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卷 第二十五章县城遇美少年

    放学?想到这个字眼我一时有些难受,这是十几个孩子根本没有上过学,若非我继承了原主的记忆,根本这辈子都不会知道这个染是什么染。

    唐家到了我们这一代全部是木字底,所有的孩子名字底面都带木字,我名字中的染前世是因为好听,在这里却是因为白华以前染坊长工的女儿,生下我时候还期盼我将来能嫁个染坊小老板,这样起码衣食无忧了。

    后来梨儿,朵儿就都很接地气了,大伯给取的名字,大伯上了两年学,一些普通的字还是认识的。

    我来这里两个月从来都没有见过大伯,因为我们家很穷,穷的他们都不愿和我没有任何关系!害怕我们巴结他们,不过他们家那个堂哥哥很好的,我们家孩子受欺负的时候他的还经常帮我们呢!

    孩子的世界就是单纯!

    面条早就做好了,就等他们回来马上就下锅,然后他们还带回来很多姐猴,我就用又给他们炸了吃,炸了五六十个,当下每个人都可以吃到不少。剩下的洗净用盐水泡在大坛子里,明天想办法找个销路卖出去再说吧!

    三斤的面做成的面条还是很多的,每个人都盛一大碗,一个个吃的吸溜吸溜的很高兴很满足,还有那一斤肉用门口中种的那个青菜炒的,倍儿香!都有吃到肉很开心。

    以前我买过更多的肉,但都他们吃两三天,因为一下子吃完就没有了。我在的情况下,发话叫他们吃光,他们看了白华菜放心大胆的吃。

    我家是母上社会,白华的话才是圣旨。

    晚上,我早已洗好睡了,边上也没了声音,迷迷糊糊的好像有人摸我,我怎么也摆脱不了。

    迷迷瞪瞪的醒来,看到白华我心里顿时来火,大半夜不睡觉抽风呢?可碍于她是原主的母亲,我只能忍气吞声。有些不耐的问:“大半夜的干嘛呢?”眼睛都不是很睁得开。

    白华站在我床前,这床其实就是木板,她低头声音很小,似是征求我的意思般问:“你爹被官家带走好些日子了,也不知道在里面怎么样了,你看是不是去看看他?”

    “我去还是你去?”我侧了个身,没什么气力的问。

    白华揉搓着手,试探着问:“要不你去吧?”

    我点了下头:“知道了,明天去,快去睡吧!”真是够了,大半夜叫醒我就为这个,白天不能说吗?

    白华轻吁了口气,转身出去了。而后便是我在这里睡的最长一夜,以前总要早早起来,很晚才回来,长期的睡眠不足,乃至我今日睡到了中午。

    糙面稀饭,给我留了一碗,我不喜欢,喝了些清水就算了。

    想着等会去看那素未谋面的老爹,心中有些烦闷,我去找他说什么呀?而且是不是得准备些东西?大牢这个地方,不管是前世今生那都不是人待的地方,估计那老爹在里面也过不好,但是进大牢少不得一番打点,我这点腰包能够用吗?

