主都会帮我们实现。”
“我的秦朗,你的孩子,都已经死了……”
“主会帮我们复活。”徐义刚斩钉截铁地说。
“老徐,你疯了?”
“我没疯,建国,”徐义刚脸上突然绽放出一抹笑容,“不过,我现在要取你的性命了。你的行为已经威胁到了主。等我们再相见的时候,我们再好好喝一杯,那时候我再向你赔罪。”
徐义刚掏出枪,以迅雷之势扣动了扳机。
“风速,两百米内并不影响弹道。正中腹部,半小时内就会流血身亡。”徐义刚机械地说,“我能成为神枪手,还是你手把手教的。”
秦叔捂住腹部,血液从弹孔中流了出来。铁皮衣并没能有效阻挡子弹,我慌忙走上前去,扶住秦叔。秦叔固执地挥起手,示意我他没事。
“老徐,能死在你手里,我也没有什么好说的。不过,我临死前求你一件事情,”秦叔看了我一眼,继而对徐义刚说,“这孩子是无辜的,求你放他一条生路。”
“不可能,他知道得太多了,下一个就是他。”徐义刚断然拒绝。
“我秦建国一生没有求过人,这次就当是我求你。”
秦叔说这句话的时候,他紧紧咬着牙,想必是腹腔内痛得厉害。如果我没猜错的话,子弹射穿了胃部,此刻胃酸正渗入他的胸腔,十五分钟之内,他将从内部中毒而死。
“好,我答应你!”徐义刚回答说。
秦叔长舒了一口气,他缓缓蹲坐在地上,他拉着我,满脸歉疚地说:“天星,对不起。本来准备替你爷爷好好照顾你的,没想到才认识一天,我就要走了。你和你姐姐都是好孩子。咳……咳……我现在也没有什么亲人了。这是我的钥匙,我所有的东西都在所里。你要什么,都拿去吧!”
“秦叔,你会没事的!”我的眼泪簌簌地流了下来。
“天星,三年前,我见到你姐姐的时候,他总是提起你,”秦叔继续虚弱地说,“看得出来,她很想念你。他不是你说的那样,冷冰冰的。你要去相信,她是背负着什么在活着。你不要埋怨她,更不能恨她,以免以后后悔,就像当初我不理解朗儿一样。另外,我死后,你就不要麻烦了,就把我埋在这里吧。”
秦叔说完,暴雨骤然而至,豆大的雨粒就像是枪林弹雨般疯狂地打在我的身上,隔着铁皮衣仍然感觉隐隐发疼。雷继续轰鸣着,就像是一只妖怪乘着乌云而来,发出轰隆轰隆的低鸣。一道闪电划过,就像是蛇妖在天空中吐出的亮闪闪的信子。
突然,秦叔长啸一声,朗声道:
“休卧元龙百尺楼。眼高照破古今愁。若不擎天为八柱,且学鸱夷,归泛五湖舟。”
声音穿破苍穹,气盖云天。
气氛突然凝重了下来。只听徐义刚接道:
“万里西南天一角,骑气乘风,也作等闲游。莫道玉关人老矣,壮志凌云,依旧不惊秋。”
秦叔大笑了起来:“义刚,原来你没有忘。那样我就安心了。”
徐义刚也大笑着,笑着笑着就哭了出来。
老实说,我无法理解秦叔,也无法理解他们上一辈的情怀。对于没有父亲的我而言,我一直生活在一个阴暗的角落,生命之中从来都缺乏一盏明亮的灯,照亮我的生命,给予我力量,带给我温暖,让我前行。我缺乏坚定的信念,缺乏男子汉所应有的气概,一旦陷入困境,根本就不敢站出来与之正面对决。所以,在懦弱中,我动用了《窃魂卷轴》,让自己一生都陷入到它带来的恶梦之中。
我在秦叔身上,第一次感受到了坚定的力量。第一次为自己所做的那些事情而感到羞耻。我终于能够理解,为什么那些披荆斩棘,满目疮痍的战士,在临死关头也能大声笑出来。
带着这种深刻的领悟,我缓缓放下了秦叔。他死了,死在这湿漉漉的乱叶之中。对面那个叫徐义刚的人,拿着枪指着我。
“你要食言吗?”我定定看着他。
“不错!”徐义刚回道。
他缓缓地走了过来,一把打掉我的头盔,把冰凉的枪口顶在我脑门心上。
“为主铺平道路,枉杀你一个人,也不为过。”徐义刚冷冷道。
说完,我看到他食指微微弯曲,缓缓扣下扳机。
我就要死了。这是我本能的反应。
徐义刚那冰冷的枪口,就像是死神的手指,点在我的脑门上。短短的几秒,就像是几个世界那么漫长。有那么一瞬,我的脑海几乎一片空白。但随之,过去的那一幕幕,像是决堤的洪水般蜂拥而来,每个画面都是那么清晰。爷爷、二傻、姐姐、小美、大全、杨树林、张贵、李小娥、林绫、秦叔,他们一个个微笑着看着我。那一刻,我多么希望,死后世界真的存在。我多么希望,能在死后,对那些爱过我的人,说声谢谢;我多么希望,对那些我伤害过的人,说声对不起。
徐义刚扣在扳机上的手指慢慢弯曲。我像是进入了另外一个时空,看着这个动作极度变慢,我似乎能够看到他指头弯曲的每一个细节。难道,这就是死亡吗?
我认命了……
突然,徐义刚双眼流出鲜血。
“为什么?主!为什么?”
他直挺挺地倒下。
我一个人,立在滂沱的大雨中。它没有停的意思,仍在肆意地下着。山上的雨水汇集成小溪,泥土把它们染成了红色,哗哗地流淌着,就像是血。
(这是怎么回事?)
我一头雾水,呆呆地看着死去的徐义刚。
……
死里逃生后,我突然有一种莫名的轻快感。在死亡面前,曾经那些纷纷扰扰根本就没有分量。
我突然间领悟:我现在活着,这一秒,我真真切切地活着,就应当珍惜活着的每一秒。当吃东西的时候,就只管吃;该笑的时候,就只管笑;如果悲伤,想哭的时候,就纵情地哭;如果非要去冒险,今天死和明天死对于我来说都一样。我既不要生活在过去,也不生活在未来,我只活在现在。也只有现在,才是我能牢牢掌控的。
我把徐义刚和那位兵哥哥的尸体投入地洞。投入地洞前,我拿出了徐义刚的手机。只见手机上写着:
“无论什么时候,都要保住圣子的命。否则,杀无赦。”
我没有在意,把它扔到了地洞之中。这家伙已经走火入魔。很难相信,这么一位高级知识分子,年轻时候虔诚的马克思唯物主义者,怎么会突然信起了教?
我翻遍了秦叔的全身,只找到一部他随身携带的老年人手机,并没有找到徐义刚所谓的“护身符”。如果要想查出天网这个组织的内幕,必然要先从秦朗发明的“护身符”下手。
我不忍秦叔被抛尸荒野,于是脱下铁皮衣,把他背起,开始艰难地下山。我不知道哪里来的力气和意志,竟一口气把他背回了村卫生所。
“天呐,怎么回事?”医生不可思议地问道,“怎么会有枪伤?”
我没有回答,脑袋里面混沌的一片。此刻唯一的**就是睡觉。医生把浴室借给了我,胡乱冲了个热水澡后,就在病床上睡着了。
……
旋转。整个世界都在旋转。我仿佛坠入了一个高速旋转的空间之中,恶心得想吐。
“三十九度高烧,”朦胧之中,我看见小护士拿着体温计,正在做记录,“这么一个帅小伙,脑袋烧坏就可惜了。”
我又沉沉睡去,梦中,我漂浮在半空中,一双巨大的冷瞳怨毒地盯着我。地下,密密麻麻的人群跪在广场,集体膜拜着我们。我被一双温暖的手紧紧握住,我转身一看,是爷爷。他一脸慈祥地看着地下的子民。
爷爷诡异地看了我一眼,突然放手,我开始坠落。
加速,不停地加速。爷爷在半空中,拿着《窃魂卷轴》,愤怒地砸向我。
“救命~”
我从床上滚了下来。
病房里面空无一人,阳光从玻璃窗外斜射了进来,一朵新鲜的雏菊插在花瓶中。病房里面整整齐齐。一股病房里面所独有的消毒水味道扑面而来。窗外,一位小护士正在晾晒床单。
我挣扎着起来,全身肌肉酸疼,像是被谁毒打了一顿。我走出病房,阳光照在我脸上,暖洋洋的,舒服极了。我有种恍然隔世的感觉。
“你终于醒了。”
小护士看到我,慌忙迎了过来。他扶住我,笑吟吟道:“我们都以为你要死了!”
“秦叔呢?”我问。
“喏,在那里。”小护士指了指病房里面的一个骨灰盒,“可惜了,那么好的人,怎么就死于非命了呢?”
我不知道说什么,默默地看着那坛骨灰盒发呆。
“那群毒贩也太猖獗了,”小护士叹道,“居然连警察也敢杀。”
“已经破案啦?”我惊奇地问。
“破了,”小护士迅速回答,“前不久警察逮到一群贩毒的,他们承认杀了人。可惜你把秦叔带回来的时候,已经太晚了,要不然……”
“嗨,不说这个了,”小护士见我脸色不对,慌忙转移话题,“你饿了吧,我给你煮碗粥。”
“好的。谢谢了!”
我确实饿了,一口气喝了三碗粥,五个馒头。小护士拖着下巴,笑嘻嘻地看着我。
“怎么?我脸上有屎么?”我调侃道。
“真恶心,”小护士对我撇了撇嘴,“你自己在吃东西,也不怕恶心得慌。”
“那你对我笑干嘛?”我问道,“阴测测的,怪吓人的。”
“我好奇的是……”小护士还没说完,就笑弯了腰,“算了,我还是不说了。”
这小姑娘疯疯癫癫的,我懒得理她。准备继续攻陷第六个馒头。
“喂,你饿死鬼投胎啊?”小护士不乐意了,“我两天的口粮,你一顿就要给我解决掉?”
“我赔你就是……”
这时候,我真的是饿,感觉自己再来五个馒头都能一口气吃下。
“你就真的不好奇?”小护士调皮地问。
“好奇什么?”
“难道你不好奇我笑你什么?真是怪人!!!”小护士撅了撅她的小嘴巴。
“你不是不乐意说么……”
老实说,我有些受不了她了。她吧啦吧啦,嘴巴一刻也停不下来。我一个人当黑客惯了,需要一个安静的空间来思考,要是有一个像她这样的女人在身边,不被烦死就稀奇了。
“一看你就是个无趣的……没有女朋友的臭宅男,”小护士冷哼一声,“本小姐不奉陪了。”
她说完,撅着小嘴,报复性地端走了馒头。
我无可奈何,只好躺在了病床上小憩了一会。隐约间,我听到小护士在门外跟一位大婶聊天。
“贝贝啊,那位小帅哥怎么样啦?三天了,还没好?!”
“好啦好啦!一口气吃了五个馒头……”
“脑袋没烧坏吧?”大婶好奇地问了声。
“那倒没有,”小护士回道,“再不像前两天那样,天天说自己是混世魔王,要翻筋斗云,打龟派气功了。哎,现在像变了个人一样,冷淡得很。还不如烧坏得好。”
“那小子俊得很,我看跟你很般配啊!”大婶调侃说,“你把他留下来,正好跟你配一对,多好。”
(配一对?也是够了,我又不是种猪!)
“大婶你说什么呀?!”小护士害羞道,“我才不要嫁给那种自大狂呢!”
我一脸冷汗。难道我做梦,真的会说那些胡话么?不可能!绝对不可能!!!
睡饱后,我精神抖擞。老实说,我很喜欢这乡村医院的感觉。宁静,安详,时间就像变成了胶体,慢了下来。我似乎能够感受到大自然勃勃的生气,能够感受到草在静静结它的籽,风在轻轻摇它的叶。或许,就这样,融入这个静谧的世界,什么都不想,什么都不说,就十分美好。
打扰了小护士这几天,心里蛮过意不去的。我不自觉地开始打扫起屋子来。病房内一共有两张床。另一张也乱糟糟的,看来这位叫贝贝的小护士日夜都在守护着我。我心里暖暖的,把自己睡的那一张整理好后,开始理另外一张。
我翻开被子,只见下面有一套女人的小衣物,我准备把它收起,放在床头,谁知此事小护士突然推门进来,看到我正拿着她的小衣服。
“你……你在干嘛?”
完了,我跳进黄河也洗不清了。
“变态!!!”
小护士冲进来,一把夺过她的小衣服,还狠狠地翻了我一个白眼。
“有什么稀奇的嘛!b而已……”
我本来想解释证明自己的清白,不知为何,情不自禁地耍起流氓来。
“你还说……”小护士脸羞得通红,她结结巴巴地解释道,“买……买小了一点而已,还是有的!”
我懒得和她贫。这时候,我想,我应该告辞了。我抱起秦叔的骨灰,把身上一半的现金放在桌上:
“这几天真的麻烦你了。这些钱够了吗?如果不够,你给我账号,我转给你!”
小护士看着我,一脸诧异:“你这是干什么?”
“住院不用给钱啊?”
“用的啊,但哪儿用得着一千块啊?”小护士道。
“没事,多的留给乡亲们吧!”
“你,真的要走?”小护士低着头,问我。
“不然呢?”我反问,“我得回家啊!”
“喔,也是!”小护士紧紧拉着她的衣摆,一脸紧张的样子。
我搞不懂了。她欲言又止。哎,女人啊,真是麻烦!!!
“那么,谢谢你了。”我冲她点了点头。
说完,我抽身离开,沿着那条蜿蜒的乡村公路,向镇子方向走去。
“喂,”小护士追了出来,“你梦中说的话,还算数吗?”
梦中?
“我说什么啦?”我回头问。
“你说过,要娶我的啊!”
“娶你?”我的下巴快掉了下来。
“是啊!你不是说过,要跟我一起留在这里,帮村民治病的吗?”小护士大声地说。
几位村民放下锄头,远远地看着我。
这一刻,若是天上没有白云飘过,我一定以为时间停止了下来。
我就要结婚了。
在村里几个长辈的见证下,我们先确定了恋爱关系。贝贝说等见过父母后,我们就结婚。她兴奋地规划说,我们结婚的时候,一定要把我们所有的亲戚朋友都请过来,在父母的见证下,办一场盛大的婚礼。她说她有个哥哥,非常疼爱她,一定会给她最好的祝福。
我说我没有父母,几乎也没有亲人,只有一个下落不明的姐姐,估计很难给她一场完美的婚礼。她愣了下,然后抱着我,说没关系,以后她就是我最亲的人。
我在村卫生所住了几天,和贝贝分别睡两张床。时不时地,她会半夜溜到我的被窝里面,但什么也不做,只是伏在我的胸口,听我的心跳声。
每次我想对她做什么的时候,她总是会把食指放在她薄薄的红唇上:“嘘,医生在给你检查心跳,看里面有没有装着其他女人。”
老实说,她这样搞得我很难受。不过时间一长,我也就习惯了。
这天,我睡得朦朦胧胧,听到一阵窸窸窣窣的声音。我闭着眼睛假装没醒,想看看这丫头半夜三更的,要搞什么幺蛾子。
本以为她会像往常一样钻进我的被窝,却不想她穿好衣服,轻轻开门出了去。
半响,仍不见她回来。我内心一急,心说:好家伙!不会这么快就要给我戴帽子吧?
我悄悄起身,穿好衣服,推门跟了出去。
门外,整个世界漆黑一片。天上满天星斗,像是一双双猫的眼睛,诡异地闪烁着。村头那条蜿蜒的小道上,一个影子背着大箱子,匆匆往山顶移动。
我紧随其后,悄悄跟了上去。
一路上,我的心砰砰跳着。一股不安的情绪在我的心头蔓延开来。这个贝贝看上去天真无邪的,不会是假装的,其实是个水性杨花的女人吧?要是让大全和旅行在外的大师兄知道我被带绿帽子的话,不被笑死才怪。
最后,我们来到一片阴森森墓地。贝贝在一座新坟前停了下来。
昨天村里刚死了人,今天下葬,听说是位阿婆。奇怪了,她来这里干什么呢?
我躲在一棵大树后面,偷偷监视着贝贝。突然,猫头鹰“咕咕”地叫了一声,差点魂都给我吓掉。
贝贝放下她的大箱子,从箱子里面掏出一把可折叠的消防铁铲,开始挖坟。她很熟练,半个小时不到的时间,就挖出了棺材。
我惊呆了,难道她掘墓,是为了偷里面的东西?不会不会,山村里的老太太,有什么陪葬品嘛?顶多是那双裹过脚的小脚,值得研究一翻。
我的背心起了一层冷冷的细汗。我开始胡思乱想:天呐!她不会是山里传说中吃尸体的妖怪吧?
她突然缓缓跪下,双手十指交叉,扣在一起放在额头上。她默默的,像是在祝福,又像是在跟坟墓里面的人说着什么。
完毕后,她起身,毫不犹豫地撬开了棺材。
她把尸体从棺材里面拖了出来。一位穿着寿衣,干瘪的老太太横躺在地上。贝贝从箱子里面掏出一把锯子,“哗哗”地在老太太的脖子上拉了半响。很快,这位历经岁月沧桑老人的头颅,从她的脖子上掉了下来。
贝贝提着头颅,满意地笑了笑,把它小心翼翼地放到了箱子里面。
她熟练地还原现场,把尸体拖入棺材,盖上棺材板,重新埋上泥土。整个过程利落极了,像是一个有着丰富经验的盗墓贼。
完事后,那座新坟看上去,跟之前别无二致。贝贝满意地看了看,提着装有头颅的箱子,离开了。
她迅速地下了山,并没有发现我。
回到村卫生所后,她提着箱子,直接去了她的实验室。我趁机脱掉衣服,回到床上,心里突突打鼓。
她像个幽灵般,轻轻回到屋内。她掀开我的被子,像条泥鳅般钻进了我的被窝。
因为她刚洗完澡的缘故,身上散发出一股沐浴露的清香。不知为何,我总闻到一股泥土的尸体腐烂的气味。
她抱住我,我害怕极了,就像被魔鬼紧紧地抱住。
“怎么?我吵醒了?”她低声问,声音里面充满了妖冶的温柔。
我没有说话,心想着如何向她摊牌。
“贝贝……”我拿开她的手,冷漠地对她说。
“嘘,不要说话!”她像往常一样,把耳朵伏在我的胸口,倾听我的心跳,“你什么都不要说,我都能听到。”
我不安极了,这个时候心跳一定毫无规律,像是一只待宰杀羚羊,在猎人手里不停地乱动。她闭着眼睛,长长的睫毛微微向上弯曲着,一滴眼泪从她的眼角滑落了下来。
“你知道吗?天星,”贝贝突然开口说,“婴儿最喜欢妈妈的心跳。在母体的时候,规律的心跳声会给婴儿带来莫大的安慰。”
“我没有妈妈,我并不知道。”我回答。
一股莫名的忧伤情绪蔓延开来。
“你知道我为什么会爱上你吗?天星,”贝贝没有正面接过我的话题,自顾自地说,“你的心脏强壮有力,你生病的时候,我总伏在你的胸口听它跳动。每次听它跳动的时候,我所有的烦恼都会烟消云散。太美妙了,叮咚,叮咚……一次不多,一次不少,更不会突然少了一下。”
她把我抱得更紧,继续说:“你一定在想,我是一个怪女孩,是吧?”
“是的,很奇怪。”
“你以后会慢慢知道的,”贝贝突然坐了起来,俯身看着我,“你更奇怪的是,我为什么大半夜要出去,是吧?”
我内心一震。她都知道啦?
“我刚钻进你被窝的时候,感觉你全身冰冷,心跳也极不规律。我想,或许,你知道了什么。”
此时,她一头乱发,吊带松垮垮的,斜向一边,露出小半个圆球。她咬着红唇,神情幽怨地看着我,大大的眼睛似乎用什么东西在涌动,神秘,充满了未知。我一直以为她只是一个普通村里姑娘,没想到……
“你都看到了什么?”贝贝问。
“全部!”我回答,“从你出门开始,到锯掉阿婆的脑袋,都看到了。”
贝贝一惊,像个皮球般泄了下来:“那么,你准备怎么做?报警?”
“我只是想知道为什么!”我回答。
贝贝犹豫了半响:“那你跟我来。”
她穿好衣服,带着我来到一间实验室。实验室内,摆放着无数人体器官,让我不自觉地想到了湖心岛的藏尸。那位阿婆的头颅,正存放在试验台上。
“我来给你做个实验。”
贝贝带上手套,把阿婆的头颅放在一个奇怪的机器上面,把十多根管子插进头颅。她用针管,从阿婆的太阳穴注射进去一管黄色的药物后,打开那台奇怪的机器。
机器“嗞嗞”地响着,像是电击的声音。
突然,阿婆的头颅说话了:“三毛子,学费在你外公灵台上的照片后面。”
我吓得跳了起来:“死人……头颅……怎么……说话啦?”
“不是死人说话,”贝贝关掉了机器,“是计算机模拟出来的声音。”
阿婆头颅下面的机器上,有个液晶显示屏,上面果然写着:“三毛子,学费在你外公灵台上的照片后面。”
“这是怎么回事?”我完全陷入了好奇。
“我也不知道。”贝贝出人意料地回答说。
“你也不知道?”我大惊,“你不知道,怎么发明的它?”
“机器是秦叔的儿子,秦朗发明的。不过,他一直没有成功。是我在他基础上,继续研究,才走到今天的。”
“你认识秦朗?”我惊奇地问。
“不认识,倒是通过几封信,但是没有见过。”贝贝回答。
贝贝和秦朗,是在一个网络的学术论坛上结识的。当时秦朗发了一篇帖子,说自己有一个让死人复活十秒的设想。很多科学家骂他是疯子,论证说脑死亡是不可逆的过程,如果真能让死人复活,那就是主了。只有贝贝支持他。但他一直研究,都没有进展。他缺乏医学类的知识,于是写信给贝贝,希望贝贝能给他点意见。其实贝贝当时还只是一名准备考医学院的高中生,知识也极其有限,没有帮上秦朗什么忙。
谁知秦朗突然有一天说自己要放弃了,说他看到了更高的科技,复活十秒对他们而言,根本就是小儿科。他要去追求更高的技术,于是把曾经研究的成果和设备全部寄给了贝贝。
贝贝刚接到设备不久,秦朗就去世了。她一直保管着设备,从医学院毕业后,她来到了乡村,秘密地开展研究。
“这是我第三次实验,”贝贝激动地说,“如果这次成功,证明这套设备真的有效,能让死人复活十秒,说出他们最后想要说的东西。”
“那有什么意义呢?”我问。
“意义可大了,”贝贝双手拿起阿婆的头颅,温情地看着她,“阿婆生前最疼爱的,就是他的外孙三毛子。她省吃俭用,希望三毛子能够上大学。三毛子也争气,在学校成绩优异。于是,阿婆临死前,准备把存款全部给三毛子。但阿婆的遗愿遭到了儿子们的强烈反对,于是阿婆把钱偷偷藏了起来。”
贝贝叹了口气,把阿婆的头颅放在一个黑色的盒子里面,盖上后,他继续说:
“阿婆死的时候,三毛子正在高考。她没有等到他就走了。他的儿子们找遍了家里,仍然没有找到阿婆留下的存款。如果这个试验真的有效,那么,钱一定就在阿公的遗像后面。”
黑龙江,大兴安岭北麓。
三毛子和王大壮,带着他的一干教众,押着我和贝贝,在深山中艰难地前行。好不容易才找到漠河县甘井子区道牙子村:一个几乎全部由猎人组成的小村子。
我们在全村最破的一间屋子里面找到大师兄。
这时天已经黑了,屋子里面没有任何现代化的设备,连电灯都没有。两只蜡烛在桌子上燃烧着,屋内透着一种玄乎乎的感觉。
才见面,王大壮就准备用武力解决:
“喂,那个光头,快把护身符交出来。不然老子不客气了。”
大师兄此刻正坐在一个蒲团上,手里拿着一根食指长短的钢针,缓缓扎进肉里。血从他大腿流了下来。
“嘶~啊~”
大师兄一脸**,深吸一口气憋在胸腔并不吐出来,像是瘾君子吸了致幻剂,品茗那抹着兴奋。
“疼痛对人有好处。”大师兄喃喃道。
他们都惊呆了,像是看到了恶魔,正对自己行刑。但这一分钟我特别想笑,我忍不住问道:
“大师兄,你什么时候剃了头发,成了个光头?”
大师兄之所以叫大师兄,是因为他是我们学校有史以来复读最多的学生,三十多岁了,还不愿意毕业。他为了泡妞,选择了我们学校的研究生。考上研究生后,就开始不务正业了。他既不献身学术,也不汲汲赚钱,而是成天跟女人厮混。他很有名气,被称为“万年大师兄”。
哄女人开心,他很有一套。每追一个妹子,几乎是十拿九稳。据痴迷于他的女孩子说,他那忧郁的眼神和唏嘘的胡渣子,会给女人带来一种眩晕的感觉。
他有个怪僻是虐待自己,除了脸,浑身上下全是他自虐的伤疤。他对疼痛这件事情很有研究,什么刀伤、刺伤、烫伤、烧伤、毒伤,打伤,他都能准确描述出身体疼痛感。他说若是有枪,他也愿意试试枪伤的味道。
他和大全一样,都是怪咖,我行我素,嚣张极了。我爱他们爱得要死。
大师兄独自享受着他的痛苦,没有理我们的意思。他从蒲团上站立了起来。大腿因为疼痛而不停地痉挛着。他一瘸一拐地走向桌子边上,伸出无名指,放在蜡烛的火焰上。
他的无名指被细绳子死死地缠绕,看样子应该是缠绕了一个月,因为血脉被阻断,无名指已经肿胀得像个紫红色的胡萝卜。很快,指头被蜡烛点燃,呲呲地燃烧着。
我看得心惊肉跳,但又不敢上前阻挠。疼痛是他的宗教。
贝贝冲了上去,用唾沫扑灭了无名指上的火焰。她眼泪涔涔,心疼地问:
“大师,你为什么这样想不通啊?”
“疼痛对人有好处,”大师兄一把推开贝贝,重新点燃了无名指,“那是我们活着的最佳明证。”
屋内弥漫着一股肉香。我忍不住舔了舔舌头。
这一刻,连杀人狂魔李大壮也惊呆了,他大张着嘴巴,像是被电击了一般,不敢再开口。倒是三毛子一脸冷静,他走向大师兄,问:
“这是西藏密教的仪式吧?你以手指燃灯,供养诸佛,以求愿力。那么你所求的是什么呢?”
这一刻,我突然对三毛子刮目相看。这小子年纪不大,思考的问题倒是很深刻。从他迷惘的眼神中,我似乎看到了一个躁动不安的灵魂。
“愿力?”大师兄看了一眼三毛子,“我并没有什么愿望,何来的愿力?我只是迷恋疼痛,就像你们迷恋吃羊肉串那样。”
三毛子惊呆了,像是找到了知音:
“我很尊敬你,不想跟与你为难。你把护身符交出来吧。”
“什么护身符?”大师兄问。
“就是林天星寄给你的快递。”
“你说这个啊?给你们就是!”大师兄从他的便盆旁边拿出快递,“一串钥匙和手机你们也拿来当护身符?看来这个世界疯的人,还不止我一个。”
李大壮性情急躁,快步走向前去,接过快递,一股骚味立马飘来过来。李大壮用拇指和食指夹住快递的一个角,骂道:
“你他娘的不是和尚么?尿怎么这么骚?”
大师兄不屑地一笑:“谁说我是和尚啦?头上的戒疤只是戳着好玩儿。鸡翅膀什么的我最爱吃了。”
李大壮扛不住了,把快递扔给三毛子:“毛哥,我不行了。这个艰巨的任务就教给你了。”
三毛子瞪了李大壮一眼。
“算了算了,还是我来。”李大壮一手捏着鼻子,一手把钥匙和手机从快递口袋里面拿了出来。
“这次不要被骗了,我们要当面验证。”三毛子提醒说。
李大壮打开手机,跪在地上:“求主验证护身符。”
话音刚落,其他人也跪了下来。
突然,手机“呲”地一声冒出黑烟,一股焦味散发了出来。
“主已经毁了它,我们回去吧。”三毛子命令道。
“那他们……”李大壮指着我和贝贝。
“主命令说放了他们。”三毛子道。
很快,三毛子一行人撤走了。贝贝看着三毛子的背影,叹了口气:
“这三毛子以前倒是挺乖的,现在真是可恨,把我们抓到了这么大老远的地方。”
“不是可恨,是可怜。”我答道,“你知道他的身世吗?”
“知道一些,”贝贝回答,“不是说他的父母出去打工,包工头欠工钱,他父母去讨要,凑巧失踪了么?”
“如果事情那么简单就好了,”我叹道,“他父母根本就没有去工地打工,而是夫妻俩联合行骗。他父亲利用他妈妈的美色骗人,敲那些居心不良的采花贼竹杠。结果不想碰到了硬茬儿,两人被活生生地打死了。”
“啊?你怎么知道?”贝贝不敢相信地问。
“网上查到的。我用他父母的相片,用人脸识别系统一查,就发现了这个新闻。当时三毛子亲自领了他父母的骨灰。他的那套讨工钱的说词,分明是骗乡亲们的。”
“那确实够可怜的。”贝贝叹了口气。
“更可怜的是,他跟他二舅妈好上了,还搞大了她的肚子。他二舅发现后,毒打了他一顿,还费了他的命根子。”
“啊?不会吧!”贝贝捂着嘴,“他废了命根子?那……那你还说他喜欢我!”
