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家之后,妈妈一眼就发现我穿了别人的衣服,我撒谎说是艳玲的,然后就赶紧洗澡去了,还好头发已经有些干了,不然肯定会被看出破绽的。妈妈用在我身上的洞察力向来很强,我以前学电子琴的时候,她的要求是每周末必须练琴一个钟以上,但我有时也会偷懒,有弹但时间并不长,有一次我玩到忘记弹了,妈妈下班后回来问我有没有练,我骗说有,结果那天早上的插座刚好坏了,但我不知道,妈妈发现我撒谎后很生气,我当时也相当害怕,妈妈问我要怎么解决,我说做仰卧起坐,她说100下,然后我就真的做100下了,因为需要时间,所以妈妈后来也就气消没想过要打我了。但自那以后的我不是不再说谎了,而且做事之前先考虑后果,然后再想一个合理的谎言可以骗过妈妈,在这点上,我们一直在较量,直到我成年。
在我的少年时代,有几次是我撒过的最有意思的谎,弹电子琴的是一年级的事了。我上二年级的时候,有一次放学回家,看见路边有个坑,坑里装满了淤泥,然后我就想着踩下去看看有没有沼泽的感觉,当时我穿的是拖鞋,淤泥又滑又凉的,我越踩越觉得好玩,即使没到膝盖了,但我还是可以站稳并把脚抽出来。但就因为我有这样的想法,我的一只拖鞋后来不小心陷到淤泥里去了,当时已经接近傍晚了,我没办法只能穿一只鞋子回家,然后边走边找水可以洗脚,后来在家附近的池塘里洗了。我觉得那是我这辈子说过最蠢的一个谎言了,因为我居然告诉妈妈说我的一只鞋走着走着不小心就掉了而且找不到了。妈妈盯着我的脸没有生气,直接叫我吃饭,我当时还以为自己瞒过去了长舒了一口气,谁知第二天我妈因为要上班所以叫我奶奶在我下午放学的时候跟踪我了,而我还因为自己逃过了一截所以信誓旦旦地又去了掉鞋的地方。
回家后妈妈气得要打我,但被奶奶拦下来了,奶奶回去之后,妈妈因为要买菜做饭,所以让我先跪在门槛上等她回来,我乖乖照做了。我们家那时候的门是那种很老式的,像古装戏里的那种木门一样,用力一搬就可以取下来了,我试过的,如果我力气再大点的话一定可以取下来的。但可能也是因为这扇门透露了我的家境并不富裕,所以我们家从不招贼。现在想来我那个时候我真的好傻,因为我不会在妈妈离开之后起来,就我家那门上的“洞”,等她到家门口了我再去跪也不会迟的。我就那样乖乖地跪着,然后注意到了洗碗盆旁边的洗洁精——我起来倒了一点洗洁精在手上,并沾了些水,而后就又跪回去了,我是跪着吹泡泡的,这个方法还是我有一次洗碗的时候发现的,我吹得很开心,都忘了自己是跪着的了,直到妈妈开门进来,她反倒被我这么傻的行为逗笑了,地面有点湿,是泡泡掉下来砸到地面后破了的结果。
再接着,是小学三年级的时候,我认识艳玲有一段时间了,她邀我在星期六的下午去她家后面烤番薯吃,他哥哥会烤。我没有吃过烤番薯,所以相当嘴馋。我拿了课本骗妈妈说要到艳玲家学习,这是艳玲教我的,总算比较像样了。到了艳玲家后,我直接把课本一放,就跟着她和她哥哥去偷挖别人种的番薯了。那里的番薯超大的,我很兴奋,但艳玲哥哥说那是喂猪的,所以我们又挑了小的。我们挖番薯的时候,艳玲哥哥用砖头砌了起来,然后开始生火……因为我什么都不懂,所以只好坐等吃啦!我觉得那嫩黄色的东西是我这辈子吃过最好吃的食物了,听艳玲哥哥说那是“鸡蛋种”的,但我后来没再吃过那么好吃的番薯了。
我跟李铭哲和几个同学陆续进入了校长室,原来校长是选我们当值日生了,这下,我要是晚回家的话就有理由了。
璟迁家里是做塑料袋的,他妈妈要他放学早点回家帮忙别在学校逗留,所以排到我值日的那天下午我们就不打乒乓球了。我催他赶紧回家,然后自己去登记各班卫生的分数,谁知我才记了一半他就又回来了,我刚想开口唠叨他就把几颗牛奶巧克力塞到我了手里。