    看着自己那本来就为数不多的钱,我真心是不想去。何况皇权不下县,我从现在出发,最起码晚上才能到县城,也是够呛。

    说来那爹爹进去还是因为原主那漂亮衣衫,一件被丢弃的好看衣衫让几个捡破烂的一起看上,那老爹一不小心就把人弄死了。

    杀人偿命,说来是要秋后处决的,现在也就两个月的时间了。

    以前比较忙,从未细想此事,突然闲下来想到那原主的爹爹要是被处死倒是挺不好的。

    莫说他还算为家人考虑,就算他罪大恶极,好歹也是原主的父亲,这一家子的男主人,若是死了,这一家子都要受欺负。

    人就是会欺负你家没男人,一堆半大小子就算长大了,人家一样轻视。从原本万恶家的孩子更名为没爹的孩子,想想还真是头疼。

    他活着不为别的,就为这一堆孩子有个爹。

    只是杀人偿命,我真的不知道要怎样救他。

    唐桑见我要出去,问我去哪里,我想县城就不告诉他了,便随意说了个地方,他要和我一起去,拒绝两次,他坚持,我便同意了。

    炸了一大陶罐的姐猴拿去贿赂县城的衙役,希望能有点作用。

    县城真的很远,差不多二十公里的样子,若非每日来回在镇上奔波,我真的扛不住这么远的路程,这是我去镇上来回的来回。

    一路问了好些人才终于来到县衙前,天色都有些发暗了。

    我的身上全都汗湿了,唐桑也不例外,在路上我告诉他是要来看爹爹,他脸色有些灰暗不明,不知道高兴还是悲哀呢。

    生在这样贫苦的家庭,衣食不饱,能有最基本的原则心就不错了。

    唐桑算是这弟妹几个中性情较好的,老六、老七总是去偷人家东西,因为这个别人好几次找上门来,也就是我白天都在工作,不然真的和人家一起数落数落那两孩子,太没谱了。

    那时候我就告诉他们,宁做乞儿,不做盗贼。不问自取,是谓偷也。

    其实谁小时候都偷过东西,我也有经验,只是这一家子太穷了,我不敢拿他们未来冒险,必须从小纠正。

    原本也有想教他们写字来的,只是我写的是简化字,不一样,所以没有教。

    县衙门口,我第一次看到真正的捕快,炎炎夏日,两人配着刀晒着烈日。颇似前世站岗的警察叔叔,蛮敬业的。

    鼓起勇气上前,我做了几个深呼吸让自己的不安平稳一些,客气的笑着问:“叔叔,我想问一下大牢在哪里?我是否可以探亲?”

    两人都看着我,一个拿手扇着风探究的考量我说:“探亲么?可以啊!这个带了么?”他说着做了个钱的手势。

    我摇摇头,他们嗤笑一声,朝我摆摆手,似乎在说没钱你来干嘛?

    我暗自笑笑,社会使然,无论什么年代,朝廷大门朝南开,没钱你莫来。但我依旧礼貌的微笑:“我爹爹被关两月了,我想看看他,这里有一些金蝉子,送与二位叔叔尝尝新鲜,二位叔叔行个方便?”

    “回吧!就算我放你进去,你也进不了牢门,这年头没钱办什么事?”另一个捕快说。

    诚然,就算他让我进去,里面也需要打点,至于我身上这点钱根本没用,且若用来打点关系,十几张嘴就要饿着,不值得!

    思及此,我放弃去见那倒霉爹爹的念头,带着唐桑走人。

    天色渐晚,走了百米我就开始考虑这晚上是在县城住,还是走到半夜回家,头疼的很。

    “大姐姐,我们怎么办啊?”唐桑有些不安。

    我摸摸他的头,给他一个笑容:“找个客栈住一晚,带你逛逛县城的夜市。”

    说来这一家子都没到县城来过,原主也没来过,而我来县城也是第一次,能找到县城纯属因为从镇上一条大道朝西直走就到了,不然我非的迷在路上不可。

    唐桑既期待又担心的问我:“会要很多钱吗?”

    我摇摇头:“不知道,不过应该不会要很多。”

    前世一般外面住房价格在几十到几百,贵一些的几千,我是没去住过,一般都住几十的。这个世界,衣食不饱,想来几十文钱还是可以搞定的吧?

    不过多去想,这两条腿走了一下午到的县城, 再叫我走回去真没那个力气,就算上百来钱,那也得住,要么流露街头好了,反正夏天也热,在外面还凉快呢。

    一抬头,不远处一身穿蓝色锦袍的少年,十七八岁的样子,手里拿着一把白色的折扇,腰间一根金色腰带,腿上一双黑色靴子,一看就是非富即贵的孩子。当然,这一切都不重要,重要的是他长的好帅啊!

    略显得稚嫩的脸如瓷娃娃一般,眉目如画,眸若星辰,高挺的鼻梁,真的是帅到极品。

    他与陈风、周少爷都不同,陈风是属于那种学长级别的,邻家哥哥,可以做个班草。周少爷是那种特别魅惑的美男子,模糊了男女概念的轻佻美男子。而他,帅的一塌糊涂,却没有那种美女的感觉,一眼看去是书生身上的儒雅,又有哪种贵族的气质,亦有将军身上的英气,总之,这是一个帅到我心底的男人!

    他帅气的像是一个一流明星,明星中的极品。

    他只是面无表情的行走就已经勾动我的心弦,愈发走近我,我的心怦怦跳着,像是一只小兔子在里面不安的跳动,我十分紧张。

    初到这个世界,我对陈风有着少许的喜欢,他对我尚算不错,人也实在,我想这就是居家过日子的好男人了。可当我看到眼前的少年,我推翻了之前的一切想法。

    都说男追女,隔重山。女追男,隔层纱,我在紧张的同时已经想要把这个少年变成自己的夫君了。

    少年走近,见我看他,带着一点点礼貌的笑容朝我微微点了下头,我内心小鹿乱撞般,紧张的要死,还故作镇定的想要给他一个完美的笑容,只是他已经走了过去。我的鼻翼留下他淡淡的清香味,不知道是什么花香,很淡很淡,却很好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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