“不要以为太监就不会喜欢人。哎,三毛子的事情,估计还没完。”
这时候一只飞蛾从窗外飞了进来,不停地扑向蜡烛的火焰。贝贝把飞蛾抓住,扔出了窗外。不多时,它又飞了进来。
“如果你害怕它们死,何不吹灭蜡烛?”大师兄伸手,两个指头在蜡烛的根部轻轻一捏,屋子立马漆黑的一片,“出去聊吧,今天的月亮好得很。”
我们裹着外衣,踏上崎岖的小路,摸黑来到山岗。就算是到了酷暑,北国的深夜也凉得惊人。
山顶上,一轮明月挂在天上。山上阴风猎猎,不远处,传来一阵幽怨的狼嚎。
“近年来,大兴安岭狼的数量开始慢慢回升了,”大师兄突然开口说,“他们几乎快要灭绝。它们抱团,延续种族的繁衍,为了生存而努力活着。而你看看我们人类,不是相互厮杀,就是相互敌视。我们真的太安逸了。或许,人类要真的经历灾难,才能够团结起来。”
这个时候,我不知道说什么,从认识大师兄开始,他就开始发出这种感叹。他对人类这个种族失望透了,嘴边总是挂着太宰治的名言:生而为人,我很遗憾。
“灾难就要到了。”大师兄像个预言家一般,满脸阴郁地说。
“大师兄,那部手机,你研究得怎么样啦?”我问。
别看大师兄一副哲学家的腔调,其实他是我们学校物电学院的高材生。他自学成材,几乎没有上过一节物理课,就考上了我们学校物电学院的研究生。他对“波”很有研究,不管是物理学上的,还是女人的。他虽然是个天才,但不太招人喜欢,或许是他的天赋太过刺眼,行为太过怪异,常人不太能理解吧。
碧水湖边小师弟被诅咒而死的时候,我就写信请教过大师兄。大师兄写信回来,猜测说跟微波和智能水有关。关于智能水,他给了一个神乎其神的解释,说水里面能够存储信息。让微波引发水分子共振,智能水里面的信息便可以传递给人脑,让人产生幻觉。
看完他的回信,我真想立马颁给他一个“搞笑诺贝尔奖”。
但直到现在,大师兄仍然在坚持他的猜想:
“我确信,是微波和水的关系。同时,也可以解释,你信中所说的意念杀人,也可能是这个原理。”
“人脑发射微波?”我大惊。
大师兄把一叠研究报告递给我。报告上列出了五组实验对照组。其中四组手机信号工作的频段和微波炉里微波工作的频段在同一个范围内,如果手机辐射功率加大,无异于一台小型的微波炉。只有秦叔的手机被改造过。难怪秦叔会抱怨他儿子送给他的手机,时不时地会听不清楚。
一切玄之又玄的东西,只不过是我们不知道其原理罢了。
我恍然大悟,秦朗铁皮衣的设计图里面,写了几个关键词:穿透、反射和吸收。不正是微波炉的原理吗?如果人穿上铁皮衣,微波被反射了回去,自然就不会受影响,不会被杀了。
“那秦叔的钥匙呢?”我问大师兄。
“放心,我都配了一把。但我想,秦叔想要给你的,并不是那串钥匙,而是钥匙上的那个u盘。”大师兄把一串钥匙丢给我。
u盘?我隐约间,有一种不祥的预感。
打死我也不相信,这把旧钥匙是u盘,它脏兮兮的满是锈迹,像是从厕所里面捡回来的一般。
我拿着钥匙下了山,和贝贝在大师兄的破屋子住下。临睡前,大师兄又开始了他的苦修,把一条带刺的环形苦修带扣进大腿肉里。我看着都感觉疼,但他仍旧是一脸享受。
“大师兄好变态。”这是贝贝对他唯一的评价。
当晚,我们三人商定第二天一早就回林城。路过县城时,我买了一台笔记本电脑。在火车上读出了u盘里面的内容。
u盘里面只有一个文档,文件名叫做:留守的亡魂。
点开文档,里面是一首简短的叙事诗:
“死神乘着雪花
降落在四具死尸的眉心
被夺走生命的不是别人
正是你隔壁小学四年级的同学
他们簇拥在封闭的垃圾箱内
小小的尸身上殷虹点点
刽子手是温柔的一氧化碳
在睡梦中轻轻呼唤他们远离人间
温暖的垃圾箱内
还留有美味的剩菜残羹
最大的孩子淘到半瓶喝剩的可乐
像至宝般死死抱住
临死前
他们噙着泪又含着笑
同时梦见了那位抛弃他们的女人
她的名字叫——妈妈”
……
读完,我内心一震:诗里面描写的,不正是二十年前,一氧化碳中毒,死在垃圾箱的那四位留守儿童么?
再看作者,我惊讶得几乎跳了起来——作者居然是我姐姐林伊。
姐姐的诗怎么会在秦朗的u盘里面呢?是不是想要告诉我什么?
大师兄读完“亡魂夜”,一脸的不可思议,随后陷入了沉思。
良久,他问道:“天星,林伊真的是你姐姐?”
“是啊!”我回答,“不过,她十岁那年就离开村子,独自闯荡江湖了。”
“这些年你都没有见过她?”大师兄盯着我,眼里闪过一丝诡异。
“没有啊。怎么啦,你认识她?”大师兄沉默不语。
我感觉大师兄有什么事情瞒着我,我狐疑地看着他。他慌乱地躲开我的眼神,吞吞吐吐地说:
“我……我和林伊有过一面之缘。她长得很像我的一个故人。”
“故人?”
“那是很久很久以前的事了,有机会再给你细说。”
大师兄不愿意说,我也不好多加追问。他坐在卧铺过道的椅子上,看着窗外。成片成片的白桦林飞速地往后退,或许就像他尘封的往事一般,一桩桩地从他眼前划过。
半响,大师兄又突然问道:
“天星,林伊真的是你姐?”
“千真万确,要不要我给你看相片?”我有点不耐烦了。
我从手机网络下载了一**伊的相片,递给了他。
“像,真的太像了,”大师兄喃喃道,“世界上怎么会有如此相像的两个人?”
此时贝贝也靠了过来:“天星的姐姐,应该很漂亮吧?”
“恩,像天仙一样。”大师兄称赞说。
我姐姐确实漂亮,但要说是天仙,还是夸张了点。一想到林伊,我心里就一阵发痛,思绪会不自觉回到我十岁那年,她残忍地离开我时的画面。
“你们年纪一般大,难道是双胞胎?”大师兄没完没了地问道,“那你们的妈妈是谁?”
大师兄一脸紧张的样子,连呼吸都开始急促起来。
“妈妈?我们没有妈妈,”我回答说,“是爷爷把我们养大的。听爷爷说,我们是在原始森林里面被他捡到的。”
大师兄叹了口气,又陷入了沉思。
他借抽烟,去了躺洗手间,从行李包中偷偷拿出了苦修带。他回来的时候,隐隐可以看到他大腿上的血渍。估计跑到洗手间里面套上了苦修带。但这一次,疼痛并没有让他感觉放松。
“大师兄他怎么啦?”贝贝偷偷问我,“一提到你姐姐,感觉他很痛苦的样子。难道他跟你姐姐……”
“不要乱猜,”我打断道,“刚才他也说了,只跟我姐姐有过一面之缘。可能是长得像他的初恋女友吧!”
“喔……”贝贝吐了吐舌头。
“放心吧,天星,我跟你姐姐没什么,”大师兄似乎看出了我们疑虑,“我在一个慈善晚宴上见到过她,当时她正在为山区的孩子筹备冬衣。她长得太像……太像那个把我从地狱里面救出来的人了。”
大师兄这么一说,我才放下心来。从小,爷爷就跟我说,姐姐是上天赐给我的礼物,我有义务要把姐姐照顾好。儿时,我的价值观很单纯,我想,既然姐姐是我的礼物,那她就是我的私有财产,别人不能夺了去。所以,姐姐的离开,在我的心头上划伤了一道永远难以愈合伤痕。如果哪天他嫁人了,或许我也会像失去爱人那样难受。
在哈尔滨休整一晚后,我们直接飞回了林城。
回到林城大学的时候已经是晚上,我把贝贝安顿在学校的酒店住下,同大师兄一起,走在我们回寝室的路上。
此时校园正放暑假,失去了往日的喧嚣。我和大师兄像是一对幽灵般,穿过空洞的校园。
“放着这么个大美女独守空床,你忍心么?”大师兄开玩笑说。
“来日~方长嘛!”我加重了第二字的音调。
大师兄笑了笑,但这样的荤段子并化解不了沉重的气氛。
“天星,大全真的杀了人?”大师兄终于还是问了。
“恩,”我点了点头,“现在警方正在通缉他呢!”
“我看那小子是鬼迷了心窍,”大师兄语气中有种恨铁不成钢的失望,“那位叫林绫的女人,究竟是什么来历?”
“据我调查,是秦朗的女朋友。”我说,“十年前三期那栋鬼楼,亲吻男尸的人就是她。她在湖心岛被囚十年,居然活了下来。她似乎更天网组织有来往,还能用意念杀人。我亲眼见过,她眼睛一瞪,几个人就七窍流血,一命呜呼了。”
“这么说,她还真是个魔女……”大师兄赞道,“大全老实巴交的,怎么跟她搞在了一起呢?还为了她杀人……”
“我也不太清楚,这个恐怕只有大全本人才晓得了。”
我们边走边聊,回到寝室。走廊,还是那条脏兮兮的走廊;铁门,还是那道锈迹斑斑的铁门。似乎一切都没有变过。
我用钥匙,拧开门,突然眼前一暗——只见一位黑壮汉子大裤衩,像吸掉了阳光一般,立在我眼前。他把我们的寝室弄得一片狼藉。屋子中央摆着一架刚成型的三角滑翔翼。
“靠,大全,你怎么在这里?”我慌忙关了门,“警察满世界在抓你,你居然藏在这里!”
“回来找点东西,找到就走,”大全憨厚地笑道。
他这才发现大师兄在我身后,兴奋道:“哟,大师兄,你也回来啦?哈,你剃了光头……你在s一休哥吗?”
“大全,你小子搞什么鬼名堂?”大师兄打了一拳大全,“研究三角滑翔翼干嘛?要扮演怪盗基德啊?”
大师兄围绕大全的作品转了一圈,赞道:“每次看你小子的作品,从不会怀疑它会飞不起来。”
我和大师兄有同感,好的作品贴近自然,有着独特的美感,一眼就可以看出来。大全那双手,可以说巧夺天工了。
我们三兄弟团聚,很是兴奋,大师兄下楼,提了一件啤酒和卤菜回来。
这一晚,大全像是变了一个人。他说了很多话,加起来比他这三年说的话还多,但没有一句是要紧的。他说得最多的是我们兄弟的情意,还发誓说下辈子我们一定要再当好基友,说完就吹干了一个瓶子。最后,他哭了,倒在大师兄怀里,哭得像个娘们。
晕晕乎乎中,我上了床,模模糊糊之间,大全要我原谅他,我答应了。
第二天,窗户“咣当”一声被打碎,大全驾着他的三角滑翔翼,站在窗户上,从五楼纵身一跃,飞了下去。我准备起身看个究竟,却怎么也爬不上来。
难道遇到了鬼压床?我再次起身,才发现自己被绳子死死捆住。
大师兄在另一张床,和我一样,被捆得像个麻花。我嗓子都快喊破了,他才幽幽醒来。
“靠,怎么回事?”大师兄发现自己被捆,大骂,“是大全那臭小子干的么?”
废了好大的劲儿,我才挣脱开绳子。我帮大师兄解开绳子后,回身一看,只见桌子上,大全留了一张纸条:
“天星,《窃魂卷轴》我带走了。放心,我会把你从那个恶梦中解救出来。”
果然,我的柜子被翻得一塌糊涂。《窃魂卷轴》被我用包装纸伪装过,跟一部普通的书籍无异,大全又是怎么知道我有这本书的呢?
此时,我突然想起,林绫和大全在别墅杀人案中向天网组织宣战,而《窃魂卷轴》可以满足所有人的愿望,难道《窃魂卷轴》跟天网组织有说不清的关系?林绫说这一切的罪魁祸首都是我爷爷,这中间究竟有什么样的渊源?
“《窃魂卷轴》?”大师兄好奇道,“这是什么鬼玩意儿?”
我的心脏砰砰直跳,我故作镇定地说:“那是我爷爷留给我的遗物。先不管那么多了,我得追回来才是。”
“你那么紧张,难道那本书有什么玄机?”大师兄问道。
我曾经用《窃魂卷轴》杀了两个人的事情怎么也说不出口,我只好敷衍大师兄道:
“时机成熟后,我一定会给你说明白的。”
这时,我的手机突然响了起来,我接通,电话那头传来贝贝的哭喊声。不多时,一位男人的声音在我耳边响起:
“林天星,贝贝在我手里,你要她没事的话,就立马赶到黑石县。”
二十年前的一个冬天,黑石县下起了百年难得一遇的大雪。六位留守儿童在冰封的高原上结伴而行。他们小小的身躯在白茫茫的大地中缓缓移动着,如同六只瘦弱的蚂蚁。他们迈着小小的步伐,在雪地中步履蹒跚,艰难地进了城。
城市里,他们靠着垃圾堆的剩菜,好心人的施舍以及偷偷摸摸的行径,度过了艰难的一个月。
但天气越来越越冷了。虽然冬至早已经过去,但春天仍旧遥遥无期。冬季的每一天,都像他们的童年一样,那么孤寂,那么寒冷。
他们渐渐熟悉了城市。城市渐渐成了他们的家。他们听长辈说,妈妈进了一个叫东莞的村子。他们不知道黑石县离那个村子,还有几个山头的路程。但他们坚信,只要他们再长大一点,再长大一点点,就能找到他们日思夜想的妈妈了。
“我的梦想是长一身的肌肉,那样就不会有人欺负我们了。”狗蛋儿鼓起他瘦弱的肱二头肌,一脸认真地说。
他的右脸肿得像个馒头,眼角处还有淤青,是刚才买烤洋芋的大叔揍的。虽然他总是能够趁他们不注意,顺手牵羊,但没想到这一次失了手,因为地上的积冰踩滑摔倒,被大叔的一双大手抓着后衣领提了起来。
“你要偷,就要偷那些大婶子的,”鬼精灵兵兵出主意说,“就算被逮住,那些大婶子顶多也就骂我们几句。要是出手打你,你就咬她们,她们保准会放手。如果运气好,遇到些心好的,指不定还会多给你几个。”
“那些女人骂人太难听,我不乐意偷她们的,”狗蛋儿叹了口气说,“我最讨厌她们骂我婊子养的。我妈妈可不是婊子……”
妈妈对他们而言,永远是最沉重的称谓。
“兵兵,你的梦想是什么?”狗蛋儿蜷缩在墙角,把一口热气哈在手上,“是不是跟我一样,长一身的肌肉?如果我能吃饱,一定能够办到。”
“就算有一身的肌肉,也没有什么用,”兵兵用深邃的眼睛看着乌蒙蒙天空,“这个世界,肌肉没有什么用,最有用的是钱。如果有了钱,我们就可以去最好的馆子,吃一碗热乎乎的羊肉粉;还可以去对面最好的宾馆,热热乎乎地睡上一觉。”
“宾馆恐怕要五十块一晚上吧?那太奢侈了!”狗蛋儿啧啧地惊叹了两声,“花那五十块钱,还不如多吃几顿好的。如果我长得又高又壮,那我一定把我妈妈从东莞接回来。”
兵兵没有说话,在他心中,有一种模糊的不安。
“兵兵,狗蛋哥,我们发现了个好地方。”小龙和小虎两兄弟流着鼻涕,奔跑了过来。
“什么好地方?”狗蛋儿好奇地问。
“你们跟我来……”
黑石县的新城正大搞房地产,一批批的垃圾箱被漆成耀眼的黄色,虽然新修的房子入住率极低,如同一座鬼城,但这一个个垃圾箱,如同一间间遮风避雨的小屋子。小鬼头们运气不错,正好找到一个今天才投入使用的垃圾箱。
垃圾箱内干净极了,小虎不知道哪里捡到一个火盆,放在了垃圾箱中央。
“大洋芋,你去拾点柴火;小米渣,你偷个打火机回来。我和兵兵,去弄点吃的。”孩子王狗蛋儿神气地使唤着小弟们。
“狗蛋哥,我捡到了半个汉堡。”小龙炫耀道。
“还有我,我偷了一瓶可乐。”小虎从衣服里面掏出一瓶百事。
“我这里有半碗粉。”兵兵拿出一个塑料盒子,里面装满了辣乎乎的肉末粉。
“你们都不算厉害,你看我弄到了什么?”狗蛋儿得意地从身后拿出一只大肥鸡。
“狗蛋哥,哪里来的?”小龙和小虎同时咽了一口口水,“真厉害啊……”
“捡的!”狗蛋儿大笑。
party很快就开始了。这是孩子们这几个月来最幸福的一天。他们在垃圾箱的火盆内生起了火,流着口水烤熟了鸡,用铅笔刀你一块我一块地分着吃。
“狗蛋哥,原来你们在这里啊。”一个又黑又瘦的小男孩佝偻着身子,像只恶鬼般立在垃圾箱边上。他的背上,背着一个奄奄一息的小女孩。
“你们这几天去哪儿了?”狗蛋儿不满意地问道,“不是说好了要一起行动的吗?”
“我们迷路了,”小男孩回答,“我姐姐快不行了,你给她点吃的,救救她好不好?”
狗蛋儿陷入沉思,那只鸡四个人分着吃还好,但六个人……
“不行,狗蛋哥,”小虎首先提出了反对意见,“他们两个不见了这么久,一定是吃独食去了。现在没吃的,又想到了我们。”
“是啊,早不来,晚不来,偏偏等我们有吃的时候来。”小龙也发起了牢骚。
“求求你了狗蛋哥,”小男孩哀求道,“我们不吃东西也行,让我们进来烤烤火。”
“坐不下了,这里坐不了那么多人。”小虎嫌恶地看了落魄的小男孩一眼。
狗蛋儿叹了口气:“对不起了,实在是……”
只有兵兵若有所思地看着火盆,火焰把的脸烤得红扑扑的。他想说什么,但终究还是没有开口。他呆呆地看着流着肥油的鸡肉,直到一粒火星跳到了他的手背上,他才回过神来。
“你们背着风,靠着垃圾箱吧。”兵兵提醒说,“那也应该挺暖和的。”
小男孩把背上的女孩儿放下,靠在垃圾箱边上。他紧紧地抱着女孩,就像抱住了他的灵魂。
“你会没事的,你会没事的。”他安慰着小女孩,把珍藏在怀中的唯一的土豆,掰成小块放进了小女孩的嘴里。
鸡的骨头从垃圾箱里面丢了出来,他像狗一样接住,把啃得精光的骨头又啃了一遍。他太饿了,甚至把骨头咬成了粉碎吞进了肚子。
第二天凌晨,天还没亮,小男孩被清洁阿姨的扫把戳醒。他睁开眼睛,雪又下了起来,想来又是难熬的一天。
清洁阿姨鬼哭狼嚎地大叫一声,扔下扫把,离了五丈远。很快,警车呼啸而来,他们忙成了一团,不停拨打着电话。不多时,报社的人也来了,“咔嚓咔嚓”的声音像是闪电般照进了垃圾箱内。
当天的新闻炸开了锅,四个小男孩紧紧相依,死在垃圾箱内的图片,上了各大报纸的头条。
……
读到这篇文章的时候,我和大师兄正赶往黑石县的路上。
我满脑子想的都是贝贝。
翻来覆去把黑石县查了个遍,也搞不明白为什么那些人会把贝贝掳去那里。我心神不定,心说为什么有事不直接冲着我来,非要拿女人做威胁呢?难道,他们是天网组织的人?
“天星,你多想也无益,不如好好休息,养精蓄锐。到时候兵来将挡,水来土掩。”大师兄闭着眼睛,靠在客车的座椅上,像个高僧般提醒我说。
我想大师兄说得也对,与其胡乱猜测,还不如把精神养好。我闭目养神,缓缓进入梦乡。
突然,车停了下来。
我睁开眼睛一看,只见前方的车辆已经排起了长龙。难道前方出事故啦?糟糕,要是今天不迅速赶到县城的话,怕是贝贝会有危险。
我和大师兄下车,从山坡上远远看去,山下的盘山公路已经堵得水泄不通。
此时开车的司机正好蹲在一块石头上抽烟。大师兄走向前去,递给他一支烟,套近乎道:
“师傅,你看这要堵到什么时候哟?”
司机看了一眼大师兄,见他一副怪里怪气的模样,笑问:“和尚也抽烟?”
“唉,别说了,出家前养成的烟瘾,现在还戒不掉,”大师兄厚着脸皮回答说,“出家人戒杀、戒盗、戒淫、戒酒、戒贪嗔痴,但偏偏没有说要戒烟……”
“得了吧!”司机不屑地说,“十个和尚九个假。刚才我还看见你啃鸡爪呢!听说你们和尚很挣钱,还包养小三呢!是不是真的?”
“那是主持们干的事。我们这些个小和尚,就领个五六千块钱的工资。”大师兄开玩笑道。
“那很不错了啊,”司机大笑,“比我开月车强多了,你们那儿还招人不?”
“招啊,你整个研究生的文凭先!然后把《心经》和《金刚经》背下来,去主持那儿面试通过后,就可以当我的师弟了。”
“那算了,你那口饭我吃不了,我还是老老实实地开我的车吧。”
……
大师兄跟司机有一句无一句地聊着,半天不进入正题,我冲着大师兄挤眉弄眼,大师兄才对司机道:
“大哥啊,你说这穷乡僻壤的,怎么会有那么多车堵这里呢?你看,都是全国各地来的,还都是豪车呢!”
“朝圣呗!难道你们不是过来朝圣的?”司机反问道。
“朝圣?”大师兄不解道,“这里有神仙?”
“你们真不知道?”司机狐疑地看着我们。
“真不知道,”大师兄指了指我,“这小子来这里见网友,在网上聊了三年多了,还没见过面呢!”
“原来是这样啊,这车堵得,看来要耽误这位小哥爽一发了。”司机不怀好意地对我笑了笑,“据说我们县的那块黑石突然显了灵。癌症晚期都有办法治好。”
什么?癌症晚期有方法治好?搞笑的吧?
人群像是蚂蚁一样占领了整个山头,密密麻麻,把进城的要道堵得水泄不通。我们叫苦不迭,本想原路返回绕道进城,不想后面的车蜂拥而至,把我们的客车像是煎饼一样夹在中间。
我心急如焚,在这里多耽误一秒,贝贝就多一点危险。我当机立断,决定走过去。
司机挺热心,自告奋勇领我们走一段路。他给其他乘客交代几句后,提着一个大袋子,跟着我一起离开了。
“你拿这么大个袋子干嘛?”大师兄好奇地问。
“大师,实不相瞒,商机来了,”司机奸诈地笑道,“你记得年凝冻不?被困在山路上,三天三夜。这三天三夜,难道不吃不喝啊?”
我顿悟:“你是想……”
“不错,”司机得意地说,“我去弄点矿泉水、饼干、方便面什么的来卖。看这阵势,恐怕今天晚上,进不了城喽。”
“难道他们不会自己走过去?”我好奇地问,“出了这段区域,道路应该就畅通了吧!”
“确实有几个人蠢蠢欲动!不过,人都是害怕未知的,”司机解释说,“他们一定会想:前面究竟堵了多远?走过去后能不能顺利搭到车?如果走了一半,又突然畅通了怎么办?我的车费都已经花了,如果走过去又重新搭车,要花多少冤枉钱?所以,刚才我给他们保证,一定送他们到目的地,更让他们意识到走路的成本,以便乖乖地待在车上。同时,也是为了他们安全保障嘛。”
“你这老狐狸……”大师兄骂道。
“还有,水和食物出售的时机也很重要,”司机继续传授他的经验,“天一黑,气温降下来之后,肚子很快就饿了。等这群傻子撑不住的时候,到时候矿泉水我卖二十元一瓶,方便面和饼干,五十元一袋。”
老实说,这一分钟,我对这司机没有什么好的印象。但当他说到,他为了他家的四个小鬼头,自己连一碗牛肉粉都舍不得吃的时候,我又立马改变了对他的印象。
……
“喏,那就是那块黑石岩,我们县的标志性风景。”司机指着矗立在山腰的一块巨大石头,给我们介绍说。
我抬头一看,只见这块黑石奇丑无比,就像是巨人拉的一坨屎橛子挂在山腰,给人一种极不舒服的感觉。真想不明白,怎么会有那么多人去祭拜它。
如果要问那个黑色的大石头有什么特别之处,就只有石头上的那株桃树了。那株桃树也是奇了,居然在黑石上生了根,长得郁郁葱葱,就像是插在黑猩猩头上的一支树杈。
“怎么样,很壮观啊?这可是我们黑石县的标志。”司机骄傲地说,“它还有一个美丽的传说呢。”
“什么传说?”大师兄问。
“很多很多年以前,有一位仙女驾云累了,落驾在这颗大石头上休息。休息的时候嘛,自然要吃点什么东西。于是,她拿出了一个仙桃,吃完后把核儿吐在了石头上。这仙桃啊,不愧是仙桃,桃核落地生根,长成了那株桃树。那块黑石,久而久之,也有了灵气。几千年后,那位仙女又落驾在这块大石头上,见石头上的桃子长得水灵灵的,于是摘下一个,吃了下去。谁知吃了桃子后,立马有了身孕,才知道那块黑石钟情仙女已久,把自己的精华注入到桃子里面,让仙女怀了孕。仙女在黑石旁住下,诞下一子后交给了一家农夫养育,自己回到了天庭。后来,玉帝发现此事后震怒,把仙女封印到石头里面。十八载后,孩子长大成人,拜仙人学会了法术,劈石救母,终于和母亲愉快地生活在了一起……”
司机指着石头上的一个断面:“你们看,那儿就是劈石救母的证据。”
“真残忍啊,”大师兄叹了口气,“那玉帝也真是够心机的。那石头是那孩子的父亲,要救出母亲就要杀了自己的老爸。看来那孩子也真是够狠的。最后孩子和仙女母亲生活在了一起,总会给人一种奇怪的遐想。”
一个美丽的传说被大师兄这么一点,瞬间就暗黑了起来。司机脸上铁青:“传说而已嘛!”
我们和司机在一个加油站分别,那家伙果然是个财迷,临走时还不忘收我们的导游费。大师兄懒得跟他啰嗦,甩了一百块钱给他。
我们边走边拦车,终于,我们拦到了一辆从黑石岩上祭拜回来的面包车。
司机答应送我们进城,但同时也开了天价。我急着赶时间,同意了面包车师傅的要求。
面包车的后座上,躺着一位十来岁的小男孩,他的妈妈在一旁照看着他。
这对夫妻脸色凝重,一言不发,像是陷入了什么难题。
“一看就有故事。”大师兄低声对我说。
大师兄打算从他们的嘴中套出一些关于那块奇怪的黑石头的信息,于是问道:
“大哥,你们是去黑石岩祈祷的吗?”
“算是吧!”面包车师傅生硬地回道。
“贵公子身体不舒服?请问得了什么疾病啊?”大师兄耐着性子问。
“尿毒症。”面包车师傅不情愿地回答。
大师兄见气氛不对,立马直入正题:“喔!那么……那块黑石头灵吗?”
“你去试试不就知道啦?”面包车师傅悻悻地回答。
大师兄的问话被野蛮地怼了回来。大师兄吃了屁,也只好作罢,把头转向窗外。偶尔,车内传来几声孩子的哀鸣。
一多小时后,我们进了城。我慌忙联系掳走贝贝的人。那人没有接我电话,取而代之的是一条短信:
“你先找个地方住下,不可轻举妄动。否则后果自负。明天一早,我派人来接你。”
通过手机定位,那人果然离贝贝不远。通过贝贝手机的摄像头,只见那边漆黑的一片,难道,贝贝被关了小黑屋?
“怎么办?”大师兄问我。
“住下吧!”我无奈地回答,“别无他法了。”
我和大师兄找了十多家宾馆,住宿费高得离谱不说,还家家爆满。
“朝圣的人早预约满了。”前台的妹子不耐烦地说。“哎,我今天都重复八百遍了,对,你没有听错,八百遍了……”
好不容易,我和大师兄才找到郊区的一家小农舍住下。屋子内充满了一股浓烈的鸡屎味儿,大师兄泡面吃到一半,就“哇”地一口吐了出来。
“太他娘的臭了……”
“叫你外面蹲着吃你还不信,”我幸灾乐祸道,“你看我,多机智。”
一提到机(鸡)字,大师兄吐得更厉害了。
我和衣躺下,同大师兄共用一张床。大师兄虐待完自己,血糊糊,刚躺下去就鼾声大作。而我,却怎么也睡不着。
突然,隔壁屋传来女人哭哭啼啼的声音。
“想好了吗?杀谁?”男人凌冽的穿透过墙壁,吓得我浑身一激灵。
什么?要杀人?
“个个都是心尖儿上的肉,你说我舍得杀谁?”女人哭诉道。
这声音我依稀记得,是白天载我们进城的面包车师傅。难道他们跟我们一样,也找不到住宿的地方,来到了这里由鸡圈改造而成的民宿?
我摇了摇大师兄。大师兄幽幽转醒,他狐疑地看着我。我把食指放在嘴唇上,示意他噤声,然后指了指隔壁。大师兄眼珠子左右一转,立马明白了过来。我们蹑手蹑脚地走向墙根,把耳朵伏在墙壁上偷听。
“杀老大吧!”男人提议。
“不行,”女人断然拒绝,“她大学毕业,钱挣得最多,最给我们长脸。不能杀她。”
我内心一震,和大师兄对视一眼。这对夫妻怎么回事,要杀自己的亲生女儿?
又是一段长时间的沉默。
此时一只蜘蛛吐着丝,从房梁上吊了下来。眼看着就要落在大师兄滑溜溜的脑袋上。我慌忙掐断了蜘蛛丝,把它放生到了墙根。
“那杀老三。”男人继续提议。
“也不行,”女人再次拒绝,“老三虽然没什么学历,但人长得漂亮,找的男朋友又有钱,不能杀她。”
一阵短暂的沉默之后,隔壁传来打火机的声音,但似乎点了几次都没有点燃,男人放弃了,继续提议说:
“那杀老四吧。她既没学历,相貌也一般,也没有男朋友。”
“还是不行,”女人愤然拒绝,“老四虽然平凡,但她是最孝顺的,每个月一半的工资都寄回了家。以后我还指望她养老呢。不能杀她。”
男人怒了,把打火机摔在地上,大喇喇地喊道:“这个也不行,那个也不行,你就眼睁睁地看着我们的宝贝儿子死掉?他可是我们独苗啊!”
“你忘了还有小二?”女人提醒说。
男人一愣,似乎都忘了自己还有这么一个女儿。
“你的意思是?”男人试探性地问。
女人弱弱道:“我不知道,我一个都不舍得杀。但是……”
一个转折之后,女人声音的分贝提高了许多,也决绝了很多,很难和先前哭哭啼啼的柔弱形象组合在一起。只听她咬着牙,几近残忍地说:
“小二这个姑娘,性情古怪,又不听话,挣得钱也自己偷偷存着,找了个男朋友也没有什么本事,我看她也没有什么指望了……”
这个时候,我才突然明白,女人心中早有了答案。但她聪明至极,非要男人拿出决断。不管未来怎么样,她还是那个表面上看起来的善良的妈妈。就算有一天,她要去面对那个被杀死的姑娘,她也可以这样说:她身不由己,他也没有办法,爸爸要救弟弟,只有牺牲你了。
想到这里,我后背一阵恶寒,不知道隔壁的那个男人是不是和我有着同样的感受。
<b> 说:</b>
写到这里,我感觉非常的伤心。如果有人真心的爱你,不是出于你的钱,你的荣耀,你的美丽,而就是因为你。那么,请珍视他们。</p>
“好,就杀小二。”
男人残忍的声音破壁传来。我的心像是被什么东西狠狠地刺了一下。那个被自己父母谋杀的女孩的形象渐渐在我脑海中浮现出来:她相貌平凡,总是穿着暗色系的衣服,平时沉默寡言,就像影子一样无声地存在着。在家里,她永远待在一个最不起眼的角落,从未过一个属于她的生日,甚至连找的男朋友也极其平凡。平凡就像是标签一样烙在她的灵魂里面。她不相信任何人,内心被一又一道的墙死死地包围着。
她得到了最少的爱,最后却要付出最大的代价。
大师兄在手机屏幕上打了几个字,递给我看。只见上面写着:最残忍的,莫过于人。
“放心,小二死后,我会为她造一座由三层石头围成的墓,让他风风光光地下葬。”为了减轻内心的愧疚感,男人向女人保证说。
“石头墓我看就不必了,光是石头算下来,少说也要一两万块钱,”女人叹了口气道,“是我们对不起她,但愿她下辈子不要做我们的女儿就是了。”
“妈妈,我好痛!!”屋内的小男孩痛苦地叫唤着,“我是不是快要死了?”