“给你,我回家了!”他笑嘻嘻地说,他知道我喜欢吃这个,我突然感觉自己是被宠的,因为我很少很少给他带吃的。对于我们这个年龄来说,每天有点零花钱是相当幸福的一件事,但我的妈妈和奶奶是从不给我零花钱的,我跟我妈要过一块钱,从早要到晚,连一分钱都没瞧见,我爷爷的话,如果我跟他要他大多是会给的,但我不敢要多,最多的一次是一块钱,平时有的话都是一毛、两毛、五毛的。我爸爸最好,我每次跟他要时,他都会多给我,有一次我跟他要两块钱买笔和本子,他一下子给我五块,我别提多高兴了。
艳玲就比较有零花钱,有时候她会买果冻分给我吃,两毛钱一个,挺大的,我们每次都能吃得很满足。如果我有零花钱的话,我就会给艳玲买可以干吃的泡面,有时我们也会从家里带来方便面一起分享,同样是不泡水的,在没撕开封口之前先拧碎,然后把调味料倒进去摇匀,直接吃,那种感觉到现在还回味无穷呢。
对了,我们六一的时候除了乒乓球比赛之外还要表演节目呢,我们在练习乒乓球之前就有所准备了,我是跳舞、演小品和电子琴演奏,当时连附近的初中都请假来看我们表演呢。我们的舞蹈是班主任和我一起编的,她是我们全校师生都喜欢的老师,她对每一个学生都很好,经常和我们谈话,她生日的时候低年级的同学会送自己画的画给她,我们高年级的就凑资买礼物给她,她生日那天办公桌上堆的全是我们的礼物,学生一批接着一批进出她的办公室,我当时就在想,等我长大了一定要成为像她那样的老师。然而,也是因为她,我们班莫名其妙地分成了好几个班派,很不团结,且经常说她偏心,她因为这样的事可是伤透了脑筋呢。但也是因为她,细心又耐心的她,一次又一次地打开我们的心扉,这中间还不知付出了多少精力。我们全班又和好如初了,真得好好感谢她呢。
我们演的小品是李铭哲编的,挺有意思的一个作品,但我忘了叫什么名字且具体内容都讲了些什么了,我只知道我演的是一个卖衣服的,他一开始只说了大概内容就受到了老师和同学们的一至肯定。
而我也是在那个时候才开始对我以后的日子充满希望的——高年级的哥哥姐姐们,虽然只比我们大个一两岁、两三岁,但他们最明显的就是都好高大,看到他们之后我就开始憧憬,啊,几年之后,进入中学的我就是大姐姐了,我会长得很高,可以跟同学们一起骑车去上学,也可以一起去较远的地方玩;我会有自己的零花钱,想买什么就买什么,特别是吃的,我一定要买好多好多……
但事实就是事实,以后的我确实没有期待的那么“丰满”。我确实是跟同学们一起骑着自行车去上学的,而且我会把妈妈给我买菜用剩的钱存起来,周末的时候就去买大包小包的零食在家边吃边看动漫。只是意料之外的,是我至初二以后并没有竖着长而是开始横着长,毕竟我的胃口向来就很好。而且,更重要的是,以前的我虽然一直以每年两厘米的速度匀速长高着,没有像身边的朋友那样有一段时间突然猛长起来,连天天见面都能发现,更可惜的是我遗传了家族的基因,初三之后的我基本就不长个儿了。
乒乓球比赛时,我们班得了第二名,很重要的原因是我不知道延长赛之后的规则,我以为同样是一人开两颗球的,所以大概有两三次在对方打过来的时候我以为是要给我发的,所以用手接了,最后一次好险,我本来是紧张到不行的,还好对方在决定性的一球居然触网了,所以我就很侥幸地赢得了第二名。我们班主任兴奋得一把把我横抱了起来,我愣是吓了一大跳。不过,我好像被“二”这个词诅咒了一般,我从没当过正班长,只有副的;我参加全市的作文比赛,得了二等奖;我参加全区的画画比赛,也得了二等奖;这还包括后来有一次和妈妈一起去买护肤品,当时有抽奖活动,我给妈妈又抽了个二等奖……
可能我从小就喜欢小孩子吧,上六年级的我,居然跟以前因为玩双杠有点小纠纷且不太喜欢的低年级同学和他的几个小伙伴成为好朋友了,他们一开始还姐啊姐的叫我,到后来居然都直接喊我名字了。我们六一节的时候还约好了一起玩雪花和水汽球,玩得满身都是。有一次他们去我家玩,我给他们洗水果回来时,无意间听见他们的谈话了——
“你喜欢媚颖吗?”