“孩子,没事儿,主会救我们的。”女人拍了拍小男孩,继而对男人说,“他爸,快开始仪式吧!”
仪式?
我和大师兄蹑手蹑脚地出了门,走到隔壁屋的窗户下面。从窗户的缝隙中,我看到男人关了灯,在屋内点了两只蜡烛,他和女人并排跪在一部手机下面。女人叩首道:
“我的主,求你救救我的孩儿。”
男人也随后磕头,跟着女人说:“我的主,救救……我的孩……孩儿!”
不多时,手机突然自动启动,手机屏幕上突然出现一个身着黑色神服的男人。屏幕的里神父带着面具,用诡异的腔调道:
“你们的愿望主已经听到。主需要在你们的孩子中间选择一个来侍奉。现在由你们来决定,你们选择谁。”
一到关键时刻,男人却没了主意。他一脸紧张,陷入一种深刻的不安之中。或许,争强斗勇他从来没有畏惧过,但这种诡异的氛围让他脑海里面成了一团的浆糊。
“选择二妹,我的主。”女人嫌恶地看了一眼男人,然后坚决地说。
“很好!!”手机里面的神父满意地说,“现在,把你的孩子带到手机面前来,主赐福与他。”
夫妇二人起身,把男孩扶到手机前面跪下。手机屏幕上神父的画面突然消失,切换到了一个女孩玩手机的画面。
“小二?”男人和女人异口同声地喊道。
神父的声音还在:“主要带走你们的二妹,主给你们机会看他最后一眼。”
手机屏幕上,女孩突然流出了两道血泪,她绝望地在手机那头看着自己的父母:“妈妈,爸爸,为什么?”
“对不起,孩子!”女人哭成了泪人,“我们要救你弟弟……”
“我不会放过你们的,”女孩在手机那头,双眼发出怨毒的光,“我做鬼也不会放过你们的……”
女孩话还没有说完,就倒下毙命了。在她腿上,还有一条为她弟弟没有织完的围巾。
看完这一幕,怀着沉重的心情,我和大师兄四脚并用,爬回了屋内。
“天星,那女孩真的死了吗?”大师兄不敢相信,问道,“你是黑客,你侵入到那个女孩的摄像头,看看去。”
我知道,这是我们无谓的挣扎。我们不愿意相信眼前这一幕,希望它是假的。
“千真万确。”我把手机递给了大师兄,“一定是那个组织,用手机,杀人于无形。”
“天网?”
我点了点头。
空洞洞的小屋子里面,我和大师兄陷入一种不能自拔的沉重。这个世界像是被什么东西拉住,一直往地狱深处坠落。为了救一个人,而谋杀一个人,这种罪恶竟然切切实实地发生在我们身边。
“生而为人,我很遗憾。”大师兄把指甲掐进自己的肉里,说了一句他的口头禅。
一夜无话,我和大师兄静静聆听着黑夜。
凌晨四点,夜还是静悄悄的,风把门窗吹得哐哐作响,像是魔鬼在敲门。突然,隔壁传来小男孩的声音:
“妈妈,我饿……”
女人哭了,发出不断的抽泣声:“知道饿了,他爸,明明知道饿了,知道饿了证明就快好了,感谢你,我的主。”
“车里有牛奶,我这就去拿……”男人重重的脚步声从隔壁传来。
当第一缕阳光从窗户照进来的时候,隔壁的男孩已经可以朗声大笑了。笑声纯净得有些残忍。大师兄叹了口气,出了门,在门外的院坝里面点了一支烟,来回走动着。
这时候,隔壁的男人也推门出去。他见大师兄在外面,主动搭腔道:
“咦,大师,你怎么也在这里?是不是跟我们一样,找不到住的地方?”
“是啊,这么有缘。你们也在啊?你儿子恢复得这么样啦?”大师兄装作若无其事的样子,递给他一支烟。
“虽然还有一点虚弱,但完全好了,”男人兴致勃勃地说,“那块黑石头灵得很,真的有神仙啊。”
听他们聊得欢乐,我也推门出了去。
太阳在山的那头,红彤彤地燃烧着。女人抱着男孩也出了门,鼻腔里面哼着歌:“宝贝,太阳出来了哟!”
“哟,小哥,你也在啊?”男人丢了一支烟给我,我伸手接住。这一瞬间,我真真切切地感受到了他浑身散发出来的幸福。
“先前孩子生病,心情有些不好,所以怠慢了两位,请不要见怪。”男人道歉说。
“没事,我们也能理解。”我大喇喇地一摆手,问,“大哥,接下来,你们准备去哪里?”
“买两个仙桃去还愿去,”男人还没有来得及回答,女人就抢先开了腔,“那座神石治好了我儿子,买两个仙桃以表心愿。只可惜那仙桃太贵,不然多买几个给儿子了。”
“多少钱一个嘛?”我问。
“五万一个,”男人伸出五个指头,“据说神石上的那株桃树,年年开花,但五年才结一次果。今年正好是第五年,结了果,据说人吃了仙桃后能驱除百病。”
“那也太贵了吧?”我惊讶道。
“不贵不贵,仙桃嘛,为了孩子,值!”男人爽朗地笑道,“要不是被主选中,我们还没有这个机会呢……”
男人说到这里,被女人恶狠狠斜了一眼。想来他们准备把自己的罪恶永远留在心底,直到老死的那一刻。很快,他们向我们告辞,开着车,喜气洋洋地带着孩子离开了。
看着离去的面包车,我感觉什么东西就像是湖面上的波纹,一波一波地从中央荡漾开去。
突然,一辆别克“呼啦”一声停在我面前,车里下来一位五十来岁的男人,他一身笔挺的西服,头发梳得一丝不苟。他的站姿、笑容和举止都给人一种极其舒服的感觉,有一股英国城堡中老管家的风度。
他看起来有些面熟,我好像在哪里见过他,但始终想不起来。
一见面,他就对着我鞠了个躬:“天星少爷,请上车。”
少爷?我立马蒙圈了。
“我……我可不是什么少爷,”我吞吞吐吐地回应说,“你们认错人了吧。”
“没有认错,天星少爷,”老管家温和地说,“是贝贝小姐的父亲吩咐我来接你的。”
“贝贝的父亲请你过来接我?”我倒吸了一口冷气,靠,这么快就要见老丈人了啊?
我一颗悬着的心立马掉了下来。看来贝贝并不是被天网组织的人绑架,而是贝贝的父亲接走了她。但渐渐地,我的心跳有开始加速了起来,看这阵势,贝贝一家不是土豪二字可以简单概括的,简直可以说是豪门。先前还以为贝贝只是一个普通人家的女孩,没想到来头这么大。
“既然贝贝没事,那我就不凑热闹了,”大师兄冲我挥了挥手,“哎,第一次见老丈人空着手,估计要被嫌弃喽。而我呢,去黑石上边儿摘个桃子吃去。再联络喽……”
大师兄顶着他发亮的光头离开了。我明白他的暗语,他是去调查神石的事情。
我突然想到《窃魂卷轴》,那对夫妻谋杀女儿的事情跟《窃魂卷轴》是何其的相似。献出了自己宝贵的灵魂,就为了满足那自私的愿望。
“天星少爷,快上车吧!”老管家提醒我说,“老爷怕是等得不耐烦了。”
我上了车,在手机上搜到了贝贝父亲的简单信息:
叶耀华,耀华制药e,曾靠一种独特的喷气麻药声名鹊起,创办耀华集团,短短十年时间,身价就上百亿。他本人是技术出身,为人低调,极少露面,是一个极度神秘的人物。其长子叶子健掌管公司具体事务,年轻有为,迅速扩张了公司,开拓了网络渠道销售,让公司市值翻了一翻。
这都是些无用的信息。人的本来面目,不是靠百度百科或是几篇新闻就能揣测出来的。我开始了更深入的调查。动用了十台巨型机,才破解了耀华集团的内部网络。我暗自惊讶,一个制药公司,居然有这么强的网络安全防范的意识,看来是想掩饰什么。
一定有猫腻!!!我暗自揣测。
“天星少爷,我们到了。”
老管家打开车门,一栋欧式城堡式的建筑豁然出现在我眼前。
哎,贝贝啊贝贝,早知道你是富家女的话,我就不跟你好了。跟富人打交道什么的,最累人了。虽然,我也并不差钱。
“穷人家的男孩子,就不该动娶富人家女孩子的念头。”
才见面坐定后不久,贝贝的父亲就开口,毫不客气地说。
他翘着二郎腿,叼着雪茄,坐在老板椅上,一副拽兮兮的样子,搞得自己像个玉皇大帝一般。再细看他,只见他个子矮胖,四肢粗短,长了一身的膘肉。若是在街上碰到他,我一定会错认成村头的屠夫鲁老大。
“我这人耿直,就直说了:放弃吧,你配不上贝贝。”他几乎把鼻孔仰上了天。
我定定地看着他,眼神里充满了戏谑。对付这种自以为是的人,只需要藐视他,就能让他们失去理智而愤怒。
果然,他上当了:“怎么,不服气?连一栋房子的首付都付不起,还住学校烂寝室的年轻人,你怎么配得上我家贝贝?”
我冷笑一声,开始玩我的手机。
“你笑什么?”贝贝的父亲怒问,“不要以为你跟贝贝是真爱。她只是年纪还小,一时间看不明白罢了。爱情什么的,都是狗屁!”
他在说“屁”这个字的时候,唾沫星子像是烟花般漫天乱飞。
本来看在贝贝的面子上,我准备跟这家伙好好相处的。没想到这货这么过分。我也不必来虚的了。
你拽,我就更拽。
我抱着手,背靠椅子,把腿交叉,搭在他的高档办公桌上,幽幽道:
“我有办法,在三分钟之内,让我能配得上你家贝贝。”
这矮冬瓜从鼻子里冷哼了一声:“三分钟?你哪儿来这么多钱?”
“不是我挣钱,而是你破产,”我冷冷地看着他,“只要把你变成了穷光蛋,贝贝就不再是富人家的女孩儿了。我们自然就门当户对了。”
“痴人说梦!”
“三分钟,只需要三分钟。”
三分钟的时间不到,这家伙的手机就被打爆了。
“怎么回事?网络销售渠道瘫痪?”他一脸冷汗,用真丝手绢不停擦着肥脸,“什么?财务系统被黑客侵入?研究所的菌种温度失控,全部失效,实验数据被全部被删除?他妈的,你们网络部是吃屎的吗?”
“这才是第一波。”我冷冷地说,“你别忘了,你的灰色收入的账单,记录在2号服务器里。”
“你……你究竟是什么人?”他瘫坐在椅子上。
“你不必在意,一个穷小子而已。”我也学着他把鼻孔上扬,用鼻毛直指着他,“我还想告诉你的是:你能快速积累起财富,是因为你研发致幻剂并在互联网上销售。你要知道,那可是毒品,如果我把你所有的资料发给警方,就算你不会被判刑,你的企业也会立马瓦解。到时候你就不在是富人,而是负人……负债累累的人。”
“你快住手,”他站起来,似乎想用武力,但想了想,似乎又有**份,“你想怎么样?”
“我不想怎么样,”我回答,“我只想带贝贝走。你也不要再做那样的缺德事了,那样,贝贝会伤心的。”
雪茄从他的嘴边掉落了下来:“缺德情么?”
此时,门外传来了敲门声,一位年轻人推门进来。他个头不高,气质迷人,一身干练的黑色西装。他手里拿着一份文件,镇定自若地向矮冬瓜汇报说:
“叶董,我已经转移了资金,为防止黑客再次入侵,服务器已经全线关闭。公关部已经开始运作,筹备召开记者招待会,对外宣称网络升级,,线上商品暂时下架。hr正在组织签订保密协议,以免让知情者泄露风声。董事长请放心,损失已经减轻到了最低。”
我暗自赞赏:他年纪轻轻,竟有如此冷静高效处理危机的能力,真不简单!
如果说黑客是个破坏者,那他就是个重建者,往往重建的难度要比破坏要高得多。黑客就像是风,只要有缝隙就能让互联网那道墙瓦解;而重建者,要在一片废墟中重拾信心,组织人马,把瓦解的碎片一片片地粘起来。
我开始有些愧疚是不是出手太重了。
“子健,辛苦你了。”矮冬瓜这才恢复了镇定,他用肥大的食指指着我,“罪魁祸首,就是这位。”
叶子健不可思议地看了我一眼,笑道:“看来我们林城人才辈出啊。我几千万美元的系统,你轻而易举就破解了。”
果然,他就是矮冬瓜的儿子,贝贝的哥哥,我未来的大舅子——叶子健。
我看过他的资料。这小子年轻有为,哈佛大学的商学院毕业,本科时主修化学,可谓是文理兼修。才回国两年,就把他父亲小小的制药厂做成了一个制药集团。
我尴尬地对他笑了笑。他与目中无人的矮冬瓜截然不同,有一种与生俱来的风采。眉目中始终透着一种让人舒适笑意,温柔却又透着距离,让你喜欢却又不敢靠近。他的性格或许更多的遗传自他的母亲吴悠。他和贝贝一样,身上有着一种迷人的多面性,似乎有五六种人格住在他们的身体里面。
对于把内心紧紧封闭,孤独长大的我而言,这种多面性是我遥不可及的能力。如果我能圆润一点,不那么直来直去,不那么快意恩仇,或许小美,或许杨树林现在都能好好地活着。
“子健,这小子交给你处置了,”矮冬瓜瞪了我一眼,“给我们带来这么大的损失,还想做我家的女婿,真是痴心妄想。也不知道我的乖女儿为什么会看上他。还有,不准贝贝跟他接触。”
叶子健把我请了出去,后面跟着两个像是铁块般的保镖。完了,看样子我估计要被关进小黑屋,被毒打一顿什么的了。
“天星,我爸爸就是那性格,你不要见怪,”叶子健与我并肩,边走边对我说,“你是黑客的事我听贝贝说过,但没想到你那么厉害。”
被他这么一夸,我反倒不好意思起来:“那些都是雕虫小技。让你们损失那么多,真是过意不去……”
“那些都是小钱,”叶子健大手一挥,潇洒地说,“如果我们得到你这个人才,我们企业就得了一个无价之宝了。”
我听出他有招揽我的意思,我慌忙拒绝:“致幻剂那玩意儿,可是害人的东西。”
叶子健笑了笑,并不准备解释什么。他的笑容充满了意味深长的东西,让人琢磨不透。
我有些惜才,不想他误入歧途,劝他说:“子健,你温文儒雅,风度翩翩,看起来又不是贪财之人,为什么要去制作那种药品来害人呢?”
他突然停住脚,转身盯着我,双眼像是钩子般把我的眼神勾住。如果这是眼神的交锋,我明显落败了。
半响,他才回答说:“**香确实有副作用。不过,天星,我有更大的野心,这点牺牲是值得的。”
“野心?”我惊愕道。
“有一天你会明白的。”
一眼望去,他的眼神就像是深不见底的深渊。我想从里面搜索一些什么,但一无所获。那是一望无垠的黑暗。
“对不起,暂时还不能让你见贝贝,”叶子健突然把眼神抽离出来,恢复了平素的温柔,“当哥哥的没什么送你,请你吃顿饭吧。”
这么快就把我当妹弟?看来他真是心疼贝贝。
本以为他要开着他的豪车,送我去黑石县最豪华的餐馆海吃一顿。不想他支开了身边的保镖,换了一身普通得不能再普通的运动装出来。随后,我们来到城郊一家极其普通的面馆。他给我点了份荞麦面,素的!!!
他一口气吃了两碗。这清汤寡水的,我吃不惯,才吃几口就差点吐了出来。
“天星,你看那里。”他指了指马路对面。
一阵轻风拂过,树叶簌簌地掉落了下来。树叶长时间没人清扫,积了一地,像是蛇蜕掉的皮。一个脏兮兮的小男孩站在垃圾箱上面,用一根木棍在垃圾箱内搜寻着什么。
“哎,二十多年了,仍然还有孩子在垃圾箱里面刨食,”叶子健叹道,“天星,你知道那个垃圾箱吗?”
“那个垃圾箱?有什么特别的吗?”我横看竖看,没看出个什么端倪。
“那个垃圾箱,就是曾经黑色县一氧化碳中毒,夺走四个孩子性命的地方,”叶子健愤慨地说,“快二十年了吧?你看我们有变好吗?没有,这些孩子还是那样,在城市的边缘游荡。冬天一到,指不定又会住进铁皮箱了,重复曾经发生过的悲剧。他们小时候这样在垃圾堆中活着,长大后就一定会拿着刀子在都市中活着。或许有好人能够暂时温暖他们,但是天星,冷漠的人,残忍的人,轻而易举就能把这点微不足道的温度给带走。”
他吐出的每一个字都铿锵有力,重重地砸在我的心上。
我没有回答,带着沉重的心情,大口吃完了那碗食难下咽的荞麦面。
许久,我见气氛凝重得厉害,问:“你有想过改变吗?做点公益什么的?”
“那没有用,”叶子健断然回答,“我跟曾经的一个大学同学,组建过一个项目,专门为了这样的孩子。可是没有用。”
“怎么会没有用呢?”我不解地问。
“刚开始的时候,我们没有经验,捐下来的钱,十之**,都不知去向,”叶子健回答,“后来,我们想办法直接把钱送到孩子手上,但这样更惨,这群孩子有了钱,被各种力量觊觎,要么被骗,要么被抢,甚至有好几个孩子因此被抢杀。”
“或许是方法没有用对。”我说。
“不错,我们也是这样想,”叶子健继续说,“后来我们尝试了各种方法,仍然效果甚微。就算我们在物质上弥补了他们,精神上他们永远有着缺憾。后来我想通了,他们最缺的,其实就是父母,没有人能够代替父母那个位置。于是,我退出了那个公益组织。只有我之前的搭档还在继续努力着。”
“你的搭档?”我好奇地问,“他现在还在努力?”
“是的,她一如既往地努力着,”叶子健突然幸福地笑了笑,“其他她你也认得,就是你的姐姐林伊?”
“什么?我姐……林伊?”我惊讶得下巴都快掉了下来,“你们是大学同学?”
“是的,我曾追求过她,但失败了。”
“要探索生命的奥秘,就必须弄明白人为什么会死亡。”
林伊在一座冷清的墓地,对叶子健说。
他们正在研究人体腐烂的原因和过程,日以继日地守在墓地旁边。墓地里的阴风呼呼地吹着,叶子健浑身鸡皮疙瘩骤起。虽然是男子汉,却几乎快要吓得大叫了出来。
而林伊,在一旁,若无其事地做着记录。
叶子健天资聪颖,从小生活优越,就像是保护在温室里面的花朵。对于这种恐怖、诡异的事情几乎从未涉及。
神秘莫测的林伊一下子吸引了他。
他钟情于化学,渴望了解自然的奥秘。他为先辈的成就而感到自豪。那些伟大的化学家们发现了空气的本质,血液循环的秘密,甚至模拟出了人类看不见的世界和幽灵。
但他有更大的野心——永生。
所有的人都在笑话他,不管是知名的教授,还是沉迷与ll的同学。
他非常孤独。就像那些追求真理,不被世人理解的先辈们一样。
但一向沉默寡言的林伊意外地支持了他。
他感受到了一股巨大的力量。一个月相处下来,林伊渊博的学识,犀利的思想让他深感佩服。林伊就像台风般,迅速占据了他的灵魂,甚至到了她用一根丝带,就能牵着他走的地步。
暑假,他们来到西南片区的一个乡村。在一个人迹罕至的墓地里,展开了他们的研究。他们先以动物开展实验,实验结束,准备回校的时候,他们在乡村公路上,正好碰见一具车祸身亡,无人认领的女尸。
林伊冒充女尸的表姐,同叶子健领走了女尸。
墓地里,林伊像是鬼魅般陷入兴奋,他对女尸进行了为期一个周的观察,并做了详细的记录:
“外部气温平均2度,死后5小时内体温每小时下降一度,5小时后每小时下降.5度。死后2小时死者后背开始出现尸斑,2小时后达到最高峰,呈红褐色。死后3时尸体开始**,尸体皮肤变为淡青蓝色,产生**气体。56小时后,尸体开始膨胀,变为红褐色。24小时后,**扩散到全身,尸体膨胀进一步加大。6时后,开始有黑色液体流出……”
不过,叶子健快疯了,一具活生生的尸体在他眼前腐烂,绝对不是他的神经能够承受得住的。他没有林伊那么理性。他看到的,是一具美丽的人体一点点的腐烂,蜕变;他看到的,是蛆虫如何一点点的侵蚀人体的眼睛和大脑;他看到的是,是女尸那引以为傲的白色脸颊是如何一点点的坏死。
“你那么善良,是没有办法达到永生的,”林伊用一双明亮的眼睛,看着叶子健,温柔地说,“你跟我那个傻弟弟一样。”
她抚摸着他的脸颊,轻轻地吻了他。
他嚎啕大哭,抱着她,就像投入了去世不久的,妈妈的怀抱。那一刻,他明白了,他远不如林伊坚强。
回校后,他向林伊告白,林伊只是摇了摇头。他知道自己在林伊眼里,只是个孩子罢了。于是,他放弃了化学,申请了哈佛大学的商学院。
……
马路边上,叶子健告诉了我他和林伊的这段往事。
我们像是山城的两个棒棒儿一样,蹲在路边的栏杆上,一支接一支地抽着烟。他讲完故事,嘴角微微上扬着,沉浸在过去美好的记忆之中。此时,他的背不再是严肃地、直直地挺着,而是放松下来,成了一个自然的弧形。不知道他看到什么,突然微微一笑。
顺着他的眼神看过去,一个小男孩把自己的棒棒糖撕开,给一个小女孩舔了一口,然后放到了自己的嘴里。
他蹲下,在土里灭了烟头,弹进了垃圾箱里。
“你知道她现在在哪里吗?”我激动地问。
从十岁那年姐姐离开,至今已有十五年了。虽然她临走的时候,叫我不要想她,不要找他,还说我们不应该有感情,是没有灵魂的实验品。但是如果我有机会再见到她,一定不会再让她逃走了,一定不会。我已经不再是那个哭哭啼啼的林天星,也不再是那个懦弱没有力量的小男孩了。我想跟她说,我长大了。
但我越是这么想,我就感觉自己越依赖她。我那弱小的心灵跟过去没有任何变化。如果我真的长大了,就应该把这种思念忍受下来,像个真真正正的男子汉那样,不是把这些痛苦说出来,而是刻在一道道的皱纹里。
“自从我去美国后,就没有再见过她了。”叶子健遗憾地说,“我也很想见她,如果你有机会见到你姐,一定要告诉我啊。”
我才不会告诉他,我自私地想,他要是对我姐死缠烂打怎么办?要是他抢走了我姐怎么办?
“好的,找到她我一定告诉你,”我笑着骗他说,“我也会把你对她的思念告诉她的。”
我真是恶劣透了。
“这个……这个就不必了,”叶子健突然红了脸,“或许,她也不会来见我。”
不见你那就对了,就像你不让我见你妹妹那样。
一个电话召回了叶子健。我们寒暄了几句之后,他就急匆匆地离开了。
我一个人在黑石县内闲逛,不知不觉,就到了晚上。我就像一个被人丢弃的铁罐子一样,在风中叮当响着,不知道何去何从。
城中央,我孤独游荡在熙熙攘攘的人群中间。贝贝就在这个县城,而我却没有办法去见她。
我心一横:靠,明着不让见,老子就暗着来。拿定主意后,我独自一人,前往贝贝的那栋别墅。
别墅在郊区,城内太过拥挤,车流怕是要堵到天亮。我只好步行过去,一路上,一群古里古怪的人走在前面,从他们的谈话中,我隐隐听到“窃魂”二字。
我远远地跟着他们,这群人的目的地居然跟我一样,也是贝贝的那栋别墅。
我立马警觉起来,这群人,难道要打贝贝家的主意?
别墅门口,突然出现了两个熟悉的身影,一个是大全,另一个是林绫。
我怒从心起,大全这小子,偷了我的《窃魂卷轴》不说,难道还要对贝贝不敬?我压抑住内心的怒火,静观其变。
他们商量了一阵,爬墙进入了别墅。
大狼狗在别墅内大叫了起来,被这群凶神恶煞的人乱刀砍死。
我大惊,大全这家伙,什么时候沦为强盗啦?
我爬过墙,偷偷躲在暗处,不多时,老管家和贝贝同时被押到了客厅。
“老东西,把主交出来。”大全手下的一名恶汉问。
“什么主?”老管家镇定地反问道。
林绫挥手要恶汉退下。她走向前去,定定地看着老管家:
“云叔,没想到你你好好的圣堂不做,来这里当了叶家的走狗。我留你一命,没想到钓了这么大一条鱼出来。”
我内心一震,这老管家居然是云叔。难怪我见他有点面熟。原来他就是在郑明家别墅要陷害我的人。他怎么跑叶家来啦?
“主是派你来暗中监视叶子健的吧?”林绫问道,“看来,主的疑心很重嘛。叶子健制作的致幻剂,在社会上造成了多大的危害,主又不是不知道。社会大乱,主就可以降临了。”
什么?难道叶子健也是天网的人?为什么?他说他有野心,要研究出永生的方法,难道主能让他永生?另外,那位主究竟是何许人也?能够搅起这么大的风波。
“你曾是圣母,以后主降临,你的地位高贵,将仅此于圣子,你为什么要背叛?”云叔不解地问道。
“因为,主杀死了我最深爱的人——秦朗。”林绫咬着牙,一字一顿地说。每一个字,都像是她用尽生命的力量呼喊出来。
“果然是这样,”云叔叹了口气,“主不是承诺你,要复活他的吗?他知道得太多了,对主的计划有影响。主只是提前带走了他,让他提前享受主的荣光罢了。”
“狗屁!”林绫骂道,“我已经知道了真相。主准备从那个世界出来,占领我们人间。到时候,我们没有一个人,会被真正的复活。如果活着,也只是奴隶般活着。秦朗已经发现了那个世界的社会形态。弱肉强食,这是所有文明的真理。一个物种战胜另一个物种,你认为失败方会有好果子吃吗?”
那个世界?我越听越糊涂了,是幽冥界吗?还是外星人?
手机杀人和意念杀人,本来就不是我们现在科学能够解释的事情。这一秒,我真想冲过去,质问这群家伙纠结发生了什么。
云叔哑口无言,陷入沉思。
“云叔,你曾经是有名的大学教授,难道这点简单的道理你还不明白吗?”林绫突然温柔起来,看样子要软硬皆施,“你是我和秦朗的恩师,我们都很尊敬你。《窃魂卷轴》这个世界上一共有三本。另外两本,一本在林天星的手上,我让大全给偷来了,一本在林伊手上。林伊下落不明。凑齐三本书,我们就能对付那个世界了。云叔,加入我们吧。我们的爷爷林振华就是拿不定主意,才制作了三份《窃魂卷轴》给我们三人。只要我们找到林伊,共同关闭那个系统,主就能被杀死在摇篮中了。”
空气安静下来,我陷入震撼之中。这一秒,我突然明白,林绫,是数学上的,林伊是,而我,是3吗?
难道,林绫也是我的姐姐?我为什么没有听爷爷提起过呢?我们的妈妈又是谁呢?
记得小的时候,我每次问爷爷父母这个问题,他总是回答说不知道。我问有没有一点线索呢?他也回答说没有。然后,爷爷就开始整夜整夜地睡不着觉。于是,我也渐渐避免去想这件事情。
但随着发生的事越来越扑朔迷离,我开始跟那些被遗弃的孩子一样,有了一种希望找到自己亲生父母的渴求。
林绫,林伊……幸好我不叫林山(3),如果我像林绫和林伊那样,被取了一个像编号一样的名字,会多少让我觉得有些不爽。看来我叫林天星,是爷爷有意避开的。
关于《窃魂卷轴》,我也有些搞不明白。按照林绫所说,《窃魂卷轴》一共有三本,分别在我们三个人的手上。当初爷爷让我好好保护这本书,就像保护我姐姐林伊那样,是不是他对我姐姐,也说过同样的话呢?
如今看来,《窃魂卷轴》的秘密,林绫和林伊知道的,都比我多。并且《窃魂卷轴》跟天网组织背后的那个主,一定有着什么关系。
我沉浸在猜测中,思绪被云叔的一声冷笑打断,我继续偷听着屋内的对话。
“加入你们?为了你的复仇计划吗?”云叔失望地说。
“不,为了拯救我们人类。”屋内传来林绫底气不足的声音。
“绫儿,你不必骗我,你的性格我非常清楚。从学生时代起,你的满脑子就只有你的朗哥哥!退一万步,就算你真的是为了拯救我们人类,我认为,我们人类也并不值得拯救。”云叔的声音中透着一股悲凉的气息,“不错,曾经我确实想过,要坚守学术,要学术救国,把一生所学都拿来服务社会。这曾经是我的信仰,我也是这样教导你们的。但是,自从我的女儿小雨死后,这种无聊的信仰顷刻间就倒塌了。”
云叔的声音开始颤抖着,过了好长一段时间,他缓过那段悲伤之后,才继续说:
“你知道我的宝贝女儿是怎么死的吗?是因为没钱。我一个大学教授,最后连救自己孩子性命的钱都拿不出来,眼睁睁地看着她痛苦地死去。明明……明明医院有着技术能够让她痊愈,明明现代科学技术能够让她康复,但是没有钱,只能看着她死。你想想,那些技术,不都是我们这些学者,殚精竭虑,用尽一生去研究,才研发出来的吗?”
他长叹一口气,言语中透着悲哀和绝望:
“后来我明白了,这个世界怎么样,其实与我无关。我们只是在一厢情愿地爱着它,但它是否会反过来爱你呢?并没有。我放下尊严,给医生下了跪,给院长下了跪,但都没有用。知名的教授,又有什么用?廉正的名声,又有什么用?如今,我已年过半百,没有什么渴求了,只希望小雨能活着。只要她能活着,我做什么都可以。我只是一个可怜的父亲而已。”
我只是一个可怜的父亲而已。这句话,在我的脑海里久久地回荡着。泪水不停地在我眼眶内打转。
这个时候,气氛压抑得就像是葬礼。良久,林绫才对云叔说道:“对不起,我并不知道这件事。但是,小雨她已经死了。你要向前看才是。”
“不,她没有死,”云叔拿出手机,兴奋地说,“她一直陪着我。她只是去了那个世界。”
云叔打开手机,一个清澈的女孩的声音传了过来:“爹地,你还好吗?你怎么哭了?是想我了吗?”
“是的,小雨,爹地想你了。”
“现在该吃药喽,是不是今天又忘了?”
“吃了吃了,小豆豆还乖不乖啊?快叫爷爷。”
“爷爷,”手机里面传来一声稚嫩的声音,“你什么时候过来看我们呀?小豆豆好想你。”
“爷爷忙完就来看你。小豆豆要乖哟!”
……
多么温馨的一幕。我真的希望那是真的。
“云叔,那只是一个模拟程序而已。”林绫残忍地说,“那都是虚假的!”
“不,绫儿,那不是虚假的。”云叔平和地说,“她有着小雨全部的记忆,有着小雨全部的人格。好的,坏的,统统都有。她是我的小雨,一点都不假。等主的天梯计划实现后,在这个世界上,为我创造一个小雨,把她的记忆复制到人体身上。我的小雨就复活了。主能够办到的,你不认为吗?”
这一次轮到林绫哑口无言了。半响,林绫才肯定说:
“主确实能够办到,但他不会这么去做。”
“祂会,你要去相信,祂会!”云叔用传教的口吻说。
林绫想反驳,但终究还是没有开口。她知道她和云叔都已经建立起了坚不可摧的世界观。她憎恨那个世界夺走了秦朗,憎恨主把她囚禁在湖心岛,受了十年的地狱般的折磨。而云叔,在那个世界有着他最牵挂的女儿,那个世界里面的女儿是他活下去的支柱。他们一个要摧毁,另外一个要保护,势同水火。
这时候,大全按捺不住了,用粗犷的声音说:“绫儿,跟他废话什么?他已经着魔了。这里有两张《窃魂卷轴》,难道还不能杀死那个主吗?”
“不能。林天星那本《窃魂卷轴》,只有他才有最高权限,”林绫解释说,“这是林振华设计之初就定义好了的。无法更改!”
“那我打他的电话,把他叫过来。”
大全话音刚落,就拨通了我的电话。
我的电话响了起来。糟糕,忘记调静音了。
所有的人都看向门外,几个大汉跳了出来,像抓贼一样把我擒住。
“天星……”贝贝见到我,立马哭了出来。她抽泣着,半个字都说不出来。
“贝贝不哭,”我安慰道,“我会救你出去的,相信我。”
贝贝咬住粉唇,不停地点着头。
“喂,你小子怎么在这里?”大全惊讶地问,他挥了挥手,示意那几个壮汉放开我。
我怒了:“我倒要反问你才是,干嘛要偷我的东西。难怪喝醉了,要老子原谅你。”
大全不好意思地挠了挠后脑勺:“是绫儿叫我这么做的。”
“绫儿绫儿,你他妈一天到晚就知道绫儿,你就知道那个女人,你他妈究竟什么时候才能长大?”
我愤怒得开始有些口无遮拦了。我看了一眼林绫,她倒是不介意,饶有兴致地看着我跟大全干仗。
大全听我骂他的心上人,顿时怒了,他推了我一把,大吼:“老子就长不大,怎么啦?我跟绫儿的关系,你懂个屁。还有,我们根本就没有想过要对云叔和贝贝怎么样。我们到这里来,只是为了救贝贝而已。你他妈真是狗咬吕洞宾,不识好人心。”
“你们要救贝贝?”我疑惑道,“她在家里,需要你们救?”
“哎!真是蠢货,你自己问她好了。”大全不耐烦地说。
贝贝哭哭啼啼地点了点头,指着大全说:“这个黑炭头说得没有错。我爸爸把我关在小黑屋,不要我出来。并且还逼问我,有没有怀你的孩子。”
靠,哪儿有这样的父亲?
“你哥哥也没有救你?”我问道。
“他也没有,”贝贝委屈地说,“这次回来,哥哥像是变了一个人。他也不停地逼问我和你的关系发展到了那一段,有没有亲密的行为。甚至还找了医生给我检查……”
我恨得直咬牙,这叶子健,看上去斯斯文文的,没想到还有这么龌龊的嗜好。
“那我们赶紧走呗。”
我拉着贝贝,作势要走,却被林绫拦住。
“天星,刚才我们的对话,你都听到了吧?”林绫问我。
我点了点头。
“你站在我们这一边的,是吗?”林绫问。
这个问题我不敢回答,本能告诉我,这件事情事关重大,不能这么草率做决定。
“你用《窃魂卷轴》,杀了杨树林和张贵,对不对?”林绫凌厉地问。
我仍然没有回答,心里翻江倒海,像是审问一般。
“天网那个组织,杀了你尊敬的秦叔,你很伤心,对不对?”林绫攻势像是枪零弹雨般打在我的身上。我的五脏六腑几乎都快被打穿。这一刻,我连气都喘不过来。
“天网蛊惑民众,利用黑石的传说,假意治好老百姓的病,却要他们付出宝贵的灵魂。父母杀子,儿女弑父,手足相残,这样的事情,你应该遇到过,对不对?”
我沦陷了,不错,天网这个组织确实有意搅乱我们这个社会。我虽然不知道他们哪里来的特意功能,但这样的做法确实让人发指。
“所以,你要站在我们这一边,对不对?”林绫最后问。
我正准备点头,门外突然传来一个熟悉的声音,如梦似幻:
“天星,别来无恙?”
一位长发飘扬,身着白色连衣裙的女孩走了进来。那一秒,我的心突然停止了跳动,一秒过后,它像是击鼓般跳个不停。
“姐姐?!”
“林伊?!”
我和林绫同时叫了出来。
多年不见,林伊已经不再是曾经那个老欺负我的小丫头了。
她长得亭亭玉立,脸上含着笑,就像一朵盛开的百合。她也不再像曾经那么无情,毅然决然就选择离开,而是像春风一样,和煦地看着我。我们没有拥抱,没有哭泣,十五年,就像是一场晚自习,她离开后又回了家,平平常常。
她还是一贯地挑剔:“天星,你看你,衣服三天没洗了吧?有了女朋友还那么邋遢,小心人家贝贝不要你了。”
“要你管……”
对话,还是我们童年的那种语气。只是,我没有了曾经的不耐烦。
贝贝惊愕地盯着林伊:“天呐,天星!你姐姐比相片中美丽多了。”
“是吗?那小子,给你看的,一定是我最丑的一张。”林伊笑着调侃说。
“不不不!”贝贝慌忙解释,“那张也很漂亮。天星经常梦到你呢,发高烧的时候还喊着你的名字。”
“那一定是梦到我骂他了。你别看他现在是个黑客,其实他小时候皮得很,成绩一塌糊涂。三年级了,十以内的加减法都还要用手指头。算二十以内的加减法,你就会看到他的脚趾头在动。二十以上他就直接放弃了,开始乱蒙。”
“不……不会吧!”贝贝也被逗乐了,不可思议地笑道,“看来他是开窍得晚。”
“不是开窍得晚,直接就是蠢。”
短短的两分钟,我就开始有些不待见林伊了。正应了村头王大妈说的那句话:我们俩一个是狗,一个是羊,见面了就要吵,不见面呢,又想念对方。
愉快的气氛,被林绫打断,她打量了一下林伊,问:
“你就是林伊?”
“不错,绫姐姐,我总算见到你了。”林伊回答,“你让我找得好苦。”
“你在找我?”林绫好奇地问。
“不错,我十岁那年离开林家村,就开始到处找你了。花了好几年的时间,才打听到你和秦朗隐居在了林城大学。我赶到的时候,听说你和秦朗已经死了。没想到……”
“你找我做什么?”林绫不客气地问。
“是爷爷吩咐我这样做的,他让我转达一句话给你。”林伊平静地说。
“你说林振华?他要你传什么话?”林绫神色开始紧张起来。
“爷爷说他对不起你。没有保护好你,希望你不要怪他。”林伊郑重地说。
林绫冷笑,笑声让人感觉无比的苍凉,她怨毒地说:“我一辈子也不会原谅他,林振华他做的孽,已经无法挽回了。”
我爷爷虽然古怪,但并不至于邪恶。他做了什么,让林绫这么恨他呢?
“你怎么想,是你的事。我的话已经带到了。天星,带着贝贝,我们走。”林伊说。
我拉着贝贝,准备跟林伊离开。这鬼地儿,我是一刻钟也不愿意待了。
“站住,你们谁也不能走,”大全拦住了我们,“要走可以,照绫儿说的做,杀掉天网的主。”
“天星,不到万不得已,不能这么做,”林伊严肃地对我说,“这样做的,你也会死。大全,这是两败俱伤的事情。我相信你也不希望林绫死吧?”
大全惊呆了,像个木头般立在原地。他不敢相信地问林绫:“会……会死?她……她说的,是真的吗?”
“不错,是真的,”林绫冷酷地回答,继而转向林伊,问,“我就不明白,你和林振华为什么不告诉林天星真相?如果他知道真相,一定会跟我做同样的选择。”
真相?什么真相?
林伊叹了口气,说:“绫姐姐,正是因为我们过早地知道了真相,才这么痛苦地活着。如果我们晚一点知道真相,或者一辈子都不知道真相。说不定,你还能够和秦朗好好地活着。我也能够像普通人一样,过着平凡的生活。当然,等时机成熟,我会让他知道真相的。然后再让他做出自己的选择。”
“那么你呢?你的选择是什么?”林绫激动地说,“如果你不想林天星死,那就我们俩来做个了断。我们两个联手,就可以阻止他们。林伊,你不会是怕死吧?”
我云里雾里,虽然她们说的半个字,我都搞不明白,但气氛已经剑拔弩张。林绫气势逼人,就像一把凌厉的剑,而林伊,是以柔克刚的太极,柔和中又透着力量。
这时,大全的一位小喽啰神色慌张地跑了进来:
“不好了,叶子健带大队人马赶过来了。全哥,绫姐,我们快撤吧!”
大全走向前去,拉住林绫:“绫儿,叶子健不好惹,我们快走吧。”
林绫心有不甘,对林伊说:“林伊,我知道你不舍得你的好弟弟卷入这场风波。但是你要明白,他无论怎么样也逃不掉。如果你不告诉他真相,下一次就由我来告诉他。我给你们一个月的时间。一个月后,麻风岭见。如果你们不过来,不要怪我使用非常手段。”
林绫话音刚落。大全就拉着她跑了。大全这小子,真是有异性没有了人性,走的时候连招呼都不给老子打一声。我失望透顶:说好的好基友,一辈子呢?
“我们也赶紧逃吧!”我提议。
“来不及了,”林伊冷静地说,“我们躲地下室去。云叔,麻烦你打下掩护。”
“遵命,小姐。”云叔向林伊行了一个古怪的礼。
顺着一条长长的甬道,我们来到别墅下一间漆黑的屋子。屋内幽暗阴森,就像来到一座伸手不见五指的地下墓穴。屋子四周安静极了,这时候耳朵变得非常敏锐,一丁点儿的声响都会把我的心吓到嗓子眼。
林伊却像是回到家一般,熟门熟路,也没开手机电筒,仅借着手机屏幕微弱的光,像只幽灵般,无声地在地下室内穿梭着。
突然,贝贝大叫一声,我回头一看,一架白森森的人骨出现在我眼前。
林伊站在骨架边上,用手轻抚着每一根肋骨,像是在欣赏一件稀世的艺术珍品。这时我才明白,这里是一个生物实验室,想来是叶子健曾经拿来做研究的地方。林伊对这个地方如此熟悉,应该在这里呆过很长的一段时间。
“天星,你看,人体的构造是多么的神秘,”林伊陶醉地说,“这是花了上亿年才进化而成的,是大自然雕琢出来的艺术品。”
什么艺术不艺术,我欣赏不来。这一刻,我只知道,瘆的慌。
“如果人类就这样灭亡了,是多么可惜的一件事情!”林伊忧虑地说。
“灭亡?人类怎么会灭亡?”我不解地问。
我很想回她一句杞人忧天。关于人类灭亡这件事,在我脑海中,那是一件很遥远很遥远的事情。至少在我有生之年,是不会发生的。
“行差踏错一步,都可能会灭亡,”林伊严肃地说,“很多时候,人类的命运,就掌握在几个人的手里。”
“几个人的手里?”我越来越糊涂了。
“你读过历史,应该明白。我们现在遍布全世界的人类,也只是早期非洲一个小部落里面,走出的一小撮人。这小部分人,决定了人类的历史。”
我陷入沉思。
接下来,林伊说了一件让我这辈子最为震惊的话:
“而现在,决定人类存亡的与否,就决定在我们三个人身上。我,你,还有林绫。”
“什么?”我惊讶地大叫。
贝贝冰冷的双手紧紧地拉着我,想来她也是不可思议极了。
“姐姐,你开玩笑的吧?”我故作轻松地问。
全人类命运的重担,要交到我一个小小的宅男身上,恐怕太过草率了吧。老实说,我也承担不起。当时决定跟贝贝在一起,也只是为了摆脱《窃魂卷轴》,平平凡凡地过日子罢了。
“我没有开玩笑。天星,爷爷交给我们的《窃魂卷轴》,就是决定人类命运的钥匙。打开那道门,或许人间就会变成地狱,也有可能变成天堂,也有可能人类彻底灭亡。爷爷拿不定主意,所以把决定权交给了我们三个人。”
我从来没有见林伊这么严肃过,事到如今,我也只好摊牌了。
“姐姐,《窃魂卷轴》的后面,究竟有什么秘密?”我沉重地问,“实不相瞒,我用《窃魂卷轴》杀掉了两个人,还害死了小美。直到现在,我都活在罪孽之中。你知道吗?活在罪孽中的滋味很不好受,每天都像有万钧之力,在压着我一般。我这辈子最大的愿望,就是摆脱《窃魂卷轴》,让它从我生命中彻底消失掉。”
这是我二十五年来,第一次倾诉内心的苦痛。但我心里并没有因为倾诉而感觉畅快。罪恶就是罪恶,他随时都在,就算是忏悔了,补救了,小美、杨树林以及张贵,也不能再活过来。
“对不起,”林伊突然抱住我,“姐姐没能好好保护你。”
她的身体并不温暖,就像是寒风中的一株月季。她扶在我的肩头,不停地说对不起。眼泪像是露水般沾湿了我的衣领。
这时,门外传来了敲门声,我们立马屏住了呼吸。仔细一听,是先前跟云叔约定好的暗号。我打开门,果然,云叔立在门外。只听他恭敬地说:
“小姐,他们走了。”
我们走出实验室,客厅的光晃得我们睁不开眼。突然,悬梯上传来贝贝父亲凶神恶煞的声音:
“你这老家伙,果然是叛徒。”
靠,又是这个瘟神。
我们被包围了。
一群身着黑色制服的保镖把我们团团围住。他们一个个脸上透着杀气,好几个脸上带着刀疤,一看就是亡命之徒。
贝贝的父亲从悬梯上,骂骂咧咧地走了下来。他五短身材,顶着一个大红色的酒糟鼻,下楼梯的时候像极了一只直立行走的乌龟。
“小畜生,你居然敢来拐骗我的宝贝女儿,活得不耐烦了是吧?”
贝贝父亲斜着眼,看着我,想来他是因为我攻破他的网络系统而怀恨在心。
老子懒得理他。如果他不是贝贝的父亲的话,我真想一口浓痰吐到他的脸上。他见我没有理他,把目标转移到云叔身上。他走上去,猝不及防地一脚踢在云叔的肚子上:
“你这个吃里扒外的老东西,早就知道你有问题。阿大、阿二,把他们都关起来,要他们配合,老子有的是手段。”
几个黑衣大汉把我们架住,正准备往小黑屋拖的时候,被一声中气十足的声音喝住:
“慢着,放开他们。”
叶子健从悬梯上走了下来。他看起来有些紧张,下楼梯的时候脚步有些不稳,就像一个蹒跚学步的孩子在下楼梯一样。
他直接略过了众人,把大家都当空气一般,径直走向林伊。此时,他像是一个害羞少年般,对林伊说:“林伊,我们又见面了。”
“是啊,又见面了,”林伊叹了口气,“叶子健,一切都是你设计的局吧?你假传贝贝怀孕的消息给林绫,并放出消息天星要跟你们合作,目的就是引林绫现身?”
叶子健无奈地笑了笑:“不错,是我设计的局。不过,我不是为了引出林绫,而是为了你。”
“为了我?”林伊不解道。看来她也没有我想象中聪明嘛。
“林伊,我做的这一切都是为了见到你。我知道你唯一牵挂的就是你的弟弟,只要林天星有危险,你一定会现身。”叶子健动情地说。
“现在你见到我了,那又如何呢?”林伊问道,“你改变不了我,我也改变不了你,终究我们都是两路人。”
叶子健哑口无言。
这个时候,贝贝突然哭了:“哥,你怎么能这样?你怎么能这样利用我的清白?”
她哭着往门外冲,却被保安拦住。
“子健,跟他们废什么话?”贝贝父亲不耐烦地大声吼道,“折磨他们几天,我就不相信他们不配合。”
叶子健瞪了他一眼,这矮冬瓜立马不敢出声了。当爹的这样怕儿子,也真是少见。
“事到如今,我只能暂留你们做客了,”叶子健厉声说,“林伊,你会发现我是对的。一个月后,这个世界将因为人类的劣根性而大乱。”
叶子健一声令下,贝贝和林伊被抓到了楼上。而我,被关进了小黑屋。
屋子小得让人窒息,就像监狱里的牢房,里面只有一张床一个马桶。墙壁冰冷得就像是洞穴里的石壁。我感觉自己被夹在石头缝中一样。
我暗自纳闷,这么大栋豪宅,怎么还有这样的地方?
我开始还担心贝贝和林伊,但转念一想,她们一个是叶子健的妹妹,一个是他的心上人,应该不会被怎么样。反倒是我,为什么会被关到这个地方来呢?难道是有阴谋?
此时,困意渐渐袭来,我沉沉睡去。
梦中,我被什么东西沉沉压住,连翻身都不可以,我想大声叫出来,但喉咙也被堵住,我睁开眼睛,突然,一个头颅压在我胸口。头颅是贝贝的妈妈,她突然开口说话:“你还我的贝贝……”
我吓得猛地把它推开。突然醒来,才发现一台笔记本电脑压在我的胸口上。
笔记本电脑上贴着一张纸条,上面写道:
“电脑里面,有这个世界的本来面目。我想让你看看,人类有多么恶劣——叶子健。”
打开电脑,桌面上有一个视频文件,文件名叫做:人间地狱。
我点开视频文件。
首先映入眼帘的,是万人跪拜黑石的景象。那棵像是巨人屎橛子的黑色石头,充满了诡异的气息。
此后,是满屏幕的愿望以弹幕的形势密密麻麻地从屏幕上滚动:
“让我的股票涨一番,拿去我家里那两个老东西的命也可以;救救尿毒症的弟弟,拿二妹的命去换吧;让那个出去鬼混的男人去死,我这辈子不能生育也在所不惜;把那个小三的脸毁掉,老公一辈子不举也没有关系;只要让我得到那个女人,让我当个刽子手,杀死一个无辜的人,又有啥呢……”
与其说是愿望,倒不如说是诅咒。弹幕像是一把把的飞刀,一刀刀地割在我的心上。我不禁想到了自己向《窃魂卷轴》许愿,杀掉杨树林的场景。
之后是每一个人许愿人的详细经过,愿望达成后,他们一个个脸上展现出了幸福的微笑。原来,幸福是这么的残忍,它建立在一个又一个的不幸之上。
五个多小时的视频,看完后我的灵魂受到了强烈的冲击。我就像是被黑色的风暴席卷,满脑子都是黑色的东西。一张张恶毒的脸不停从我脑海中划过,他们有老师,有医生,有企业家,有农民工兄弟,也有官员,他们每个人都有不同的愿望,哪怕是牺牲自己的灵魂也在所不惜。
我们这个世界,没有救了吗?
“自私是刻在人类基因里的,抹不去的诅咒,”视频最后总结说,“如果想要拯救人类,只有死亡重启。重新建立起一个全新的文明。”
死亡重启?
视频结束后,我对着发着荧光的笔记电脑发呆,像是被触电了一般,脑海里空白的一片。直到电脑自动黑屏,我才反应了过来。
我在触摸屏上晃了晃鼠标,电脑重新亮了起来。电脑桌面上,还有一个文本文档,文件名叫:圣母的背叛。
难道是?
我点开一看,大惊:竟然是林绫的故事。
我迫不及待地读了下去:
“林振华在实验室里,造出了林绫,但他又一次失败了。
营养液中的婴儿奄奄一息,尽管他从主那里,获取到了人体基因的最高技术,但因为设备的精确度没有达到,他还是失败了。
他把奄奄一息的婴儿抱到了麻风岭的乱坟岗中,准备把她埋了。但没想到,他在掘墓的时候,地上的婴儿被一个疯女人偷了去。
反正她都要死了,回去改造下机械,再制造一个。林振华这样想,也任由她去。
偷走的林绫的疯女人名叫lily,是麻风岭,麻风寨龙二的媳妇。龙二花了五万多,才把她从当地导游的手中买了回来。买回去的时候,她摩登极了,黑色的丝袜,小包裙,二十来岁,散发出逼人的青春魅力。自此,龙二从一位游手好闲的小混混,变成了一个宅在家中的庄稼汉子。
龙二怕她跑了,把她关进了暗无天日的酸菜的地窖中。村里人都叫lily酸菜西施。龙二很有手段,很快就把lily驯服得服服帖帖。
她有了孩子,对龙二更加恭敬了,她不知道自己为什么对这个流氓产生了感情,渐渐对他产生了强烈的依赖感,还主动承担起一位贤妻娘母的义务。龙二也开始把她带到村里炫耀,她也有了小范围的自由,奇怪的是,她甚至连逃走都没有想过。
孩子生下来了,女孩,龙二却不高兴了,开始出去花天酒地。但她不在意,她有了自己的女儿,便有了精神的寄托。
半年后,她的肚子还是没有动静,龙二有些等不及抱儿子了,开始骂她是光开花不结果的贱女人。渐渐地,不务正业的龙二开始穷了。于是,龙二开始拿她出去挣钱了。
一次一次的撞击,她渐渐没了灵魂,一个个陌生的面孔,让他开始渐渐失去了自我。她不再相信龙二了,女儿成了她唯一的寄托。
女儿啊女儿,快快长大,妈妈给你缝衣裳,穿好衣裳去出嫁,嫁个好儿郎。
她一遍一遍地唱着自编的歌曲,把女儿当做命根子来保护着。
……
冬天到了,麻风岭变得异常的寒冷。土胚房中传来婴孩撕心裂肺的啼哭声。lily的宝贝女儿发了高烧。
lily急得眼泪都快流干了,无论她怎么哀求,龙二也不愿意花半毛钱给女儿看病。第二天清晨,大雪纷飞,婴孩的体温降到了零度以下,与这个残忍的世界诀别了。
lily捧着女儿的尸体,把她埋在了乱坟岗。从此,彻底精神错乱了,成了村里有名的疯女人。
她每天唱着自编的歌曲,去乱坟岗看她的女儿。她看到一个怪老头在挖土,一个娇滴滴的婴孩躺在一个墓碑下面。以为女儿复活了,欢欢喜喜地抱走了林绫。
她回家后,龙二看到lily怀中的婴孩,大怒,抢走她,把她摔到地上。lily瞬间被激怒,几乎头发都竖了起来。她像是冤鬼附体一般,活生生地掐死了龙二。把他拖到了酸菜地窖里。
女儿啊女儿,快快长大,妈妈给你缝衣裳,穿好衣裳去出嫁,嫁个好儿郎……
在lily的精心照料下,林绫居然活了下来。她时不时地,抱着林绫,在村里面游荡。
崔家两兄弟是龙二家的老主顾,见好几天不见龙二来做生意,心里直痒痒。他们俩太过思念lily,于是抹黑到了龙二家。他们在屋内找了一圈,并没有发现龙二,只看见lily在床上哄孩子。
应该在地窖里面做酸菜。崔家二兄弟想,于是兄弟俩偷偷下了地窖。
谁知,下到地窖,看到的是,爬满蛆虫的龙二的尸体。”
……
看到这里的时候,我全身鸡皮疙瘩骤起,文章描述的事情简直让我匪夷所思。
第一章结束,后面是一条长长的分页符。我陷入一种沉重的心情之中。
文章开头说,林绫是我爷爷在实验室里面制造出来的,这有可能吗?二十多年前,难道爷爷就已经掌握了人造人的技术?
爷爷曾让林伊带话给林绫,要林绫原谅他,难道指的就是这件事情?
怀着好奇的心情,我继续往下读。
我这辈子,为了研究《窃魂卷轴》,读过很多,悬疑的,科幻的,灵异的,越古怪我就越喜欢。但最为引人入胜的,应该就算这一部——《圣母的背叛》。
中的人物是真人真事,这种感受并非虚幻的故事可以比拟,强烈的好奇心让我急不可耐地翻开了第二章:
“崔家两兄弟看到地窖中龙二的尸体后,吓得不轻。他们翻出龙二家的后院,连跪带爬回到了自己家中。
崔大崔二是村里两个有名的单身汉。他们两兄弟父母早亡,过着相依为命的生活。两兄弟从小便缺乏管教,过着偷鸡摸狗的生活,长了一肚子的坏肠子,靠一副忠实憨厚的相貌,以坑蒙拐骗为生。
两兄弟镇定下来后,推测一定是lily害死了龙二。刚开始,崔大决定报警,但后来,崔二的一个点子,让崔大改变了主意。
崔二说:‘那酸菜西施疯疯癫癫的,一定是失手杀了龙二。龙二那小子在我们身上挣了那么多钱,现在我们回本的机会到了。’
崔大问:‘什么意思?怎么回本?’
崔二回答:‘龙二死就死求了,关我们两兄弟屁事?我们犯不着为他伸冤。况且,我们半夜跑到人家屋子里面去,在警察那里也说不清楚,到时候指不定反而会被怀疑成杀人凶手。’
崔大思忖半响:‘不错!我们兄弟俩辛辛苦苦骗的钱,被龙二这狗日的龙二用酸菜西施全部骗了去,没必要为他伸冤。干脆我们就这样憋着不说,让他狗日的在地窖里烂成稀泥。’
‘不,我们要把龙二的尸体处理了。’崔二意味深长地说。
崔大不解地问:‘为什么?’
崔二奸笑:‘反正龙二都已经死了。我们来做酸菜西施的老公怎么样?’
崔大恍然大悟,一脸佩服地看着自己的弟弟。
崔二继续得意地说:‘那婆娘疯疯癫癫,肯定连自己的老公是谁都搞不清楚。到时候我们在村里放出话,说龙二出去打工了,让我们两兄弟照看他媳妇,我们也能正大光明地进出他的屋子了。等我们玩够了,再像龙二那样,故技重施,让酸菜西施给我们挣钱,把我们在她身上花出去的钱,全部都挣回来。’
崔大赞道:‘行啊,小子!真是青出于蓝而胜于蓝了。’
崔家两兄弟依计行事,处理了龙二的尸体,并放出话龙二出去打工,让他们俩来照顾lily。为了避免重蹈龙二的覆辙,两人对疯女人百般殷勤,对疯女人捡回来的女儿林绫也是关怀备至。讽刺的是,lily自从被拐上山,过得最好的就是这两兄弟照顾的这段日子。
大半夜,龙二的旧宅里面经常有陌生男人出入。小半年的时间,崔家两兄弟从lily身上赚了不少银子。
但没有不透风的墙。很快,崔家两兄弟的事情败露,传到了寨子中女人的耳中。
寨子中的女人暗中联合起来,形成了另外一股势力。她们派人,暗中监视龙二的宅子,把出入的男人全部记录下来。她们刚开始都坚信自己的男人不会跟那个疯婆子怎么样,但在记录本上看到自己男人名字的时候,她们彻底愤怒了。
她们利用舆论,谣传说lily这个外来的女人是巫女,跟野汉子生了一个来历不明的女孩儿,害死了老实巴交的好丈夫龙二,勾结崔家两兄弟在村中作乱。依照祖训,这种败坏德行的巫女必须处死,当用火刑。
女人们一个个慷慨激昂,曾经在lily身上寻得欢愉的男子此刻缄默了。他们为了显示自己的清白,抡起袖管,闯进龙二的屋内,把lily抓了出来。
可怜的lily像是只小羚羊般,被群狼围困,她抱着林绫,像困境中的野兽般咆哮着。她拼尽全力,咬伤了好几人,才从众人的围攻中逃脱。
村民拿着猎叉,把这对可怜的母女追上了山。她们逃入一个深不见底的深渊中,在绝壁的一个洞穴中住下。
日复一日,年复一年,靠着大山的庇佑,以及附近几个村子偷来的衣服和食物,lily和林绫艰难地活了下来。
时光荏苒,一晃就是七年。
七年后,林绫能够像小野兽般在林中自由穿梭了。她最大的爱好就是吓村里的那些小孩。村里的孩子极其怕她,都称她为“幽灵公主”。因为她长相甜美,村里好多男孩子的梦想就是娶她回家。
但她还不怎么会说话,除了几句简单的对话,她只会跟着疯妈妈唱一句:
‘女儿啊女儿,快快长大,妈妈给你缝衣裳,穿好衣裳去出嫁,嫁个好儿郎。’
她不知道衣裳就是裹在她身上的破布,更不知道嫁一个好儿郎是什么意思。但她还是欢快地在深渊中唱着这首既不押韵,又不顺口的歌。
村里面女人的仇恨并没有因为时间的流逝而冲淡,反而越积越深,愈加怨毒。终于,崔二的新婚妻子想了一条毒计:
用食物和新衣裳引诱疯女人出山,然后杀死她们。
她们破天荒地集资,杀了只羊,烤得香喷喷的,整个香味几乎都快要飘到下一个村子。她们假装吃不完羊肉,放在村头,纷纷回了家。
果然,疯女人上当了。她像只猴子般,警觉地看了看羊肉四周,但并没有发现什么异常。有一秒,她迟疑过,本能告诉她,不可能有这么好的事情。但羊肉的香味已经蛊惑了她,她幻想着跟女儿分享食物的场景,羊肉边上,还有一套白色的连衣裙,女儿穿上后一定非常漂亮。
她蹑手蹑脚,靠近了香喷喷的羊肉。果然,四周没有人,她闻了闻,没有什么异常,应该没有下药。她忍不住,撕下一块在嘴里。
啊~~真香!带回去可以跟女儿好好吃一顿了。
她拿起羊肉的那一瞬间,一张大网从天上盖了下来。几个男人像是捕杀海豚一般,把她网住。
她疯狂地挣扎,却怎么样也撕不开渔网。一只猎叉破空刺来,正中她的前胸,她看了一眼那个人,是一个扎着红头绳的瓜子脸女人。
那一刻,她突然清醒了。是命运作弄了她!她终于记起:当年她还是一个大三,学心理学的学生。火车上,她听说这个村子有着奇怪的民俗。她好奇上了山,不想就此进入了地狱。她被龙二虐待,刚开始会反抗,久而久之却渐渐麻木了,最后自己竟然离不开他。这不就是课本中的,她曾经嘲笑的斯德哥尔摩综合征?她没有妈妈,只有一位父亲。她父亲是退了休的老工人,太过娇宠她,把她保护得太好了,以致于她有一种想要去冒险的冲动。
在悔恨中,身强力壮的崔大拿起了猎叉,把她挑在空中。
她在空中,看着一个个满脸欢喜的村民,心中彻底糊涂了。她究竟做错了什么?真正错的,不应该是她啊!应该是那些龌龊的男人才是。
她从山岗上,俯瞰着那个她住了七年的洞穴,那个可爱小女孩的笑脸映入了她的脑海。生命的最后一刻,她在祈祷,老天爷,千万要让他好好活下去。
‘呲呲!!’