“喜欢啊。”
“我也是,将来就选像媚颖一样的女孩做女朋友吧!”
他们有说有笑的,我都不太好意思进去了。
艳玲喜欢李铭哲的事终于藏不住了,这件事传遍了整个班,继璟迁的事故之后。璟迁的事是同学跑来告诉我的,我当时正在记早勤的分数,璟迁在他的课本后面写了“璟迁和玲玲一见钟情”,借他书的同学不小心看到后就大声喊了出来,结果全班都知道了,即使不知道这个玲玲是谁,但大家最喜欢瞎起哄了,以至于后来数学老师教小数点的时候,强调我们要看括号里有没有说精确到小数点后几位数,然后举例他算出的那道题的答案,因为是整数,所以就说17.0,精确到第二位数就是17.00,接着全班就仿佛醒了似的,一直0000地喊下去,说得璟迁满脸通红的,只有数学老师不知道情况而已,我们全班都兴奋不已。
我们开始说李铭哲是艳玲的“白”了,就白马王子的简称,当然不会去当着李铭哲的面说,艳玲心里像喝了蜜一样甜,但李铭哲知道我也跟着起哄后就生我的气了,且好长一段时间不跟我说话,连招呼都不打了,什么嘛,我也不高兴了,然后两个人就真的无话可说了。
过年的时候,妈妈给我买了新裙子,自幼儿园参加跳舞以来,我已经好几年没有穿裙子了,但妈妈这次给我买的裙子我相当喜欢呢,是紫色银边的半身裙,靴子也是紫色带钻的,还有几条流苏,上身的羊毛衫则是白色的,也有一点紫色的图案,看起来还真像是一套的呢。对了,妈妈的朋友也送了我一件黑色且有玫瑰图案的连衣裙来着,这样我就可以换着穿了。
奶奶给我买了对玫瑰下吊有钻石的耳环配那身连衣裙,后来我还自己买了及肩的且只有两条细琏垂下来的耳环和浅蓝色的发箍。我把头发放下来了,妈妈没有反对,因为不习惯围围巾的我把头发放下来的话就有点围巾可以保暖的作用了。
回到学校后,同学们对我的改变都很赞同,现在的我不是可爱而是漂亮了,我也很高兴。妈妈给我买了粉色的短袖中棉褂,穿起来大概在膝盖上面一点的地方,因为整个学校没人穿过像我这种的,璟迁在我玩闹之后觉得热就脱掉放在桌肚时,好奇地拿了我那件衣服穿着玩,还到处跑,和几个男孩子轮流穿了起来。有意思的是,之前我说初中之后没长个儿的事,我那件粉色的中棉褂到了我上高中之后居然还可以穿,而且还是很合身的那种。
妈妈也尝试在早上时间允许的情况下给我扎两根辫子了,还系上了当时女孩流行的粉色头花,有一个后来弹性不好有点松了,有男孩子故意把它扯下来然后往自己的头上套,我只能带着一朵头花去追他了。我是在中午洗头的情况下就带那个蓝色的发箍和及肩耳环的,后来发箍被邻居家的小妹妹看上了,非吵着她妈妈来跟我要,她妈妈就说想跟我买,我虽然很喜欢,但因为从小就被教育爱幼的我就不得不忍痛割爱了,我没有要她们的钱,但后来的我再也找不到和当时一模一样的发箍了。包括那个头花,有一次晚上我们一家人出去玩,但我坚持要带那个松掉了的头花,结果那个头花在我们开车回家的路上被风吹走了。再后来,我找遍了整个市场也找不到和我剩下的那朵头花相同的颜色了,要么太深要么太浅的,都没有我原来的那个好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