另外两只猎叉插入她的身体,血像溪水般流了下来。一滴眼泪从她的眼角划了下来。如果诅咒有效的话,她一定要让个村子所有的人都去死。
lily死了,以一种极为惨烈的死法。
村民们像是打败大魔王般,欢快地庆祝着。
……
小林绫成功吓哭一个小男孩后,回到了山洞。她期待着,期待着自己温柔的妈妈回来。她最喜欢太阳落山的时候,因为那个时候,妈妈会带着食物回来。
但是,太阳落下去了,月亮升起来了,妈妈还是没有回来。
她抹黑下来山,在恐惧中,偷偷潜入村子。她爬上寨子学堂上厕所的茅草屋顶,她看见寨子中央点燃了一堆熊熊的篝火。
篝火旁边,三只猎叉呈三角形,立在地上,猎叉上面,她可爱的妈妈被挑在上面。鲜血像是红蛇一样爬满了猎叉。她看见过猎人捕杀兔子,她知道兔妈妈死后,小兔子宝宝就再见不到妈妈了。
她伤心欲绝,哭喊着冲入人群。
……
而此前,村民们还在期待着,期待着那个小魔女的现身。期待着把这个小幽灵,同她的疯妈妈,一起送入到地狱中去。一个小丫头,不足为患,他们放声高歌,狂欢,纵饮。
当看到林绫像个小猴子般,呲着牙冲过来的时候,他们都笑了。
‘妈妈,幽灵公主来了。’小朋友们惊悚地大喊。
他们并不准备立马杀她,而是把她围在人群中,饶有兴致地欣赏着这个小野人。有个男人建议说把她活捉,有个老外高价收购野人,一定能卖个好价钱。
看着血淋淋的妈妈,小林绫悲痛至极。此时,一个男人,笑吟吟走到她面前,猝不及防地用食指在他下巴摸了一下,她不知道那意味着什么,本能地感觉到了一种屈辱。
她咆哮一声,怒视着众人。心中只有一个念头:要让这群人死。
她甚至不知道死究竟是什么,她只知道,死,就是永远再见不到妈妈了。
霎时间,村民们一个个倒下,七窍流血而亡。整个场面极其惨烈,尸体横七竖八地倒在了一起,像是一个个的烂香蕉一般。
她把妈妈从猎叉上取了下来,用小小的胳膊拖着她,一步一步到了深涧边上。
‘妈妈,回家了。’
小林绫第一次完整地说出了一句话。同妈妈一起跳下了悬崖。”
……
《背叛的圣母》第二章写的,不就是麻风岭惨案的传说?其中居然牵扯了这么多的东西。麻风岭几十号人同一时间,同一地点集体死亡,居然跟林绫有关。
难怪林绫曾经说,意念杀人,她从小就会了。难道这种能力,跟爷爷制造她有关?
“嘟……您的电量不足%,请及时充电。”
电脑突然发出低电量提醒,屏幕暗了下来,自动切换到省电模式。为了防止数据丢失,我慌忙把文档传输到我的手机和拷入秦叔留给我的u盘里面。
小小的房间里面安静极了,电脑传来微弱的,风扇转动的声音,就像是魔鬼的心脏在跳动。我不再为狭小的空间而感到压抑,心思已经全部飞到了林绫的故事中去。
电脑下方的电子时钟已经显示凌晨四点。这个时候,我像是打了鸡血一般,兴奋极了,满脑子都是林绫。
林绫……林绫……
这个名字不停地在我脑海中跳跃。
她拖着她的疯妈妈,从悬崖上跳了下去。她……死了吗?
当然,她没有死,但我的心已经随同她的命运,连在了一起。
我迅速地拖到了《圣母的背叛》的第三章:
“悬崖下面,林绫晕了过去。她小小的身体,躺在lily的尸体上,像是一只猫咪的幼崽。
突然,她的腿肚子被什么东西咬了一口。
她从昏迷中惊醒,本能地跳了起来。
她定睛一看:一位满脸毒瘤,流着黄色脓水的小男孩,像是饿狼般,正淌着哈喇子看着她。
显然,他饿坏了……
她的心砰砰直跳,比被山里的群狼追击还要恐惧!一股腐烂的味道从他的身上飘了过来,闹得她胃里直翻腾。
恶鬼!她想,这个满身留着毒脓的小孩一定就是妈妈所说的恶鬼,他的眼神就像那些村民祭拜的奇怪石像一样,透着阴沉,怨毒和绝望。
她壮起胆子,四肢着地,呲着牙,咆哮着,像一头小母狼般恐吓他。
他害怕了,踉踉跄跄地跑开,就像一只落荒而逃野狗。
小林绫长舒一口气。她精疲力竭,躺在妈妈的怀里,她多想再听一次,妈妈那稳健的心跳声。她摇了摇妈妈,假装她只是睡着了。
‘妈……妈,妈……妈!’她喃喃地叫着。
此时,林子中传来手电筒的光亮,远窸窸窣窣的脚步声越来越近。她侧耳倾听,是一群人的脚步声。
突然,一只猎犬从黑暗处扑了过来。她本能地闪开,躲到了大树上面。
猎犬对着她不停地狂吠。人群听到狗的叫声,也沸腾了起来,几个粗犷的汉子大叫:‘在那里,在那里。’
她慌忙逃走,像一只松树般,跳到了另一棵树上面。猎犬在树底下紧咬着不放。她死命逃跑,把一条盘在树上的蛇扯了下来,扔到了猎狗头上,猎狗们的注意力被分散,她才躲过了它们的追击。
‘妈……妈!妈……妈!’她流着泪,在树上攀爬着,奔跑着,竭嘶底里地呼喊着。她心里空落落的。她知道,她永远失去她最爱的妈妈了。
她站在山上最高的一棵白果树上,远远地看着人群抬走了妈妈。她抬头望了一眼头顶上那轮孤寂的皎月,心想,以后就只有月亮能与她相依为命了。
……
清晨的第一缕阳光唤醒了白果树上的林绫,同时也唤醒了她的饥饿。
她饥肠辘辘,开始下山觅食。
那个寨子再也回不去了。她从另一条小路下了山,开始了她独自一人的历险。
她顺着溪流而下,来到了另一个村子。
此时正值玉米收获的季节,成片的玉米地像是森林一样,覆盖了小半个山头。她站在树上,微风轻轻拂过,她看见大片大片的绿浪在半山腰涌过。
她跳入玉米地,掰下一个,迫不及待地啃了下去。鲜嫩香甜的玉米汁液占领了她全部的味蕾,她感受到了一种从所未有的快乐。
‘那瘟神又来偷玉米啦!打死他……’不远处,传来一群人的打骂声。
林绫偷偷回到树上,只见一群人围着一个小男孩,不停地用石块砸他。他的年纪不过**岁的样子,但相貌太过吓人了。林绫见过他,他就是那个要吃她的肉,满身流脓的小男孩。
小男孩已经被砸伤,头上已经血糊糊地一片。他一只手护着头,另一只手抱住玉米棒子,他一边奔跑,一边忙不迭地把玉米棒子塞进嘴里。
他饿坏了。林绫有些同情他了。
不远处,几户人家的烟囱上冒着炊烟。她偷偷潜入农户家里,像曾经妈妈教她的一样,偷走了一锅香喷喷的白米饭。
她端着米饭,躲到了树上,看到了小男孩被撵到了一条溪流的对岸。
他远远地跟着,人群散后,她慢慢靠近小男孩,把米饭放到河边的一块大石头上面。
小男孩狐疑地看着她。
“来……吃……香!”她向他挥手。
虽然生存的本领比小男孩强了很多,但她还不怎么会说话,只会几个简单的字。
小男孩被饭香蛊惑,淌水过来,双手并用,一口气吃掉了一锅的白米饭。吃完后,长长地打了个响亮的饱嗝。饱嗝的声音在山谷中发出回响。
小林绫和小男孩对视一眼,开心地笑了。
这一刻,小林绫突然明白,为什么妈妈总是喜欢看着她津津有味吃东西的样子。原来,这个世界上还有比吃饱肚子更让人幸福的事。
‘我叫全胜,他们都叫我大全,你叫什么?’
小男孩吃饱后,麻利地对林绫说。几只苍蝇不停地在他脸部脓瘤上飞着,就像水牛刚拉下来的一坨牛屎,极其的招惹苍蝇喜欢。
“大……全?”小林绫好奇地问。
“谢谢你的米饭。”大全走进一步,感谢说。
林绫本能地往后一退,捏住鼻子,夸张地说:“臭……”
大全涨红了脸,停住脚步,眼泪几乎夺眶而出。
‘谢谢你!有机会,我一定会报答你的。’
大全说完,转身就要走开。他不知道为什么,自己能够忍受村民骂他恶鬼,却不能忍受这个素味平生的小女孩说他臭。
的确,他很臭,连他自己都嫌弃。但这并不是他的错,他的妈妈说好要带他去大医院治疗的,却没想到妈妈趁自己熟睡后,把他扔到了深山里面。
他骗自己说,一定是妈妈把他弄丢了。
‘等……等!’小林绫叫做大全,‘我……你……吃~的。’
小林绫指了指自己,又指了指大全,表示自己愿意养他。
……
一个月后,小林绫和大全在一条溪水边,找到一个茂密的芦苇丛,他们在芦苇丛中住下,组建了一个小小的家庭。芦苇长得茂盛极了,既能遮风挡雨,又能躲避人们的视线。林绫身手敏捷,总是能偷到不少吃的。大全吃饱后,也渐渐有了力气,开始尝试捕猎。几次捕猎失败后,他开始研究机关。
他天赋极高,靠着橡皮筋带子和削尖的竹箭,制作了一个陷阱,居然成功地捕到了一只半大的山羊。两人用偷来的铁锅,就着竹笋和土豆,来了一锅乱炖。这时候,林绫能够流利地说话了。
‘大全,你可真行,’小林绫夸奖说,‘这山羊,够我们吃一个星期了。’
‘小意思,’大全回道,‘一直都是你在养我。我也得努力弄点吃的才是。如果不是你,我早就饿死了。’
‘那我问你,当初我滚下山崖,你咬我一口,难道是想吃我的肉么?’林绫调皮地问道。
大全红了脸:‘我以为,我以为你已经死了……我真的是太饿了!’
‘死尸你也敢吃?’
‘有什么不敢?’大全叹道,‘饿的时候,就是玉皇大帝也敢生吞了下去。’
‘玉皇大帝?’林绫问,‘谁是玉皇大帝?’
‘你没有看过电视么?’大全好奇地问。
林绫摇了摇头。
大全把西游记给林绫讲了一遍,林绫听得目瞪口呆。神仙,妖怪,法术,一个个新鲜的词快速地占据了她的大脑。她极其聪慧,突然想到了什么。
‘大全,我跟西游记里面的妖怪一样。我也会法术。’林绫一脸严肃地对大全说。
大全乐了:‘你少吹牛,那些都是假的。’
‘我真的会,’林绫看着大全,‘我还没跟你讲过,我杀人的事情。’
大全听完林绫用意念杀人的事情后,吓得后脊骨直发凉。
‘当时我努力想,让他们死,他们果然一个个就倒下,眼睛鼻孔突然流血,死掉了。’林绫说。
‘我还是不敢相信。’
‘你要不要试试?’林绫问。
‘不了,不了,’大全连连后退,‘你要是真会法术,以后就没有人敢欺负我们了。’
林绫看了一眼水中的月亮,继续问大全:
‘大全,你说我美不美?’
‘美,’大全肯定地回答,‘比我们班最漂亮的玉芬还要美。’
‘那你丑不丑?’林绫一本正经地再次问道。
大全内心咯噔一下,他在想,是不是林绫开始嫌弃他身上的这些毒脓了。
他鼻子一酸,低着头,委屈极了:‘丑……丑爆了,但……但我也不想。’
‘你想不想变美?’
‘想!但是没有钱,去大医院治疗。’大全把头埋得更低了,‘那些人说,我这病会传染。上一次要不是跑得快,差点就被石块给砸死了。’
‘说不定我能治好你。’林绫伸出光滑的玉手,放在了大全高低起伏的脸上。
‘不行,会传染你的。’大全慌忙躲开。
‘不会。’林绫捧着他的脸,温柔地说。
她含情脉脉地看着大全。大全从她的美丽的眼中,看到了一个极其丑陋的自己,他感觉自己像极了一只癞蛤蟆。
上天在把他打入地狱的时候,却派了一位天使来救她。他暗暗发誓,这辈子,就算是拼了自己的性命,也要让林绫幸福。
他听见溪水哗哗流淌的声音。眼泪从他的眼里滚落了出来。”
……
看到大全名字的时候,我惊得几乎跳了起来。他和林绫的渊源居然如此之深。难怪他像是林绫的尾巴一样,总是无怨无悔地跟着她。另外,他摆弄机械的天赋,并不是来自于所谓的工匠情怀,而是在生存的压力下,激发出来的。
我一直以为,大全跟我一样,只是一个无依无靠的孤儿。没想到,他经历了那么多的苦难。
当看到他被妈妈抛弃,村民们用石块砸他的时候,我居然矫情地掉出了眼泪。
大全,我的兄弟,如果有机会能再一次见到你,我一定不会再嫌弃你丫的体臭了。
“嘟……您的电量不足%,请及时充电。”
电脑突然发出低电量提醒,屏幕暗了下来,自动切换到省电模式。为了防止数据丢失,我慌忙把文档传输到我的手机和拷入秦叔留给我的u盘里面。
小小的房间里面安静极了,电脑传来微弱的,风扇转动的声音,就像是魔鬼的心脏在跳动。我不再为狭小的空间而感到压抑,心思已经全部飞到了林绫的故事中去。
电脑下方的电子时钟已经显示凌晨四点。这个时候,我像是打了鸡血一般,兴奋极了,满脑子都是林绫。
林绫……林绫……
这个名字不停地在我脑海中跳跃。
她拖着她的疯妈妈,从悬崖上跳了下去。她……死了吗?
当然,她没有死,但我的心已经随同她的命运,连在了一起。
我迅速地拖到了《圣母的背叛》的第三章:
“悬崖下面,林绫晕了过去。她小小的身体,躺在lily的尸体上,像是一只猫咪的幼崽。
突然,她的腿肚子被什么东西咬了一口。
她从昏迷中惊醒,本能地跳了起来。
她定睛一看:一位满脸毒瘤,流着黄色脓水的小男孩,像是饿狼般,正淌着哈喇子看着她。
显然,他饿坏了……
她的心砰砰直跳,比被山里的群狼追击还要恐惧!一股腐烂的味道从他的身上飘了过来,闹得她胃里直翻腾。
恶鬼!她想,这个满身留着毒脓的小孩一定就是妈妈所说的恶鬼,他的眼神就像那些村民祭拜的奇怪石像一样,透着阴沉,怨毒和绝望。
她壮起胆子,四肢着地,呲着牙,咆哮着,像一头小母狼般恐吓他。
他害怕了,踉踉跄跄地跑开,就像一只落荒而逃野狗。
小林绫长舒一口气。她精疲力竭,躺在妈妈的怀里,她多想再听一次,妈妈那稳健的心跳声。她摇了摇妈妈,假装她只是睡着了。
‘妈……妈,妈……妈!’她喃喃地叫着。
此时,林子中传来手电筒的光亮,远窸窸窣窣的脚步声越来越近。她侧耳倾听,是一群人的脚步声。
突然,一只猎犬从黑暗处扑了过来。她本能地闪开,躲到了大树上面。
猎犬对着她不停地狂吠。人群听到狗的叫声,也沸腾了起来,几个粗犷的汉子大叫:‘在那里,在那里。’
她慌忙逃走,像一只松树般,跳到了另一棵树上面。猎犬在树底下紧咬着不放。她死命逃跑,把一条盘在树上的蛇扯了下来,扔到了猎狗头上,猎狗们的注意力被分散,她才躲过了它们的追击。
‘妈……妈!妈……妈!’她流着泪,在树上攀爬着,奔跑着,竭嘶底里地呼喊着。她心里空落落的。她知道,她永远失去她最爱的妈妈了。
她站在山上最高的一棵白果树上,远远地看着人群抬走了妈妈。她抬头望了一眼头顶上那轮孤寂的皎月,心想,以后就只有月亮能与她相依为命了。
……
清晨的第一缕阳光唤醒了白果树上的林绫,同时也唤醒了她的饥饿。
她饥肠辘辘,开始下山觅食。
那个寨子再也回不去了。她从另一条小路下了山,开始了她独自一人的历险。
她顺着溪流而下,来到了另一个村子。
此时正值玉米收获的季节,成片的玉米地像是森林一样,覆盖了小半个山头。她站在树上,微风轻轻拂过,她看见大片大片的绿浪在半山腰涌过。
她跳入玉米地,掰下一个,迫不及待地啃了下去。鲜嫩香甜的玉米汁液占领了她全部的味蕾,她感受到了一种从所未有的快乐。
‘那瘟神又来偷玉米啦!打死他……’不远处,传来一群人的打骂声。
林绫偷偷回到树上,只见一群人围着一个小男孩,不停地用石块砸他。他的年纪不过**岁的样子,但相貌太过吓人了。林绫见过他,他就是那个要吃她的肉,满身流脓的小男孩。
小男孩已经被砸伤,头上已经血糊糊地一片。他一只手护着头,另一只手抱住玉米棒子,他一边奔跑,一边忙不迭地把玉米棒子塞进嘴里。
他饿坏了。林绫有些同情他了。
不远处,几户人家的烟囱上冒着炊烟。她偷偷潜入农户家里,像曾经妈妈教她的一样,偷走了一锅香喷喷的白米饭。
她端着米饭,躲到了树上,看到了小男孩被撵到了一条溪流的对岸。
他远远地跟着,人群散后,她慢慢靠近小男孩,把米饭放到河边的一块大石头上面。
小男孩狐疑地看着她。
“来……吃……香!”她向他挥手。
虽然生存的本领比小男孩强了很多,但她还不怎么会说话,只会几个简单的字。
小男孩被饭香蛊惑,淌水过来,双手并用,一口气吃掉了一锅的白米饭。吃完后,长长地打了个响亮的饱嗝。饱嗝的声音在山谷中发出回响。
小林绫和小男孩对视一眼,开心地笑了。
这一刻,小林绫突然明白,为什么妈妈总是喜欢看着她津津有味吃东西的样子。原来,这个世界上还有比吃饱肚子更让人幸福的事。
‘我叫全胜,他们都叫我大全,你叫什么?’
小男孩吃饱后,麻利地对林绫说。几只苍蝇不停地在他脸部脓瘤上飞着,就像水牛刚拉下来的一坨牛屎,极其的招惹苍蝇喜欢。
“大……全?”小林绫好奇地问。
“谢谢你的米饭。”大全走进一步,感谢说。
林绫本能地往后一退,捏住鼻子,夸张地说:“臭……”
大全涨红了脸,停住脚步,眼泪几乎夺眶而出。
‘谢谢你!有机会,我一定会报答你的。’
大全说完,转身就要走开。他不知道为什么,自己能够忍受村民骂他恶鬼,却不能忍受这个素味平生的小女孩说他臭。
的确,他很臭,连他自己都嫌弃。但这并不是他的错,他的妈妈说好要带他去大医院治疗的,却没想到妈妈趁自己熟睡后,把他扔到了深山里面。
他骗自己说,一定是妈妈把他弄丢了。
‘等……等!’小林绫叫做大全,‘我……你……吃~的。’
小林绫指了指自己,又指了指大全,表示自己愿意养他。
……
一个月后,小林绫和大全在一条溪水边,找到一个茂密的芦苇丛,他们在芦苇丛中住下,组建了一个小小的家庭。芦苇长得茂盛极了,既能遮风挡雨,又能躲避人们的视线。林绫身手敏捷,总是能偷到不少吃的。大全吃饱后,也渐渐有了力气,开始尝试捕猎。几次捕猎失败后,他开始研究机关。
他天赋极高,靠着橡皮筋带子和削尖的竹箭,制作了一个陷阱,居然成功地捕到了一只半大的山羊。两人用偷来的铁锅,就着竹笋和土豆,来了一锅乱炖。这时候,林绫能够流利地说话了。
‘大全,你可真行,’小林绫夸奖说,‘这山羊,够我们吃一个星期了。’
‘小意思,’大全回道,‘一直都是你在养我。我也得努力弄点吃的才是。如果不是你,我早就饿死了。’
‘那我问你,当初我滚下山崖,你咬我一口,难道是想吃我的肉么?’林绫调皮地问道。
大全红了脸:‘我以为,我以为你已经死了……我真的是太饿了!’
‘死尸你也敢吃?’
‘有什么不敢?’大全叹道,‘饿的时候,就是玉皇大帝也敢生吞了下去。’
‘玉皇大帝?’林绫问,‘谁是玉皇大帝?’
‘你没有看过电视么?’大全好奇地问。
林绫摇了摇头。
大全把西游记给林绫讲了一遍,林绫听得目瞪口呆。神仙,妖怪,法术,一个个新鲜的词快速地占据了她的大脑。她极其聪慧,突然想到了什么。
‘大全,我跟西游记里面的妖怪一样。我也会法术。’林绫一脸严肃地对大全说。
大全乐了:‘你少吹牛,那些都是假的。’
‘我真的会,’林绫看着大全,‘我还没跟你讲过,我杀人的事情。’
大全听完林绫用意念杀人的事情后,吓得后脊骨直发凉。
‘当时我努力想,让他们死,他们果然一个个就倒下,眼睛鼻孔突然流血,死掉了。’林绫说。
‘我还是不敢相信。’
‘你要不要试试?’林绫问。
‘不了,不了,’大全连连后退,‘你要是真会法术,以后就没有人敢欺负我们了。’
林绫看了一眼水中的月亮,继续问大全:
‘大全,你说我美不美?’
‘美,’大全肯定地回答,‘比我们班最漂亮的玉芬还要美。’
‘那你丑不丑?’林绫一本正经地再次问道。
大全内心咯噔一下,他在想,是不是林绫开始嫌弃他身上的这些毒脓了。
他鼻子一酸,低着头,委屈极了:‘丑……丑爆了,但……但我也不想。’
‘你想不想变美?’
‘想!但是没有钱,去大医院治疗。’大全把头埋得更低了,‘那些人说,我这病会传染。上一次要不是跑得快,差点就被石块给砸死了。’
‘说不定我能治好你。’林绫伸出光滑的玉手,放在了大全高低起伏的脸上。
‘不行,会传染你的。’大全慌忙躲开。
‘不会。’林绫捧着他的脸,温柔地说。
她含情脉脉地看着大全。大全从她的美丽的眼中,看到了一个极其丑陋的自己,他感觉自己像极了一只癞蛤蟆。
上天在把他打入地狱的时候,却派了一位天使来救她。他暗暗发誓,这辈子,就算是拼了自己的性命,也要让林绫幸福。
他听见溪水哗哗流淌的声音。眼泪从他的眼里滚落了出来。”
……
看到大全名字的时候,我惊得几乎跳了起来。他和林绫的渊源居然如此之深。难怪他像是林绫的尾巴一样,总是无怨无悔地跟着她。另外,他摆弄机械的天赋,并不是来自于所谓的工匠情怀,而是在生存的压力下,激发出来的。
我一直以为,大全跟我一样,只是一个无依无靠的孤儿。没想到,他经历了那么多的苦难。
当看到他被妈妈抛弃,村民们用石块砸他的时候,我居然矫情地掉出了眼泪。
大全,我的兄弟,如果有机会能再一次见到你,我一定不会再嫌弃你丫的体臭了。
自私是刻在人类基因里面的,抹不去的诅咒。
从《圣母的背叛》第三章中的描述可以看出,大全全身流脓,应该是得了麻风病。这种病虽然现在极其少见,但在偏远的山区仍然存在着。据我爷爷说,麻风岭一带曾经是麻风病的重灾区,这种病传染力极强,当时引起了极大的恐慌,只要看到有麻风病人,就会用石头砸死,甚至还有被架起来,活活烧死的例子。
因为自私,大全的母亲抛弃了他,哪怕现代医学这么发达,有活下去的可能,但她还是放弃了;因为自私,村民避之而唯恐不及,哪怕他只是一个可怜的小孩。
小林绫说她能够救大全的病,老实说,我不相信。那时她还只是一个连话都说不太清楚的孩子,既没有医学知识,又没有生活经验,怎么能够治好大全的顽疾呢?
怀着好奇,我继续翻看《圣母的背叛》第四章。
“芦苇丛里。大全和小林绫四目相对。一条在大全身后不远处的乌梢蛇,像是感受到了什么危险,快速地游到了芦苇丛的更深处。大全的脑海中嗡嗡直叫,似乎有什么东西传送到了他的大脑之中。
不多时,他开始全身发热,毒瘤处奇痒无比,就像有无数只蚂蚁在身上爬过一般。时不时地,还传送针刺般的疼。他感觉自己身上那些毒瘤正在被一个个地刺破。他全身的脓水流得更厉害了。
‘杀了我吧!’大全痛苦极了,哀求说。最后,他支撑不住,昏迷了过去。
梦中,大全饿极了。他梦见自己和一大家子人其乐融融地团聚在餐桌上,奶奶把一个鸡腿夹在他的碗里。他感动得快哭出来。他迫不及待地拿去鸡腿,一口咬了下去。
‘哎哟,大全,你干嘛?’小林绫突然叫道。
大全惊醒。这才发现自己正死死拿着林绫的小脚丫。林绫白嫩的小脚丫上,印着大全的一个粉红色的牙印。
‘饿了是不是?’小林绫体贴地问。
大全点了点头。
小林绫早有准备,把一碗热好的烫递给他。
大全咕噜咕噜地喝下,碗里有不少肉,只是骨头怪怪的。他饿极了,把骨头嚼碎也咽了下去。
‘哪里来的鱼?这么多刺。’大全问。
‘不是鱼,是蛇。’林绫回答,‘你大病初愈,需要营养,所以准备给你弄点吃的。正好碰见了一条肥大的菜青蛇。所以它倒了霉。’
‘你不是最怕蛇的么?’大全鼻子一酸。
‘为了你能快点好起来,所以鼓足了勇气,’小林绫笑着说,‘你跟我说过,菜青蛇没有毒,还有抓它七寸的地方。’
大全感动极了,他这才发现自己身上的毒瘤几乎都散了去,只留下一些不大的伤疤了。他感激地看着小林绫,问:
‘你是怎么办到的?你真的仙女吗?’
‘我也不知道,’林绫回答,‘我只想着,你快好起来,你快好起来,就如愿达成了。刚开始见你这么痛苦,我还以为失败了呢!万幸,你真的好起来了。’
大全有些想不通,他想不通这么棘手的病,为什么林绫的一个眼神就能治好?算了,想不通的事情太多了,就像他想不通自己为什么会得这样的病一样。
一年后,大全的病彻底好了。如今已经是一个生龙活虎的小男孩了。他给小林绫讲了很多外面的世界,小林绫也非常激动,拉着大全的手说:
‘我们下山,帮你找妈妈吧。你现在是一个正常的孩子了,你妈妈一定不会不要你了。’
两人一商定,在丰收的季节,离开了芦苇丛。
‘你叫什么名字呢?到外面的世界,需要一个名字呢。’大全问小林绫。
‘你叫我姐姐,妈妈叫我乖乖,或者是宝宝,’小林绫回答说,‘姐姐或宝宝,随便选一个吧!’
‘不行,需要正经的名字,’大全笑着说,‘没有姐和宝这个姓。要不这样,我看你的胳膊上,有个刺青,是两个零。你就叫林绫吧!’
‘林……绫?’
‘恩,林绫,树林的林,绫罗绸缎的绫。’大全建议说。
‘好听!以后我就叫林绫。你可以叫我绫儿。’小林绫开心地笑道。
两人开开心心地下了山,开始了他们未知的旅程。他们路过了很多的村庄,奔跑在金灿灿的秋天。
他们在一个乡村小学呆了整整一个秋天,校长好心收留了他们。
小林绫爱着这里的一切,学校里的小伙伴,食堂里的营养午餐,操场上的课间操,讲台上温柔的女老师,慈祥威严的老校长;甚至是臭烘烘的厕所,老师惩罚人的教鞭,愣头愣脑、拉他小辫子、总是被大全揍得很惨的张大柱。她一切都爱。她被一种强烈的幸福感包围着。
很快,他学会了认字,数学也难不倒她,半个学期下来,期中考试就拿了双百。
不过好景不长,那年冬天,老校长去世了。
她和大全哭得很惨,就像死去的是自己的爷爷。
新来的校长是个中年大叔,他长得孔武有力,时常板着一张脸,那模样就像我们全校师生都欠了他的钱。
乡村小学里面阴云密布。最先被惩罚的,是几个调皮捣蛋的男孩子。新校长亲自动手,把几个男孩子打得哭天喊地,好几个三天都走不了路。其中被打得最惨的,是大全。
小林绫和大全无家可归,一直住在老校长安排的,废弃旧教室里面。
这天正值周末,学校的老师都回了家,偌大的校园里只剩下大全和林绫两人。晚上,下起了蒙蒙的细雨。林绫起床,出去上厕所,半路上,一个鬼影从黑暗中冲了出来,把林绫拦腰抱住。
她拼命挣扎,想要大声呼救,嘴巴却被那汉子像铁钳一样的右手捂住。
她被拖进了校长办公室。
门‘吱呀’一声被反锁掉。那家伙用事先准备好的胶布,缠住了小林绫。
‘没想到在这穷乡僻壤,还有你这样的小美人,’新校长露出渗人的笑容,‘小小年纪,就展露出女人勾魂摄魄的魅力,你长大后一定了不得。’
大全,救我!她内心呼喊着。但大全这一刻连路都走不了,如何能救她?
‘让我来给你尝尝,提前做女人的滋味,如何?’
嗞呀~
校长办公室内传来什么东西撕破的声音。老校长捐助给她的旧衣服,已经不成样子。正前方,新校长的腰带一松,黑色的西裤从他那粗壮的腰上,‘嗒’地一声滑落了下来。
里面什么也没有。一个黑黢黢的丑家伙弹了出来,像是摄人的武器般直指着她。
她被摁在桌上,几乎快要窒息过去。
‘畜生……去死!’她唯有一个念头。
……
夜已经深了,大全和小林绫趁着夜色,仓促而逃。
天上下着细雨,他们又冷又饿,找到了一间废弃的屋子。
他们推门进去,只见屋子中央燃着一个火盆,四个孩子簇拥在火盆四周,正烤着土豆。
‘你们滚出去,这里没有你们的位置了。’为首的狗蛋儿驱逐说。
‘求求你们,’大全哀求说,‘我的姐姐生病了。让她暖暖身子,雨停了我们就走。’
‘你们想留下也行,不过,要弄点吃的给我们,’狗蛋儿像个黑社会大哥般,耀武耀威地说,‘还有,你们要当我的手下。’
大全怒从心起,要是在平时,不揍飞他才怪。不过,他看了一眼奄奄一息的小林绫,答应了下来:
‘好,以后你就是我的大哥。我这里有两个土豆,当是孝敬你的。’
狗蛋儿接过土豆,欢欢喜喜地丢进火里。
‘两个不够,至少还要十个。’另外一名叫小虎的男孩子说,‘这两个洋芋疙瘩,还不够我们狗蛋儿哥塞牙缝。’
狗蛋儿看起来有十一二岁的样子,比其他孩子要大三两岁。
‘好,我现在就去偷。’大全放下背上的林绫,‘但你们要保证给我照顾好她。’
大全冒着雨,出了门。他身上被新校长打的伤还没有痊愈,走路一瘸一拐的,像极了一个凄惨的小乞丐。
他忍着痛,为了林绫,他一定要弄到吃的。
直到现在,他回忆起两个小时前的校长办公室,仍不寒而栗。
当时他睡得迷迷糊糊,睁眼,却不见了林绫。他走出门去,听到校长办公室内传来隐隐约约的啼哭声。
他循声而去,推开校长办公室的铁门,发现林绫呈大字形,被绑在办公桌上。新校长躺在地上,瞪着双眼,双眼几乎要蹦了出来。血从眼睛里面流了下来,现在还没有干。他已经没有了生命的迹象,看样子刚死不久。
大全救出小林绫后,立马背着她逃了。虽然他听林绫说过,她能意念杀人,但见到真实的杀人现场后,他还是忍不住开始害怕起来。
根据大全的经验,林绫应该是发了高烧,如果继续淋雨下去,恐怕林绫情况会越来越不好。
他越来越担心,为了让自己能够好过一点,他自我安慰说:
‘我这么严重的毒瘤她都能帮我治好,她应该不会有什么太大的问题吧!’
他走了几步,又开始焦虑起来,都说医生治不好自己的病,林绫会不会也是这样呢?
大全走在黑夜中,心乱如麻。
雨没有停的意思,他就像一个雨中的幽灵一样,在山野中游荡着。他要找一个人家下手。
但这附近的人家户并不多,并且家家养了狗,要偷东西并没有那么容易。大冷的天,地里又没有什么可以顺手牵羊的。
突然,他灵机一动,回到了学校里面。
他偷偷潜入校长办公室。用一把铅笔刀,把新校长的肉,一片一片地割下来,放进了袋子里面。
大全提着两大袋沉甸甸的肉,回到了破屋之中。
他把肉甩到地上:‘兄弟们,有肉吃了。’”
……
看完《圣母的背叛》第四章,我的心几乎跳到了嗓子眼。我迫不及待地翻到了第五章,正准备时,门突然开了,一个女孩子被扔进了我的小屋子里面。
自私是刻在人类基因里面的,抹不去的诅咒。
从《圣母的背叛》第三章中的描述可以看出,大全全身流脓,应该是得了麻风病。这种病虽然现在极其少见,但在偏远的山区仍然存在着。据我爷爷说,麻风岭一带曾经是麻风病的重灾区,这种病传染力极强,当时引起了极大的恐慌,只要看到有麻风病人,就会用石头砸死,甚至还有被架起来,活活烧死的例子。
因为自私,大全的母亲抛弃了他,哪怕现代医学这么发达,有活下去的可能,但她还是放弃了;因为自私,村民避之而唯恐不及,哪怕他只是一个可怜的小孩。
小林绫说她能够救大全的病,老实说,我不相信。那时她还只是一个连话都说不太清楚的孩子,既没有医学知识,又没有生活经验,怎么能够治好大全的顽疾呢?
怀着好奇,我继续翻看《圣母的背叛》第四章。
“芦苇丛里。大全和小林绫四目相对。一条在大全身后不远处的乌梢蛇,像是感受到了什么危险,快速地游到了芦苇丛的更深处。大全的脑海中嗡嗡直叫,似乎有什么东西传送到了他的大脑之中。
不多时,他开始全身发热,毒瘤处奇痒无比,就像有无数只蚂蚁在身上爬过一般。时不时地,还传送针刺般的疼。他感觉自己身上那些毒瘤正在被一个个地刺破。他全身的脓水流得更厉害了。
‘杀了我吧!’大全痛苦极了,哀求说。最后,他支撑不住,昏迷了过去。
梦中,大全饿极了。他梦见自己和一大家子人其乐融融地团聚在餐桌上,奶奶把一个鸡腿夹在他的碗里。他感动得快哭出来。他迫不及待地拿去鸡腿,一口咬了下去。
‘哎哟,大全,你干嘛?’小林绫突然叫道。
大全惊醒。这才发现自己正死死拿着林绫的小脚丫。林绫白嫩的小脚丫上,印着大全的一个粉红色的牙印。
‘饿了是不是?’小林绫体贴地问。
大全点了点头。
小林绫早有准备,把一碗热好的烫递给他。
大全咕噜咕噜地喝下,碗里有不少肉,只是骨头怪怪的。他饿极了,把骨头嚼碎也咽了下去。
‘哪里来的鱼?这么多刺。’大全问。
‘不是鱼,是蛇。’林绫回答,‘你大病初愈,需要营养,所以准备给你弄点吃的。正好碰见了一条肥大的菜青蛇。所以它倒了霉。’
‘你不是最怕蛇的么?’大全鼻子一酸。
‘为了你能快点好起来,所以鼓足了勇气,’小林绫笑着说,‘你跟我说过,菜青蛇没有毒,还有抓它七寸的地方。’
大全感动极了,他这才发现自己身上的毒瘤几乎都散了去,只留下一些不大的伤疤了。他感激地看着小林绫,问:
‘你是怎么办到的?你真的仙女吗?’
‘我也不知道,’林绫回答,‘我只想着,你快好起来,你快好起来,就如愿达成了。刚开始见你这么痛苦,我还以为失败了呢!万幸,你真的好起来了。’
大全有些想不通,他想不通这么棘手的病,为什么林绫的一个眼神就能治好?算了,想不通的事情太多了,就像他想不通自己为什么会得这样的病一样。
一年后,大全的病彻底好了。如今已经是一个生龙活虎的小男孩了。他给小林绫讲了很多外面的世界,小林绫也非常激动,拉着大全的手说:
‘我们下山,帮你找妈妈吧。你现在是一个正常的孩子了,你妈妈一定不会不要你了。’
两人一商定,在丰收的季节,离开了芦苇丛。
‘你叫什么名字呢?到外面的世界,需要一个名字呢。’大全问小林绫。
‘你叫我姐姐,妈妈叫我乖乖,或者是宝宝,’小林绫回答说,‘姐姐或宝宝,随便选一个吧!’
‘不行,需要正经的名字,’大全笑着说,‘没有姐和宝这个姓。要不这样,我看你的胳膊上,有个刺青,是两个零。你就叫林绫吧!’
‘林……绫?’
‘恩,林绫,树林的林,绫罗绸缎的绫。’大全建议说。
‘好听!以后我就叫林绫。你可以叫我绫儿。’小林绫开心地笑道。
两人开开心心地下了山,开始了他们未知的旅程。他们路过了很多的村庄,奔跑在金灿灿的秋天。
他们在一个乡村小学呆了整整一个秋天,校长好心收留了他们。
小林绫爱着这里的一切,学校里的小伙伴,食堂里的营养午餐,操场上的课间操,讲台上温柔的女老师,慈祥威严的老校长;甚至是臭烘烘的厕所,老师惩罚人的教鞭,愣头愣脑、拉他小辫子、总是被大全揍得很惨的张大柱。她一切都爱。她被一种强烈的幸福感包围着。
很快,他学会了认字,数学也难不倒她,半个学期下来,期中考试就拿了双百。
不过好景不长,那年冬天,老校长去世了。
她和大全哭得很惨,就像死去的是自己的爷爷。
新来的校长是个中年大叔,他长得孔武有力,时常板着一张脸,那模样就像我们全校师生都欠了他的钱。
乡村小学里面阴云密布。最先被惩罚的,是几个调皮捣蛋的男孩子。新校长亲自动手,把几个男孩子打得哭天喊地,好几个三天都走不了路。其中被打得最惨的,是大全。
小林绫和大全无家可归,一直住在老校长安排的,废弃旧教室里面。
这天正值周末,学校的老师都回了家,偌大的校园里只剩下大全和林绫两人。晚上,下起了蒙蒙的细雨。林绫起床,出去上厕所,半路上,一个鬼影从黑暗中冲了出来,把林绫拦腰抱住。
她拼命挣扎,想要大声呼救,嘴巴却被那汉子像铁钳一样的右手捂住。
她被拖进了校长办公室。
门‘吱呀’一声被反锁掉。那家伙用事先准备好的胶布,缠住了小林绫。
‘没想到在这穷乡僻壤,还有你这样的小美人,’新校长露出渗人的笑容,‘小小年纪,就展露出女人勾魂摄魄的魅力,你长大后一定了不得。’
大全,救我!她内心呼喊着。但大全这一刻连路都走不了,如何能救她?
‘让我来给你尝尝,提前做女人的滋味,如何?’
嗞呀~
校长办公室内传来什么东西撕破的声音。老校长捐助给她的旧衣服,已经不成样子。正前方,新校长的腰带一松,黑色的西裤从他那粗壮的腰上,‘嗒’地一声滑落了下来。
里面什么也没有。一个黑黢黢的丑家伙弹了出来,像是摄人的武器般直指着她。
她被摁在桌上,几乎快要窒息过去。
‘畜生……去死!’她唯有一个念头。
……
夜已经深了,大全和小林绫趁着夜色,仓促而逃。
天上下着细雨,他们又冷又饿,找到了一间废弃的屋子。
他们推门进去,只见屋子中央燃着一个火盆,四个孩子簇拥在火盆四周,正烤着土豆。
‘你们滚出去,这里没有你们的位置了。’为首的狗蛋儿驱逐说。
‘求求你们,’大全哀求说,‘我的姐姐生病了。让她暖暖身子,雨停了我们就走。’
‘你们想留下也行,不过,要弄点吃的给我们,’狗蛋儿像个黑社会大哥般,耀武耀威地说,‘还有,你们要当我的手下。’
大全怒从心起,要是在平时,不揍飞他才怪。不过,他看了一眼奄奄一息的小林绫,答应了下来:
‘好,以后你就是我的大哥。我这里有两个土豆,当是孝敬你的。’
狗蛋儿接过土豆,欢欢喜喜地丢进火里。
‘两个不够,至少还要十个。’另外一名叫小虎的男孩子说,‘这两个洋芋疙瘩,还不够我们狗蛋儿哥塞牙缝。’
狗蛋儿看起来有十一二岁的样子,比其他孩子要大三两岁。
‘好,我现在就去偷。’大全放下背上的林绫,‘但你们要保证给我照顾好她。’
大全冒着雨,出了门。他身上被新校长打的伤还没有痊愈,走路一瘸一拐的,像极了一个凄惨的小乞丐。
他忍着痛,为了林绫,他一定要弄到吃的。
直到现在,他回忆起两个小时前的校长办公室,仍不寒而栗。
当时他睡得迷迷糊糊,睁眼,却不见了林绫。他走出门去,听到校长办公室内传来隐隐约约的啼哭声。
他循声而去,推开校长办公室的铁门,发现林绫呈大字形,被绑在办公桌上。新校长躺在地上,瞪着双眼,双眼几乎要蹦了出来。血从眼睛里面流了下来,现在还没有干。他已经没有了生命的迹象,看样子刚死不久。
大全救出小林绫后,立马背着她逃了。虽然他听林绫说过,她能意念杀人,但见到真实的杀人现场后,他还是忍不住开始害怕起来。
根据大全的经验,林绫应该是发了高烧,如果继续淋雨下去,恐怕林绫情况会越来越不好。
他越来越担心,为了让自己能够好过一点,他自我安慰说:
‘我这么严重的毒瘤她都能帮我治好,她应该不会有什么太大的问题吧!’
他走了几步,又开始焦虑起来,都说医生治不好自己的病,林绫会不会也是这样呢?
大全走在黑夜中,心乱如麻。
雨没有停的意思,他就像一个雨中的幽灵一样,在山野中游荡着。他要找一个人家下手。
但这附近的人家户并不多,并且家家养了狗,要偷东西并没有那么容易。大冷的天,地里又没有什么可以顺手牵羊的。
突然,他灵机一动,回到了学校里面。
他偷偷潜入校长办公室。用一把铅笔刀,把新校长的肉,一片一片地割下来,放进了袋子里面。
大全提着两大袋沉甸甸的肉,回到了破屋之中。
他把肉甩到地上:‘兄弟们,有肉吃了。’”
……
看完《圣母的背叛》第四章,我的心几乎跳到了嗓子眼。我迫不及待地翻到了第五章,正准备时,门突然开了,一个女孩子被扔进了我的小屋子里面。
几乎每一个男子都幻想过,在一个狭小的空间,和一个貌美如花的女孩子共处。就像是段誉和王语嫣的枯井,虚竹西夏王宫里的冰窖,以及杨过与小龙女在古墓中的朝朝暮暮。这些都是我们男子梦寐以求的桥段。
如今,我的梦想也实现了。不知道他们出于什么目的,贝贝也被关进了我的小屋子里面。
此刻,她香气扑鼻地躺在我的旁边,想来是沐浴后不久。她呼吸稳健,浑身还湿哒哒的,在我身边,简直就是致命的毒药。
为了压制那个蠢蠢欲动的本我,我开始心中默念《般若波罗蜜多心经》:
“观自在菩萨,行深般若波罗蜜多时……色即是空,空即是色……”
我闭着眼睛,开始一本正经地默念心经,希望佛祖能够赐予我定力。
在大师兄的影响下,心经我已经背得滚瓜烂熟。不想背到一半,就突然忘词了。一念到“波”字,就情不自禁地向贝贝那若隐若现的北半球瞄去。
这样下去,早晚会出事。好歹我还算是一个热血的七尺男儿。为了转移注意力,我打开《圣母的背叛》第五章,继续读了下去。
“大全把两袋沉甸甸人肉扔在地上,那四个孩子立马围了过来。
‘小子,行啊!哪里偷来这么多肉?’狗蛋儿夸赞说。
‘偷的!’大全轻描淡写地回答。
他们把烤好的土豆拱手让给了大全,一个个像极了大方的财主:
‘你叫大全,是吧?大全,快吃快吃,正热烘烘的呢。’
孩子们干练地削好了竹签,把肉串在竹签上,放在火上烤着。
肉‘呲呲’地冒着油,烤好后,狗蛋儿第一个把肉放进了嘴里。
‘这肉味道怪怪的……’
小龙小虎两兄弟和兵兵也吃了一口:‘不错,有点怪。’
‘不过,真香!’狗蛋儿赞道,‘比我吃过所有的烤肉都要香。大全,你偷来的,是什么肉呀?’
‘我猜是羊肉。’小虎吧唧着嘴,抢着说道。
‘我也不知道,’大全回答,‘或许是羊肉。’
‘一定是羊肉,’小龙为了展示自己知识渊博,解释说,‘羊肉有一股骚味,跟这个肉很像。’
大全剥了一个土豆,把它塞进了嘴里。他看了一眼林绫,她脸蛋红扑扑的,心里焦灼极了。
他一定要救好她。
‘你的姐姐很危险,’兵兵走了过来,坐在大全身边说,‘看她的样子是发了高烧,如果不尽快退烧的话,恐怕……’
兵兵没有说下去,但他知道这意味着什么。
‘兵兵,你说我该怎么般?’大全问。
‘去城里找医生!’兵兵回答,‘我们也正好去城里找妈妈。这里离城里大概有半天的路程。’
‘那我现在就出发。’大全焦急地说。
‘晚上看不见路,还是休息下好,’兵兵建议道,‘你不来吃点肉,怎么干啃洋芋呢?’
‘我……我不喜欢吃肉。’大全吞吞吐吐地回答。
‘那不是羊肉吧?’兵兵狐疑地看着大全。
‘或许是吧,也或许不是,我也不太清楚,我是从一户人家的肉盆里面偷来的。’大全心惊胆战地回答。
‘你别骗我了,’兵兵凑到大全耳边,‘普通人家切肉,刀法哪儿有这么差的。大一块小一块的。并且,你猜我在肉里发现了什么?’
‘你发现了什么?’大全问。
兵兵从衣服口袋里面拿出一个戒指:‘我在你的肉里,发现了一个手指头,手指头上还戴着一颗戒子呢!’
大全暗叫不好,一定是操作时,不小心把指头割落了下来,掉到袋子里面了。
‘放心,我不会揭发你的,’兵兵说,‘他们几个月没有见肉末星子了,让他们开心开心也好。’
‘谢谢!’大全感激地说。
‘你也吃几块吧,免得他们怀疑,’兵兵建议道,‘其实,跟普通的肉没有什么区别。只是老了些,有些嚼不动而已。应该是坟场里面刨来的吧?’
大全点了点头。
第二天一大早,六个孩子出发了。大全背着林绫,跟着前面的四个新朋友。
这时候天上飘起了雪,他们边走边聊,沉浸在昨天的美味之中。中午时分,地上已经开始有了积雪,步伐开始慢慢艰难起来。
路上,大全才得知这四个孩子来自于鸭岭村。他们并不知道自己的妈妈是谁,他们只知道妈妈都在东莞打工,把他们寄养在村里的一位老奶奶家,每个月固定会寄两百块钱回来。不想一场寒潮带走了他们的奶奶,他们失去了依靠。四个孩子一商定,决定出走,去城里面找妈妈。
他们一路上吃了不少苦,才走到了这里。沉痛的生活让他们变得越来越自私,他们与大全和林绫结伴,也只是为了利用大全而已。
黑石县城里,大全开始给林绫找医生看病,一位诊所的好心人给林绫打了退烧针,林绫很快就退烧了。不过她的身体还是很虚弱。
天气越来越冷了。他们在城里安顿了下来。
城市里,生活起来比在山区里容易得多,但是,遭受得白眼也要更多。村里人见他们可怜,多多少少会接济他们几顿吃的。但光鲜亮丽的城里人,对他们避之而唯恐不及。
或许是太碍眼的缘故,他们甚至还会挨打。
为了生存,狗蛋儿一行人开始了偷鸡摸狗的生活。
但大全要聪明得多,他靠着自己的手艺挣钱。他在人潮拥挤的城市中心雕刻东西来卖。为了救林绫,他跪在天桥上,用一只小小的铅笔刀,用树干,雕刻出了一个个栩栩如生的人像。虽然挣得不多,但勉强能够让他和林绫吃饱。
他最大的梦想就是要让林绫幸福,把她的病治好。
大全在黑石县城里挣了一个月的钱,省吃俭用地把钱存起来。一个月后,他把林绫送到了县医院。
花了几百元的检查费用之后,医生的结论是她没有病,连药都没有开。建议大全带林绫去看心理医生,说林绫估计患了抑郁症。
‘我看有病的是你,大全,’狗蛋儿一行人开始说风凉话了,‘白花了那么多钱,结果啥病没有。还不如用这些钱买点吃的。’
大全没有理他们,继续存钱,开始更加卖命地雕刻东西。
时不时地,大全会买点吃的‘孝敬’狗蛋儿。如果不这样做,狗蛋儿会叫上小龙和小虎,给他和林绫一点颜色看看。还说如果不是他们带他和林绫进城,他和林绫早就饿死了。他们要大全知恩图报。
为了林绫,大全忍着。
大全听说,心理医生很贵,单靠雕刻挣钱,他觉得遥遥无期。他看到一个献血的广告,果断走了进去。
从那个献血的地下室走出来的时候,他几乎要快晕倒了过去。看到木然的林绫,他知道这不是长久之计。他想,如果他倒下了,那么谁来照顾林绫?他一定要比林绫更坚强,他一定要比林绫更健康。那样,他才能好好照顾他这辈子最重要的人。
所谓穷则变,大全绝望地靠在天桥的栏杆上,看着对面大屏幕上古装片的广告,立马来了赚钱的灵感。
他用献血得来的钱买了一套像模像样的工具,在天桥上做了一架像模像样的微型连弩,引发了群众的围观。
有人向他问价,他胆战心惊地出了二十元。
十多个小连弩一售而空。
半个月后,他就存了一千多块钱,准备给林绫看心理医生。
他背着林绫,揣着巨款,满怀期待地走向心理咨询中心。但没想到的是,他早被一群混混给盯上了。
那群混混抢了他的钱不说,还抢走了他吃饭的工具。那晚,他再也坚持不住,在雪地里痛哭了出来。
尽管经历巨变,林绫仍然像是失魂落魄一般,眼神里毫无生气,宛如一尊冰冷的石像。
大全背着林绫,向郊区走去。他希望在那里能够捡到一些工具,能够重头再来。
他在郊区,碰到了狗蛋儿他们躲在垃圾箱里烤火,还吃着香喷喷的肥鸡。他想到自己曾经无数次的,‘孝敬’他们的场景。或许,狗蛋儿会帮他们。
‘可不可以给我们点吃的?’大全哀求。
但他们被拒绝了。
‘不给吃的,让我们烤烤火也行。’
也不行,太挤了。
他想走开,但已经精疲力竭了。他和林绫只好坐下,靠着垃圾箱上,吸取垃圾箱内传来的温度。
深夜,垃圾箱内安静下来。四个孩子进入了梦乡。天上挂着一轮残月,大全睡不着,直勾勾地看着它。
林绫在他的肩膀上沉沉睡去,她那弯弯的眼睫毛,跟月亮一样,真的是美极了。
突然,一个衣着华丽的男孩子跑了过来,蹲在垃圾箱前面,好奇地盯着大全。
‘喂,小乞丐,你叫什么名字?’男孩子问。
大全没有理他。这个男孩子十一二岁,一看就是富贵人家的孩子,生得白白净净的。大全看他一眼,就不再看第二眼。他不喜欢他。
‘我叫叶子健,你叫什么?’男孩子不折不挠地问。
‘大全!’
‘喔,你叫大全,’叶子健站了起来,‘我观察你很久了。你在天桥上卖雕刻娃娃,是不是?这四个孩子经常欺负你,你怎么不报复他们?你看,他们现在还不给你吃的,又不让你们烤火,你怎么忍得下去呢?’
这小男孩,半夜三更地出现在垃圾堆旁,给他讲这些干嘛呢?
‘你只要把这个垃圾箱门一关,他们明天早上起来就会一氧化碳中毒统统死掉,’小男孩诡异地笑了笑,‘那样,明天你们就会上新闻头条。你和你的姐姐,就会被关注,到时候好心人自然会出现,你姐姐的病,就有机会治好了。’
大全内心一震,不行,这可是谋杀。狗蛋儿他们坏归坏,但罪不至死,并且也是生存所迫。
‘你是谁?为什么要跟我说这些?’大全怒问。
‘我只是想了解一件事情,’小男孩突然深邃地说,‘一个人,为了救自己心爱的人,会不会拿那些无辜的人的性命来换。’
小男孩说完,就离开了。抛给他一个让他备受煎熬的问题。
大全想了很久,但下不了决心。
有好几次,他站了起来,把手放在了垃圾箱盖上,但终究还是没有盖下去。远处的高楼的阳台上,大全远远地看见那个小男孩,像个幽灵般一动不动地注视着他。
不行!虽然他心里只有林绫,但他也不能杀人。
突然,起风了,凌厉的北风像是刀子般刮在大全脸上,一颗颗光秃秃的树干像是鬼魅般,张牙舞爪地看着他。
咣当!
垃圾箱盖在风的吹动下,死死地盖在垃圾箱上。
大全站在原地,愣了半响。
他没有要杀他们,但也没有救他们。上天既然给他和林绫一条生路,那就让那群小王八蛋去死吧。
那一年的冬天,在大全的记忆中,比以往的任何一个冬天都要来得寒冷。
《圣母的背叛》上半部完。”
……
读完《圣母的背叛》上半部,我沉重极了。不自觉地回想起曾经儿时那段黑暗的光阴。
我开始找《圣母的背叛》下半部,但我翻遍了电脑,也没能找到。
这时,贝贝迷迷糊糊地叫了我一声。她突然抱住我,滚烫的身体像是磁石一样贴着我的身上。我的后背被两团软软的东西贴住,这一刻,我终于确定,我曾经质疑贝贝只有b,是极其错误的。
我燃烧起来,她妥妥的是,千真万确。
几乎每一个男子都幻想过,在一个狭小的空间,和一个貌美如花的女孩子共处。就像是段誉和王语嫣的枯井,虚竹西夏王宫里的冰窖,以及杨过与小龙女在古墓中的朝朝暮暮。这些都是我们男子梦寐以求的桥段。
如今,我的梦想也实现了。不知道他们出于什么目的,贝贝也被关进了我的小屋子里面。
此刻,她香气扑鼻地躺在我的旁边,想来是沐浴后不久。她呼吸稳健,浑身还湿哒哒的,在我身边,简直就是致命的毒药。
为了压制那个蠢蠢欲动的本我,我开始心中默念《般若波罗蜜多心经》:
“观自在菩萨,行深般若波罗蜜多时……色即是空,空即是色……”
我闭着眼睛,开始一本正经地默念心经,希望佛祖能够赐予我定力。
在大师兄的影响下,心经我已经背得滚瓜烂熟。不想背到一半,就突然忘词了。一念到“波”字,就情不自禁地向贝贝那若隐若现的北半球瞄去。
这样下去,早晚会出事。好歹我还算是一个热血的七尺男儿。为了转移注意力,我打开《圣母的背叛》第五章,继续读了下去。
“大全把两袋沉甸甸人肉扔在地上,那四个孩子立马围了过来。
‘小子,行啊!哪里偷来这么多肉?’狗蛋儿夸赞说。
‘偷的!’大全轻描淡写地回答。
他们把烤好的土豆拱手让给了大全,一个个像极了大方的财主:
‘你叫大全,是吧?大全,快吃快吃,正热烘烘的呢。’
孩子们干练地削好了竹签,把肉串在竹签上,放在火上烤着。
肉‘呲呲’地冒着油,烤好后,狗蛋儿第一个把肉放进了嘴里。
‘这肉味道怪怪的……’
小龙小虎两兄弟和兵兵也吃了一口:‘不错,有点怪。’
‘不过,真香!’狗蛋儿赞道,‘比我吃过所有的烤肉都要香。大全,你偷来的,是什么肉呀?’
‘我猜是羊肉。’小虎吧唧着嘴,抢着说道。
‘我也不知道,’大全回答,‘或许是羊肉。’
‘一定是羊肉,’小龙为了展示自己知识渊博,解释说,‘羊肉有一股骚味,跟这个肉很像。’
大全剥了一个土豆,把它塞进了嘴里。他看了一眼林绫,她脸蛋红扑扑的,心里焦灼极了。
他一定要救好她。
‘你的姐姐很危险,’兵兵走了过来,坐在大全身边说,‘看她的样子是发了高烧,如果不尽快退烧的话,恐怕……’
兵兵没有说下去,但他知道这意味着什么。
‘兵兵,你说我该怎么般?’大全问。
‘去城里找医生!’兵兵回答,‘我们也正好去城里找妈妈。这里离城里大概有半天的路程。’
‘那我现在就出发。’大全焦急地说。
‘晚上看不见路,还是休息下好,’兵兵建议道,‘你不来吃点肉,怎么干啃洋芋呢?’
‘我……我不喜欢吃肉。’大全吞吞吐吐地回答。
‘那不是羊肉吧?’兵兵狐疑地看着大全。
‘或许是吧,也或许不是,我也不太清楚,我是从一户人家的肉盆里面偷来的。’大全心惊胆战地回答。
‘你别骗我了,’兵兵凑到大全耳边,‘普通人家切肉,刀法哪儿有这么差的。大一块小一块的。并且,你猜我在肉里发现了什么?’
‘你发现了什么?’大全问。
兵兵从衣服口袋里面拿出一个戒指:‘我在你的肉里,发现了一个手指头,手指头上还戴着一颗戒子呢!’
大全暗叫不好,一定是操作时,不小心把指头割落了下来,掉到袋子里面了。
‘放心,我不会揭发你的,’兵兵说,‘他们几个月没有见肉末星子了,让他们开心开心也好。’
‘谢谢!’大全感激地说。
‘你也吃几块吧,免得他们怀疑,’兵兵建议道,‘其实,跟普通的肉没有什么区别。只是老了些,有些嚼不动而已。应该是坟场里面刨来的吧?’
大全点了点头。
第二天一大早,六个孩子出发了。大全背着林绫,跟着前面的四个新朋友。
这时候天上飘起了雪,他们边走边聊,沉浸在昨天的美味之中。中午时分,地上已经开始有了积雪,步伐开始慢慢艰难起来。
路上,大全才得知这四个孩子来自于鸭岭村。他们并不知道自己的妈妈是谁,他们只知道妈妈都在东莞打工,把他们寄养在村里的一位老奶奶家,每个月固定会寄两百块钱回来。不想一场寒潮带走了他们的奶奶,他们失去了依靠。四个孩子一商定,决定出走,去城里面找妈妈。
他们一路上吃了不少苦,才走到了这里。沉痛的生活让他们变得越来越自私,他们与大全和林绫结伴,也只是为了利用大全而已。
黑石县城里,大全开始给林绫找医生看病,一位诊所的好心人给林绫打了退烧针,林绫很快就退烧了。不过她的身体还是很虚弱。
天气越来越冷了。他们在城里安顿了下来。
城市里,生活起来比在山区里容易得多,但是,遭受得白眼也要更多。村里人见他们可怜,多多少少会接济他们几顿吃的。但光鲜亮丽的城里人,对他们避之而唯恐不及。
或许是太碍眼的缘故,他们甚至还会挨打。
为了生存,狗蛋儿一行人开始了偷鸡摸狗的生活。
但大全要聪明得多,他靠着自己的手艺挣钱。他在人潮拥挤的城市中心雕刻东西来卖。为了救林绫,他跪在天桥上,用一只小小的铅笔刀,用树干,雕刻出了一个个栩栩如生的人像。虽然挣得不多,但勉强能够让他和林绫吃饱。
他最大的梦想就是要让林绫幸福,把她的病治好。
大全在黑石县城里挣了一个月的钱,省吃俭用地把钱存起来。一个月后,他把林绫送到了县医院。
花了几百元的检查费用之后,医生的结论是她没有病,连药都没有开。建议大全带林绫去看心理医生,说林绫估计患了抑郁症。
‘我看有病的是你,大全,’狗蛋儿一行人开始说风凉话了,‘白花了那么多钱,结果啥病没有。还不如用这些钱买点吃的。’
大全没有理他们,继续存钱,开始更加卖命地雕刻东西。
时不时地,大全会买点吃的‘孝敬’狗蛋儿。如果不这样做,狗蛋儿会叫上小龙和小虎,给他和林绫一点颜色看看。还说如果不是他们带他和林绫进城,他和林绫早就饿死了。他们要大全知恩图报。
为了林绫,大全忍着。
大全听说,心理医生很贵,单靠雕刻挣钱,他觉得遥遥无期。他看到一个献血的广告,果断走了进去。
从那个献血的地下室走出来的时候,他几乎要快晕倒了过去。看到木然的林绫,他知道这不是长久之计。他想,如果他倒下了,那么谁来照顾林绫?他一定要比林绫更坚强,他一定要比林绫更健康。那样,他才能好好照顾他这辈子最重要的人。
所谓穷则变,大全绝望地靠在天桥的栏杆上,看着对面大屏幕上古装片的广告,立马来了赚钱的灵感。
他用献血得来的钱买了一套像模像样的工具,在天桥上做了一架像模像样的微型连弩,引发了群众的围观。
有人向他问价,他胆战心惊地出了二十元。
十多个小连弩一售而空。
半个月后,他就存了一千多块钱,准备给林绫看心理医生。
他背着林绫,揣着巨款,满怀期待地走向心理咨询中心。但没想到的是,他早被一群混混给盯上了。
那群混混抢了他的钱不说,还抢走了他吃饭的工具。那晚,他再也坚持不住,在雪地里痛哭了出来。
尽管经历巨变,林绫仍然像是失魂落魄一般,眼神里毫无生气,宛如一尊冰冷的石像。
大全背着林绫,向郊区走去。他希望在那里能够捡到一些工具,能够重头再来。
他在郊区,碰到了狗蛋儿他们躲在垃圾箱里烤火,还吃着香喷喷的肥鸡。他想到自己曾经无数次的,‘孝敬’他们的场景。或许,狗蛋儿会帮他们。
‘可不可以给我们点吃的?’大全哀求。
但他们被拒绝了。
‘不给吃的,让我们烤烤火也行。’
也不行,太挤了。
他想走开,但已经精疲力竭了。他和林绫只好坐下,靠着垃圾箱上,吸取垃圾箱内传来的温度。
深夜,垃圾箱内安静下来。四个孩子进入了梦乡。天上挂着一轮残月,大全睡不着,直勾勾地看着它。
林绫在他的肩膀上沉沉睡去,她那弯弯的眼睫毛,跟月亮一样,真的是美极了。
突然,一个衣着华丽的男孩子跑了过来,蹲在垃圾箱前面,好奇地盯着大全。
‘喂,小乞丐,你叫什么名字?’男孩子问。
大全没有理他。这个男孩子十一二岁,一看就是富贵人家的孩子,生得白白净净的。大全看他一眼,就不再看第二眼。他不喜欢他。
‘我叫叶子健,你叫什么?’男孩子不折不挠地问。
‘大全!’
‘喔,你叫大全,’叶子健站了起来,‘我观察你很久了。你在天桥上卖雕刻娃娃,是不是?这四个孩子经常欺负你,你怎么不报复他们?你看,他们现在还不给你吃的,又不让你们烤火,你怎么忍得下去呢?’
这小男孩,半夜三更地出现在垃圾堆旁,给他讲这些干嘛呢?
‘你只要把这个垃圾箱门一关,他们明天早上起来就会一氧化碳中毒统统死掉,’小男孩诡异地笑了笑,‘那样,明天你们就会上新闻头条。你和你的姐姐,就会被关注,到时候好心人自然会出现,你姐姐的病,就有机会治好了。’
大全内心一震,不行,这可是谋杀。狗蛋儿他们坏归坏,但罪不至死,并且也是生存所迫。
‘你是谁?为什么要跟我说这些?’大全怒问。
‘我只是想了解一件事情,’小男孩突然深邃地说,‘一个人,为了救自己心爱的人,会不会拿那些无辜的人的性命来换。’
小男孩说完,就离开了。抛给他一个让他备受煎熬的问题。
大全想了很久,但下不了决心。
有好几次,他站了起来,把手放在了垃圾箱盖上,但终究还是没有盖下去。远处的高楼的阳台上,大全远远地看见那个小男孩,像个幽灵般一动不动地注视着他。
不行!虽然他心里只有林绫,但他也不能杀人。
突然,起风了,凌厉的北风像是刀子般刮在大全脸上,一颗颗光秃秃的树干像是鬼魅般,张牙舞爪地看着他。
咣当!
垃圾箱盖在风的吹动下,死死地盖在垃圾箱上。
大全站在原地,愣了半响。
他没有要杀他们,但也没有救他们。上天既然给他和林绫一条生路,那就让那群小王八蛋去死吧。
那一年的冬天,在大全的记忆中,比以往的任何一个冬天都要来得寒冷。
《圣母的背叛》上半部完。”
……
读完《圣母的背叛》上半部,我沉重极了。不自觉地回想起曾经儿时那段黑暗的光阴。
我开始找《圣母的背叛》下半部,但我翻遍了电脑,也没能找到。
这时,贝贝迷迷糊糊地叫了我一声。她突然抱住我,滚烫的身体像是磁石一样贴着我的身上。我的后背被两团软软的东西贴住,这一刻,我终于确定,我曾经质疑贝贝只有b,是极其错误的。
我燃烧起来,她妥妥的是,千真万确。
我翻遍了电脑,也没有找到《圣母的背叛》下半部。
大全和林绫身世离奇,已经大大地出乎我的所料。书名叫《圣母的背叛》,想来讲的是林绫的故事。她怎么成了圣母,最后又背叛了呢?
我突然想起湖心岛的那座阴沉的雕像,那正是林绫的形象。林绫和秦朗同时出现在林城大学,他们又是怎么认识的呢?难道林绫的背叛,跟秦朗有关?
我感觉真相正渐渐从水面下浮了上来。
“天星,天星!”贝贝喃喃地叫我。
“怎么啦?贝贝,我在。”我握住贝贝滚烫的手。
“我渴……”
我把房间里面的矿泉水拧开,放到贝贝的唇边。
咕噜咕噜,她一口气喝了大半瓶水。
“天星,我好难受!”
贝贝迷迷糊糊,突然抱住我,滚烫的身体像是磁石一样贴着我的身上。我的后背被两团软软的东西贴住,这一刻,我终于确定,我曾经质疑贝贝只有b,是极其错误的。
我燃烧起来,她妥妥的是,千真万确。
我也开始口干舌燥起来。
几乎每一个男子都幻想过,在一个狭小的空间,和一个貌美如花的女孩子共处。就像是段誉和王语嫣的枯井,虚竹西夏王宫里的冰窖,以及杨过与小龙女在古墓中的朝朝暮暮。这些都是我们男子梦寐以求的桥段。
如今,我的梦想也实现了。不知道他们出于什么目的,把贝贝关进了囚禁我的小屋子里面。
此刻,她香气扑鼻地躺在我的旁边,想来是沐浴后不久。她呼吸稳健,头发还湿哒哒的,在我身边,简直就是致命的毒药。
为了压制那个蠢蠢欲动的本我,我开始心中默念《般若波罗蜜多心经》:
“观自在菩萨,行深般若波罗蜜多时……色即是空,空即是色……”
我闭着眼睛,开始一本正经地默念佛家经典,希望佛祖能够赐予我定力。
在大师兄的影响下,心经我已经背得滚瓜烂熟。不想才背到一小半,就突然忘词了。一念到“波”字,就情不自禁地向贝贝那若隐若现的北半球瞄去。
我情难自禁,把她翻转过来。自己邪恶的魔爪,开始伸向她那修长的大腿。
就像是两团烈火相遇,我们熊熊燃烧起来。
她像是蛇一样,在床铺上扭动着。她嘴里急促地出着气,一股香喷喷的热气迎面袭来。
贝贝很不对劲,往常,她都会娇羞地躲开,如今,她却热切地迎了上来。
难道,这是阴谋?叶子健那深邃的眼神从我的脑海中划过。
我慌忙逃出那个温柔的陷阱,把剩下的半瓶矿泉水瓶浇到了自己的头上。
冰凉的水让我冷静了下来。这个时候,我才突然想到贝贝的父亲和她的哥哥叶子健,同时质问贝贝有没有怀上我的孩子。
刚开始我还以为他们是在乎贝贝的清白,如今看来,根本就不是。他们的目的究竟是什么?不惜这样利用自己的亲人。
如果这样继续下去,就只能成为砧板上的鱼肉了。
我开始思考逃跑的事情。
小房间从外面锁死,要从这里逃出去,可能性几乎为零。而手机又没有信号,无法报警。现在,只能希望那个人能够早点发现我失踪,前来救我了。
刚想到这里,铁门突然“吱呀”一声被打开,一个锃亮的光头从门外伸了进来。
“哟,臭小子,艳福不浅嘛。”光头啧啧了几声,调侃道。
“大师兄,”我像是见到亲人般拉住了他,“你终于来救我了。”
“怎么,这么快?一分钟就完事儿啦?”他看了一眼躺在床上的贝贝,冲我挤眉弄眼,“你丫的不是曾经吹嘘是一夜三次郎吗?怎么,现在不行啦?”
“我什么时候说过?那是大全!不要扯犊子了,我们快走吧!”我焦急地说。
大师兄走在前面,我背着贝贝紧随其后。奇怪的是,他对这个地方熟悉极了,俨然是自己的老家一样。
之前我们有过约定,只要他的手机里面接到了我的求救信号,或者是我突然消失在服务区内,他的手机就会报警,并且会自动描绘出我的行动路径。
我本以为他会带着警方的人过来,没想到单枪匹马就杀过来了。看他的样子,轻轻松松地像个幽灵般就进了来,难道叶子健的那群手下是吃屎的么?
“你很奇怪,对不对?”大师兄自问自答,“实不相瞒,我整个童年,都是在这栋别墅里面度过的。这里的每一个角落,我都熟悉得很。”
“你是在这里长大的?”我大惊。
在我的印象中,大师兄一直是一个放荡不羁的浪子,关于他的一切,我从来没有想过。他经历了什么,有些什么苦痛,我全都一无所知。
我们没有从正门出去,相反越走越深,来到一个地下室。
地下室内潮湿极了,好几个地方还“哒哒”地滴着水。墙上霉迹斑斑,一股霉腐的味道飘了过来。几只老鼠在这里安了家,被我们惊扰,从门缝中逃了出去。
“大师兄,没路了。”我提醒说。
大师兄没有理我,推了推西北方向的一面墙,里面藏着一道暗门。暗门里面,是一条长长的甬道,看样子,已经有些历史了。
难道大师兄就是从这里进来的?
“贝贝的爸爸,叶耀华,曾经是这一带有名的毒枭。”甬道里,大师兄边走边对我说,“你刚才住的小屋子,他们叫禁闭室,专门给那些叛徒准备的。住进里面去的,很少有人能够出来。”
他怎么知道这些?我很想问,但气氛有些凝重,我没能问出口。
“这条甬道,就是为了贩卖毒品准备的。甬道的那一头,是一个天然的洞穴,在两省的交界处,很少有人发现。”大师兄继续说,“这栋别墅,曾经是这个县城最有名的娱乐城。贝贝的父亲就是靠这个娱乐城发家致富的。他曾经是个药厂的技术员,下岗后走上了这条不归路。”
这个时候,我忍不住问道:“大师兄,你刚才说,你是在那栋别墅长大的,是怎么回事呢?”
大师兄叹了口气,回答说:“我十来岁就出来混社会了,我爸爸因为犯了案,被判了刑,妈妈羞愧自尽。就留我和奶奶相依为命,我十岁那年,奶奶去世后,我就独自一个人出来闯荡了。”
大师兄说到这里,停了下来,看着前面那黑漆漆的甬道,似乎在遥望自己那黑色的过去。
这个时候,我已经累得不行了,全身已经被汗水浸湿。我的脚步也开始有些不稳。这贝贝,看上去瘦瘦的,怎么会那么重呢!
“休息下吧,前面还有很远。”大师兄帮我把贝贝扶下,靠在了墙上。
大师兄递给了我一支烟。点燃后,我们相对而坐,互相看不见对方的脸,只有一粒火星在半空中亮着。
我不禁想起大师兄当年教我修禅的场景。我们两个傻逼大半夜跑去森林公园,在一个山洞里面对着洞壁,发誓一定要悟出宇宙的真谛。那时我才刚刚上大学一年级,大师兄在学校已经颇有了名气,已经是鼎鼎有名的大师兄了。我多多少少有些对学长的崇拜情结,尤其是大师兄这样的深邃的学者,不错,当时我真心认为大师兄有学者风范,所以傻乎乎地被大师兄蛊惑了过去。
那时候大师兄还留有头发,风度翩翩,身边有无数美女环绕,让我和大全羡慕得咬牙。大师兄身边的师姐们对我和大全都很好,时不时地,也会让我们在她们身上沾点荤腥。虽然没有让我们真刀真枪实干,但对于一个刚入学的新生来说,已经是莫大的恩赐了。
话说回来,我和大师兄犯二,在森林公园的山洞里面壁了一个小时,或许是因为白天喝了太多水的缘故,我来了尿意。我努力憋着,心说一定不要破坏了大师兄面壁的兴头,一直憋到老子整个膀胱都酸了。
许久,旁边突然传来了断断续续的口哨声音。靠,这黑黢黢的,大师兄怎么知道我尿急,故意吹口哨逗我呢?渐渐地,我感觉有些不对,这货莫不是睡着了吧?
我凑过去,果然,这家伙睡得贼香。
我有些愤怒了,好端端的寝室不睡,跑来这冷冰冰的山洞打盹儿,不是疯了么?这种感觉,跟发誓要好好学习,最后在自习室里面睡觉有什么区别?
带着报复的心理,用我那泡悠长而持久的尿,在大师兄的四周画了一个金刚伏魔圈。
甬道里,或许是我和大师兄不约而同地想到了这件事,我们同时笑出声来。
“小子,要不要撒泡尿?”大师兄问我。
“贝贝在呢!出去后再解决吧!”
沉重的心情一扫而光。大师兄继续回忆说:
“当年,我一无所有,什么都不在乎,杀人放火的事情随时都做得出来。贝贝的父亲见我小小的年纪,就如此凶狠,于是收下了我,让我做他的小弟。之后,我就进了娱乐城当打手。我跟着贝贝的父亲。哎,那时候,缺德的事情我做了不少,现在想起来,真是不该。”
正聊得兴起,贝贝突然醒了,她在黑暗中呼唤我:“天星……天星!”
我慌忙灭了烟头,过去抱住她:“我在呢,贝贝!”
“快跑!快跑!千万不要被抓住,”贝贝紧张地喊道,“他们要杀你。”
我翻遍了电脑,也没有找到《圣母的背叛》下半部。
大全和林绫身世离奇,已经大大地出乎我的所料。书名叫《圣母的背叛》,想来讲的是林绫的故事。她怎么成了圣母,最后又背叛了呢?
我突然想起湖心岛的那座阴沉的雕像,那正是林绫的形象。林绫和秦朗同时出现在林城大学,他们又是怎么认识的呢?难道林绫的背叛,跟秦朗有关?
我感觉真相正渐渐从水面下浮了上来。
“天星,天星!”贝贝喃喃地叫我。
“怎么啦?贝贝,我在。”我握住贝贝滚烫的手。
“我渴……”
我把房间里面的矿泉水拧开,放到贝贝的唇边。
咕噜咕噜,她一口气喝了大半瓶水。
“天星,我好难受!”
贝贝迷迷糊糊,突然抱住我,滚烫的身体像是磁石一样贴着我的身上。我的后背被两团软软的东西贴住,这一刻,我终于确定,我曾经质疑贝贝只有b,是极其错误的。
我燃烧起来,她妥妥的是,千真万确。
我也开始口干舌燥起来。
几乎每一个男子都幻想过,在一个狭小的空间,和一个貌美如花的女孩子共处。就像是段誉和王语嫣的枯井,虚竹西夏王宫里的冰窖,以及杨过与小龙女在古墓中的朝朝暮暮。这些都是我们男子梦寐以求的桥段。
如今,我的梦想也实现了。不知道他们出于什么目的,把贝贝关进了囚禁我的小屋子里面。
此刻,她香气扑鼻地躺在我的旁边,想来是沐浴后不久。她呼吸稳健,头发还湿哒哒的,在我身边,简直就是致命的毒药。
为了压制那个蠢蠢欲动的本我,我开始心中默念《般若波罗蜜多心经》:
“观自在菩萨,行深般若波罗蜜多时……色即是空,空即是色……”
我闭着眼睛,开始一本正经地默念佛家经典,希望佛祖能够赐予我定力。
在大师兄的影响下,心经我已经背得滚瓜烂熟。不想才背到一小半,就突然忘词了。一念到“波”字,就情不自禁地向贝贝那若隐若现的北半球瞄去。
我情难自禁,把她翻转过来。自己邪恶的魔爪,开始伸向她那修长的大腿。
就像是两团烈火相遇,我们熊熊燃烧起来。
她像是蛇一样,在床铺上扭动着。她嘴里急促地出着气,一股香喷喷的热气迎面袭来。
贝贝很不对劲,往常,她都会娇羞地躲开,如今,她却热切地迎了上来。
难道,这是阴谋?叶子健那深邃的眼神从我的脑海中划过。
我慌忙逃出那个温柔的陷阱,把剩下的半瓶矿泉水瓶浇到了自己的头上。
冰凉的水让我冷静了下来。这个时候,我才突然想到贝贝的父亲和她的哥哥叶子健,同时质问贝贝有没有怀上我的孩子。
刚开始我还以为他们是在乎贝贝的清白,如今看来,根本就不是。他们的目的究竟是什么?不惜这样利用自己的亲人。
如果这样继续下去,就只能成为砧板上的鱼肉了。
我开始思考逃跑的事情。
小房间从外面锁死,要从这里逃出去,可能性几乎为零。而手机又没有信号,无法报警。现在,只能希望那个人能够早点发现我失踪,前来救我了。
刚想到这里,铁门突然“吱呀”一声被打开,一个锃亮的光头从门外伸了进来。
“哟,臭小子,艳福不浅嘛。”光头啧啧了几声,调侃道。
“大师兄,”我像是见到亲人般拉住了他,“你终于来救我了。”
“怎么,这么快?一分钟就完事儿啦?”他看了一眼躺在床上的贝贝,冲我挤眉弄眼,“你丫的不是曾经吹嘘是一夜三次郎吗?怎么,现在不行啦?”
“我什么时候说过?那是大全!不要扯犊子了,我们快走吧!”我焦急地说。
大师兄走在前面,我背着贝贝紧随其后。奇怪的是,他对这个地方熟悉极了,俨然是自己的老家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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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本以为他会带着警方的人过来,没想到单枪匹马就杀过来了。看他的样子,轻轻松松地像个幽灵般就进了来,难道叶子健的那群手下是吃屎的么?
“你很奇怪,对不对?”大师兄自问自答,“实不相瞒,我整个童年,都是在这栋别墅里面度过的。这里的每一个角落,我都熟悉得很。”
“你是在这里长大的?”我大惊。
在我的印象中,大师兄一直是一个放荡不羁的浪子,关于他的一切,我从来没有想过。他经历了什么,有些什么苦痛,我全都一无所知。
我们没有从正门出去,相反越走越深,来到一个地下室。
地下室内潮湿极了,好几个地方还“哒哒”地滴着水。墙上霉迹斑斑,一股霉腐的味道飘了过来。几只老鼠在这里安了家,被我们惊扰,从门缝中逃了出去。
“大师兄,没路了。”我提醒说。
大师兄没有理我,推了推西北方向的一面墙,里面藏着一道暗门。暗门里面,是一条长长的甬道,看样子,已经有些历史了。
难道大师兄就是从这里进来的?
“贝贝的爸爸,叶耀华,曾经是这一带有名的毒枭。”甬道里,大师兄边走边对我说,“你刚才住的小屋子,他们叫禁闭室,专门给那些叛徒准备的。住进里面去的,很少有人能够出来。”
他怎么知道这些?我很想问,但气氛有些凝重,我没能问出口。
“这条甬道,就是为了贩卖毒品准备的。甬道的那一头,是一个天然的洞穴,在两省的交界处,很少有人发现。”大师兄继续说,“这栋别墅,曾经是这个县城最有名的娱乐城。贝贝的父亲就是靠这个娱乐城发家致富的。他曾经是个药厂的技术员,下岗后走上了这条不归路。”
这个时候,我忍不住问道:“大师兄,你刚才说,你是在那栋别墅长大的,是怎么回事呢?”
大师兄叹了口气,回答说:“我十来岁就出来混社会了,我爸爸因为犯了案,被判了刑,妈妈羞愧自尽。就留我和奶奶相依为命,我十岁那年,奶奶去世后,我就独自一个人出来闯荡了。”
大师兄说到这里,停了下来,看着前面那黑漆漆的甬道,似乎在遥望自己那黑色的过去。
这个时候,我已经累得不行了,全身已经被汗水浸湿。我的脚步也开始有些不稳。这贝贝,看上去瘦瘦的,怎么会那么重呢!
“休息下吧,前面还有很远。”大师兄帮我把贝贝扶下,靠在了墙上。
大师兄递给了我一支烟。点燃后,我们相对而坐,互相看不见对方的脸,只有一粒火星在半空中亮着。
我不禁想起大师兄当年教我修禅的场景。我们两个傻逼大半夜跑去森林公园,在一个山洞里面对着洞壁,发誓一定要悟出宇宙的真谛。那时我才刚刚上大学一年级,大师兄在学校已经颇有了名气,已经是鼎鼎有名的大师兄了。我多多少少有些对学长的崇拜情结,尤其是大师兄这样的深邃的学者,不错,当时我真心认为大师兄有学者风范,所以傻乎乎地被大师兄蛊惑了过去。
那时候大师兄还留有头发,风度翩翩,身边有无数美女环绕,让我和大全羡慕得咬牙。大师兄身边的师姐们对我和大全都很好,时不时地,也会让我们在她们身上沾点荤腥。虽然没有让我们真刀真枪实干,但对于一个刚入学的新生来说,已经是莫大的恩赐了。
话说回来,我和大师兄犯二,在森林公园的山洞里面壁了一个小时,或许是因为白天喝了太多水的缘故,我来了尿意。我努力憋着,心说一定不要破坏了大师兄面壁的兴头,一直憋到老子整个膀胱都酸了。
许久,旁边突然传来了断断续续的口哨声音。靠,这黑黢黢的,大师兄怎么知道我尿急,故意吹口哨逗我呢?渐渐地,我感觉有些不对,这货莫不是睡着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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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有些愤怒了,好端端的寝室不睡,跑来这冷冰冰的山洞打盹儿,不是疯了么?这种感觉,跟发誓要好好学习,最后在自习室里面睡觉有什么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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甬道里,或许是我和大师兄不约而同地想到了这件事,我们同时笑出声来。
“小子,要不要撒泡尿?”大师兄问我。
“贝贝在呢!出去后再解决吧!”
沉重的心情一扫而光。大师兄继续回忆说:
“当年,我一无所有,什么都不在乎,杀人放火的事情随时都做得出来。贝贝的父亲见我小小的年纪,就如此凶狠,于是收下了我,让我做他的小弟。之后,我就进了娱乐城当打手。我跟着贝贝的父亲。哎,那时候,缺德的事情我做了不少,现在想起来,真是不该。”
正聊得兴起,贝贝突然醒了,她在黑暗中呼唤我:“天星……天星!”
我慌忙灭了烟头,过去抱住她:“我在呢,贝贝!”
“快跑!快跑!千万不要被抓住,”贝贝紧张地喊道,“他们要杀你。”
甬道深处传来窸窸窣窣的声音,看样子他们已经追过来了。我叫了几声贝贝,她没有反应,看来刚才是说梦话。
“估计是被灌了醉生梦死。”大师兄解释说,“没有五六个小时,怕是醒不来。”
“醉生梦死?”我疑惑地问道。
“叶子健研发出来的一种致幻剂。吃了之后能够让人飘飘欲仙,给人带来一种醉生梦死的感觉。叶家就是靠这个发迹的。”
靠,他们是人么?怎么能对叶家二小姐下这样的药呢?
我背起贝贝,跟在大师兄后面,继续逃亡。甬道是十来度向上的斜坡,我走得越来越吃力。后面的声音越来越响了,言语中充满了杀气,再这样下去,恐怕很快就会被追上了。
突然,大师兄停了下来,我一头撞在他的后背上。
“奇怪了,怎么有两条通道?”大师兄不可思议地说。
果然,两个黑黢黢的洞口出现在我们眼前。洞口四周有塌方的痕迹。前不久邻省爆发了六级地震,看样子波及到了这里,把这个隐蔽的洞穴给暴露了出来。
“我来的时候没有发现啊!”大师兄狐疑道。
其实他没有发现也正常,这里黑黢黢的,他来的时候只顾着向前,根本就不会在意边上还有个洞穴。如今反过来走就完全不一样了。两个洞口出现在我们眼前,似乎面临着一个生与死的选择。
问题是,这两个洞穴长得太相像了,大师兄根本记不起来时究竟是哪一个洞穴。
“邪门了!”大师兄喃喃道。
后面的声音越来越近,大师兄硬着头皮,迈进了左边的那一个洞穴。
谁知刚踏脚进去,大师兄“啊”地大叫一声,突然不见了人影。
我站在洞口,用手机电筒向里面一照,才发现洞穴里面是一个六十度的斜坡,我把贝贝轻轻放下,跟着滑了下去。
刚开始我以为只是一个几十米的斜坡,谁知越滑越深,最后竟落到了一个光滑如玉的铁管子里面。
我紧紧抱住贝贝,不敢松手,双腿不停地找支撑点,希望能够停下。但没有用,铁管子里面严丝合缝,根本没有任何着力点。
大约在铁管子内滑落了半分多钟,我们才落地,径直掉到了一个台子上面。
这下面难道是个墓穴?我们不会掉到了一个祭台上面了吧?
刚落到台面上,头顶上的灯突然亮了。由于长时间呆在黑暗之中,灯光把我的眼睛刺得发疼。
我半眯着眼,只见我和贝贝,掉进了一个手术台上面。不错,是手术台,上面挂着的是无影灯。我不知道被什么人掰住手腕,把贝贝给我抢了去。
“通常都是死尸,这次怎么是活人?”耳边传来怪怪的声音。
我睁眼一看,十来个侏儒立在我身边,狐疑地看着我。他们身材小小的,一米不到,却顶着个大脑袋。他们额头高高凸起,头发稀疏,像个小老头般。而眼睛大得出奇,被松弛皮肤包裹住。我真担心他们的眼珠子会不小心掉了下来。他们一个个身着白色大褂,带着白手套,好几个侏儒手里拿着锋利的手术刀。
我想翻身起来,却被他们死死按住。别看他们个子小小的,力量却是奇大。
“你们是什么人?”我问。
“你又是什么人?”一个侏儒反问道。
他的眼里充满了好奇,并没有敌意。这时,我的脑洞立马炸开了——我们不会是不小心闯入外星人在地球上建造的基地了吧?
“我叫林天星,你叫什么?”我决定使用怀柔政策,友好地说。
“我e组眼球科专家7号。”侏儒回答。
“我问的是名字。”
“我没有名字,他们都叫我7。”
这一刻,我心脏砰砰直跳,这群小矮子,阴阳怪气的,不会活生生地把老子给解剖了吧?我看了一眼贝贝,她还在熟睡之中。但愿这群侏儒不要对她怎么样。
“啊,好爽!”隔壁床发出大师兄兴奋的叫声。
我转头一看,只见这群侏儒已经把大师兄的肚皮切开了。
“好爽?”这群侏儒惊呆了,“这人是bt么?还是疼痛神经回路出了问题?”
“肚子缝上,先停止解剖。给他做疼痛检测。实验数据很重要。”9号侏儒指挥道。
这群侏儒麻溜地缝上了大师兄的肚子,开始给大师兄做疼痛检测。他们不停地给大师兄注射各种药物,大师兄痛得死去活来。
“快住手!”我忍不住喊道。
“继续……啊!刺激……爽,欧耶……”大师兄大喊,“你们这群小矮子,继续!来啊……”
我看大师兄这丫简直是疯了,明明眼泪都疼出来了,还继续个毛线啊。
这时候,耳边传来高跟鞋撞击地面的声音,一个女人,睡眼朦胧地走了过来。
“怎么这么吵?”她打了哈欠问道。
“主人,碰到一个怪人。”9号侏儒用小手,指着大师兄,报告说。
她看了一眼大师兄,微微一笑:“这个叶子健,居然还给我弄了个活人过来。看样子是想要讨好我。改明儿,我好好奖励奖励他。”
女人话音刚落,大师兄像是发疯般咆哮一声,他捂着肚子,挣扎着爬起来,直勾勾地看着女人:
“是你啊?嫂子,原来你没死?”
女人愣了一下,问:“小和尚,你认识我?”
这个女人看上去面熟。她二十多岁的样子,留着短发,由于刚刚睡醒,给人一种荼蘼的感觉。纷乱的头发中,透着一种妖冶的美感。
“你不认得我了么?我是陈峰啊!”大师兄激动地说。
“陈峰?”女人怔怔地盯着大师兄,“你就是那个,要把这个世界闹得天翻地覆,成天打打杀杀的陈峰?”
“是啊,就是我。不过那是过去的事情了……”
“你怎么做了和尚?”
“此事说来话长……”
我有些搞不明白了,大师兄已经三十来岁,这女人看起来也就二十五的样子,怎么可能是他的嫂子呢?看他们异常热络的样子,分明又是旧时相识。
难道这个世界上,真的有青春永驻之术?
这个时候,贝贝突然醒了,她看到这群侏儒,吓得花容失色:“你们是什么怪物?”
“你才是怪物,”9号侏儒回骂道,“你这个进化不完全的丑女人。你信不信,我把你的眼珠子挖出来?”
9号装作很凶恶的样子,气鼓鼓的模样真是可爱极了。
贝贝半张着嘴巴,看了一眼身边的几个侏儒,惊讶道:“哪里找来的那么多侏儒?在玩spy吗?扮演科学家啊?天星,这不会是你给我的surprise吧?”
我严肃地摇了摇头。
“是我造出来的!”女人得意地对贝贝说,“侏儒的基因并不少见,但聪明的,强壮的,又温顺的,可并不好找。这群孩子,都是我的杰作。”
贝贝怔怔地看着女人,眼神中透着满满的不可思议。不多时,她的眼泪掉了下来。
“你是,妈妈吗?”
我的内心突然一震。难怪这女人如此面熟,她跟贝贝割下来的那个头颅,简直一模一样。仔细一看,她和贝贝也是出奇地相像。但是,要说她和贝贝是母女,我怎么也不信。他们两人年纪相差无几,看上去分明就是姐妹嘛。
“你是……贝贝?”女人皱着眉头,仔细打量着贝贝,问。
“是啊,我是贝贝,妈妈,真的是你吗?”贝贝梨花带雨。
女人沉默了半响,没有回答。
这时,那群侏儒不乐意了。只听9号大声嚷嚷道:
“不是,她不是你妈妈!李博士是我们的妈妈,不是你的。你这个丑八怪,休想抢走我们的妈妈。”
9号侏儒气得蹦蹦直跳,夹在贝贝和女人中间。不过因为他太过矮小,根本挡不住贝贝。女人乐了,一把把他抱起,笑道:
“乖,好好做事,谁也抢不走妈妈的。他们是妈妈的客人。你们先出去,好不好?”
小矮人们悻悻离开,离开前不停地对贝贝做着鬼脸。
小不点们离开后,女人凑在贝贝的面前,像是鉴赏宝石般,把眼睛鼻子嘴巴全部都看了个遍,赞道:“不错,你确实是我的贝贝。你不愧是我的杰作,简直可以说是完美。樱桃小嘴,小蛮腰,大眼睛,双眼皮,高鼻梁。s线条也不错,真是优美。只是那里小了些,不过有了男朋友之后就会变好了。哎,你要是从我肚子里面生出来,就更加完美了。”
女人说了一大堆奇奇怪怪的话,让贝贝有些迟疑了。她呆呆地看着女人,此刻脑海中一直在搜寻曾经那个妈妈的印象。这一刻,她正在怀疑,眼前的这个跟她妈妈长得一模一样的女人,是不是真的是她妈妈。
“不错,我是你妈妈,”女人说,“不过,也可以说不是。”
这下子,别说是贝贝,连我都糊涂了。
突然,手术室内传来了警报声,一个侏儒神色慌张地冲了进来:
“主人,不好了,叶子健带人闯了进来。”
女人伸了个懒腰:“这个小子,动作还挺快。我先失陪了,一会再来找你们。”
女人离开后,我们坐立不安。我问贝贝:
“贝贝,她真的是你妈妈?”
贝贝迟疑了半响,回答说:“样子倒是很像,不过,性格……”
“性格完全是另外一个人。”大师兄走过来,倚靠在手术室上说,“她不是我曾经见到的悠悠姐。”
“大师兄,你认识我妈妈?”贝贝诧异地问道。
大师兄点了点头,回答说:“你妈妈曾经在黑石县这一带很有名,可惜,跟了你那个流氓爸爸……”
大师兄长长地叹了口气,他从上衣口袋摸了支烟点上,用讲故事的口吻说:
“事情还得从三十年前说起……”
三十年前,社会学专业的吴悠,也就是贝贝的妈妈,为了完成自己的研究课题,亲自到黑石县一带做田野调查。她对一切古怪的事情,都抱有极大的兴趣。工作之余,为了听故事,她不惜跋山涉水,深入到各个偏远的乡村,听老人讲述传奇。甚至不惜花钱买故事听。
吴悠的梦想是当2世纪的蒲松龄,写一部现代版的《聊斋志异》。她认为,故事也好,也好,只有来源于老百姓的生活,才是有血有肉的。否则,都是些无病呻吟矫饰之作。
她把收集到的故事发表到了“林城鬼事”的杂志社,得到了巨大的反响。很快,黑石县城所有的故事几乎都被她一网打尽。她的作品集结出版,成了林城一位小有名气的灵异作家。
渐渐,她的灵感开始枯竭,写作遇到了瓶颈,收集到的故事不再新鲜,创作出来的角色连自己都觉得面目可憎。为了排遣苦闷,她常在一个小酒吧里面喝着闷酒。那些索然无味的生活让她感觉到异常的烦躁。她的灵魂躁动不安,催促她立马投入到创作中去。
她坐在酒吧的二楼,对着车水马龙的窗外发呆,有那么一瞬间,她想就这样跳了下去。生命这个东西,难道真如叔本华所说,是一团**,**不能满足便痛苦,满足便无聊,人生就在痛苦和无聊之间摇摆?
这个时候,她是无聊的,而且这种无聊却又是致命的。她多么渴望投入到创作中去。或许只有痛苦,才是她创作的源泉。
这晚,一个男人端着酒,大喇喇地坐在她的对面。她看了他一眼,只见他五短的身材,相貌粗俗,给人一种咄咄逼人的感觉。她的身边总是不乏向她搭讪的男人,而他,是吴悠最讨厌的类型。
男人呷了一口酒,突然开口道:“你一直都在听别人讲故事,为什么不深入到故事中去,活到故事中去,然后再创造故事呢?”
他定定地看着她。他的那双眼睛,透着狼一样的凶狠的气息。
她一下子被吸引了。不应该啊,她怎么会被这样的一个粗人所打动呢?
“你是谁?”她问。
她还是头一次,在一个陌生男人面前,心脏砰砰直跳。女人的直觉告诉她,他很危险,她必须要尽快离开他。
“你不必知道我是谁,”男人回答,“如果你想要故事,那么,就跟我来。”
她莫名其妙地跟在了男人身后。他像有一股奇怪的力量拉着她。不久,他们来到了黑石县城城郊的一个娱乐城。
她做好了各种心理准备,以为男人会把她怎么样,但是他没有。他把娱乐城中所有的工作人员都叫了过来,站成了一排。男人大手一挥,对吴悠说:“你要听故事,她们随便一个人,都有一大把。你在这里上几天班,何愁没有故事?”
当“不夜城”的小公主们得知她是著名的家时,立马兴奋起来,说自己有好多好多的故事可以分享给她听。
小公主们争先恐后地要当吴悠笔下的女主角,吴悠动心了,答应留下来,开始在娱乐城里面做一些人力资源的工作。
果然,她进展神速,题材从自己专长乡村的故事转移到了城市里面。结果大获成功,深受读者喜爱。甚至因为写出了城市年轻姑娘的迷惘,得了一个文学家。她的名声如日中天。
她的灵感源源不断,感觉自己用一个世纪都写不完这些姑娘们的故事。但她感觉自己还缺乏了一点什么。她并没有真正揭露出生命的本质,于是想到了那个男人。她想:或许他才是解开生命真谛的那把钥匙。
她在小公主的口中,打听到了男人很多的信息。
他叫叶耀华,道上人称华哥,曾经用一把斧头,在黑石县城东门打下了一片天地。他为人极讲义气,对敌人却又心狠手辣。手下的人对他服服帖帖,敌人对他闻风丧胆。有了一定根基后,他开始着手创办实业,在白道中游走。如今,他黑白通吃。他主张说:人要靠野心活着,雄心勃勃地创建了“不夜城”。曾经吴悠亲耳听到叶耀华对手下的小公主们,说过这样的一段惊心动魄的训话:
“你们用身体挣钱,在世人眼里是肮脏的交易。但在我的眼里,你们跟那些坐在县办公室内,运筹帷幄的人们没有什么区别。你们和他们一样,都要靠出卖灵魂而活着。娜娜,盈盈,我刺痛你们了吗?你们哭了吗?很伤心,是吧?出卖灵魂的滋味很不好受,对吗?……但我想问你们,出卖灵魂很龌蹉吗?不,灵魂也是你们的资本,你们总比那些没有灵魂,浑浑噩噩的人要强上一百倍。活着,本来就是一件艰难的事情,那么,请你们不折手段地活着。但是,这并不意味着你们可以挥霍,可以奢靡,可以像那些贵妇人般过着享乐的生活。你们不可以!你们不要忘记,你们是来自农村的孩子,你们身上要有你们父辈身上节俭、坚韧、顽强的品质。如果你们坚守着自己身上那些宝贵的品质,那么,你们跟刚从农村走出来的时候一样的纯洁……”
如果说力量分成两种,一种是身体的力量,另一种是精神的力量,那么,年轻时候的叶耀华,这两者都是极其强悍的。
不折手段地活着!这一句话不停地在吴悠脑海中来回游荡。她明知道这近乎是邪教的煽动,自己却身不由己地被感动了。
你在凝视深渊的时候,深渊也在凝视着你。她知道,深渊的下面隐藏着这个世界的真相。她不能被深渊下面的那双眼睛给吓倒。要想看清楚生命的本质,就需要更大的精神力量,承受那些常人所不能承受的恐惧。而这种力量,正是吴悠现在所缺乏的。
那晚,她梦见了叶耀华征服了他。她半夜中惊醒,看着灯火辉煌的不夜城。她感受到这种城市的脉搏,正砰砰直跳。那群姑娘们还在努力地拼搏着。
她知道自己无法自拔了,偷偷潜进了叶耀华的办公室。
他一个人,坐在黑黢黢的办公室内,想个幽灵般,独自抽着烟。他们没有任何交流,就像蛇一样缠在了一起。她享受着被那种强大的力量所征服的感觉,享受着那种被撕裂的,被一点点毁灭的感觉……
“我已经整整等你两年了。”男人在她耳边轻轻地说。
她明白过来,早在两年前的那个酒吧里,她就掉入了他的陷阱。如今,她无法脱身了。
吴悠和叶耀华的婚礼空前的盛大,黑白两道的人都来了。她在眩晕中,感觉自己是这个世界上最幸福的人。
很快,幸福就像是泡沫,被一个名叫娜娜的女孩,给轻易戳破了。
“嫂子,华哥教会我们的是,要不择手段地活着,”娜娜在吴悠面前示威说,“我懂了,看来你并没有懂。”
她一下子醒了。她一只追求的生活的本质原来是这样,深渊里面的那双眼睛,幻化成了娜娜得胜归来的那双眼。
吴悠带着肚子里面的孩子,离开了。
讽刺的是,她终于看清了生命的本质,却放弃了写。重新变成了那个社会学家。
没想到绕了一圈,最后还是回来了!
……
大师兄讲完贝贝母亲的故事,叹息了一声说:
“这些事情,是悠悠姐亲口告诉我的。我十二岁不到就进了不夜城上班,跟她共事过一段时间。她一直规劝我去读书,我初中的学业,就是她辅导学会的。”
“不对啊,”贝贝质疑道,“我从来没有听我父母说过这些。我爸爸怎么可能曾经是混社会的人呢?我也从未听妈妈提起过写的事情。他们虽然不是很恩爱,但还是平平常常地生活在一起的啊。”
“那是你长大之后的事情了,”大师兄说,“你爸爸跟娜娜好上后,坠入了温柔乡,很快就堕落了,从此不再过问不夜城的事情。两年不到的时间,就破产了。他欠了一屁股的债,还是你妈妈帮他还清的。黑石县的那栋别墅也是你用你妈妈的钱重建的。后来,你爸爸死皮赖脸地重新追求你妈妈,你妈妈看在你哥哥叶子健的份上,才原谅了他,从此过上了平凡的生活。不过,你爸爸再不是你妈妈心中的那个英雄了。而你爸爸,也不再是那个意气风发的华哥了。曾经的锋芒都会渐渐被岁月抹平。你妈妈追求了一辈子生命的真谛,直到最后,她才悟出:其实生命的真谛,并不是那些轰轰烈烈,而是平凡。生命本身,其实就只是一个平凡的故事而已。”
听完贝贝父母的故事,我们所有人都陷入了沉思。
按理说,贝贝的妈妈已经去世,如今为什么又出现了跟她一模一样的人呢?她似乎拥有了贝贝妈妈所有的记忆,但性格又极不相同,如果说是双胞胎姐妹,年纪又相差了太多。
正值我狐疑之际,和贝贝妈妈一模一样的女人推门进来。她冲了进来,兴奋地看着我,问:
“你就是林天星?”
我懵了,傻傻地点了头。
“哈哈,太棒了!”女人鼓掌大笑,“你现在,就跟贝贝生孩子,立刻,马上。我看着你们造。”
什么?又来?
“快,快啊。臭小子,还愣着干嘛?”酷似贝贝妈妈的女人推了我一把,我险些撞到贝贝的身上。
疯婆子!!我暗骂。哪儿有逼人做这种事情的?
“天星,贝贝,你们两个的结合,将是历史性的,”女人手舞足蹈,兴奋地说,“你们将决定着一个新纪元的到来。世界的格局将因为你们的结合而改变!你们也即将成为新人类的始祖,成为新人类的亚当和夏娃。”
我听得一头雾水。此时,不知道是谁,在外面猛敲门。只听他嚷嚷道:
“伍悠,快把林天星和我妹妹交出来!否则的话,我要你这些小矮人们偿命。”
我一听,应该是叶子健的声音。
女人柳眉倒竖:“放他进来。”
玻璃门自动打开,叶子健气喘吁吁地立在门外,几个侏儒为阻拦他,像是猴子般爬在他身上。
“滚开!!”
叶子健怒斥一声,把肩膀上的两个侏儒扯下来摔到地上,同时踢开扯着他裤腿的两个小矮人。拜托束缚后,怒气冲冲地走了进来。
女人嘲弄叶子健说:“哟,子健,以前乳臭未干的时候,天天追着我喊妈妈。现在翅膀硬了,就开始没大没小的喊老娘的名字啦?”
叶子健脸上挂不住了:“伍悠,你不要得寸进尺。你不要忘了,当初是谁出资帮你建造这个实验室的。”
“你也不要忘了,我们研发的产品,帮你赚了多少白花花的银子。”伍悠高傲地说,“说到底,我们相互利用,只是是一条绳子上的蚂蚱而已。我们谁也不欠谁,你也不要总摆出一副咄咄逼人的样子。一看你那张臭脸老娘就心烦,你想想你小时候,多么的可爱,多么乖巧、粘人,又是那么地听我的话。”
“别提我小时候……”叶子健大吼。
在我的印象中,叶子健无论做什么事情,都一副胸有成竹的神态,为什么见到这个女人,就像吃了炮仗一样,一点就着呢?
这时,贝贝走到叶子健面前,问:“哥,这究竟是怎么回事?她究竟是什么人?为什么跟妈妈长得一模一样呢?”
叶子健叹了口气,摸了摸贝贝的头:“妹妹,她就是妈妈。”
“不,她不是妈妈,”贝贝哭了出来,“妈妈已经死了。”
“妈妈确实已经死了。不过,她是另外一个妈妈。”叶子健回答。
“另外一个妈妈?”贝贝不可思议地看了伍悠一眼。
叶子健沉默了半响,突然说了一句震惊所有人的话:
“眼前这个女人,是妈妈的克隆体。”
老实说,这种可能性我也猜过,但很快就被本能性地否决了。克隆人在我的印象中,还只属于科幻的范畴。如今,一个活生生的克隆人出现在我面前,我怎么样也不敢相信。
“这……这不可能……”贝贝喃喃道。
“贝贝,难道你没有发现,我们在完全不同的环境下长大的吗?”叶子健痛心地说,“爸爸很少回家,实际上是跟这个女人在一起。”
震惊中,叶子健展开了他的回忆。
吴悠和叶耀华离婚后,她带着肚子里面的叶子健,住进了她的闺蜜家,并在她闺蜜家把叶子健生了出来。
她的闺蜜叫王月,是一位自学成才的生物学家。她们在高中时代相识,吴悠是文科班的翘楚,王月是理科班的第一,两人一见如故,互为对方的才华所倾倒,成了闺蜜。但王月身体不好,长时间处于休学状态。学校的寝室不利于她的身体,于是她在林城大学的小巷子里面租了一间房子住下,靠种一些花花草草摆路边摊为生,身体好时候偶尔去大学内蹭蹭课来听。
叶子健就诞生在林城大学堕落街的一个十平米不到的小房间里面。她们的房子,是搭建在天台上的活动板房。晚上,从窗户外面看去,密密麻麻的灯光像是无数只萤火虫挤在一起。不远处的高楼,是这个城市有名的高档住宅区。高楼上面的灯光影影绰绰,像是一排排死人的骨架。阴森,没有任何温度。
“你看这个城中村,”王月指着灯火通明的蚂蚁般的房子说,“跟非洲那些贫民窟有什么区别?你再看看山腰的别墅区,跟伦敦的高档住宅又有什么两样?”
“你要是愿意,我们随时可以那个高档的住宅区里面去。”吴悠豪气地说。她当了好长一段时间的销书作家,挣了不少钱。别说是住进去,就是买两套,也不成问题。
“不了,我现在在这里,感觉特别的宁静。我喜欢听收废报纸大叔的吆喝声,我喜欢看挨家挨户安装宽带的小伙子,我喜欢观察那些驻守在三叉路口骑摩托车的男人们等待生意。他们每个人都在自己的空间里面奋斗。我很喜欢,”王月说,“亲爱的,如果你住进那个别墅区,就永远感受不到这个世界的温度了。那里除了阴谋,冰凉,虚妄,浮夸以及自以为是之外,还有什么?”
吴悠陷入了沉思。
王月拖着病怏怏的身体,接着说:“你是一位大作家,后面写的作品越来越好。我真心为你高兴。但是,你后面写的作品,缺乏了一个精神内核,你知道是什么吗?”
“是什么?”吴悠的心砰砰直跳,写作是她一生的事业,她一向容不得任何人亵渎她的作品。要是其他人说她的作品缺乏了精神内核,她铁定会像陈忠实那样,骂她懂个锤子。但对王月这个女人不行,她总是在关键的时刻,直中要害。
吴悠心惊胆战地听着,听着王月对她作品的评价,就像当年等待高考分数线时那么紧张。
“你的作品,”王月说,“缺乏一种向上的力量。”
吴悠听罢,长舒一口气,心说,这王月果然只是个理科生而已,根本看不清人性的本质,对文学的评价还停留在中二的水平。她笑问:“宝贝,那你的意思是,要我写鸡汤喽?”
“不,不是鸡汤,”王月说,“你写尽了阴谋诡诈,把人性的阴暗面揭露得个地儿朝天,你很了不起。但是,每当读完你的作品,我都想一个问题:我们人类没有救了吗?我在你的作品中,看不到这个答案。”
吴悠浑身战栗着,一句话,又把她拖入了深渊。不错,她无数次在黑暗中思考过这个问题。她没有答案,作品中自然也没有答案。这个王月,不愧是她的知己,径直通过作品,一直看到了她的灵魂。
两年后,叶耀华那个四肢粗壮的矮冬瓜找上门来了。他的身家财产都被那个叫娜娜的女人和一个叫阿辉的小仔骗光不说,还欠了一屁股债。他跪着要吴悠回心转意,当年他有多么的耀武扬威,如今就有多么的低三下四。
子健需要一个爸爸!他的一句话打动了吴悠。
吴悠花了所有的积蓄,为叶耀华还了债,并买回了那栋不夜城。她本以为可以就此安安心心地,和他平平凡凡地过下去,但矮冬瓜死性不改,总幻想着要东山再起。
他开始贩毒,在别墅下面挖了一条近五公里长的地道,地道终点处,有一个两个足球场大小的温室。温室内模拟自然环境,栽种了大量的罂粟。甚至还建立了加工厂,把收种的罂粟直接加工提纯,通过地道运输到了不夜城。生产、加工、运输、销售,一条线,为矮冬瓜赚了不少钱。
叶耀华东山再起了,又开始耀武扬威起来。吴悠对他死了心,终于相信了“狗改不了吃屎”这句土话。她一边守着叶子健长大,一边吴悠沉浸在自己的创作之中。她一直在寻找王月所说的“向上的力量”,但很遗憾,她一直没有找到。她陷入了王月所说的冰冷的环境之中,她好几次想跳出这种环境,平平凡凡地过下去,但始终挣脱不开这种生活带来的魔咒。她终于明白,她的骨子里,深爱着这种奢靡。
等吴悠反应过来的时候,叶子健已经四岁了。四岁的叶子健,已经能够独立百科全书了,他总是盯着百科全书中宇宙的起源发呆,也不知道他小小的脑袋里面在思考些什么。
叶子健四岁那年的夏天,得了一场大病,吴悠操碎了心。当她看到病历上“先天性心脏病”和“心脏畸形”几个潦草的大字之后,她彻底奔溃了。
“她被诅咒了吗?”她想,“还是叶耀华做了太多的缺德事,让孩子遭受了报应?”
孩子生了病,叶耀华也只是叹息了一声“天意如此,他有什么办法”之后,就和一位叫欢欢的女人,继续他的花天酒地了。
吴悠好几次,恨不得杀了丈夫。但看着可怜的儿子,才罢了手。
她把心中的苦闷,倾诉给了闺蜜王月听。他对王月说:“子健若是不再了,她也不想活了!”
第二天一大早,吴悠接到了王月的电话:“亲爱的,带儿子到我这里来,我有办法救他。”
吴悠起初不敢相信,这王月本身就是病怏怏的,若是她真有那么厉害,能够救得了儿子,为什么她不救救自己呢?
抱着试一试的心态,吴悠把叶子健带到了吴悠家。
王月把吴悠带到了林城大学的一个生物实验室。实验室内阴暗极了,似乎故意在掩饰着什么。吴悠在中,描绘过很多生物实验室内诡异的气氛,但从未像这天这样让她心里发毛。
王月开门见山地说:“要想救子健,恐怕得出卖你的灵魂。”
“出卖我的灵魂?”吴悠不敢相信地问。
“不错,我们正在研发克隆人,”王月说,“克隆出一个你,让把心脏替换给子健。从母体给的心脏,应该不会出现太大的排异反应。成功后,子健就能健康地活下去了。我们观察过子健的病情,他暂时再支撑个一两年没有问题。等一年后,克隆人到了可以做心脏手术的时候,就可以为子健换心脏了。”
克隆技术?吴悠震惊了!她心惊胆战地问:“如果这样的话,岂不是要害了那位克隆人?”
“不是一个,是一百多个,”王月严肃地说,“需要复制一百个你。我们现有的技术,克隆人成功的概率,是百分之一。能不能成功,还要看运气。”
……
听到这里的时候,我不由倒吸了一口冷气。这个王月究竟是什么人,二十多年前,就掌握了克隆人的技术。真是了不得。
这时,伍悠哈哈笑了两声:“子健,你说得很对,我就是那一百个克隆人中的幸存者。”
“快,快啊。臭小子,还愣着干嘛?”酷似贝贝妈妈的女人推了我一把,我险些撞到贝贝的身上。
疯婆子!!我暗骂。哪儿有逼人做这种事情的?
“天星,贝贝,你们两个的结合,将是历史性的,”女人手舞足蹈,兴奋地说,“你们将决定着一个新纪元的到来。世界的格局将因为你们的结合而改变!你们也即将成为新人类的始祖,成为新人类的亚当和夏娃。”
我听得一头雾水。此时,不知道是谁,在外面猛敲门。只听他嚷嚷道:
“伍悠,快把林天星和我妹妹交出来!否则的话,我要你这些小矮人们偿命。”
我一听,应该是叶子健的声音。
女人柳眉倒竖:“放他进来。”
玻璃门自动打开,叶子健气喘吁吁地立在门外,几个侏儒为阻拦他,像是猴子般爬在他身上。
“滚开!!”
叶子健怒斥一声,把肩膀上的两个侏儒扯下来摔到地上,同时踢开扯着他裤腿的两个小矮人。拜托束缚后,怒气冲冲地走了进来。
女人嘲弄叶子健说:“哟,子健,以前乳臭未干的时候,天天追着我喊妈妈。现在翅膀硬了,就开始没大没小的喊老娘的名字啦?”
叶子健脸上挂不住了:“伍悠,你不要得寸进尺。你不要忘了,当初是谁出资帮你建造这个实验室的。”
“你也不要忘了,我们研发的产品,帮你赚了多少白花花的银子。”伍悠高傲地说,“说到底,我们相互利用,只是是一条绳子上的蚂蚱而已。我们谁也不欠谁,你也不要总摆出一副咄咄逼人的样子。一看你那张臭脸老娘就心烦,你想想你小时候,多么的可爱,多么乖巧、粘人,又是那么地听我的话。”
“别提我小时候……”叶子健大吼。
在我的印象中,叶子健无论做什么事情,都一副胸有成竹的神态,为什么见到这个女人,就像吃了炮仗一样,一点就着呢?
这时,贝贝走到叶子健面前,问:“哥,这究竟是怎么回事?她究竟是什么人?为什么跟妈妈长得一模一样呢?”
叶子健叹了口气,摸了摸贝贝的头:“妹妹,她就是妈妈。”
“不,她不是妈妈,”贝贝哭了出来,“妈妈已经死了。”
“妈妈确实已经死了。不过,她是另外一个妈妈。”叶子健回答。
“另外一个妈妈?”贝贝不可思议地看了伍悠一眼。
叶子健沉默了半响,突然说了一句震惊所有人的话:
“眼前这个女人,是妈妈的克隆体。”
老实说,这种可能性我也猜过,但很快就被本能性地否决了。克隆人在我的印象中,还只属于科幻的范畴。如今,一个活生生的克隆人出现在我面前,我怎么样也不敢相信。
“这……这不可能……”贝贝喃喃道。
“贝贝,难道你没有发现,我们在完全不同的环境下长大的吗?”叶子健痛心地说,“爸爸很少回家,实际上是跟这个女人在一起。”
震惊中,叶子健展开了他的回忆。
吴悠和叶耀华离婚后,她带着肚子里面的叶子健,住进了她的闺蜜家,并在她闺蜜家把叶子健生了出来。
她的闺蜜叫王月,是一位自学成才的生物学家。她们在高中时代相识,吴悠是文科班的翘楚,王月是理科班的第一,两人一见如故,互为对方的才华所倾倒,成了闺蜜。但王月身体不好,长时间处于休学状态。学校的寝室不利于她的身体,于是她在林城大学的小巷子里面租了一间房子住下,靠种一些花花草草摆路边摊为生,身体好时候偶尔去大学内蹭蹭课来听。
叶子健就诞生在林城大学堕落街的一个十平米不到的小房间里面。她们的房子,是搭建在天台上的活动板房。晚上,从窗户外面看去,密密麻麻的灯光像是无数只萤火虫挤在一起。不远处的高楼,是这个城市有名的高档住宅区。高楼上面的灯光影影绰绰,像是一排排死人的骨架。阴森,没有任何温度。
“你看这个城中村,”王月指着灯火通明的蚂蚁般的房子说,“跟非洲那些贫民窟有什么区别?你再看看山腰的别墅区,跟伦敦的高档住宅又有什么两样?”
“你要是愿意,我们随时可以那个高档的住宅区里面去。”吴悠豪气地说。她当了好长一段时间的销书作家,挣了不少钱。别说是住进去,就是买两套,也不成问题。
“不了,我现在在这里,感觉特别的宁静。我喜欢听收废报纸大叔的吆喝声,我喜欢看挨家挨户安装宽带的小伙子,我喜欢观察那些驻守在三叉路口骑摩托车的男人们等待生意。他们每个人都在自己的空间里面奋斗。我很喜欢,”王月说,“亲爱的,如果你住进那个别墅区,就永远感受不到这个世界的温度了。那里除了阴谋,冰凉,虚妄,浮夸以及自以为是之外,还有什么?”
吴悠陷入了沉思。
王月拖着病怏怏的身体,接着说:“你是一位大作家,后面写的作品越来越好。我真心为你高兴。但是,你后面写的作品,缺乏了一个精神内核,你知道是什么吗?”
“是什么?”吴悠的心砰砰直跳,写作是她一生的事业,她一向容不得任何人亵渎她的作品。要是其他人说她的作品缺乏了精神内核,她铁定会像陈忠实那样,骂她懂个锤子。但对王月这个女人不行,她总是在关键的时刻,直中要害。
吴悠心惊胆战地听着,听着王月对她作品的评价,就像当年等待高考分数线时那么紧张。
“你的作品,”王月说,“缺乏一种向上的力量。”
吴悠听罢,长舒一口气,心说,这王月果然只是个理科生而已,根本看不清人性的本质,对文学的评价还停留在中二的水平。她笑问:“宝贝,那你的意思是,要我写鸡汤喽?”
“不,不是鸡汤,”王月说,“你写尽了阴谋诡诈,把人性的阴暗面揭露得个地儿朝天,你很了不起。但是,每当读完你的作品,我都想一个问题:我们人类没有救了吗?我在你的作品中,看不到这个答案。”
吴悠浑身战栗着,一句话,又把她拖入了深渊。不错,她无数次在黑暗中思考过这个问题。她没有答案,作品中自然也没有答案。这个王月,不愧是她的知己,径直通过作品,一直看到了她的灵魂。
两年后,叶耀华那个四肢粗壮的矮冬瓜找上门来了。他的身家财产都被那个叫娜娜的女人和一个叫阿辉的小仔骗光不说,还欠了一屁股债。他跪着要吴悠回心转意,当年他有多么的耀武扬威,如今就有多么的低三下四。
子健需要一个爸爸!他的一句话打动了吴悠。
吴悠花了所有的积蓄,为叶耀华还了债,并买回了那栋不夜城。她本以为可以就此安安心心地,和他平平凡凡地过下去,但矮冬瓜死性不改,总幻想着要东山再起。
他开始贩毒,在别墅下面挖了一条近五公里长的地道,地道终点处,有一个两个足球场大小的温室。温室内模拟自然环境,栽种了大量的罂粟。甚至还建立了加工厂,把收种的罂粟直接加工提纯,通过地道运输到了不夜城。生产、加工、运输、销售,一条线,为矮冬瓜赚了不少钱。
叶耀华东山再起了,又开始耀武扬威起来。吴悠对他死了心,终于相信了“狗改不了吃屎”这句土话。她一边守着叶子健长大,一边吴悠沉浸在自己的创作之中。她一直在寻找王月所说的“向上的力量”,但很遗憾,她一直没有找到。她陷入了王月所说的冰冷的环境之中,她好几次想跳出这种环境,平平凡凡地过下去,但始终挣脱不开这种生活带来的魔咒。她终于明白,她的骨子里,深爱着这种奢靡。
等吴悠反应过来的时候,叶子健已经四岁了。四岁的叶子健,已经能够独立百科全书了,他总是盯着百科全书中宇宙的起源发呆,也不知道他小小的脑袋里面在思考些什么。
叶子健四岁那年的夏天,得了一场大病,吴悠操碎了心。当她看到病历上“先天性心脏病”和“心脏畸形”几个潦草的大字之后,她彻底奔溃了。
“她被诅咒了吗?”她想,“还是叶耀华做了太多的缺德事,让孩子遭受了报应?”
孩子生了病,叶耀华也只是叹息了一声“天意如此,他有什么办法”之后,就和一位叫欢欢的女人,继续他的花天酒地了。
吴悠好几次,恨不得杀了丈夫。但看着可怜的儿子,才罢了手。
她把心中的苦闷,倾诉给了闺蜜王月听。他对王月说:“子健若是不再了,她也不想活了!”
第二天一大早,吴悠接到了王月的电话:“亲爱的,带儿子到我这里来,我有办法救他。”
吴悠起初不敢相信,这王月本身就是病怏怏的,若是她真有那么厉害,能够救得了儿子,为什么她不救救自己呢?
抱着试一试的心态,吴悠把叶子健带到了吴悠家。
王月把吴悠带到了林城大学的一个生物实验室。实验室内阴暗极了,似乎故意在掩饰着什么。吴悠在中,描绘过很多生物实验室内诡异的气氛,但从未像这天这样让她心里发毛。
王月开门见山地说:“要想救子健,恐怕得出卖你的灵魂。”
“出卖我的灵魂?”吴悠不敢相信地问。
“不错,我们正在研发克隆人,”王月说,“克隆出一个你,让把心脏替换给子健。从母体给的心脏,应该不会出现太大的排异反应。成功后,子健就能健康地活下去了。我们观察过子健的病情,他暂时再支撑个一两年没有问题。等一年后,克隆人到了可以做心脏手术的时候,就可以为子健换心脏了。”
克隆技术?吴悠震惊了!她心惊胆战地问:“如果这样的话,岂不是要害了那位克隆人?”
“不是一个,是一百多个,”王月严肃地说,“需要复制一百个你。我们现有的技术,克隆人成功的概率,是百分之一。能不能成功,还要看运气。”
……
听到这里的时候,我不由倒吸了一口冷气。这个王月究竟是什么人,二十多年前,就掌握了克隆人的技术。真是了不得。
这时,伍悠哈哈笑了两声:“子健,你说得很对,我就是那一百个克隆人中的幸存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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